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0-11-23
住房保险规划

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仅低于商业贷款利率,而且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所以住房公积金贷款一直是颇受人们欢迎的一种购房贷款方式。那么,对于上海市民及职工来说,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呢?

上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具有城镇户口。2.自申请之日起前六个月必须正常汇缴公积金,补缴不算正常汇缴. 余额在7500元以上余额的40倍。3.购房首付金额不得低于规定比例,现一手房为20%、二手房为30%,1—5年内竣工的二 房视为一手房。4.申请人有一定的偿还能力。5.没有其他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并数额较大、可能影响到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上海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1.纯公积金贷款

①主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帐号、婚姻证明;②主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或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购房合同;④首付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⑤一手房房产商或代理商的收款帐号;二手房上/下家的收款帐号(注:指定银行的活期存折);⑥一手房预售证/大产证复印件;二手房上家产证复印件;⑦房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二手房的评估报告;⑧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代理商委托书原件(注:没中介的话就不需要提供)。

2.纯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款(1商贷+公积金;2商贷+装修贷款;3公金积+装修贷款。)

①主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帐号、婚姻证明;②主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③购房合同;④首付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⑤一手房房产商或代理商的收款帐号;二手房上/下家的收款帐号(注:指定银行的活期存折);⑥一手房预售证/大产证复印件;二手房上家产证原件;⑦房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和资质证书、二手房的评估报告 注:二手房评估报告:都是由指定的评估公司操作的,贷款额超过房价50%、90年以前的房屋超过房价30%需要评估,另组合贷款、环线内、五年以内竣工、贷款成数<5成和优质客户的二手房都不需作评估;⑧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代理商委托书原件(注:没中介的话就不需要提供);⑨上家产证上权力所有人包括其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⑩提供收入证明。

还款方式: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适于提前还款)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链接保定市购房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5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可见住房公积金的目的就是解决个人的住房问题,专门的用途之一即“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保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本人或配偶及所在单位均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一年;(二)具有本市的常住城镇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三)收入稳定、个人信用良好、有还款能力;(四)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足额有效的担保;(五)从签订购房合同及预付购房款之日起一年以内提出贷款申请;(六)不存在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尚未解除的情形。

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一)夫妻双方及保证人或抵押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二)夫妻双方及保证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三)结婚证;(四)购房的资料或证明;(五)抵押或担保的资料或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如果准予贷款,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与受托办理贷款的银行及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并由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青岛房地产商不和公积金签合同,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要求开发单位对其所销售的住房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主要是为了保证开发商所售住房产权清晰 (即不存在权属瑕疵),其销售行为合法。同时,对购房人的贷款行为,在借款人所购住房办妥产权登记前,开发单位应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因此,购买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开发单位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是必备的条件之一。因此,如市民所购房屋的开发单位未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购房者则不能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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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咸宁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咸宁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贷款条件】

1、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2、二年内购建自住住房(不含商铺)并签订合同、支付首付款;3、具备正常的还款能力和相应的抵押担保条件;4、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的。

【贷款金额和年限】

1、贷款额度为首套房按成交价的70%,二套房按成交价的50%,20万元封顶;

2、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但不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

3、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还本付息,利率执行国家统一规定。

【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1、用期房(新房)抵押的,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先到公积金中心签订《抵押合同》,后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预抵押手续,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交公积金中心抵押;

2、用现房抵押的,持《房产证》、《土地证》先到公积金中心签订《抵押合同》,后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手续,将《房屋他项权证》交公积金中心抵押;

3、如不选择房屋抵押的,可采取公积金担保方式,担保金额须达到贷款额的50%(担保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份与借款人一起到公积金中心当面签字确认)。

【公积金贷款须提供的资料】

①购买期房(新房)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购买二手房提供《转让协议》、《完契税凭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购买单位集资房提供《认购协议书》(或《合同》)复印件

--自建房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②购房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复印件

③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④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原件)

⑤夫妻双方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

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咸宁公积金网可以下载)

⑦夫妻双方《经济收入证明表》(咸宁公积金网可以下载)

⑧用于偿还贷款的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最好用工资代发账户)

住房公积金贷款,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经过央行的多次加息,商业贷款利率的提高,使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势凸显。开始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但也并非所有人都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呢?

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具备一般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住房公积金,铁岭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如何办理


铁岭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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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1、具有铁岭市各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已与管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截止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申请人和公积金缴交人必须一致。

4、申请人必须在铁岭市辖区以内购建自住住房,且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申请人须同意以所购住房的全部产权作贷款抵押。

5、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没有被冻结或封存。

6、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7、购买首套自住二手房的申请人,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其中: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8、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提高到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9、申请人和配偶须授权管理中心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状况。

(二)贷款额度

申请贷款额度可参照以下因素计算确定,取最小值:

1.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

2.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所购住房房价总额的70%。其中: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的,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所购住房房价总额的80%。

3.合同价与评估价值、契税完税计税金额不一致时,按最低的一项计算。

4.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总和的20倍。

5.月还款额不超过夫妻双方月工资收入的50%。

6.贷款额度确定后仍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全部价款的,可同时向受委托银行申请商业性贷款(即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三)贷款期限

1.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还款方式必须一致,担保方式必须一致。

2.贷款年限加借款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在评估还款能力的基础上,对还款能力强的职工,可贷款年限在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可以再延长5年。

(四)申报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表》一式二份;

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借款人及配偶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房屋买卖合同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二份;

5.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6.卖房人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7.卖房人的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8.预付购房款收据、交易费及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9.所购住房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原件二份;

10.借款人还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下列情况另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外地来铁岭工作(户口不在本市的)的职工,另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另需提供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达到法定婚龄以上的单身职工另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有效期一个月)。

(五)贷款的偿还

1.一年期的借款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借款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还款,从贷款发生的次月起,由受委托银行按月从借款人的还款账户中扣划。

2.一年期以上的借款,借款人应在每月19日前,或按受委托银行规定的还款日之前,足额存入当期应还本息的存款。

3.一年期以上的借款,借款人可在每月还款日以外,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申请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或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一年期的借款不得提前还款。

4.借款人不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日期归还当期应还贷款本息,于次日起转入逾期,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及复利,同时将当月逾期信息记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8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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