刘女士家庭基本情况:
丈夫31岁,私营企业老板,刘女士28岁,公务员,儿子5岁。家庭月总收入25000元,每月家庭开支约4000元,夫妻俩都拥有社保,目前没有任何商业保险;拥有资产包括工厂约60万固定资产,居住别墅市值约30万,小汽车一辆,市值约15万元。财务现状分析:
1、丈夫企业目前处于发展期,利润尚可;
2、妻子工作及收入稳定;
3、孩子处于幼儿阶段,费用开支不高。
理财建议:
一、夫妻双方应投保适当终身型健康保险、高额意外伤害保险及津贴型住院附加险。
投保理由:1、终身型健康保险。社保只能满足基本医疗需要,如果万一有大病发生,将会对家庭产生巨大影响而使之处于困境;随着我国税法的不断改革,遗产税推出势在必行,应考虑借助保险使资产以现金的形式顺利转移给下一代。2、高额意外伤害险。家庭和企业正处于发展期,应考虑将风险转嫁到保险公司,万一发生事故,由保险公司承担经济开支,不致影响到家庭及企业财务安全。3、津贴型住院保险:当有一般疾病或意外发生需要住院治疗时,保险公司津贴赔付用来保证自己治疗期间的收入不受太大影响。同时与社保中的医疗报销形成一种互补。
方案设计:智胜人生万能险+智胜重疾+无忧意外+无忧意外医疗+住院津贴
二、儿子应投保适当的教育型保险及医疗保险。
1、教育型保险:随着孩子长大,教育费用将逐年上升。此类险种一般具有以下功能:(1)孩子高等教育时每年有现金返还;(2)孩子结婚或创业时有大额现金返还;(3)孩子退休时享有高额养老金返还,同时由保单生效年起每年享受保险公司专家理财收益(分红);(4)该类产品可作为家庭及企业正常流动资金以外的应急现金储备;(5)规划孩子一生的同时也可以作为自己将来养老金的准备。
2、医疗保险:近年来儿童意外伤害事故高发及重大疾病出现低龄化趋势,该类型产品具有低收费高保额,保障全面的优势。
方案设计:世纪天骄少儿险+常青树组合(鑫盛+鑫盛重疾+住院费用+住院津贴)
针对公众认为新保险法实施后将促使保险公司调高产品价格的看法,保监会法规部负责人近期曾公开表示,新《保险法》的实施可能会加大其运营成本,但这并不意味着保险产品就要随之涨价,法律上并没有给保险公司增加负担,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加强运营成本管理、加强内控来降低成本。
然而,在保险市场上,公众对于保险产品即将涨价的疑虑却难消除,一些保险公司营销人员利用新法实施前的最后时间,大肆在市场上鼓吹产品停售和涨价的信息,鼓动有意向投保的客户提前投保。
对此,保险专家提醒,对于有保险需求的投保人而言,无需赶这趟“末班车”,新《保险法》对于投保人的利益保护有很大的提升,购买保险产品要针对自己的需求,不是每一类产品都会面临涨价预期,如果找对渠道投保,就无需为营销员鼓吹的“停售风波”而匆忙投保。
9月23日,中宏人寿理财规划师表示,其实即将实施的新《保险法》,可能会使一些保险产品有涨价的预期,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保险都会涨价,比如终身寿险、万能险、旅游意外险、投连险等产品的涨价预期就比较小,而像健康险或重疾险一类的产品涨价预期则会比较大。
“对后两类保险产品,如果想省保费,就需要找对投保方式。”上官东峰表示。
据了解,目前在市场上,“有病保病,无病返本”类的健康险,因为在保障之外还有一定的储蓄性质,比较受消费者的青睐,而消费型的健康险因为“有病治病,无病作废”,让大多数消费者不愿意接受。
保险专家建议,消费者其实可以多看看可以单独购买的消费性产品,带有储蓄性质的返本健康险和没有返还性质的健康险,有点类似现在年轻人买房和租房的区别,如果单从保障的实惠角度来看,消费型健康险更有优势。
以30岁的男性投保10万元额度的某公司消费型重疾险,身故保障是2万元,保障至70岁,20年缴费,每年缴费1420元。而他在同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一份10万元额度的储蓄型重疾险,保障和缴费期限相同,身故保障提高到6万元,并在70岁后给付7万余元的“礼金”,则每年缴费额度需要3380元。
借助新渠道保费也打折
对于没有涨价预期的一些保险产品,保险专家建议,可以通过新渠道来购买,同样能够省下不小一笔。如通过网络或者电话投保交强险和商业车险,则可以最多省15%的优惠,而购买商业旅游保险的话,网上购买最多可以享受到四折优惠。比如在“”上航空意外险有很多选择,对于旅行、商务的人士来说,不失为一种理想的投保渠道,而该公司的交通工具意外险,货运险也有不少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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