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记录查询方式
1. 社保中心查询
携带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区市的社保中心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比如青岛的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最低不得低于15年。1996年1月之后的缴费信息可以在网上查到,1995年12月之前的信息可以查看养老保险手册上的记录。两者缴费年限之和即为您现在的实际缴费年限。
1、2000年12月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加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宜昌城区办理退休手续时,2003年1月1日以后单位缴费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的,缴纳医疗保险实际连续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0年; 2003年1月1日以后单位缴费时间计算缴费年限的,缴纳医疗保险实际连续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
2000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医疗保险在本地实际连续缴费年限,男性不得少于30年,女性不得少于25年。
缴费年限不足的,应在其办理退休手续时,以当地上年度退休人员平均医疗费为基数,以自然年度计算,每年按10%的递增率,一次性补齐不足年限的医疗保险费,缴齐后,享受医疗待遇至终生。
2、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费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中断后未补缴欠费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基本医疗保险要连续缴至法定退休时间。
山西:职工社保缴费情况用人单位须按月告知
根据人社部最新规定,1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管理将施行新规,用人单位应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并每年向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在本单位住所显着位置公布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按照人社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且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社保缴费情况查询渠道主要有:社保网站、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系统、社保机构办事窗口。在大部分城市,社保缴费查询一般在社保网站、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系统都可完成,社保机构办事窗口只受理少量查询及社保缴交凭证加盖公章业务,如所有社保缴交明细清单的打印和加盖公章即在窗口办理。
个人社保累计缴存额查询一般在各市的社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官网或社保基金管理局官网有链接入口,提供社保号和身份证即可查询。
个人社保缴交明细查询一般在各市的社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官网或社保基金管理局官网有链接入口,部分省市有设立单独的个人社保服务网,需用身份证和社保号信息进行注册后方可使用。主要功能有:(1)近期(一般是2年内)社保缴交清单(加盖公章),打印出来即可作为社保缴交证明;(2)社保各项信息明细查询,包括参保情况、个人账户余额、各险种缴交明细;(3)社保业务办理;(4)通知/提醒/咨询等入口。
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系统:与社保网站查询的数据同步,在社保局/分局/社保站一般会设置,凭社保卡或身份证放到机器上自动识别后进行自助查询即可。社保机构办事窗口:只受理少量查询及社保缴交凭证加盖公章业务,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办理,详情可咨询当地12333了解。
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计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个人社保缴费明细的查询方法有以下几种:
网上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比如青岛的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电话查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社保中心查询
携带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区市的社保中心查询。
北京:社保缴费明细投递到人 首次公开个人缴费工资
“2009年年曾试投社保对账单,但很多参保人员反映‘太专业,看不懂’。”北京市社保中心负责人昨天表示,2010年,市社保部门将根据不同人员类别,首次在对账单上公开个人每月缴费工资、个人账户明细等信息。并详细列出每项险种的缴费基数、单位缴费金额、个人缴费金额以及计入个人账户部分的金额等。届时,参保人员将能够清楚地看出“每月工资单上的各类社保费是怎么被扣的”。
该负责人介绍,对账单还将公示参保人员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的地址、联系电话等。同时,个人缴费信息查询网址已开通,参保人员可登录/csibiz/查询。
如果参保人员对信息有异议,应于9月30日前,由所在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核对。
新增功能
1 增加账户明细及汇总金额
对账单个人账户详细划分了上年结转、本年计入、补缴计入、本年利息、本息合计等,并对各项进行解释,使参保人全面了解个人账户情况。
2 增加月缴费工资和人员类别
为方便核对单位为自己申报的月缴费工资是否属实,缴费人员类别是否正确,对账单增加了“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和“缴费人员类别”项目;并列出了各类缴费人员缴费基数标准以及各险种缴费比例。
个人可选邮寄地址
为避免对账单半路“卡”住,今年首次可让参保人自选邮寄地址,包括单位、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参保人如果变更邮寄地址,可向单位提出申请更改。
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免费查询自己的社保记录,这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并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那么,我们平时缴纳的社保费用都是怎样计算的,又怎么查社保缴费记录呢?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机构、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信息技术服务商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工作中获知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承担保密责任,不得违法向他人泄露。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也不能将获取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用作约定之外的其他用途。
