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事宜,这让很多朋友都关注起来,关于公积金方面的小知识,我们来了解下郑州住房公积金能提取多少?在进行公积金提取的时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吧!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一)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条件,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提取额度为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但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费用;
(二)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条件,在贷款未还清前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提取额度为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但总额不得超过贷款的本息余额;
(三)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条件,职工及其配偶提取额度为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但总额不得超过规定比例房租的费用,即:
支付房租提取额=(月住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5%)×交付房租月数;
(四)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第一目规定的条件,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提取额度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第二目规定的条件,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提取额度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但总额不得超过其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
(五)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四)、(五)、(六)项的规定条件,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是我国公民的一件头等大事,甚至胜过古人讲过的人间四大喜事。为了缓解公民的住房购买压力,单位一般都通过公积金的补助帮助公民,如果不再在原单位就职了,那么,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呢?今天,吉屋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下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的。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2011年10月27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住建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提取分成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首先公积金能提取多少,要看个人的平时缴纳年份及额度,只有满足以上的公积金提取条件后,了解关于郑州住房公积金能提取多少的相关问题,就可以放心的进行公积金提取了。
厦门出台提取公积金还贷新规近期,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对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按揭贷款业务进行专项稽核检查,发现部分银行存在违规出具贷款信息证明、使用的贷款信息证明格式有误以及填写不规范等问题。
为加强对该业务的管理,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业务管理的通知》,规定职工申请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按揭贷款,所涉住房必须是购房人申请住房按揭贷款并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自住住房,购买小产权房、车库、店面等产生的贷款以及消费、信用类贷款不属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范围。
《通知》强调,凡是个人借款(抵押)合同中借款用途标注为“消费”或“其他”等类型的贷款,都不属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范围,在开具贷款信息证明时,各银行必须严格把关。
《通知》要求,各银行经办人员应清晰、准确、完整地填写住房按揭贷款信息证明中的各项要素内容,不得违规出具,不得漏填、错填,所有要素内容需采用电脑打印方式,不得手写。如出现违规填写、错填、漏填等一律退回,不予办理,并扣减相应手续费。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今后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行办理的上述业务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有关银行监管部门。
另据了解,新版《住房按揭贷款信息证明》将于今年9月16日起启用,旧版《贷款信息证明》同时废止。
目前,厦门8家银行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分别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厦门市分行、厦门银行。这8家银行均可办理按年提取还贷业务。另外,职工也可以与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办理委托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目前,除招行外,上述其余7家银行均可办理。
住房公积金,与每个缴存职工密切相关。有关公积金的问题,大多数读者在咨询中比较关心如何提取、需要哪些条件等问题。而“离职、生病、为儿女购房、租房、装修等情况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这样的问题更集中。就这些问题,我们咨询了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读者做出答复,以供参考。
问:我不是宁波本地人,去年年初来到宁波工作之后,所在公司为我缴纳了公积金,一共缴纳了10个月的公积金,明年打算离开宁波,回到老家,请问这样的情况公积金可以取出来么?如果可以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答:可以提取。没有需要缴满一年才可以提取的时间限制。
外地户籍职工(大市范围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离开宁波市的,职工只需要提供:《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终止证明(或社保终止单)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可提取其账户内余额,并利随本清,作销户提取。
提取资料符合规定,当场办结;不符合规定的,管理中心不予办理;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提取人。
问:【大病提取公积金】如果生大病,急等着用钱,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本人、配偶或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宁波市医疗救助办法》规定的特殊病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需要提供:《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病患与提取人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物业专项维修费及物业服务费支付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金额以家庭实际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费、物业服务费为限。
需要注意的是,所称的“重病、大病”是指《宁波市医疗救助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以下疾病:(一)重性精神病;(二)重症尿毒症;(三)恶性肿瘤;(四)重大组织和器官移植;(五)心脏疾病造成心功能衰竭二级以上、心脏组织缺损;(六)失代偿期的肝硬化并伴有并发症;(七)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红斑狼疮;(八)糖尿病并发严重心脑肾病变;(九)脑血管意外造成偏瘫一至三级;(十)市人民政府根据社会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特殊病种。
问:儿子今年20岁,还在大学读书,是宁波本地户口。我们想给他在市区买一套房子,是否可以提取我们的住房公积金购房?
