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改革之事业单位要交社保吗

2020-12-07
做保险事业规划

前不久,曾任国家人事部副部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的全国政协委员、现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副会长步正发表示,我国正在构建完善的养老保险体系,取消退休金“双轨制”将成为必然。所有人、所有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和享受待遇将一视同仁,显现养老体系的公平性,“机关和事业单位将来都要纳入到养老保险缴费的行列。”所以,事业单位要交社保吗?答案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正在进行,事业单位将来要交社保!

“养老保险体系应该涵盖所有人群”,步正发强调,目前的工作是建立一个完整的养老保险体系和实施制度,养老保险要求对所有人口全覆盖,并且要形成一个体制,不同类型单位相互之间的缴费年限、缴费金额等都可以转换,也就是养老保险“跟人走”。

现在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独立于养老保险体系之外,步正发认为会造成很多问题,比如有人今天在机关当公务员,明天去了企业工作,但公务员在职不用缴纳养老保险,这种关系应该怎样转移,保费要怎么计算,这都没有一个转换机制约束。

事业单位更复杂,有些按照机关模式管理,有些完全由财政拨款,有些财政给予部分资金支持,步正发认为这样不利于完整的养老保险体系推行,“事业单位将来也要按照一个统一制度体系来实施养老。”又比如一些事业单位在改制,如地方电视台或者报社,要求改为企业,原来事业单位时期的职工都没有缴纳养老保险,改为企业后养老保险要重新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将实行单位与个人缴费、统账结合的基本制度;建立基本养老金待遇与缴费期长短挂钩;实行适合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补充养老保险办法。

事业单位要交社保吗--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焦点所在

“从改革的基本思路来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企业的制度设计是一致的,也就是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要逐步和企业的基本养老制度并轨,实现统一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统账结合模式。”相关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根据现行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职工退休后养老金的发放主要参考其缴费年限长短和个人账户缴费额多少来确定。多数事业单位则实行财政支持的现收现付制度。

未来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改革,也将参照这一模式,使得基本养老金待遇与缴费长短和多少紧密联系,从而对事业单位人员参保形成激励机制。

短期个人账户难做实 虽然本轮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实行单位与个人缴纳,实行统账结合的基本制度,但业内人士分析,根据以前试点的情况来看,个人账户不会马上做实。

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确立了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社会统筹基金由单位负担缴费,个人账户则由职工个人缴费,在养老保险制度确立前入职的职工,向他们支付的养老金由后来缴费者负担,由此带来空账。

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制度属国家保险模式,个人不缴纳任何保险费。实行统账结合的改革方案后,已经退休的部分职工和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账户上没有积累基金,同样形成空账,这部分资金就构成了转制成本。

业内人士认为,事业单位改革成败,首先要解决转制成本。以社保基金状况最为良好的深圳为例,个人账户已经全部做实,社保基金也有各种投资组合,收益稳定且有相当的富余,但是这背后主要原因是深圳的人口结构,老年人偏少,深圳户籍人口七八个在职人员供养一个退休人员。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将经历相当长的一段转轨期,由此带来的转轨成本势必在中短期内给中国养老金账户收支带来不小的压力,直至“老人”和“中人”全部消失(改革前退休的职工为“老人”,在改革前参加工作而在改革后退休的职工为“中人”)。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正在进行时,也许明年“事业单位要交社保吗?”就将不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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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北京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将实行严格的总量控制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意见》提到,市机构编制部门可在市级部门之间、市与区县之间、区县与区县之间合理调剂事业编制。对因承接疏解人口需增加事业编制的区县,原则上从人口输出区调剂编制解决。需安置军转干部到事业单位的,原则上应安置到有空编的事业单位;安置单位编制不足的,从其主管部门所属其他有空编的事业单位调剂解决。

>>专家点评

旨在保证编制岗位精准性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进行事业编制的改革,首先要保持编制总量的稳定性、岗位的精准性。如果岗位不稳定,就难精准地确定事业单位的编制。另有相关专家也表示,事业单位的很多服务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完成,人员数量过多、机构臃肿则给政府带来沉重负担。

