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与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累加

2020-11-30
养老保险规划与配置

“我还有2个月就要满60周岁,但是从农村出来的,先是在企业工作,有几年职工保险,如今没有固定工作,参加的是居民养老保险,退休后如何计算?”市民老朱询问说。

据了解,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之一是,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必须满15年。最近,国家出台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在劳动年龄段内根据其就业状态,分别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机构对其参加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居民养老保险,分别按保险类别做到及时转移衔接。

当参保人员到达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满15年的,其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合并,作为计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依据。对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不满15年的,鼓励参保人员延长缴费直至满15年,使之可以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如果其本人不愿意延长缴费的,将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与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合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与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累加,作为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

江苏省已经出台今年退休职工养老金上调方案。据了解,扬州市养老金上调方案制定完毕已经开始上报,一旦获批确定之后立即执行。据介绍,与往年不同,今年养老金上调普遍调整部分不再是每人每月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0%增加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水准较低的退休人员的增幅将在10%以上。

国家要求继续对养老金水平偏低人员给予适当倾斜

今年,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继续对养老金水平偏低人员给予适当倾斜。具体办法是:在普调的基础上,对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退休人员,由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承受能力和基本养老金替代率水平等实际情况,苏中地区不高于220元的范围内,再适当增发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国家决定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上调10%,是指总体水平上调10%,也就是人均养老金上调10%,不是指每一个人的养老金都上调10%。国家明确要求,养老金普调要注重公平,并与本人缴费情况等因素挂钩,体现多缴多得。现在有相当一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低于1000元,按10%上调只能增加100元,全省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高达4000元以上的,按10%上调可以增加400元以上,两者增加的绝对额相差较大,如持续按照10%增加这一办法做,养老金水平差距只会越来越大。按照今年的调整办法,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增幅将确保达到10%以上,养老金水平较高人员增幅将会低于10%,但其增加的绝对额总体上仍然较高,且增发的绝对额低于3000元以下部分按10%、3001元至4000元部分按6%、4001元至5000元部分按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计算数额的将予以补足。通过这样的完善,不同水平人员增发额的差距就不至于拉得过大。

江苏省养老金普调

据了解,今年江苏省普调包括三块:一是按定额增加,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增加,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发给;三是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按照普调的前两项计算,每人至少增加85元,再加上第三项按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部分,以及对养老金水平低的人员“托底”因素,企业退休人员每人增加100元以上。同时,普调的第二项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长的可以再多加一些。如果缴费年限达到40年,此项增加的养老金可以达到120元,比缴费年限20年的多60元。普调的第三项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4%计算。对于那些缴费基数高且缴费年限长的人员,他们的养老金水平相对较高,此项增加的养老金也就高。如果本人基本养老金为2500元,此项增加的养老金可以达到100元,比基本养老金2000元的人多20元。

相关阅读

职工与居民养老保险互转怎么办理


目前,在不少地方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已经可以办理互转。河南省懂7月1日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可实现互转,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也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但是,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互转如何办理。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介绍。

职工、居民养老保险可互转

农忙时在家种地,农闲时出来打工。在来自信阳的务工人员李勇看来,因为工作不稳定,虽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高,但要至少缴满15年,所以宁愿不参保,把钱揣在兜里。这种想法代表绝大多数农民工的参保理念。据人社部统计,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2亿人,同期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仅为4543万,绝大部分农民工都游离在这一制度之外。正因为此,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问题迫切需要解决。

哪些人可申请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互转?

根据通知,此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种制度,且需要办理衔接手续的人员。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申请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只要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缴费满15年,就可以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缴费不满15年的,允许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再办理制度衔接手续,享受相应的待遇。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如何转移?

据了解,参保人员无论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全部转移,累计计算权益。另外,对于少数因各种原因终止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且不满15年的,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从而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怎么累计?

