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意外险可赔摔伤 第三方责任人不影响

2020-11-28
第三方家庭保险规划

老年人由于行动不便,发生跌倒、摔伤、擦伤等意外伤害的概率远高于其他年龄段。北京市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推出免费乘公交、逛公园优待以来,老年人出行及参与社会活动非常广泛,也就非常容易遭受意外伤害,于是,为了提高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从提高风险意识和保障制度设计方面做到未雨绸缪,11月底,北京市政府主推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北京市300万老年人口不论户籍,在乘坐公共交通或逛公园等公共场所、或参加一些社会活动时,如发生跌倒、摔伤等意外伤害,均可获得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最高可获20万元。而且,该意外险对老年人摔伤的赔付,并不受第三方责任人影响。

投保老年人意外险 公共场所摔伤可获赔

北京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涵盖老年人可享受优惠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各类场所,涉及市域内公交车、出租车、地铁(城铁)等三种公共交通工具,公园、博物馆(院)、公共体育场馆、医疗机构等12种公共服务场所,以及养老管理服务中心(站)、养老(助残)餐桌以及托老(残)所等6类为老服务单位。不过,除上述责任范围之外的其他情形,例如老年人在家期间(接受与政府签约的为老服务单位及志愿者服务期间除外)、商业场所期间、离京旅游期间等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均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老人意外险赔摔伤第三方责任人不影响赔付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只要在意外伤害险的理赔范围内,无论是否有第三方责任人,保险均将予以赔偿,不受第三方影响。这意味着,如果老人是被人撞到而受伤,除了可以获得保险公司赔付,还可以向过错方依法索赔。在赔付金额上,老人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遭受意外伤害(包括中毒、身体残疾、身故等),最高可获赔5万元,如因意外伤害事故入院治疗,在医疗费用方面赔付总额不超5000元。不过,每位老人最多可投意外伤害险4份,这也意味着参保人一旦发生意外,只需要花60元即可最高获得20万元赔付保险金,在治疗费用方面也可最高获得2万元赔付。

意外险 摔伤——相关链接“老人意外险”能“扶起”摔伤老人吗

所谓的“老人意外险”,就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一种,只是将其保障年龄扩展到老年阶段,弥补了此前的不足之处,相当于为老年人量身打造的意外险。应该说,“老人意外险”是一个用商业保险保障的模式,化解老人因意外伤害引发的经济风险和道德风险,可算是积极地探索和尝试。部分身患重病的老人,更容易因跌倒诱发重伤甚至死亡,从而产生大量医疗费用,造成家庭经济负担过重。近些年来,各地频频上演扶跌倒老人遭讹的事件,医疗负担过大是其中一个重要诱因,而采取商业保险赔付的方式,则可以缓解医疗费用压力,减轻老人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从而降低类似讹诈事件发生的概率。如此,也可让市民不再惧怕扶老人带来的各种风险,见到跌倒老人不再躲开,重整社会道德风气,可谓是一举多得的好事情。

意外险不都包揽雪天摔伤骨折

大雪天,行人受到的伤害也不小。雪后结冰的路面让沈城许多市民脚底发滑,滑倒摔伤甚至骨折的病人不断涌向各大医院急诊室。滑倒摔伤甚至骨折属于意外伤害,各寿险公司为此得承担一笔不小的开支。不过,有些滑倒摔伤者恐怕不能得到意外伤害保险的赔付。某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意外险属于附加险的一种,根据意外险的条款,发生意外赔付的保险责任有三种:身故、致残、医疗费用。事实上,很多意外保险只赔付前两种。骨折并不属于赔付范围。”而大多数承诺报销医疗费用的意外伤害保险,也都有100元的免赔额,只有超过这个金额的医疗费用才予以报销。购买意外险的客户出险后,一定要看清楚当时签订的条款细则。

精选阅读

什么是车辆第三方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属于商业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公司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对于超过交强险各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第四条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责任免除

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二) 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三) 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 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二) 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三) 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四) 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五) 保险车辆肇事逃逸;(六) 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二) 精神损害赔偿;(三) 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四) 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五) 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六) 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标准

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

第三者责任险免赔率

在交通事故中,保险车辆驾驶人负全部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20%;负主要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15%;负同等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10%;负次要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5%。注意事项第三者责任保险属于责任险范畴,属于广义的财产保险类别,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不同的是,交强险有责无责都要赔,而第三者责任险有责赔,无责不赔。

第三方责任险计算如何全面保障


无论是新手还是老司机,常开车在路上跑就免不了发生交通车辆碰撞,那么,如何给自己的爱车购买全面的保险保障呢?