“剥离”行政类和经营类职能

京华时报记者了解到,中央提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即将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以及经营类三种,其中公益类又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根据这些行政单位的特点和运营规律进行改革。

按照此次《意见》要求,行政类和经营类事业单位不再增加编制,人员只出不进。行政类单位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将其转为行政机构,经营类则按照行业分类逐步转为企业,收回事业编制。公益类则分为两种情况,一类继续实行审批制管理,二类实行备案或者不纳编的登记管理方式。

>>专家点评

行政类编制将转为公务员

竹立家认为,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就是将当下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和生产经营职能剥离出来,取消事业单位中的行政类和经营类,保留为社会提供保障的公益类。这个总体方向是对的,但难点是如何进行分类。比如说公益一类和二类,一类属于必须具备的,为全社会提供的服务,全部由政府拨款承担,二类则为部分人提供社会专项服务,享受部分政府拨款,哪些该享政府拨款,哪些不该就很容易模糊,这也是改革的关键。《意见》提到,公益一类需要严格的审批,二类采用备案方式或登记形式,这与享受政府拨款比例有直接关系。

此外,竹立家认为,行政类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构,则意味着事业编制人员转为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应该由国家公务人员来承担,改革的方向正确,但目前公务员编制也有严格的控制,因此如何进行划转还需要进一步制定政策。

财政补助单位不得增加编制

在进行总量控制和分类管理的同时,《意见》提到,要做好事业编制的核定工作。对职能过于单一、规模较小、设置过于分散的事业单位,要予以撤并整合。因行政区划调整出现重复设置的事业单位,也要予以合理整合,并收回富余事业编制。

按照事业单位分类,可分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将经费自理单位调整为财政补助单位,不得增加财政补助事业编制数量。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需要将经费自理调整为财政补助的,必须按不低于15%的比例核减其事业编制,并予以收回。

>>专家点评

削减机构为政府财政减负

竹立家认为,要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首先要核定事业编制,核定编制的过程也是对事业编制进行分类的过程。在核定过程中,明确事业单位的权责,削减分散臃肿的机构,不增加财政补助编制也是为减轻政府财政负担。事业编核定是进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重要部分。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双轨制仍旧未破除


近年来,打破养老保险双轨制渐成社会共识,但梦想与现实之间似乎总隔着一堵无形的墙。目前中国有各类事业单位130多万个,人员近3000万,基于自身利益受损的担心,这一群体自然倾向于反对养老改革。同时根据规定,事业单位人群进入社保后,地方财政须按工龄为其补缴养老保险,各地政府出于地方利益考量,也会或明或暗地消解中央政策。

事业单位养老改革搁浅的更重要原因,还在于这场看似轰轰烈烈的改革,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单兵突进的窘境。从横向来看,首先是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脱节。《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去年4月才发布,到现在才走完清理规范的第一步。“早产”的事业单位养老改革由于缺乏配套,导致待遇水平、适用范围、缴费基数、过渡期等诸多细节无法明确,严重制约了工作的开展。此外,长期以来,事业单位人员与公务员群体同等享受保障,现在只拿事业单位开刀,自然引发公平性的质疑。

从纵向来看,养老保险改革不是孤立的“茶杯里的风暴”,而是牵一发动全身的系统工程,涉及退休年龄调整、养老保险增值等诸多方面。然而,最近几年,关于延迟退休一直未能达成社会共识,没有实质性进展;我国现行将养老金存在银行的模式,面临巨大保值增值压力;做实养老金个人账户“雷声大、雨点小”。实践表明,这些问题由于缺乏必要的协调解决,已经呈现出相互羁绊之势。养老金跑不过CPI、个人账户“空账”,导致事业单位改革难以推进;而事业单位养老改革五年未果,又使得延迟退休每每提出都会遭遇一片反对声。

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改革目标中特别提到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要求。对养老保险改革而言,不能再是某个领域单兵突进,必须做到一揽子的系统改革,齐头并进。既然改革不可避免,作整体的、系统的安排,一鼓作气,是减少改革阵痛、切实推进养老改革。

不少民众表示,对于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应该给出具体的时间和线路。如果所谓的改革一直在拖沓、原地不动,有多少人能经得起这样的等待呢?而所谓的公平又何从谈起?

