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积金提取办法

2020-11-23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住房公积金是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中的“一金”,公积金是市民长期缴存的住房储备金,提取公积金对于购房者来说可以减轻不小的压力,那么公积金如何提取呢,下面小编以杭州为例,为大家讲解下杭州公积金的提取办法。

杭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类:

1.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3.赁住房自住

非住房消费类:

1.休、退休(退职);

2.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4.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5.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6.国、出境定居;

7.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杭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杭州住房公积金通用提取流程(市民之家提取):

职工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公章)→凭本人身份证明携相关证明材料至中心柜面办理→中心柜面审核通过办结。

杭州住房公积金通用提取流程(银联卡提取):

职工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公章)→凭本人身份证明携相关证明材料至中心柜面办理→中心柜面审核通过→中心支付到指定银行卡。

杭州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流程:

职工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公章)→凭本人身份证明携相关证明材料至中心柜面办理→中心柜面审核通过→中心支付给收款单位。

杭州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由财产共有权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公章)→凭财产共有权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明携相关证明材料至中心服务网点(除下沙管理部外)柜面办理→中心审核同意办理银行兑付手续→银行兑付成功办。

杭州公积金提取材料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

一、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公章)。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买商品(经济适用)房,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地税监制收款收据);

2.买二手房(存量房),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

3.买公有住房,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地税监制收款收据);

4.迁、扩面住房的,需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其中,回迁、扩面协议应注明回迁扩面的实际支付金额、房屋地址内容,如未注明,客户还需提供资金结算单作为提取材料;

5.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6.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一般应由职工本人办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身份证明资料:BX010.cOm

1.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2.工委托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代为办理的,直系亲属应当同时出具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工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四、购房人直系亲属需提取的,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其配偶、父母、子女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结婚证或户口簿等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

以上是有关杭州公积金提取办法的信息,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请关注网杭州住房公积金专题。

扩展阅读

杭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住房对于现在的城市人而言,无疑是头等大事,而住房公积金则是关系到住房的最关键内容,被大家投入了极大的关注。提取公积金买房是很多购房者的最佳选择,那么小编以杭州为例,为大家介绍下杭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杭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杭州住房公积金通用提取流程(市民之家提取):

职工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公章)→凭本人身份证明携相关证明材料至中心柜面办理→中心柜面审核通过办结。

杭州住房公积金通用提取流程(银联卡提取):

职工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公章)→凭本人身份证明携相关证明材料至中心柜面办理→中心柜面审核通过→中心支付到指定银行卡。

杭州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流程:

职工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公章)→凭本人身份证明携相关证明材料至中心柜面办理→中心柜面审核通过→中心支付给收款单位。

杭州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由财产共有权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公章)→凭财产共有权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明携相关证明材料至中心服务网点(除下沙管理部外)柜面办理→中心审核同意办理银行兑付手续→银行兑付成功办。

相关链接

杭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杭州购买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2.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3.售楼盘已经中心审批同意,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

4.买商品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同时不低于中心楼盘合作协议中约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2、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3、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已经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4、购买二手房的,房屋建造年份在2000年(含)以后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房屋建造年份在2000年以前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房屋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

以上是有关杭州公积金提取流程的介绍,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杭州住房公积金专题。

深圳公积金提取相关办法


根据《提取规定》,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并预约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业务。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后,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办理。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深圳公积金提取的相关办法。

深圳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银行直接将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

深圳公积金提取需要的基本材料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身份证;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昨天,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公积金中心)公布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提取规定》)。该《提取规定》有效期为2年,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定进一步降低了提取门槛。

深圳公积金提取相关办法 

1、租房提取

无需提交租房合同

《提取规定》:“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解读:根据公众提出的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用于支付房租的建议,《提取规定》取消了1000元的额度限制,并取消了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的要求,仅要求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并诚信申报。

2、购房提取

深圳公积金提取限制进一步放宽

《提取规定》:“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解读:根据公众提出的降低多套房购房提取限制力度的意见,《提取规定》放宽了限制。征求意见稿规定,凡是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三套房的,是不能提取的。

按照《提取规定》,2010年9月30日之前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若是票据等凭证时间符合要求,还是可以提取60%的;该项规定仅是对2010年9月30日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买房)要求不能提取,若其他住房的票据等凭证符合要求,也是可以选择其中一套提取60%的。

同时,《提取规定》取消了票据等凭证出具时间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施行(2010年12月20日)之后的要求,只保留了申请提取时间与凭证出具时间相隔在两年以内的要求。因此,职工若是在2011年9月申请提取,其购房有关凭证出具时间最早可从2009年9月开始算。

此外,缴存职工不管是在深圳市内还是市外的住房都可按规定申请购房提取。

3、还贷提取

首套房可提实际还贷额

《提取规定》:“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解读:征求意见稿中,凡是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三套房的,是不能提取的;首套房按月应缴额提取且不得超过实际还贷额。

按照《提取规定》,有两个新变化:一是2010年9月30日之前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还是可以提取60%的,但不得以2010年9月30日后购买的第三套房提取;二是首套房按月实际还贷额提取。

以上是深圳公积金提取的相关办法,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深圳住房公积金专题。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8042.html

上一篇:生育保险的享受标准

下一篇:广州社保值得购买吗?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