最近,网上一则“雅阁‘轻吻’劳斯莱斯 撞出天价修理费”的新闻,引起不少车主的关注。在这起事故中,劳斯莱斯的车损已超过20万,而肇事的雅阁第三方责任险的额度只有20万,导致雅阁车主需自行偿付20多万。

车险界人士表示,目前豪车越来越多,而近一半的人或没办第三方责任险,或第三方责任险额度在20万元及以下,额度已经不够用,而将额度从20万提升至50万只需多交300多元。

目前人们在购买汽车时主要有交强险、第三方责任险、车损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几个主要基本险种。除了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外,其他险种投保人可自主选择。“其中第三方责任险的选择与其他险种需有所区分。车损险、全车盗抢险在购买时,购车人只要根据自己爱车的情况,购买适当额度的保险就行。而第三方责任险则需要根据当地的交通状况、豪车数量等社会因素来考虑。但很多人都忽视了这一点。

第三方责任险,是指由于被保险人疏忽过失而给第三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保险公司对第三者财产进行赔偿或对第三者人身伤害进行给付的一种保险,第三方责任险有助于被保险人在造成事故时,由保险公司帮忙处理损失,减轻被保险人的负担。

第三者责任险属于汽车商业险范围,车主自愿购买,负责赔偿交通事故引起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即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人员、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

为什么要购买第三者责任险?

因为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补充。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标准

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

第三者责任险免赔率

在交通事故中,保险车辆驾驶人负全部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20%;负主要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15%;负同等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10%;负次要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5%。注意事项第三者责任保险属于责任险范畴,属于广义的财产保险类别,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不同的是,交强险有责无责都要赔,而第三者责任险有责赔,无责不赔。

成都医保启动第三方专家评审机制


为保证客观公正地保障医患双方利益,对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费用审核、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康复效果评价争议处理等各类医保经办争议问题的全覆盖,成都医保局决定启动第三方专家评审机制。下面小编给大家具体介绍下成都医保的新机制。

成都市医保局聘请700余名专家

成都市医保局启动医保经办管理第三方专家评审机制,牵头组建了包含700余名专家的第三方评审专家库,内设四个专业小组,达到对各类医保经办争议问题的全覆盖。通过组织评审,将建立解决争议问题的参照标准。

医疗保险经办管理第三方评审的适用范围包含: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互助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费用审核、稽核争议处理;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康复医疗费用审核、稽核争议处理;工伤康复方案、工伤康复效果评价争议处理;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审核、稽核争议处理;企业、机关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审核、稽核争议处理;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审核、稽核争议处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开展药品谈判、协议管理等工作与定点(协议)机构的争议处理。新机制的适用范围基本达到对各类医保经办争议问题的全覆盖。

市医保局相关人士介绍,为开展医疗保险经办管理第三方评审工作,市医保局在医疗机构推荐和专家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牵头组建了包含700余名专家的第三方评审专家库,医疗技术专家均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且从事医疗专业时间超过6年,其中不乏梁宗安、王春晖、童南伟等知名专家和学术带头人。专家库内设四个专家组,医保政策专家组主要对成都现行各类医疗保险制度提供指导、咨询服务;医疗专业技术专家组主要对医疗专业技术问题提供技术咨询、评判服务;法律顾问专家组主要对现行政策、新政策涉及法律方面的内容提供咨询服务;药品谈判专家组主要对药品谈判专业技术问题提供技术咨询、评判服务。专家库将实行动态管理,专家每届聘期2年,期满后可以续聘。

市医保局相关人士表示,争议问题出现后,由定点医疗机构或参保人员提出评审申请,市医保局受理申请后组织第三方专家评审,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市医保局将选择相近、相关的申请评审问题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评审专家由市医保局根据评审问题涉及的医学专业,从专家库相应专业的专家中随机抽取形成专家组,开展评审工作。争议问题采取逐项讨论和表决的方式得出结论。评审结论作为解决争议问题的依据和处理今后类似问题的参照标准。

以上是有关成都医保的相关资讯,如有其他问题,也欢迎关注网成都医保专题。

有了交强险还需要买第三方责任险吗?


交强险负有很多的社会管理职能,它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这样来看,大家就产生疑问了,那为什么还需要购买第三方责任险呢?第三方责任险能起到什么补充作用呢?