答:儿子没有公积金账户,是无法提取父母公积金进行购房的。
根据相关规定,若房产所有权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
很多人知道,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出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的配套业务细则,细则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补充电梯增设所需资金了。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如何办理,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公积金提取范围:业主及配偶子女父母
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符合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文件有关规定的,相关业主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补充电梯增设资金。提取申请人尚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满12个月后,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公积金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80%
对于提取额度,细则里也作了明确规定:业主及其配偶、子女、父母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增设电梯的,应一次性办理,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所有申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各业主应出资金额扣减其分摊使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后的余额。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市民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将转入同梯号全体业主在增设电梯协议书中指定的专用收款账户;市民所提供材料的有效期限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证明》的出具时间之日起12个月内。此外,一座电梯只能提取一次。
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申请所需材料
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除提供《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转移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人和业主合法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日常共性材料外,只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包括同梯号全体业主就出资方式、出资比重或出资额、工程款转入账户等事项达成的增设电梯协议书;与电梯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申请人该梯号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证明》(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出具)及申请人该套住宅应分摊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明细表(以同梯号全体业主签字确认为准)。
2014年泉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8%,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7.5%,个人缴纳比例2%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个人缴纳比例1%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5%-2%,个人不承担相关费用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7%,个人不承担相关费用
住房公积金:单位与个人缴纳比例在5%—15%之间
备注:每年7月份更新社保与公积金相关政策,请参保人员及时关注社保相关信息,如对五险一金存有疑问,可拨打社保热线12333,公积金热线12329,进行咨询,或者登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相关政策。
房租支出超过家庭收入30%,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人员办理要件:
1、未购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实际支付租金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资收入证明原件;
4、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转移申请书》;6、《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卡》或《联名卡》;
7、提取配偶及直系血亲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合法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额度:房屋承租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支付房租金额。
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申请人名下的个人银行账户。
提取次数:每满12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审批)→银行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场所:各县(市、区)管理部及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窗口。
调到省外工作人员
办理要件:
1、工作调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转移申请书》;
4、《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卡》或《联名卡》。
销户提取,并上缴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卡。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审批)→银行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场所:各县(市、区)管理部及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窗口。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办理要件:
1、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职工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合法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转移申请书》;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卡》或《联名卡》。
提取额度:提取额度保留至千元以下。
申请提取次数:每满12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审批)→银行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场所:各县(市、区)管理部及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窗口。
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人员
办理要件:
1、残疾证(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转移申请书》;4、《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卡》《或联名卡》。
销户提取,并上缴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卡。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审批)→银行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场所:各县(市、区)管理部及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窗口。
离休、退休人员
办理要件:
1、离(退)休批复文件或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转移申请书》;4、《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卡》或《联名卡》。
销户提取,并上缴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卡。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审批)→银行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场所:各县(市、区)管理部及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窗口。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还贷压力,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以下称“按月提取”)是指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及配偶(以下称“申请人”)因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向衢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本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本中心按月核定提取金额并转账支付到借款人银行还款账户的提取业务。
二、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办理按月提取业务;
1、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2、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尚未还清;
3、贷款期间无连续二期或累计六期及以上逾期还款记录;
4、个人缴存账户至少留存六个月的缴存余额。
三、申请按月提取还贷业务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经单位核实盖章的《衢州市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业务申请表》;
3、申请人还款账户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直系亲属代办的,同时提供申请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其他人代办的、同时提供申请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公证书原件。
四、申请人按月提取还贷金额不超过其每月缴存额,且不超过其上月实际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金额。
五、办理按月提取还贷程序
1、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本中心提出申请,填报《衢州市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业务申请表》;
2、本中心对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还款情况、个人缴存账户余额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答复;
3、本中心与申请人签订《衢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还贷协议书》,从协议书签订后次月起,按月核定提取金额并在每月20日左右(节假日顺延)转至申请人还款账户。
六、按月提取还贷期间,申请人需变更约定提取对象、提前终止提取或缴存单位变动,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按月提取还贷期间,除需办理一次性提取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外,不得再办理其他提取和转外地手续。八、按月提取还贷期间,对以下情况停止办理划转手续:
1、上月已结清贷款本息的;
2、连续三个月欠缴住房公积金的;
3、连续二期或累计六期逾期归还贷款本息的;
4、提供银行还款账户有误或账户变更未及时通知本中心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仅能帮助购房者早圆购房梦,而且还能帮购房者省钱,使购房更为轻松。公积金贷款利率也是一时一变,你知道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么?
