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的健康人生保险简介

2021-01-18
泰康人寿保险基础知识

金盛安心定期寿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身故保障:按保险金额给付。

2、残疾保障:按身故保险金额给付。

3、其他保障:可转换权益:合同生效1年后,可将本合同转换为终身,两全保险而无需提供可保证明,但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且被保险人年满55周岁后不再享有此权益。

备注

投保年龄:16至55周岁

保险期间:20年,至55岁,至60岁

易于理解,投入少。该保险计划按份购买,容易理解,且产品定价时考虑了客户的购买能力,性价比高。

保障病种达32种,保障全。该保险计划除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定义的25种疾病纳入保障范围外,还额外提供7种《规范》范围外的疾病保障,使客户的重疾保障更全面。

客户以家庭为单位投保时,还可在泰康人寿的“爱家之约”家庭保障计划中选择“健康人生”,并通过《泰康附加安心无忧意外伤害保险》、《泰康附加少儿住院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等多款附加险来满足家庭个性化保障需求。

投保宽松,满期返。提供“保至70周岁”和“保至80周岁”两种保险期间供客户选择,0~65周岁人群均可投保。如健康生活到70或80周岁,全额返还所缴保险费。

投保案例

辛女士,30周岁,年收入6万元。辛女士非常关注身体健康状况,考虑到当前高额的医疗费用现实,打算通过购买保险来进行风险转移。考虑到辛女士的投保需求和经济实力,建议她采用如下保险方案:

购买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定期保障计划》10份(每份500元),缴费期间选择20年,选择保障期间至70周岁。

辛女士的保额及所交保费情况如下:

辛女士可享受到的保险利益:身故保险金:保险期内因意外伤害或一年后非因意外导致身故,可获258790元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1年内非因意外身故,退还保费)

重大疾病保险金:若初患32种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几种,可获258790元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1年内非因意外患重疾,退还保费)

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体全残,可提前给付身故保险金258790元,保险合同终止;

生存祝寿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生存对应日,将获得祝寿保险金100000元,保险合同终止。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2918.html

上一篇:投保终身寿险要避开的误区

下一篇:车险理赔 及时报案是关键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