怎样查社保缴费记录根据管理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应当设立专门窗口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提供怎么查社保缴费记录服务。拿杭州市来举例,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参保人员想查询社保信息,只需拨打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专线0571-12333,选择人工服务或自动语音信息查询。不过,自动语音信息只能查当年度的信息。需要注意的是,该电话的人工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另外,当人工服务坐席忙时,可通过留言咨询,工作人员会及时与您联系。
同时,通过网上办事查询也是一种比较方便的途径。只要您开通网上办事,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杭州市劳动保障网,就可通过网上办事进行查询。参保人员已申请了市民邮箱的,直接凭市民邮箱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即可(如何申请市民邮箱的用户名请拨打96171进行咨询);参保人员未申请市民邮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区劳动保障系统各业务经办窗口进行有效身份确认和相应权限的授予,领取用户名和密码。
网上查询社保缴费记录登录所在市的市民网页并成功订阅参保信息后,在“我已订阅信息”栏可查询到您的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包含当前参保状态、参保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单位和个人每月参保缴费金额的电子账单则每月定期发送至您的市民邮箱。该信息内容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登录市民网页后点击我的E站通的“社会保障”按钮进行查询,或通过您的市民网页账号和密码登录广州市劳动保障局网上业务大厅查询参保历史信息和个人缴费记录。
在自助终端机上的查询在可使用市民卡的自助服务设备中插卡可查询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信息。ATM机无市民卡查询功能。
普通市民卡中医保账户密码的修改方法市民卡内医保账户交易密码的解锁、挂失、重置、修改均应到对应医保服务银行柜台或自助终端机办理。
如您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致电24小时服务热线12333咨询。查询社保保险缴费记录,怎么查社保缴费记录只要拨打“12333”就可以知晓。据悉,温州12333人力社保咨询服务平台正在筹建中,将拓展原有的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功能,增加政策咨询、信息公开、服务指南等功能。
以前,市民要查询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必须到人力社保经办机构查询。温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林以枫表示,12333温州咨询平台建立后,市民可拨打电话或发短信进行查询,12333分自动语音或人工语音进行操作查询,还可发短信回复相关信息。
拨打热线查询12333是全国统一人力社保咨询电话。温州12333咨询服务平台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筹建,目前硬件设施已完成,有望于年内投入使用。
另外,近日有冒充12333通知退还养老保险金的诈骗案例,市人力社保局提醒广大市民,人力社保局从未发布过此类信息。市民可到当地社保机构查询,以后也可拨打12333进行核实
社保的缴费情况证明了个人的社会工作情况,一些人在换工作的时候,新单位会要求提供社保个人缴费明细,从而证明之前的工作和薪资情况。那么,社保个人缴费明细如何查询呢?
深圳社保个人缴费明细
1、登录深圳劳动保障网,在首页,根据个人社保号查询个人社保账户基本情况及余额查个人社保账户。
2、深圳劳动保障网首页,进入“办事大厅”,接着进入“劳动保障业务网上服务大厅”,通过个人用户注册后,就可以查询到自己社保的每月缴交明细,缴费年限,什么单位,个人交了多少,单位交了多少,并且明细表可打印。注册要提供身份证号、社保电脑号、手机号。
3、登录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进入首页,全省个人养老保险查询,可以用身份证号查询社保的养老保险,不包括医疗保险等其他社保,养老保险的数据没有深圳劳动保障网查的全。
4、拨打96888,按2号键进入自助服务,根据语音提示可以查询到个人参保信息;》社保热线电话96888怎么拨打
5、可持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到社保机构打印个人缴费明细。
6、少儿医保可以在网上查询,登陆深圳社保局网站首页,进入查询页面,》进入少儿医疗保险个人信息查询页面
山西:职工社保缴费情况用人单位须按月告知
从省社会保险局获悉,根据人社部最新规定,1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管理将施行新规,用人单位应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并每年向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在本单位住所显着位置公布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按照人社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且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今后,用人单位经责令仍未补缴社会保险费,且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社保经办机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扣押、查封、拍卖用人单位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具体情形为:经查询,用人单位开户银行账户余额少于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且未签订担保合同的;经划拨,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且未签订担保合同的;延期缴费协议期满,因担保财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权利状况发生变化,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
很多人想了解个人社保缴费明细,可是却不知道个人社保怎么查询。本文将为您介绍包括上门查询、网上查询、自助终端机查询以及电话查询等查询个人社保的方法。
个人社保缴费明细网上查询方法个人社保明细查询可通过市民网页,而社会保险缴费信息的查询方法有以下:
1.登录所在市的市民网页并成功订阅参保信息后,在“我已订阅信息”栏可查询到您的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包含当前参保状态、参保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单位和个人每月参保缴费金额的电子账单则每月定期发送至您的市民邮箱。该信息内容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2.登录市民网页后点击我的E站通的“社会保障”按钮进行查询,或通过您的市民网页账号和密码登录广州市劳动保障局网上业务大厅查询参保历史信息和个人缴费记录。
自助终端机个人社保明细查询方法在可使用市民卡的自助服务设备中插卡可查询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信息。ATM机无市民卡查询功能。
另外还有个人携带身份证及社保卡到社保局办事大厅窗口查询及拨打“12333”热线服务电话进行查询等方式。
