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2020-11-25
意外伤害保险规划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不稳定的因素也是急剧增加,给自己给家人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就成了一种保障,也因为其保费一般是一年一交,价格较低,所以意外伤害保险几乎成为了人人必买的保险,但是你知道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吗?

意外伤害保险指被保险人在遭遇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时,保险人所在的保险公司按照所签订的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对被保险人进行赔付的保险。据小编所知,极大多数人购买保险时只是关心保费以及保额,很少会注意到保险的范围已经赔付的比例等,再加上很多人都不会发生意外事故,所以人们对这方面的了解都只是被动的,这就导致了一旦伤害发生,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时遇到重重阻碍,才想到去了解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范围以及保险制度,但这时已经来不及了,当知道自己所买的保险完全用不上时,你后悔了吗?

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是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和残废,不负责疾病所致的死亡。只要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期内,而且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责任期限内,如90天、180天等)造成死亡残废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如何判定?

方法如下:

1.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伤害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发生的事实,而不是臆想的或推测的。(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客观事实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之内。

2.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1)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死亡即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在法律上发生效力的死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生理死亡,即已被证实的死亡;二是宣告死亡,即按照法律程序推定的死亡。残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人体组织的永处性残缺(或称缺损) ;二是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永久丧失。

(2)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发生在责任期限之内

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期限是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特有的概念,指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如90天、180天、一年等)。宣告死亡的情况下,可以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订有失踪条款或在保险单上签注关于失踪的特别约定,规定被保险人确因意外伤害事故下落不明超过一定期限(如三个月、六个月等)时,视同被保险人死亡,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但如果被保险人以后生还,受领保险金的人应把保险金返还给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期限对于意外伤害造成的残废实际上是确定残废程度的期限。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直接原因或近因

(1)意外伤害是死亡、残废的直接原因。(2)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近因。(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诱因。

当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死亡、残废的诱因时,保险人不是按照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最终后果给付保险金,而是比照身体健康遭受这种意外伤害会造成何种后果给付保险金。

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里面最核心的词汇是“意外”,首先,这个意外是指不能预料到的,疾病不属于意外的范畴;其次,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发生了的,不能是推测。“伤害”,指被保险人的残废或者死亡。残废分两种情况,第一是身体的某一部分永久的缺失了,如手、腿等;第二是身体某一器官的正常生理机能的永久性丧失。死亡也分为两种,一种是医院按照正常程序宣告病人死亡;另一种是已经被各方证明的生理死亡。“责任期限”,一般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期限是三个月或者六个月,被保险人需要在责任期限内提供死亡或者残废证明,否则保险公司不予给付保险金。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最后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发生的意外伤害是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残废的直接原因,也就是保险学中的近因,如果是其他原因,则需判定相关程度再来确定应赔付的保险金,相关法律中对这些也是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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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保险多少钱 意外伤害保险的内容及保险责任


这几年,媒体经常报道一些意外事故,比如旅游坠车事故、飞机坠落、大自然灾害等等,使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风险无处不在,投保意外伤害险非常重要,意外伤害保险多少钱?在哪家保险公司投保更划算呢?

什么是意外伤害险

意外伤害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这个定义,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

目前保险市场上有哪些意外伤害保险?

主要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出国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

意外伤害保险有何特点?

短期性:意外伤害保险是短期险;通常以一年期为多,也有几个月或更短的。 灵活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很多是经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书,保险金额亦是经双方协商议定的(不超过最高限额),保险责任范围也相对灵活。 保费低廉:一般不具备储蓄功能,在保险期终止后,即使没有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退还保险费。所以一般保费较低,保障较高。

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责任主要有哪些?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自残、殴斗、吸毒等所致意外伤害; 因被保险人私自服用、注射药物所致意外伤害; 因战争、核辐射等不可抗力所致意外伤害。

怎样的伤害属于意外伤害?

一是外来的伤害。是指伤害是由被保险人自身以外的原因造成的。

二是非本意的伤害。是指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的或违背其主观愿望的。

三是突发的伤害。是指在极短的时间内形成来不及预防的事故。

四是非疾病的。因为疾病的发生是一种来自身体内部的因素,故不在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如何理解意外伤害保险中的责任期限?

