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领取社保卡后,可到定点医院进行就医。
列如北京医保卡定点19家A类医院如下:
编码
医院名称
01110001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01110002
中日友好医院
01110003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01151002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02110001
北京积水潭医院
02110002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02110003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04110001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04110002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04110013
北京市健宫医院
04151001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05110001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07110001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08110010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医三院)
11110003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24110001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03110001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07110004
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08110002
北京世纪坛医院(铁路总医院)
2、员工必须持社保卡就诊,在挂号与缴费时出示社保卡进行实时结算。公司为每名参保员工缴纳了补充医疗保险,社保基金不予支付部分,员工需本人支付后回到公司进行二次报销。
3、补充医疗报销条件:
①收据单上方有“实时结算”标识;
②报销提交收据原件、处方原件以及病例复印件;
③每月1号保险公司到公司收集报销材料,员工填申请表整理材料齐全后进行二次报销。
4、如遇特殊情况(急诊、社保卡丢失)就诊时未使用社保卡进行实时结算,员工务必保留就诊单据(收据、处方、病例)以及急诊证明、补卡证明,年底社保中心统一办理手工报销后,进行二次报销。
李某在一家餐饮公司任面点师,在工作中被轧面机轧伤左手拇指。当日公司将其送至医院就诊。但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公司陪同人员擅自使用了同事张某的身份证件及社保卡为其办理入院手续,导致其在医院住院期间病历均显示为张某姓名,并进而致使其无法认定工伤。因此李某将公司起诉到海淀区法院,认为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虽认可李某在工作中受伤,但表示在医院就医时,是李某未带身份证且不记得身份证号码,为尽快就医,在征得李某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了张某的身份证及社保卡为其办理住院手续。并非是该公司的原因导致李某在医院的住院病历患者姓名与其本人不符,也并非该公司的原因导致李某工伤申报手续遇阻碍,因此该公司无需支付李某的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及因无法做工伤认定而发生的工伤待遇损失。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受伤职工在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认定为工伤后,方可依据工伤保险政策享受相关工伤待遇。现李某因故尚未被认定为工伤,李某要求公司比照工伤标准向其支付相关款项及待遇损失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律师评析
张韬指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受伤职工的医疗诊断证明。一般而言,在社保行政机关审核工伤材料时,若住院病历、缴费单据等记载的名称与受伤职工姓名不符,相关就医资料是不能作为工伤认定的合规材料的。该案中,李某发生伤害事故后,未使用本人身份证件办理挂号及住院手续,导致工伤认定程序受阻,应积极提供实际就医的佐证资料,其逾越工伤认定程序直接提起诉讼主张工伤待遇损失,缺乏法律依据,法院未予支持。
张韬表示,没有被认定为工伤,不代表不能要求公司进行赔偿。对于受伤一事,李某可以按照《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向公司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要求公司对李某的损伤承担侵权的赔偿责任,但此时,从举证责任、伤残评定以及赔偿数额标准上来说,主张侵权的人身损害赔偿往往没有认定工伤有利,也就是说,李某要为使用他人名义进行医疗付出一定代价。
医疗保险就像一个巨大的资金池,有人不停往里投钱,有人也从里拿钱。只要资金池还有结余,投保者患病时就能减轻一定的经济压力。那么,住院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情形一:额外补充费用报销型保险的人群
根据社会保险优先于商业保险的原则,一般由社会医疗保险支付后,保险公司再对剩余部分医疗费进行理赔。
优保网专家称,保险公司会先根据保险条款确定可以赔付的项目(一般和社保的理赔范围一致),再扣除社保已经赔付的额度,得到实际赔付数。
示例:假设商业险保额5000元,发生医疗总费用10000元,都在可保范围内的。商业保险的赔付率是90%,免赔额100元。那么,商保可赔付数为(10000-100)×90%=8910元。社保报销80%后,还余2000元,在8910的赔付范围内,且不超过保额,所以2000元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
以上案例,如果商业险保额低于2000元,则保险公司的理赔以保额为限。
优保网专家提示,不论社保机构还是保险公司,都是凭发票报销,尤其是社保要求出示原件。所以,在申请报销社保时,要提醒工作人员开分隔发票,供之后商业险报销申请使用。
对于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用的,个人投保时视同为社会保险。
情形二:额外补充重大疾病保险和津贴型保险的人群
这两种类型的商业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在理赔时并不冲突。优保网专家称,商业重大疾病保险一般是确诊即给付的。即使申请时还没有开始治疗,被保险人可凭借医院开具的确诊证明,一次性获得保险金额,保证了在第一时间能够有充足的治疗经费,使后续治疗可以顺利进行。
同样,津贴型的保险也不是凭发票进行报销的。只要提供发生手术或是住院证明(具体产品规定),就能从保险公司获得保险金,作为误工费或营养费的补偿。
被保险人在得到重疾保险金或津贴后,仍可凭借医疗费用的发票向社保机构申请治疗费用的报销。
从报销情况可以看出,商业健康险可对社会医疗保险进行适当的补充,以提高保障额度,增强保险的及时性,增加保障项目。
福州社保卡能报销吗?2013年社保报销条件,社保医疗报销金额,社保报销流程,2013社保报销比例,社保卡中医疗保险如何报销,住院医疗社保卡看病怎么报销?
很多人虽然参加了社保,却不知道社保卡怎么报销。今天小编为您解答社保卡看病怎么报销。
福州社保卡能报销吗相关问题一:社保卡可以报销什么病?
答:所有疾病均可以用社保卡报销,社保卡的报销时针对不同医疗项目的不同额度来定的。而和什么疾病没有关系。
福州社保卡能报销吗相关问题二:社保卡医疗报销额度对于城镇职工是怎么规定的?
答:门急诊符合社保规定医疗费用每年(1.1-12.31)1800元以上部分,在指定非社区医疗机构就诊将按照50%比例报销,社区按照70%比例报销。如果您是本年度首次报销,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社保自费、自付项目剩余2000元,其中1800元不能报销有您个人负担,200元乘以50%(非社区)或70%(社区),您将得到100元或140元报销费用。社保最高给您报销到20000元。
福州社保卡能报销吗相关问题三:社保卡医疗报销额度对于70周岁以下退休职工是怎么规定的?
答:门急诊每年1300元以上部分,社保支付70%,退休补充保险支付15%,(2000-1300)x85%=595元。
福州社保卡能报销吗相关问题四:社保卡医疗报销额度对于在职职工是怎么规定的?
答:住院,首次住院1300元以上,此后再次住院650元以上。30000元以下医疗费用按照85%比例报销(三级医院,下同),30000-40000按照90%比例报销,40000以上按照95%比例报销,最高支付70000元。如果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超过70000元,将按照70%比例报销,社保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70000元(不含门急诊)。
福州社保卡能报销吗相关问题五:社保卡医疗报销额度对于在职职工是怎么规定的?
答:如果您是退休职工,首次住院1300元以上,再次住院650元以上,30000元以下医疗费按照91%比例报销(三级医院,下同),30000-40000按照94%比例报销,4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97%比例报销。支付上限同在职职工,此外除起付线(1300或650部分)以外个人负担部分,退休部分再报销50%。
首次申请办卡的员工到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拍摄数码照,并向照相馆索取《XX市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同时在回执上工整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方便办理。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但是遗失需要重新办理的员工不需要提交数码照回执。
福州社保卡能报销吗您都清楚了吗,除了了解社保卡看病怎么报销,再次提醒您注意社保卡医保的缴费年限是最低15年,只有达到缴费年限,您退休后才可享受医保。如觉得保障不足,还可以购买一定商业保险作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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