交强险制度是通过国家法规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的投保交强险标志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较强险的强制性是指只要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未投保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交强险是最基本的车险。

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上述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总的来说,交强险还有以下一些不足:

1、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固定而且相对较低。

2、各地人身伤亡赔偿标准的提高及物价飞涨。

3、商业三者险则有多种不同档次限额可供选择,同时也只设定了综合责任限额。

可以说商业三者险是交强险的补充,建议:在购买了交强险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自愿购买商业第三者保险。

交强险未推出以前,第三者责任险是强制险种。交强险和相关的法规推出来以后,交强险是强制投保的险种,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已经作为商业保险品种。

车险投保最低保障方案: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搭配

险种组合: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5万元。

保障范围:基本能够满足一般事故对第三者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适用对象:保险意识不是很强,但又担心自己不小心对他人造成损失的。

优点:可以用来应付上牌照或检车,另外第三者的保障基本能够满足。

缺点:一旦撞车或撞人,对方的损失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少量赔偿,且赔偿限额只能说“基本宽余”,另外自己爱车的损失也只能自己负担。

举例计算(北京地区):

第一部分:交强险和车辆的价格没有关系,仅与使用性质和座位数相关,一般的私家车(6座以下小汽车),基准保费为1050元。

第二部分:商业三者险以价值10万元的私家车为例,投保5万元的三者险在北京地区其准保费需要650—670元。如果按最低7折计算只需要455元。两者之和约为1500元左右。

案例一:

分析:如果不幸撞到豪车或驾车致人重伤,如最近的"雅阁撞1200万劳斯莱斯",维修费用35万。这意味着,除去保险公司最多赔付的16.2万,车主需赔18.8万,这相当于一辆全新雅阁价格。

点评:交强险赔付有限,购买了第三者险,交强险赔付不足的保险公司可赔偿。保障越高越好,建议至少选择50万保额。因为这样的保障额度充分而且50万额 度的第三者商业险仅仅比20万额度的保费高出600多元,一旦发生重大的三者责任事 故,这600多元保费可就起了大作用。

案例二:

张先生的车仅购买了交强险,不幸的是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张先生的车将一行人撞伤。交警认定张先生负事故次责,张先生因此赔偿受害人医疗费12000元,住院伙食补贴费400元,护理费2400元,误工费3600元,交通费200元,个人财物损失费3000元,总计费用21600元。

张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根据交强险条款,赔付如下:医疗费、住院伙食补贴费8000元,死亡伤残赔偿分项6200元,财产损失分项2000元,共计16200元,与张先生实际赔偿金额有5400元差距。为什么会这样呢?医疗费张先生实际赔偿了12000元,加住院伙食补贴费400元,共计12400元,而交强险的医疗费赔偿限额为8000元,而医疗费分项下又包括了住院伙食补贴费,所以保险公司根据条款规定按限额赔付。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则在死亡伤残分项下赔付。这项分项限额为50000元,不超过限额则按索赔金额赔付。受害人个人财产张先生赔偿了3000元,交强险条款中规定,财产损失赔付限额为2000元,故保险公司也按限额赔付。

这样张先生的个人赔偿就高于保险公司的赔付,如果张先生再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那么差额部分则可再得到保险公司合理赔付。

人身保险如何赔偿第三方原因造成的死亡_保险知识


以生命为保险标的的产品在各种保险产品中占据相当比例,然而,并非所有被保险人身故的结果都可以得到赔偿。对于自杀、被判处死刑,以及第三方原因造成的死亡等情况,保险公司采取的理赔原则和方法会大不相同。

自杀身故,两年为界

童童今年9岁,一向成绩优异的她因为一次考试成绩不理想受到了父母和老师的批评,没想到,情感上难以承受的她选择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悲痛之后,童童的父母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希望一年前为童童投保的10万元人寿保险可以得到受理。那么,童童父母的索赔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呢?

据了解,《保险法》第44条对被保险人自杀身亡的情况予以了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也就是说,对被保险人自杀行为是否予以理赔应分两步走,先判断是否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次是保单有效期是否满2年。

在童童的案例中,9岁的她显然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也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不存在2年的界定一说,相关保险公司最终予以了理赔。当然,即便都是以生命为标的的产品,也会因保障内容不同,而出现不同的理赔结果。例如,投保意外伤害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所享有的身故权益仅限于意外风险事故下,而自杀情况则显然不在保障之内。《保险法》还在44条后特别说明:“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判处死刑者不予理赔

而对于故意犯罪被判处死刑者,或是因为拒绝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导致残疾、身故的情况,保险将不予赔偿。

《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法》同时规定,如果投保人已经缴足二年以上保险费,那么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换言之,若投保的是消费型的险种,那么保费将不予返还。

可向第三方继续索赔

由第三方造成的保险事故非常普遍,被保险人是否有权在向保险公司索赔后,继续向事故造成方索赔呢?