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委托贷款期限在1-5年(含5年)的年利率由4.45%调整为4.20%,委托贷款期限在5-30年(含30年)的年利率由4.90%调整为4.70%。
借款人逾期还款或挤占挪用贷款,从逾期或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到清偿本息为止,遇罚息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息。对贷款逾期或挪用期间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按季(短期贷款也可按月)计收复利。如一笔贷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应择其重,不能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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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有限制条件吗?
一般来讲,提前还款实际上是一种单方违约行为,所以违约方应根据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但目前在公积金贷款合同中并没有这种规定,而是同意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的。
具体规定为:在您还清当月的本息后,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提前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的本金在偿还后不再计收利息。如果您不是提前全部还清贷款的话,那么提前偿还的部分贷款额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最少是1万元。剩下的贷款额您可以选择在贷款期限不变的条件下重新计算每月还款额,或在每月还款额不变的前提下适当缩短贷款期限。
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借款人申请贷款的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一般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提供有稳定经济收入的子女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前提下,其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泉州公积金查询常见问题解答泉州公积金联名卡功能有哪些?
答:除具备银行卡功能外,还具备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查询,提取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扣收等功能。
是否可以在扣除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卡上查询?
答:目前只能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上查询,其他银行卡不具备此功能。
网上查询时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答: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到该中心有相关工作人员予以回复密码或者修改密码。
网上查询时无法登陆,显示没有注册的身份证号?
答:需要找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银行补录身份证号就行。
网上查询为什么看不到公积金明细?
答:一般情况下公积金每年6月底结息,而这之后是看不到之前的明细。如果想要查看明细,只能持本人的身份证到联名卡开户行查询即可。
网上查询原始密码是多少?
答:一般情况下是111111。
电话自助查询是24小时都开放服务吗?