事业单位,我国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


今年年初,国务院发文废除养老保险双轨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也和企业一样缴纳养老保险。而西安市1997年就已经开始试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目前不少公务员面临困惑,往年缴纳的费用怎么办?

试点时的缴费基数比较低

西安市人社局有关人员告诉记者,1997年,西安市率先在全国试点,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定,之后西安市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都开始全员缴纳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比,个人缴纳比例也是8%,而单位缴纳部分与企业不太一样,这期间也经过几次调整。

据介绍,西安市当时的缴费基数是按照基本工资来缴纳,相对山东近日出台的办法中的缴费基数比较低。

山东省7月29日率先发布的《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规定,机关单位(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以及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

津补贴以后可能纳入缴费基数

今年年初,国家出台养老保险并轨政策后,与以前缴费基数只是基本工资相比,今后的缴费基数可能会变大,比如将津补贴等纳入到基本工资里,作为缴费基数。有些工资比较低的公务员担心,缴纳养老保险后,工资会下降很多,为此,作为养老保险并轨的一项配套措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也随之调整,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6月底,西安市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兑现工作已全面完成。

基本工资调整到位,也为下一步养老保险的缴纳奠定了基础,据西安市人社局有关人员介绍,目前我省正在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细则,预计会实行省级统筹。由于西安市早已试点养老保险,之前公务员已经缴纳的个人部分该怎么办?据有关人员介绍,目前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没有出台,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纳的部分,有可能会统一纳入职业年金,到退休时连本带息一并返还个人。

根据国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从去年10月开始实施,按照新标准来参保,为此西安市从去年10月已经停止了原来的参保政策,等待新的参保方案确定后,再从去年开始补缴。

消息出台后,很多人开始担心新政策会影响其退休金,对此相关人士表示,这个倒是不用太担心,根据国家改革的以往操作情况来看,会有一个良好的过度,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事业单位,社保双轨制终结,公务员也要交社保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3日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我国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

报告称,按照中央部署,有关部门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已经拟订了改革方案,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由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起步晚,待遇水平仍不高;由于各地财政承受能力和基金结余分布不均,且统筹层次仍偏低,社会保障互济功能发挥不够,导致地区之间待遇差别较大;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仍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双轨”运行,待遇差距矛盾突出,社会反响强烈。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一个统一”,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

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由于我国社保体系建设采取先城镇后农村、分人群渐次推进的方式,再加上农村社保制度实施时间不长,而且实行自愿参保政策,目前全国还有1亿多人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主要是部分非公经济组织员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以及部分农村居民等。

保险知识汇总,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新热点 要提早退休吗


日前,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国务院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今年正式启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作为试点城市,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今日11时透露,目前重庆地区改革的具体方案还在论证中。而在事业单位内部,“是否提前退休”已成为所涉人群关注的热点话题。

网友关心方案怎么改

据悉,本次要求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该方案在网上一经公布,即引起了网民的广泛关注。网友“石头”很关心养老金改革到底怎么改。如果降低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必然会令事业单位的退休者的生活水平“协同”下降,更会对尚未退休者构成一大心理压力。

网友“这生命”也说,改革方案为什么不能努力把企业的养老金提上来,而不是把事业单位的拉下去?

为什么公务员游离改革之外?

除了关心如何改之外,网友们对公务员群体游离于改革范围外有很多意见。“养老金改革不能光拿事业单位开刀。”网友“天行”说,如果把公务员也纳入到养老金改革的进程中,就会既有效消除事业单位人员的阻力,也能起到带头作用。公务员游离改革名单外不免有“欺软怕硬”之嫌。

网友“妖妖”表示,首当其冲为国分忧的,应该是公务员。公务员同时也是改革方案的制定者,改革成效的裁判员,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反过来,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就要做表率才对。

事业单位热议:是否提前退休

在重庆某大学任教的秦老师也是在改革方案内,她显得非常担忧。秦老师告诉记者,她还有2年退休,现在就非常担心过两年退休后的养老金会远远低于现在。“在我们学校,‘是否提前退休’成了一个最热门的话题。”

