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钱江新城某在建工地上的外来务工者曾德贵收到了一份意想不到的礼物——价值10万元的意外险保障。当他得知自己是首个得到这个免费保单的人时既惊讶又开心。对于外来务工的建筑工人来说,在工地上干活,最担心的就是两件事,一是平安,二是能否赚到钱。平安对他们来说是大事。
什么是建筑工人意外险呢?据了解,每个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给建筑工人投保意外险。众所周知,建筑领域是事故高发区之一,我国每年在建筑施工领域发生的事故居高不下,工地伤亡事件带来的纠纷也不在少数。作为建筑企业,可通过投保建筑工程意外险转嫁风险。
建筑工人意外险对象及作用建筑工程意外险以工程项目或单位工程为保险单位,其保费均以合同价为计算依据。建筑工程意外险的保险对象为在建筑施工现场或施工指定的生活区域内从事与建筑施工相关的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和路过施工现场的行人。这一险种的最大作用就是使受到意外伤害的建筑工人及时获得赔付。
建筑工人意外险的费率那么,建筑工人意外险的费率是多少呢?建筑工人意外险按三种收费方式收费:一、按工程合同总造价,费率约为2‰(每人意外伤害死亡伤残限额18万,医疗费用2万,突发疾病死亡6万)左右;二、按建筑面积收费;三按工人实际人数收费。一般采用第一种方式收费,因不用考虑人员变动、工期长短,收费简单。
小知识:建筑工人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一般保险公司都是拒保的。但是建筑公司一般会给建筑工人买保险属于建工险,有三种情况:
1、买团体意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主要保障范围是工资、宿舍及两地之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这一类意外保险一般费用相对较低。
2、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主要保障每天24小时内的意外伤害事故,一般费用相对稍高。
3、雇主责任险,这种一般不记名,但发生赔偿时手续较麻烦,以约定的工资为计费依据。
在我国,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不属于法定的强制性保险。 企业(即用人单位)必须有向社会劳动保障部门投保工伤保险的义务,而没有必要向保险公司投保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这里的概念必须要弄得非常清楚。 施工单位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可以考虑投保一些商业保险。
建筑工人工伤可得工伤赔偿和意外伤害险双项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施工企业需要办理建筑施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地区均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一般要求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需要提交办理建筑施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单,否则施工许可证是不能办理的。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人寿保险的一种。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侯二朋律师认为,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可以制定受益人,投保人也可以制定受益人。但投保人制定收益人的,应取得被保险人的同意。也就是说,施工企业在办理建筑施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时候,可以为建筑工人指定受益人,但应取得建筑工人的同意。如果没有建筑工人同意的,该指定无效。在实践中,施工企业大都不会告知建筑工人投保了建筑施工人身意外保险,在发生事故后,用理赔的保险金来抵作工伤保险赔偿的赔偿款。这实际上是损害了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是违背《建筑法》基本精神的。广大建筑工人应依法维权。
商业保险中建工意外险种类多建议直接买建筑工人的意外伤害保险,比较很实惠。最低一百多块一年。室内作业购买10万的保额也就几百块,意外住院不住院都能报销。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也就是说就算受益人与公司达成上述内容的赔偿协议,对于保险合同来说该协议内容是无效的,保险公司还是会按照保险合同将身故保险金付给被保险人的法定受益人,就算受益人授权公司办理相关保险理赔事宜,保险金还是由保险公司核赔后汇入身故者受益人的银行账户。
所以说公司要获得身故保险金的操作是不合保险法规定的。
建筑意外险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进行投保,手续要求在工程项目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前办理,保险期限从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投保有关信息必须告知被保险人,并以公告形式在施工现场张贴,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天。
购买建筑工人意外险的建议施工单位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可以考虑投保一些商业保险:
1、向人寿保险公司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附加一些医疗费用报销型的保险,它的投保人是团体(即单位),被保险人是单位的每个职工。
2、向财产保险公司投保“雇主责任保险”,投保人是雇主,被保险人也是雇主,它承保的是雇员在为雇主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不测事件而在法律上必须由雇主承担的赔偿责任,这个保险种类也能有效维护职工的利益。
3、向财产保险公司投保“建筑工程安装保险(一切险)”,这个险种的承保范围也是比较广泛的,也起到了保障职工利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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