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参加前者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后者的缴费年限。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参加前者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后者年限。

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将并轨实施

一直以来,农村户口居民养老待遇低于城市户口居民养老待遇,抑制了农村居民养老缴费的积极性。对此,2012年起,山西省在实现新农保、城居保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探索两项制度的合并实施。这样,可以通过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之间的互联互通,对居民基本养老需求进行兜底设计,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目前,山西省已有46个市县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10个档次,从100元到1000元。据了解,即将出台的新政将比原先多两个档次,由10个缴费档次调整为12个缴费档次。每年个人缴费分为100元至2000元12个档,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

解读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建议分段计算养老金


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养老保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们的养老问题,让人们的晚年生活更加的有保障。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是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一。它不同于连续工龄,但二者在时间上有一定的承袭关系。

我在东莞打工买了9年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现在家乡福建的农村又要求我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我该怎么办?”有广东打工者阿天问。

近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拟规定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三类养老保险可互相衔接转换,其中规定职保缴费年限可计入新农保或城居保,但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年限不计入职保。这种做法引起了不少人的热议。

“此次办法最大意义在于打通碎片化的养老制度,但制度本身的公平性的确值得讨论。”华南农业大学劳动和社会保障系副教授张开云告诉羊城晚报记者。

“该办法一旦实施,将有利于解决跨种类参加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后待遇合并计算问题”,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和失业保险处处长李程向记者表示道。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重复参保重复领养老金情况严重

“我们家乡农村规定,一户人家必须全部买新农保家人才可享受待遇。有一个人不买,父母都不能按月领基础养老金。虽然我在广东也购买了职保,但为了父母能享受待遇,只能两边都买。”有打工者说。

广东有超过500万打工者,是异地务工人员第一大省,随着全国各地都在推进居民养老保险,不少在广东的打工者都有双份养老保险:家乡的新农保和打工地的职保。这形成了重复参保的情况。

全国重复参保的情况相当严重,而广东重复领取养老金的情况,数额也相当巨大。羊城晚报记者此前从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作报告了解到,2011年该局查出重复领取职工养老金者471人,涉及基金1800多万。

“此次国家出台《办法》是对2009年转续办法的补充,要实现不同养老制度之间的衔接,更好保障全体参保人权益。”张开云研究了新公布的办法后说,办法将解决重复参保问题,让职保、新农保、城居保这三种制度中参加过两种或两种以上制度的人员,合并到一个制度中。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职保缴费年限最“值钱”

按征求意见稿的设想,三个险种在相互转移过程中,其个人账户可以实现互转,但是其缴费年限的计算方式则并不一致。简单说来,职保的缴费年限最为“值钱”,所以当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者是城居保的时候,职保缴费年限可以与新农保或者城居保累计合并。但是当新农保或者城居保转入职保时,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或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

专家表示,其他养老险转职保时,其职保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方可享受职保退休待遇。其过往参加其他养老险的经历,有助于提高其退休待遇核算。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只要缴费满15年就可以领取养老金吗?

答: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年龄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二是缴费累计年限满15年。如果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只是缴费累计年限满15年的是不能领取养老金的,但仍可继续按期缴纳养老保险费,直至达到退休年龄为止。养老保险以公平与效益兼顾,权利与义务对等为原则,鼓励多缴费、长缴费。对于缴费累计满15年办理退休的,其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为15%,在此基础上每多缴满一年增发1个百分点,多缴多领,上不封顶。

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有哪些


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不仅仅关系到职工要缴纳的数额问题,同时也关系到职工能不能正常享有相关保障的问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多少?如何规定?

首次参加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满十五年且在本市累计缴费满十年的,可以不再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累计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未满十五年的,继续参保缴费满十五年且在本市累计缴费满十年后,可以不再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该条例实施前已参加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职工,累计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满十年且在本市累计缴费满十年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不再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何规定最低缴费年限?