秦老师直言不讳地说,希望最后的改革方案是征求大家的意见,不要让企业、事业单位还是公务员之间的差距拉得太大。

不过,也有养老保险专家透露,相关改革将有多项措施保证平稳衔接。

社保中心:方案正在论证中

作为试点城市之一,重庆的养老改革制度到底怎么改呢?今日上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重庆市社保中心,该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正在调研论证中。

该负责人回应,相关方案尚未最终敲定,改革的方案正在进行论证之中。随后,将对重庆范围内事业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出台最终落实的方案。

保险知识汇总,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改革


养老金数额相差大

今年1月28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下发全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上海、浙江、广东、山西、重庆5省市今年将试点。

委员表示:要先弄清改什么、怎么改

“去年年底,我国出台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退休金的政策,因政策疏漏,各地尚在弥补缺失,可时隔不久,今年新年便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对于今年年初在5省市试点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昨天,不少委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改什么?怎么改?需事先说清楚。”

养老金数额相差大

今年1月28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下发全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上海、浙江、广东、山西、重庆5省市今年将试点。

虽然目前改革方案没有正式公布,但此前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介绍,改革的大体方向和思路是:事业单位分为两类,有行政职能的要纳入公务员劳动保障体系;具有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将参照企业职工保障制度进行改革。

据专家测算,如果“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按照企业模式计发”,一名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职工资是每月5000元,假设他的工龄是35年,按现行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计算,他退休可拿到4000元左右,而换成企业模式发放,养老金只能拿到2000元左右。这意味着改革后,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要少拿一半左右。

方案缺乏执行细则

“我国‘未富先老’,国家财政将不堪养老重负,非改不可,这是实情。”不过,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控江中学校长张群却指出,由于此次改革范围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涉及人员超过3035万人。“应该说,这项改革涉及千家万户,面广量多,应慎重行事,方案草率出台,其间有很多值得认真思考的地方。”

“去年年底,为刺激内需,刚出台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退休金的政策,因政策疏漏,各地尚在弥补缺失,可时隔不久,今年新年便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张群表示,出台一项如此重大的改革方案,至少应先向社会征求意见,绝对不能草率。

被人诟病的一大关键问题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到底改什么?怎么改?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学部主席团秘书长何秉孟表示:“事业单位还分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这样笼统划一,分都没分清,怎么改?方案缺乏细致的分类指导和配套改革措施,简单沿用企业养老保险改革的办法也有失偏颇。”

教师是否应该纳入

而作为教育系统的专家,全国政协委员、厦门大学中文系教授杨春时对教师是否应纳入改革范围表示异议:“按照现在的社保标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纳入社保后,收入将大大低于在职工资,也与以前已经退休的未纳入社保的职工养老金出现较大差距。”根据《教师法》,教师收入应不低于公务员,这也应该包括退休收入不低于公务员。

此前有媒体披露,在试点省市之一的广东,一些高校50岁左右的教师要求“提前退休”,有些高校不得不出台措施,暂缓办理提前退休。

针对这一情况,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政协副主席盛昌黎建议,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中涉及教师的养老金制度改革方案,是否符合《教师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盛昌黎也指出,《方案》不能只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一家设计和推行,应吸收国家相关部门,尤其是涉及到占事业单位人数最大比例的教师养老金制度改革,应有教育主管部门参与。

深圳: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可共享社保信息


据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消息,该局开发建设了社保信息共享服务系统,现已投入使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均可共享社保信息。该服务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铺开后,多项行政服务可实现在线查询验证社保信息,市民办事儿不必再提交纸质社保清单,也就免去了跑腿之苦。

据悉,社保信息共享服务系统目前正在推进中,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若要开通社保信息共享服务,需要向人社局提交申请。机关事业单位可通过开通系统账号或接口接入的方式,使用社保信息共享服务系统,实现参保人和参保单位信息的在线打印、查询、验证和比对。

社保信息共享服务系统主要功能包括:在线查询和打印《个人参保信息表》、《单位参保信息表》、《个人缴费记录明细表》;多人多表批量打印;补缴明细查询、个人参保简要信息查询、新参保单位清单打印、单位当前正常参保人员清单打印等功能。

