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社保缴费基数基数方式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每年的7月,成为了中低收入者最为忧心的时期。每每此时,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出意外地“上调”,由此这一月被戏谑地称之为社保的“涨价期”。
实际上,各地的调整时间并不一致,主要看当地统计局公布上年平均工资的时间。据报道,从4月份开始,各地区就已经陆续开调。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从一些地方的媒体报道看,似应从当年1月1日开始。所以,在人社部门作出调整后,企业和个人缴费还需补缴前几个月的差额。
社保制度的尴尬现状
城市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每年必涨”,按理说,其法律依据应该是《社会保险法》。但是,《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九条仅规定:“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按此条规定,查到1999年国务院发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其中规定:“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于是再查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有2003年出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其中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缴费基数和费率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这些规定都非常的“原则”,看来要找到确切的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的法律依据,得花很大工夫才行。
有专家提到:“低收入的人缴费率可能更高,因为最低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如果你收入低于60%,实质上你的缴费率是要高于法定的缴费率的。”按以上所述的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和2012年月平均工资5223元计算,60%就是3134元,这是医疗保险费的基数;40%是2089元,这是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基数。如果工资低于这个数,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比例就高于国家规定了。而2013年北京市的最低工资仅为1400元。在北京,有多少人的工资徘徊在1400到2000元间?
2006年世界银行发布的一个报告指出,新世纪以来,中国的消费率一直在下降,目前不仅远落后于美国,甚至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相比,差距也相当大。报告指出,以往的传统看法常常把目光聚焦在中国家庭的高储蓄率上,但实际上,中国消费率的下降,主要是受到工资水平下降的影响,中国的工资水平在GDP中的比重已经从20世纪90年代的53%下降到2005年的41%,远远低于美国57%的水平。
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
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
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 、医疗社会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等等。
社保是国家给予公民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商业保险是社保的补充。所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还是要先购买社保,而且特别是在医疗方面,社保医疗对于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没有要求,不会因为以前得过大病就不能购买或者是赔付。
很多人关心,社保的计算方法,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查询 办理) 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其中:缴费比例按照现行企业缴费比例执行,即28%,企业20%,个人8%。补缴系数起点为1.1,补缴年度每提前一年系数增加0.1,逐年计算。
例如:某企业职工,于2007年6月办理补缴2001年1年的养老保险,如果2001年实际工资月收入低于当年的缴费下限492元,那么他补缴2001年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为492元,年基数5904.具体计算如下:
1、补缴比例:28%
2、补缴系数:1.7
3、2001年社平工资9840
4、补缴年度(2007)上年度社平工资19031
企业补缴金额=19031*(5904%9840)*20%*1.7
个人补缴金额=19031*(5904%9840)*8%*1.7
社保 缴费基数是什么意思呢?那么社保基数又应该怎么计算呢?
具体来说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还有一点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一般固定的时间就是三月或者七月,但各地可以有所差异)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还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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