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设置最低缴费年限,即规定每一个参保人及其所在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缴纳足够年份的医疗保险费,才能在退休后免缴保险费而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这将有利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及时参保和连续缴费,有利于参保人之间的公平,也有利于医疗保险资金的筹集。同时,还有利于社会医疗保险各制度之间的衔接与协调。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均采用终身缴费制,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退休后不再缴费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这也是导致职工与城乡居民(农民和城镇非就业居民)之间的医疗保障待遇差距过大的一个因素。从长远发展趋势看,社会医疗保险目前的三个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必将走向统一,因此,必须朝着这个方向在医疗保险待遇和缴费等方面逐步推进。确定一个合理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适当增加职工的缴费,符合社会医疗保险发展趋势。

国家规定的用人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2012年11月1日前办理退休的,其实际应缴费年限应为2007年11月至其退休时间。2012年11月1日前应当缴费而未缴费或中断缴费的,可以按照历年核定的缴费基数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费。

对办理退休时,不足实际应缴费年限的,按照退休时缴费基数及所差实际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齐实际应缴费年限。2012年11月1日后办理退休的,其实际缴费年限应满5年。应当缴费而未缴费或中断缴费的,可以按照历年核定的缴费基数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费。对办理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按照退休时缴费基数及所差实际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齐5年实际缴费年限。

用人单位中职工在办理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符合以上规定,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及其实际缴费年限,合计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按照退休时缴费基数及所差年限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以后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缴费,养老保险缴费偏高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回答委员询问时表示,现在的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确实偏高,“五险一金”已占到工资总额的40%至50%。他透露,机关事业单位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有关文件近期将印发,并将进一步部署。

养老保险并轨文件近期印发

此前,马凯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作报告时表示,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中央部署,有关部门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已经拟订了改革方案,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

五险一金已占工资40%-5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适当降低养老保险缴费水平。对此,马凯表示,现在的缴费水平确实偏高,“五险一金”已占到工资总额的40%-50%,企业觉得负担重。但是另一方面,现在社保基金收入增长幅度慢于支出增长幅度,这又是一个矛盾。“一方面企业反映缴费水平太高,一方面降低缴费水平又会影响当期的收入,这个两难矛盾怎么解决,需要研究。”

针对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问题,马凯说,现在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制约因素很多,有的地方入不敷出,中央补助以后才能保证支付。针对这一问题需要解决的是,“怎样才能既能发挥养老保险的共济性功能,又能调动各地的积极性,平衡点怎么找”。

缴费年限,省内医保转移互认缴费年限


从7月1日开始,流动就业人员在广东省内医保转移,将互认缴费年限。广东省人社厅、财政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广东省内医保转移,缴费年限予以累计计算。

《通知》明确,各统筹地区对参保人在不同统筹地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应当互认,予以累计计算。但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医保待遇不重复享受。同时,参保人跨统筹区域转移职工医保关系时,只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统筹基金不转移。《通知》适用人群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广东省参加职工医保,因流动就业在省内跨统筹区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

对医保关系实现转移,退休后的医保待遇应如何计算,《通知》也作出了详细规定: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在各统筹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需符合退休后待遇享受地规定的年限要求,同时必须在待遇享受地参加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保人在最后参保地享受医保待遇;不符合条件但在曾经参保的地方满足该条件的,可在曾经参保地享受医保待遇。

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标准 个体商户如何缴费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个险种。我国的社会保险由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个险种组成(通常大家所说的五险一金指以上五个险种+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是:职工所在企业缴纳20%,职工个人承担8%。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条例与制度

参保人群:1、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4、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5、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缴费单位在每月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职工增减变化申报,提交以下资料:

(1)职工增减变化表;

(2)增加职工情况,应提交《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其中本市再就业的,还应提交《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障卡》,属统筹范围外转入的,还应提交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减少职工情况,因在职职工死亡、离退休、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参军、出国定居、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不同原因,提交有关证件和资料。

缴费方式:1、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其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查询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这里的“国家规定”指的是《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按照此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确定。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最终要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自前各省市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不同,且在不断调整。如:上海按照单位22%、个人8%的比例缴纳,北京按照单位20%、个人8%的比例缴纳。

自己从商人员养老保险如何缴费

职工自谋职业或非正规就业的,可以把档案关系和养老保险关系存入本市具有代办养老保险职能的职业介绍机构,在该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委托存档手续后,可以重新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值得注意的是,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将直接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计发基础养老金,以退休时上一年全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合历次间断缴费前的全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进行平均化处理,取出算术平均值。样就使计发基础养老金的基数降低,相对计发的基础养老金也将减少,因此最好不要间断缴纳养老保险。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9558.html

上一篇:生育保险,你了解多少?

下一篇:失业保险金的缴纳标准是什么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