个人社保查询打印注意事项1、员工查询、打印本人明细参保信息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社保卡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员工委托他人查询本人参保信息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社保卡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除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其余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2、单位查询、打印本单位员工个人参保信息的,需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查询证明材料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证明材料收原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查询、打印个人参保明细清单属不收费业务。
相关链接:深圳个人怎么样查自己的社保?以下多种途径可以查询个人社保缴费明细,我们分别列举,您可以选择方便自己的方式查询个人社保缴费明细。
1.深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系统 (深圳社保明细查询、详细缴纳历史记录 需注册):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推出的社保个人服务网页,可以查询到详细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纳记录,并可以打印社保清单。通过社保卡号、电脑号、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注册账号密码,凭借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社保局系统查询。提示:由于2010年12月住房公积金已经从社保局独立出来,由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因此公积金的查询不包含在内。
2.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系统 (社保明细查询、详细缴纳历史记录 需注册):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全省个人养老保险查询,可以查询社保中的养老保险,不包括医疗保险等其他社保,养老保险数据没深圳社保局网全。
3.拨打12333进行查询。拨打12333,按2号键进入自助服务,根据语音提示可以查询到个人参保信息
社保个人账户是指独立自然人在当地社保中心开办的个人名义的以社会保险为福利待遇的个人账户号。社保个人账户分为:医疗账户、养老账户。查个人社保账户余额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
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查个人社保账户时可能出现以下问题:
使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原因及处理办法:
1、身份证号码重复:
1) 一人多帐户。产生原因主要为职工未及时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或续保手续。请及时与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妥个人账户转移、合并手续。
2) 身份证号码重复。发现此类问题,请与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最后办理中断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确系本人身份证号码重复的,请到公安户籍中心申请变更身份证号码。
3) 用人单位申报时填写错误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录入错误。发现此类问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更正手续。
2、提示未进入本系统或身份证不存在或银行帐号不存在:
1) 身份证号码或银行帐号输入错误。
2) 属于查询范围以外人员。
3) 身份证号码与系统中记录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
4) 更换银行帐号,但未到相关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账号更改手续。
5) 变更了身份证号码,但未到相关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身份证号码更改手续。
6) 属于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7) 属于港澳台地区或其它外籍员工。
新闻链接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社保缴费不给也得给
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立法主要散见于一些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中,权威性不足,法规之间缺乏衔接。部分企业拒缴、少缴、漏缴、拖欠社保费的现象层出不穷,直接影响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造成他们断保、不能或不能及时享受有关社保待遇。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
社保越来越重要,如今,越来越多的手续办理需要社保证明,比如个人购房、购车摇号等都需要连续参保证明。近日,人社部就此出台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自11月起,对于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社保行政部门可直接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通知相关金融机构予以划拨。那么,对于单位和个人来讲,应该怎样查社保缴费情况呢?
参保居民怎样查社保缴费情况?可以按以下方式查询:
1、拨打96888,按2号键进入自助服务,参保居民根据语音提示可以查询到个人参保信息;
2、登录劳动保障网,在首页,根据个人社保号查询个人社保账户;点此也可进入社保查询;
3、登录劳动保障网,进入“网上办公”,接着进入“网上服务大厅”,通过个人用户注册后,就可以查询到自己社保的缴交明细。(个人注册要填写身份证号、社保电脑号、手机等信息),
单位怎样查社保缴费情况网上查询:网上查询功能主要包括个人信息和单位信息查询。首次进行个人信息查询时,需实名注册、注册新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登录成功后可在系统内查询个人基本信息、在职人员账户信息、在职人员月缴费信息、在职人员转移信息、退休人员待遇信息等;单位首次查询信息时需注册单位全称,注册新密码(初始密码为单位代码后四位),登录成功后可查询单位基本信息、缴费等。
企业查看员工个人社保缴费情况需要到营业大厅查询机输入员工身份证号查询,查询机只能查询养老保险。
企业查看本公司缴纳明细凭UKey可在社保缴纳系统查询与打印模块查看。
怎样查社保缴费情况——相关资讯北京怎样查社保缴费情况?凡在本市参保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经办窗口、自助终端、网上平台、12333热线电话等方式查询社保个人权益记录。这项服务涉及本市35万户参保的用人单位和1000多万名参保的个人。通过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社保自助终端及网上平台,均可获得纸介的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其中,涉及缴费的信息,无论参保的用人单位,还是参保的个人,市社保中心将提供制式统一的“五险”缴费证明,原来分别打印“四险”与“医疗”两个缴费证明的业务将成为历史。
单位欠缴社保将被强制扣费 社保机构可查单位账户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人社部制定了该规定。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对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划拨申请后,应及时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予以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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