今年47岁的陈先生在路上行走时,不慎被路边小店掉落的广告牌砸伤。经过交涉,小店愿意赔偿陈先生的医疗费用及1000元精神损失费。而陈先生又想起,他所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可以承担意外医疗的费用,于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最终,陈先生获得了保险公司1700多元的意外医疗赔偿金,在此之后,他又继续向小店提出索赔,这样的做法是否能够得到法律保护呢?我们了解到,《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由此可见,陈先生的做法有法可依。

故意行为不予理赔

而为了规避保险中的道德风险,《保险法》特别强调,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可见,在对待以上四种身故、伤残情况时,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各不相同,无论是投保人、被保险人还是受益人,都应明确。

保险知识,向第三方支付理赔金时候应保管好支付凭证


案例:

王先生开车在下班途中遭后车撞击发生追尾事故,造成坐在副驾位上的女儿头部创伤。王先生随即向交警部门和投保公司报案。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对方车辆承担全责,其投保的保险公司随即根据事故发生损失确定了理赔金额,包括车辆维修和人伤治疗费用。但一个月过去了,王先生依旧没有拿到对方车主应支付的赔偿费用,后来更是联系不到对方,情急之下,王先生找到承保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询问理赔事宜,但出乎王先生意外的是,保险公司已于半个月前支付理赔金,服务接待人员还向王先生出示赔款支付凭证。如此一来,王先生只能自行寻找对方车主解决此事,为原本忙碌的生活频添了不少烦恼。

新法解析:

相信很多驾车的朋友都遇到过类似王先生索款无门经历,但即将实施的新《保险法》将有效解决此类索赔难的问题。

新法第六十五条针对此类涉及保险责任的赔款出台了新规,首先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向第三人付款,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公司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无须经由被保险人中转。其次,如果被保险人怠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这样一来,给付双方身份明确,从源头上避免了已拿到理赔金的事故责任方迟迟不向第三者支付赔款的问题,切实保护第三方的权益。

都邦保险温馨提示:如果自己是事故责任方,并且已自行向第三者支付责任保险理赔金,请您一定记得要保管好支付凭证,否则,您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因无法确知您是否已支付赔款,按照新法"直接向第三人支付赔款"的规定,则会提出拒赔。因此,我们在解读运用新《保险法》的过程中,在关注权利的同时也务必要参透义务的内涵。

老人意外险_60岁以上老人意外险_70岁老人意外险


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激增,60岁以上老人意外伤害事件频发。家有老人的网友都知道,很多60岁以上老人闲不住,总想出去逛逛,但是一不留神很容易在游玩或者乘坐交通工具时遭遇意外伤害,使儿女们倍感担忧。于是,很多人希望能为父母购买一份合适的60岁以上老人意外险。那么,60岁以上老人意外险有吗?怎么买呢?

投保60岁以上老人意外险的必要性

由于身体素质的下降,老年人群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要高于其他成年人群体,尤其交通事故、意外跌伤、火灾等对老年人的伤害更严重。数据显示,因意外受伤接受治疗的老年人中,骨折、摔伤、烫伤三种情况占比达70%。可见,投保60岁以上老人意外险是非常有必要的。

另外,老人发生意外事故后,所需的医疗费用一般要超过年轻人。据了解,老年人因意外伤害治疗产生的费用平均在6000元至8000元之间,即便有社保,也需要个人承担一定费用。此前频繁发生的扶起老人后被讹事件说明老年人在受到意外伤害后会产生对医疗费用的担忧。

部分地区60岁以上老人意外险项目介绍

广东60岁以上老人意外险:广东省内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将在5月1日正式实施。险企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具体的保费标准、保障内容各地正在制订规划当中,各地的标准会有差别”。据悉,参加对象为60周岁(含)以上的老人,除广东户籍的老人外,还包括随子女在广东生活的非广东户籍的老人。同时鼓励地市、县(市、区)政府从福彩公益金或财政出资为80岁以上的广东户籍老人和五保户、城乡低保户老人统一购买,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以将出资范围扩大到60岁或70岁以上的广东户籍老人。记者了解到,以62岁非广东户籍的女性投保为例,年缴保费100元,保险方案可涵盖意外身故、伤残、住院津贴和医疗报销。