责任期限是意外伤害保险特有的概念,指从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一定期限,通常为180天。如果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伤害后在责任期限内身故或残疾,而且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直接原因,那么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意外伤害保险多少钱:

不同的保险公司价格也不同,从100—600元不等,可根据自己的自身情况去有关公司向业务员咨询,也可以网上查询。

投保一年意外伤害险的保险保额如何确定


人身意外保险作为人生的第一张保单,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人身意外保险通常用来提高意外身故的保额,或弥补因意外残疾而造成的未来收入的损失,而意外医疗通常用来补偿意外事故引起的诊疗费用报销和误工费,所以很多人也越来越重视人身意外保险的保障。对于投保一年意外伤害险,需要花多少钱的保费比较合适呢?

投保一年意外伤害险 便宜未必好

专家提醒投保一年意外伤害险切勿贪“便宜”。在投保意外险时要按需选择,多层次搭配。虽然意外险可算是保险中费率较低的品种,但是伴随保额的上升,其保费依然不可小觑。因而投保人在选择意外险时,不要只瞄准保费低的品种,因为相应的保障范围也比较狭隘,讲究搭配组合,尽量以最少的钱获得最多的保障。

选对险种 实际购买

意外险有一般意外险、旅游意外险、交通意外险和航意险等,它们的保障范围依次递减。还有一些适合特定人群的险种,比如针对在校儿童及学生设计的学平险和老人专属的意外险。一般意外险的保障期为1年,保障范围最广,对出险地、出险期间等均不做限制要求。怎样购买合适,还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如何确定?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可根据年龄确定:

首先,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有限定。重庆保险专家说,未成年人不具有劳动能力且没有工资收入,因此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是按照一个人10年的基本生活标准确定的,多数地区的少儿身故保额不超过5万元。因此,家长在为孩子选择意外险时,应注意身故保额的限制,超出保额部分无效。

其次,成年人投保意外险需要高保障。“成年人是家庭的经济支柱,而且面临的意外风险相对较高,因此成年人投保意外险,保障额度应尽量高一些。”重庆保险专家说,对于经常外出的商务人士,应投保交通工具意外险,保险期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一年期交通工具意外险保费在100至150元之间,保额在100万元左右。

最后,老年人应投保意外医疗保险。重庆保险专家说,老年人是意外风险高发的群体,但多数意外险产品考虑到风险成本问题,会把投保年龄控制在60周岁以下甚至更低。因此老年人要重视未来意外风险的规避,在未到投保年龄限制以前购买意外险;而且应尽量选择补贴额度高、不限制理赔次数的意外医疗保险产品。

意外伤害险哪家好 看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险哪家好?意外伤害险投保时应注意什么?我们是否真的了解意外伤害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简称意外伤害保险,指在保险有效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而因此在责任期限内不幸残疾或身故,由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

本文介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一般知识,请您在购买保险时应仔细阅读具体险种的保险条款,弄清保险责任及相关约定。那么,到底意外伤害险哪家好呢?下面我们一起来分析意外伤害险的特点并简单介绍几家意外伤害险。

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与普通人寿保险合同的区别在于,伤害保险合同针对的是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或因伤害引起的残疾或死亡。与健康保险合同的区别在于:伤害保险合同更重视外部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健康保险合同侧重在被保险人内在原因而导致的疾病,即身体健康的变化。

(一)保险金的给付

保险事故发生时,死亡保险金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残废保险多按保险金额的一定百分比给付。

(二)保费计算基础

意外伤害保险的纯保险费是根据保险金额损失率计算的,这种方法认为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取决于其职业、工种或从事的活动,在其他条件都相同时,被保险人的职业、工种、所从事活动的危险程度越高,应交的保险费就越多。

(三)保险期限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最多三年或五年。

(四)责任准备金

年末末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保险费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如40%、50%)计算,与财产保险相同。

平安意外伤害保险

到底意外伤害险哪家好?这里小编不做过多评说。我们就通过分析平安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来一起分析一下吧。平安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二、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或"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所列伤残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及"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所列伤残程度两项以上者,本公司给付各该项伤残保险金之和。但不同伤残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一项伤残保险金;若伤残项目所属伤残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伤残保险金。

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伤残合并前次伤残可领较严重项目伤残保险金者,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及"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所列的伤残视为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同一被保险人的意外身故及意外伤残保险金累计给付以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三、交通意外身故或伤残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第一项确定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金额给付"交通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或"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本公司按第二项确定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金额给付"交通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

四、意外全残辅助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伤残程度第一级之一者,本公司自鉴定确认日起,每日按照"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的0.2%给付365日的"意外全残辅助保险金"。被保险人在领取意外全残辅助金期间身故的,该项保险金给付责任终止。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86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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