目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内部已实现所有业务应用系统与社保信息共享服务系统的对接,原需办事人提交纸质社保缴费打印清单等16项业务,全部改由工作人员自行在线查询校对,提高了工作效率,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

据悉,市电子资源中心、市住建局、市公积金中心、市教育局等单位也已提出使用需求,市人社局正在完成相关对接业务。而其他有使用需要的单位均可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共享申请。

深圳参保农村户籍参保人 可把养老保险转当地办退休

国家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后,在深圳参保不足10年的农村户籍参保人,虽没有办法在深圳办理退休手续,但可以把参保关系转回当地城居保办理退休。深圳市社保局昨日公布,国家这一新制度实施后,深圳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6303人,累计已领取待遇5736人。

目前,深圳没有单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1年广东省纳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深圳按广东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直至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每年可自主选择一个档次缴费,财政给予相应补贴。截至2013年11月底累计参保6303人,累计已领取待遇5736人,平均养老金355元/月。

而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与缴费年限、缴费金额,及退休时上年度平均工资等有关,更多涉及个人账户的问题。“这一制度确定了居民养老保险形式,对城镇人员来说,吃了定心丸。”深圳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后,今后,在深圳购买养老保险不满10年的农村户籍人口,在深圳没有办法退休,而又不能退保者,则可以把养老保险转回农村老家办理退休,这样就保障了农村籍人员的退休待遇。深圳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780多万人,而非户籍参保人为650万余人。

2014年深圳社保缴费标准

2月1日起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08元/月,市社保局昨天发出通知:深圳市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涉及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按照规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每月按本人缴费基数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每月按单位缴费基数的13%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2月1日起,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线”为1808元,按此计算,单位每月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得低于235.04元,个人每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得低于144.64元,总缴费不得低于379.68元。

失业保险的缴费也有变化,按照规定,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为:用人单位以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按照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按月缴纳;职工按照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按月缴纳。

按照1808元的新缴费基数计算,2月1日起,单位每月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36.16元,个人缴纳18.08元,总缴费为54.24元。

此外,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也增加了。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照新计算基数1808元计算,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1446.4元失业保险金,比目前的1280元提高了166元。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职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4月中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等部门联合转发了国家、省有关部门的通知,决定自2007年1月l日起将事业单位职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新参保范围已划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在此次工伤保险纳入范围中,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都将依法按要求参加统等地区的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所需费用在社会保障缴费中列支,我市自2007年1月起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征缴工伤保险费,确保年内将符合条件的单位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覆盖。

七类情形认定工伤

新纳入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财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津、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就医须到定点医院

据介绍,参保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定点医疗机构,情况紧急时可以就近抢救,但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在未经许可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待遇起止有规定

记者了解到,对于《通知》实施前一年内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因工作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尚未进行工伤认定的,按新下发的《通知》中有关规定执行;施行前已发生工伤的,其原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变,有关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据悉,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职工首次享受工伤保险


“过去,只有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工作人员才能享受工伤保险,现在,包括大学、医院、媒体、研究机构等在内的广大事业单位的职工也被正式纳入工伤保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胡晓义今天说,事业单位的参保工作今年上半年启动,这标志着我国统一的覆盖企业、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制度正式建立。

据胡晓义分析,过去一段时间,相当一部分事业单位工伤职工的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主要原因是:体制不顺、多头管理;政策不明确,无所遵循;待遇标准不统一,在执行中各单位之间差距较大;资金渠道不明确。近年来,事业单位要求实行统一规范的工伤保险的诉求越来越强烈。经国务院批准,2005年12月2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该《通知》明确了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主体;明确了工伤范围;明确了伤残等级标准;明确了事业单位的工伤职工具体的医疗待遇、伤残待遇、辅助器具配置待遇以及死亡职工直系亲属的抚恤等方面的待遇标准;明确了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通过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的待遇费用;明确了法律救济渠道。

按照《通知》规定,事业单位的工伤保险分为3类情况:不属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基金统筹;依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伤政策;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可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也可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伤政策执行。

据悉,目前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正在进行调查摸底,确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单位数和人员数。据初步估计,目前我国事业单位职工总数约为2724万人。

背景链接:按照相关规定,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04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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