辽宁60岁以上老人意外险项目:4月15日起,凡是在辽宁省生活或工作的55周岁及以上的中老年人,不限户籍、没有年龄上限。每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30元,保障期限为1年。55到80周岁的中老年人可享受3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3000元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80周岁以上(不含80周岁)的老年人,可享受50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3000元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据介绍,每位老人最多可以投保4份意外险。

市场上60岁以上老人意外险并不多

目前市场上的意外险产品大多对年龄加以限制,对高龄及超高龄老年人不予承保;部分承保高龄及超高龄的骨折或其他单项意外险产品,费用又极高。因此市场上合适的60岁以上老人意外险并不是很多。下面为大家推荐一款质优价廉的老人意外险产品。

一、平安颐养天年老年人意外保险

1、这是中国平安为56-80岁老年人的设置的专属保险,也是送父母最实用的老年人保险。每年只需120元。

2、专为老年人设计,涵盖其日常生活最容易受到的伤害保障。

(1)骨折与关节脱位:老年人最实用的保障项目,关心备注,体贴入微。

(2)交通意外、一般日常意外保障:公交车、地铁、出租车……日常出门,外出旅游保障随走随保。

(3)意外伤害+住院护理津贴:意外受伤,80%报销,还有每日住院津贴补偿。

(4)专业医疗救援服务:在家突然晕倒如何急救?哪家医院最近还能享受保险救援服务?别慌,拨打4006506119,全国958家协作医院提供最专业最及时的帮助。

医疗保险,第三方将被引入青岛市社保业务 黄岛崂山城阳区先作为试点


社会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将引入第三方参与,三区将开始试点。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引入第三方参与经办社会医疗保险业务的试点意见》,确定年内先行在黄岛区、崂山区、城阳区进行试点,为医保参保人提供窗口收集材料、报销初审、定点审核、基金结算、异地医疗等服务,通过引入第三方服务,建立社会医疗保险新型经办服务模式。

试点的服务内容包括定点医院管理和稽核业务,负责协助各试点区开展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日常稽核、专项稽核、投诉举报稽核等工作;设立医疗保险健康服务中心,建设以公众服务为主体的医疗保险健康服务中心,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经参保人授权许可后,健康服务中心与一体化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对接,验证参保人员身份,查询参保人员信息,参保人员信息不得用于商业用途;异地医疗服务,以医疗保险健康服务中心为平台,建立异地医疗支持体系,为参保人提供转诊辅导、远程会诊、就医绿色通道及资金垫付等服务;将异地医疗服务相关信息回传一体化信息系统,由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结算;参保人评估体系建设,以医保健康服务中心为平台,建立多方评估机制,提高参保人话语权。

在各级人社部门和医保经办机构的监督管理下,各试点保险公司参与8类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包括窗口经办服务,负责各类医保业务的材料收发、政策咨询、服务引导等工作;医保费用初审,负责对按比例抽审的各类住院、门诊大病、门诊统筹、长期护理保险、异地医疗结算病历进行费用初审;医保资格初审,负责做好门诊大病、意外伤害、长期护理保险、异地医疗备案等资格待遇的初审工作;基金结算业务,做好第三方医疗保险周转金的初审核算,通过在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指定银行设立的医疗保险账户完成医疗费用拨付工作,医疗保险周转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周转,不得进入金融资本市场运作。

社会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将引入第三方参与,三区将开始试点。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引入第三方参与经办社会医疗保险业务的试点意见》,确定年内先行在黄岛区、崂山区、城阳区进行试点。试点的主要任务包括:建立适应新型经办服务模式改革要求的涵盖市、区(市)、街道(乡镇)的三级组织体系与网络体系,建立新模式下与第三方参与经办服务的合作机制,探索新模式下医保待遇结算方式,建立第三方服务医疗保险周转金制度,保证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患者按时进行资金结算和支付。

住房公积金,西宁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 二手房贷款取消第三方评估


8月25日讯:提取住房公积金就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使用公积金贷款又不能提取公积金余额,提了不能贷、贷了不能提,这让许多购房职工面临两难选择。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现在,公积金既可提取又可贷款。这项业务的办理在全国也是为数不多的。同时,二手房贷款取消了第三方评估。

据悉,凡在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全额提取个人及配偶在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无需留存一年。据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此前,已经对即提即贷业务放宽了条件,既可贷款也可提取余额,但提取余额需要在办理贷款业务一年后才可办理,今年,这项政策得到了优化。

