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政策,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国家及本市规定的不缴费情况除外),可以按程序进行补缴;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参照相关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办理补缴手续。本文将为大家介绍社保个人补缴相关问题答疑。
1、《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涉及的人员类别为哪些?《通知》中明确,涉及人员为“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本市户籍人员”,因农业户口不涉及档案问题,故应明确为“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2、已退休人员是否可以申请补缴?《通知》中明确,应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可以提出书面补缴申请,故申请人应在到达退休年龄且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前申办补缴手续。
3、个人可以申请什么时间段的补缴?按照《通知》要求,在个人提出申请,经存档机构初审材料并报请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后,个人可以补缴1992年10月之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4、补缴的比例是多少?是否涉及补缴系数?是否记个人帐户?《通知》规定,补缴时,以本人确认的相应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 (即补缴系数),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均以本人确认的缴费工资基数按历年规定的比例计入。
5、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中断是否可以通过本《通知》补缴?《通知》中提到,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21号)及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6、补缴基数如何确定?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个人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时,相应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档次分为以下三档:(1)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下限。
7、个人办理补缴应通过什么部门?根据《细则》要求,已在存档机构个人委托存档的本市城镇人员,本人可向现存档机构申请补缴;档案关系在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存档 机构申请补缴;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等相关手续后,可以申办补缴手续。
8、如果个人档案既不在单位,也不在存档机构的,是否可以申请补缴?根据《细则》要求,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等相关手续后,可以申办补缴手续。
9、补缴时是否需要中断在缴的保险?根据《细则》要求,申办补缴过程中,个人的社保关系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
10、那些情况下不得申办补缴?根据《细则》要求,以下时间段内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得申办补缴:(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2)被判刑劳教收监执行期间;(3)办理外埠户籍进京之前;(4)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
注意事项:办理补缴的人员,一定要仔细阅读补缴养老保险通告上的说明,带齐证件,除了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个人补缴——相关链接北京2013年社保个人补缴方案需补缴范围:在职介、人才机构个人委托存档,按照社平工资、社平工资70%、社平工资60%、社平工资40%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补缴标准:养老、失业原按1869元缴费的,应按2089元标准补差;养老、失业原按2803元缴费的,应按3134元标准补差;养老、失业原按4672元缴费的,应按5223元标准补差;基本医疗原按3270元缴费的,应按3656元标准补差。
离职社保个人补缴怎么办?咨询:我是外地户口,2006年来京工作,2012年11月离职的,公司将我的社保停缴了。我于2013年4月份找到新的工作,公司重新给我缴纳社保,但是我想问一下,在2012年12月份和2013年1、2、3月份的社会保险我能否补缴?该如何咨询? ——朝阳区许女士帮帮看:
市人力社保局:属于外埠户口人员的,2012年12月和2013年1、2、3月在本市无工作单位期间,个人不能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也不能补缴社会保险费;在本市重新就业后,新单位应从用工之日起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补缴无工作单位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如果还想了解人事和劳动保障政策欢迎拨打咨询电话12333。
金华社保网即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金华社保网在交流互动栏目就日常工作中常见的社保问题进行了汇总,并予以回答。本文在此将为提供整理后的社保常见问题答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假话社保网关于失业保险相关问题答疑问:出现哪些情形时失业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回复: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金华社保网关于社保转移问题的答疑问: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社会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回复: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金华社保网关于失业保险金期限计算问题答疑问: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如何计算的?
回复: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金华社保网关于医疗保险相关问题的答疑问1:201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回复: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报销35%,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就医报销20%;2、一个医疗年度内,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承担的最高限额为1000元。
问2:201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回复:(1)、由个人承担一定的数额(即其付标准),中心医院起付标准为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7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500元,一级医疗机构为300元,市区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为1000元,在校生和不在校未成年人起付标准按上述标准减半。同一医疗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2)、参保对象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3)、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分别承担,具体标准为:其中,按标准一(每人每年300元缴费)缴费人员和在校生、不在校未成年人,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8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80%;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75%;按标准二(每人每年100元缴费)缴费人员(除在校生、不在校未成年人),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80%;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70%;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65%。
问3:2013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回复:1、由个人承担一定的数额(即起付标准),中心医院起付标准为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7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500元,一级医疗机构为300元,市区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为1000元,同一医疗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2、参保对象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3、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分别承担,具体标准为:起付标准至2万元(含),2万元至最高支付起付限额,在职职工分别报销85%、90%,退休人员分别报销92.5%、95%。
近日,许多领取一卡通的参保人员来到州、市社保大厅咨询如何激活一卡通、北京社保卡密码是多少等问题。对此,官方解释,目前,我州与中国银行巴州分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6家银行签订了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责任书,每张一卡通的下方都注明了所属银行,参保者持一卡通、身份证到所属银行激活即可。
还有一些患者反映,持一卡通在自治区级医院住院时不能实现即时结算,祁海波提醒,一卡通有两个北京社保卡密码,一个是一卡通下方注明的所属银行的账户密码,一个是社保账户密码。许多参保者到银行激活后,误把银行账户密码当作社保账户的密码,如果密码输错就不能显示社保信息,所以影响患者出院时结算医疗费。建议领取一卡通的参保者及时到药店及社保综合业务经办窗口进行北京社保卡密码重置,修改时原始北京社保卡密码和老医保卡的北京社保卡密码一样,重新设置即可。
一卡通不仅是一张社保卡也是一张银行卡,参保人员可以使用它缴纳各项社保费用,领取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医疗报销费用和面向个人的各类就业扶持政策补贴等;参保人能凭一卡通办理享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服务。同时,一卡通也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汇款、消费结算、理财等一般银行借记卡可以实现的金融功能。
社会保障卡,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IC卡)。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
社保卡的主要作用: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
北京社保卡密码题答疑
持社保卡就医人群在不断增加,其中一部分人还不太了解社保卡如何使用,在持卡就医及报销的过程中碰到难题。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就北京社保卡密码问题进行答疑。
1、在使用社保卡之前,已发生门诊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使用社保卡之前,已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交到单位或社保所按原流程报销,如果您已使用过社保卡就医,需同时将社保卡上交。
2、门诊挂号诊疗费用不按比例报销了?
答:自2009年6月1日起,门诊诊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2元,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值得说明的是,无论患者今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否超过门诊起付线,医疗保险基金同样定额支付2元。
3、外购药品医疗费用是否持卡实时结算?
答:因外购药品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进行持卡实时结算,仍按原结算方式操作。
4、参保人员什么特殊情况下发生的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可进行报销?
答:如遇有急诊未持社会保障卡、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手工报销或补换社保卡期间、参保后未发社会保障卡等情况就医的,仍由参保人员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不能在医院直接完成实时结算,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要按照原流程办理手工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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