答:电话自助查询24小时开放服务。人工服务的时间为周一至周六的上午9:00至17:00,节假日除外。遇工作日人工服务繁忙时段请尽量通过电话自助查询。
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相信大家已经有了相应的了解,如果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请关注网泉州住房公积金专题进行了解。
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与一手房和二手房以及用途都有关系。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一手房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最长不超过15年;申请自住住房公积金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贷款,最长不超过15年。
泉州公积金贷款年限借款人申请贷款的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一般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提供有稳定经济收入的子女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前提下,其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泉州公积金贷款利率借款人逾期还款或挤占挪用贷款,从逾期或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到清偿本息为止,遇罚息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息。对贷款逾期或挪用期间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按季(短期贷款也可按月)计收复利。如一笔贷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应择其重,不能并处。
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委托贷款期限在1-5年(含5年)的年利率由4.45%调整为4.20%,委托贷款期限在5-30年(含30年)的年利率由4.90%调整为4.70%。
泉州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60万泉州市公积金中心规定,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4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60万元。
贷款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借款申请人家庭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住房总价款、抵(质)押物价值等进行综合测算确定,最高为所购房产全部价款的70%(或60%),并不得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月应还款额与其本人(含共同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中反映的已有各项贷款月应还款额之和,占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的比例控制在50%之内。
(一)购买普通自住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款的70%,贷款期限为受托银行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贷款按揭期限。
(二)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控制在买卖价格、评估价格或已办理过户房屋所有权证上完税价格(三者就低)的70%(或60%)以内,贷款期限按贷款额度和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确定,最长15年,且不得超过房产剩余使用年限。
(三)属危房改造或拆迁房的,原房屋拆迁补偿款可抵作首期款,贷款额度为安置互补差价金额,但最高不超过总房款的70%,贷款期限为受托银行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贷款按揭期限。
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二手房),需签订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有效购房合同,并用自有资金支付总购房款30%以上首期付款(属砖混结构的二手房须支付40%以上首期付款)。
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同意以贷款所购的房产作为抵押。
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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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实施细则
一、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的定义
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以下简称“按年提取还贷”)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其个人住房贷款(含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行为。
二、按年提取还贷的申请条件
(一)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帐户处于正常状态且未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无停缴、缓缴、冻结、查封等情况;
(二)借款人信用良好,所归还的住房贷款没有逾期且历史上无连续3次或累计6次恶意拖欠贷款本息的逾期记录。
三、按年提取还贷的审批
(一)按年还贷提取办理时间为每年7月15日以后至下年6月20日,提取公积金的时段为上一年公积金会计核算年度(公积金会计核算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下年6月30日)(以下简称年度)内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次申请提取一个年度,逾期不予办理;
(二)按年还贷提取的金额
1.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帐户的储存余额大于保留余额,该保留余额为最近一个月的住房公积金月实缴存额的12倍。
2.按年还贷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申请人上一年度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同时不超过同期已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总额;
3.如缴存职工申请按年还贷支取(含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夫妻双方有一方已申请按月提取还贷的,另一方提取金额中应扣除配偶按月提取部分;
(三)同一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一年内不得同时申请办理委托按月还贷业务和按年的提取还贷业务;
(四)有多笔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只能选择其中一套办理按年提取还贷,直至还清后方可选择另一套继续还贷;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在商业银行办理了商业住房贷款(含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借款人在办理按年提取还贷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直至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方可为商业住房贷款还贷(含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
(五)缴存职工提出按年提取还贷时所申请的个人住房贷款如已申请支取过一次性还贷且未还清的,不予支取,中心责成该职工立即还清贷款,未还清的应记入“职工特别关注名单”限制该职工提出的支取住房公积金以及贷款等申请。
四、按年提取还贷所需材料
(一)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
1.按揭合同;2.贷款余额表;3.还款流水;4.征信报告;5.婚姻证明;6.身份证;7.配偶在异地有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市)
1.征信报告;2.婚姻证明;3.身份证;4.配偶在异地有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
五、按年提取还贷的提取审批流程
(一)申请人携申请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二)中心审核后向职工发放“申请表”、“审批表”;
(三)职工凭单位审核盖章后的“审批表”以及“申请表”、申请资料到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四)职工凭中心开具的“审批表”、“宿迁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请款单”到银行提取住房公积金。
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贷款的,可申请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后按月委托公积金中心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下面小编详细给大家介绍下深圳住房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指南。
深圳住房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办理方式
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业务当场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深圳住房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政策法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
深圳住房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申请材料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配偶住房贷款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于偿还未成年子女住房贷款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可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须前往管理部办理);
5.签订纯公贷还贷委托协议的: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受托银行印章);
6.签订组合贷款还贷委托协议的: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受托银行印章);
7.签订商业贷款还贷委托协议的: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8.商转公贷款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原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受托银行印章)
9.委托配偶或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上是有关深圳住房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的办理指南,如果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请关注网深圳住房公积金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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