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的注意事项

2021-01-25
意外伤害保险规划

旅游旺季即将到来,即将背上行囊出行的你,是否准备了充足的防护措施呢?很多人在出行前都会为自己购买一份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但投保过程中也有很多注意事项需要消费者留心。

注意事项一:不要完全依靠旅行社投保。很多人认为,旅行社投保就行,自己不必要再购买其他旅游险。其实,旅游责任险只为旅行社因疏忽或过失所需承担的经济责任埋单,而游客本人发生的意外事故则不在承保范围内。因此要做到万无一失,游客最好自己购买一份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注意事项二:旅游险出险后能全额赔偿。旅游出险后不一定都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全额赔偿,人身意外保险所约定的保险金额只是保险公司承担给付的最高保险金限额,而非实际给付金额,除航空事故能得到最高赔付金额外,其他人身意外保险都是按比例赔付。

注意事项三: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保额越高越好。其实,这种情况也需要区别对待,比如境外旅游险的保额就并非越高越好。到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医药费较高的国家旅游,医疗险的保额最好不要低于20万元;而到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旅游,如果行程较短,医疗险的保额在10万元左右即可。游客要根据自己的实际行程安排购买合适的旅游险产品。

注意事项四:如实填写投保单。网上填写投保单一定要正确填写,避免因为填写了错误信息而导致保险公司在出险时拒赔,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别要核实提交给旅行社的信息,避免中途出错。

注意事项五:看清旅游险条款。很多投保人只知道旅游团代理投保了旅游险而不知投保险种的责任范围,没弄清楚就糊涂投了保,而发生事故时才被告知无法进行赔付。为了防止该情况发生,游客一定要与旅行社确认旅游险投保的责任范围,如果有必要,还需追加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以做到万无一失。

旅游险的种类比较多,责任范围也各有不同。用户在选购旅游险时,一定要注意旅游险的责任范围,特别是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范围,避免因为疏漏造成意外无法赔付的麻烦。出行有风险,投保需谨慎,只有完备的保险方案,才能确保您出行顺畅,无后顾之忧。

精选阅读

团体意外伤害险的特点及注意事项


团体意外险和个人意外险不同,团体意外险是面对团体而设计的,在购买团体意外险时只需一张团体意外险总保单就成。

团体意外险特点

相对于个人投保,保费低,保障高;保险有效期内可以随时变更人员,满足企业人员流动管理需求;即可以根据员工的职业类别投保,也可根据投保单位类别投保,公平合理,方便快捷;保险期间灵活,即可以按月年投保,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选择;残疾比例由保监会统一规定,理赔确定;保费既可以作为员工福利由公司支付,也可以由公司和员工共同支付;分担员工发生意外时产生的医疗伤残死亡抚恤金等费用,转移企业财务风险,也是对员工及员工家庭负责的最好体现。

团体意外险投保要求

投保人数一般不得低于5-6人,对于风险类别较高的工种,要求投保人数不低于20人;

保险期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如需长期投保可以每年续保;根据保监会规定,目前大多数团险要求实名制投保(建工意外极短期会展项目等除外)

团体人身意外保险与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相比较而言,二者在保险责任、给付方式等方面相同,区别比较明显的是:保单效力有所不同。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一旦脱离投保的团体,保险单即对该被保险人失效,投保单位可以专门为该被保险人办理退保手续,保险单对其他被保险人仍然有效。

团体意外保险不单单是一项简单的员工福利,也是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平衡手段。当员工不幸发生意外伤害时,尤其是发生了人身伤害事故时,保险的理赔几乎必然伴随劳资纠纷。作为公司来说需要把员工的人身利益放到首位,而保险代理人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劳动法》知识和人力资源背景才能更好地帮助公司和员工把问题提前化解。如果公司一旦发生与团体保险理赔相关的劳资纠纷的时候,保险代理需要以专业的精神为双方提出合理的建议,让团体意外保险为公司转嫁风险,为员工提供安全保障,以达到双方平衡的目的。

意外伤害如何赔偿?有哪些注意事项?


意外伤害可以通过保险来减少损失,规避风险,但有不少人提出了疑问,意外伤害如何赔偿?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般判断意外事故有四个条件,一是非疾病造成的,二是外来的,三是非自身的,四是突发的。“这些条件都满足时,我们才能确定被保险人属于意外伤害,可以给予赔付。”

意外伤害保险金赔偿所需材料

发生意外事故后,意外伤害保险金赔偿必须具备哪些资料?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一)事故类证明类:可大致包括意外事故证明、伤残证明、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等。

(二)医疗类证明类:包括诊断证明、手术证明、门诊病历及处方、病理及血液检验报告、医疗费用收据及清单等。

(三)受益人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类:包括受益人个人身份证、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明、父母关系的提供户籍证明、子女关系提供出生证明等。

如何领取意外伤害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或残废时,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应通过投保单位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并提供下列单证:1、保险单证及投保单位的证明;2、被保险人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证明书;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废时,应提供治疗医院出具的残废程度证明。

(二)申领各项保险金须提供保险合同保险单缴费凭证,以及下列证明和资料,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身故保险金的申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2、受益人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3、公安等有权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4、公安部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5、如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7、其他与保险事故认定有关的证明及文件;

(三)保险公司接到申请后,经过调查核实,按规定给付保险金。如果从伤亡事故发生日起经过二年不提出申请,即作为自动放弃权益。

意外伤害赔偿审核一般需要注意4点,理赔审核的重点也有所区别的,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请要记得,意外险理赔审核一般来说,理赔审核要注意以下重要四点:一、对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应意外事故经过的说明,包括事故原因、时间、地点、经过等,如经交警等部门处理,应提供相关的处理资料;二、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的职业分类是否与投保时相同,危险性是否增大,新的职业分类是否在保险范围之外;三、是否有故意行为、犯罪行为、酒后驾车等除外责任清醒;四、防范常见的道德风险,包括:被保险人自杀、自残、受益人故意谋害被保险人等。根据出险情况不同,理赔审核的重点也有所区别的。

(1)一年期疾病死亡给付申请,应注意:被保险人如果在投保后短期内因疾病死亡,应注意是否带病投保或者有其他不如实告知情形;被保险人在国外死亡,应出具所在国使领馆确认的有效书面死亡证明材料;团体投保的应确认被保险人是否符合投保条件、是否在投保名单中;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必须有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除外)

(2)极短期意外伤害死亡申请给付保险金,应注意:及时查勘,确定事故发生前被保险人是否持有保单、死者是否被保险人、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不过,这种赔付也是有限制的,只适用于医保范围内产生的费用。“也就是说意外伤害的门诊治疗,只要是在医保用药范围就可以赔,自费药部分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同时,一般保险公司对于意外伤害险都有一个免赔金额,有的是100元,有的更多,这就意味着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会先剔除这部分,剩余的才会按照比例赔付。因此,因意外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是不会全赔的。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3187.html

上一篇:平安人寿安康无忧医疗保险

下一篇:金色朝阳少儿定期寿险怎么样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