对于即提即贷,市民持欢迎态度。正打算在城东开发区一楼盘购房的市民张女士表示,对于购房者来说,购买一套房子所需的资金量较大。“刚签订购房合同,首付还差近8万元,这下好了,提取账户余额,首付够了。”张女士高兴地说。

公积金即提即贷政策,不仅可以解决购房者资金缺少的难题,还可以增加首付减少贷款,从而降低利息的压力。除了这一政策,二手房贷款取消第三方评估,这也让市民省下了一笔评估费。

根据国家住建部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政策规定,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推出了一系列惠民便民的住房公积金措施,通过合理确定贷款条件、适度放宽贷款标准、发展异地贷款和二手房贷款业务、建立浮动贷款制度、改进提取业务等一系列措施,切实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政策支持。此次对即提即贷政策的优化调整,将进一步减轻职工购房负担,切实帮助缴存职工解决购房困难。

◎相关链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业务流程

对农村自建房提取业务流程进行了简化,自建房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完成现场查看及业务受理。

对偿还其他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跨省、省内跨行政区域转移业务进行了优化,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提供的银行账号。

同一经办网点转移等业务流程进行了简化,职工因工作调动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的,若其转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在同一银行经办网点内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携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由银行经办网点进行审核后即可当场办结。

协调受委托银行开办了住房公积金提取集中支付业务,切实缩短了提取业务办理时限。

优化改进了贷款审批模式,将会议审批制调整为会签审批制。

取消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公证环节。

协调人民银行开通征信系统查询专线。

安排工作人员在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驻点办理贷款抵押手续,切实缩短了贷款办理时限。

实行了贷款即时审批,贷款业务接一笔审一笔,办一笔放一笔。

中心所有业务实行限时办结制。在符合条件、手续齐备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业务、开户业务和基数调整业务3个工作日内办结;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个人信息变更、账户封存等业务当日办结;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当日办结;因自建房提取业务,需查看现场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贷款业务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审批手续;抵押等相关手续办结后,中心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以党建为引领,结合业务、管理、服务、文明创建等工作,致力于提升效能,促进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指标圆满完成。有效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在“惠民生、稳增长、调结构、促消费”上的积极作用。

北京老人意外险参保方式及保险责任范围


参保对象

凡在北京市工作或生活的50-59周岁退休人员、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参保方式

具有北京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的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失独老年人,由北京市财政统一出资参保。由本人或委托亲属办理个人投保的,持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国人寿服务中心柜面直接办理。

保费

每份17元,自主参保的人员可享优惠,保费为15元。保险期为一年。享受政府财政统一出资参保的老年人,保险期间自2013年12月1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止。

三种申请方式:

1、自行申请,由本人携带完整的理赔资料到就近的人寿服务中心柜面办理。

2、委托办理,即委托他人到中国人寿服务中心柜面索取或登录中国人寿的官方网站下载打印《理赔申请书》和《理赔委托书》,填写完整并经被保险人本人签字确认后,由受托人办理。

3、邮寄或快递办理,柜面索取或登录官方网站下载打印《理赔申请书》和《理赔委托书》,填写完整并经被保险人本人签字确认后,随理赔资料一同邮寄或快递至中国人寿老年人专项工作中心进行办理。

保险责任范围

1.老年人乘市域内公交、出租、地铁期间;

2.老年人进入市域内以下公共服务场所:

(1)为北京市老年人提供优惠的各类公园、风景名胜等旅游景区;

(2)为北京市老年人提供优惠的各类博物馆(院),美术、科技和纪念场馆,烈士纪念建筑物,名人故居,公共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

(3)政府支持的室外健身场地和为北京市老年人提供优惠的公共体育场馆,各级文化馆(站、宫、活动中心、室),各级社区服务中心(站)和养老管理服务中心(站)、老年活动中心(站、室),老年学习培训场所、养老(助残)餐桌以及托老(残)所;

(4)各级医疗机构。

3.老年人参加北京市域内以下活动:

(1)参加政府机关、部门或社会组织举行的各种针对老年人的公益活动及会议期间;

(2)老年志愿者参与的社会服务。

4.其他保险责任范围(北京市域内):

(1)老年人在接受与政府签约的为老服务单位服务的过程中;

(2)老年人在接受志愿者服务的过程中。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9276.html

上一篇:失业保险条例有哪些?

下一篇:多地出现开假社保证明现象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