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作为当今购房一族的可靠保障,为很多人提供购房贷款,对此,很多人疑问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接下来就一起了解一下。
如果以最高5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例,贷款期限为30年,较住房商业贷款而言,可节省利息多少钱?针对“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问题网站回答了提问。
单位是否必须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明确载明,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的,可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住房公积金的利率怎么算?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内的年利率4.0%,5年以上(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4.5%,比同期商业贷款的基本年利率至少低30%,若以贷款额50万元为例,贷款30年,按等额本金方式还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与商业贷款相比少23.166万元。
购买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对于个人而言,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及共同供款人的身份复印件3份;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3份、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3份及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2份,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2份;借款人已支付的20%首付发票复印件3份加盖售房单位章,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份;借款人及配偶所在单位提供收入证明或其他偿还能力证明各2份;银行出具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单原件各2份。另外,还有夫妻双方在贷款银行打印的个人征信报告各1份。
职工跳槽,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灵活就业人员能否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有户籍限制?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权属于谁?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关办理流程可以到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目前,海南住房公积金对缴存对象没有户籍限制。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可以提现吗?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以领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但住房公积金没有提现这一说法。
外地人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具体规定为以下几点。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3.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
4.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5.本人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其中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是指职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建造、翻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大修住房的,须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另外,职工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帮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为职工较快、较好地为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具有重要意义。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需要时刻关注,以保障自己的切身利益。
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购房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公积金作为一种福利,可供职工在购房、装修之后将公积金提取出来,到退休年龄也可以一次性提取全部余额作为养老金的补充,为不少职工降低了经济负担。
丽丽最近打算购买一套房子,由于没有太多的存款,于是丽丽决定先付一部分首付,剩下的部分使用公积金贷款来还贷,于是丽丽想问,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须符合省么条件?
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借款申请人咨询——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银行放款——按月还款。
符合以上情况的购房者就可以申请到公积金贷款了。实操过程并不复杂,只需要遵循以下的指导,便可顺利完成。
由于各地的公积金贷款流程存在差异,下面以北京为例介绍。
借款申请人咨询: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银行放款: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按月还款: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符合什么条件1.已参加缴交住房公积金,并连续缴交的职工。
2.有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3.每户只能享受一次本项贷款。
4.借款人购买的住房必须是解困房、 经济适用住房、已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普通住宅和二级市场住房。
5.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书。
6.(A)有购买一套自住房所需资金3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款(买一手房);(B)拟购房产位于福州市内,首期款项(不低于评估价的40%)已存入指定银行帐户(买二手房)。
7.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丽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金投保险网小编介绍,根据《丽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丽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具体政策规定如下: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至申请贷款日,单位和个人连续12个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内购建自住住房(其中购买二手房的,建成年份不得超过20年);
(四)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六)已付清30%以上购房款。
【相关政策】
为了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正常运行,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期已出台实施了《丽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暂行办法》。办法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也就是说从商业银行先行贷款,利息差由公积金中心代为支付,待轮候到置换公积金贷款时,再将商业贷款置换为公积金贷款。
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贷款条件贷款适用对象
1、在厦门市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职工;
2、购买自住房(指职工对该房屋拥有产权的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基本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比例交纳首期购房款;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在本市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5、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中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因银行管理等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6、没有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7、偿还包括拟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各类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贷支出后,应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单位原因中断公积金缴交补缴方法: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申请贷款时前3个月(含)按月足额缴交;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内连续中断缴交未超过3个月(含)、累计中断缴交未超过5个月(含)且已办理补缴的。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可完全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中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购房要求
职工购买的自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不含别墅。
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政策性住房包括房改房、保障性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人才房和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
什么是公积金个人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等自住住房消费的政策性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属山西省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且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含6个月)。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三)具有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
(四)借款人须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所提供家庭收入的50%;家庭收入可采用增加辅助还款人的方式补充。
(五)能够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六)借款人信誉相对良好。
住房公积金贷款品种及报备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
报备资料: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首付款收据原件。
(二)购买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包括:政府所建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建房、集资合作建房、公有住房或公有住房补差。
报备资料:大《房屋所有权证》或《所建工程的基建计划》、《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购房合同原件;首付款收据原件。
(三)购买拆迁安置房
报备资料:拆迁许可证或房屋征收的决定、拆迁安置协议原件或房屋征收补偿的协议书原件。
(四)购买二手房
报备资料:《太原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房屋所有权证》。
(五)发生房屋装修
报备资料:装修合同、《房屋所有权证》。
(六)偿还商业银行贷款
报备资料:购房合同原件、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最近三个月偿还商业贷款凭证原件、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原件。
公积金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水平执行。贷款期限为1年的,按合同利率标准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若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执行相应期限档次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其中:
(一)按贷款范围:
1、购房类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的80%。
2、装修类贷款。70平米以下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20万元;70平米(含70平米)至120平米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30万元;120平米(含120平米)以上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
3、商转公类贷款。贷款额度在不得超过原商业银行贷款额度及购房合同总价80%的前提下,可在商业贷款剩余本金的基础上追加5万元装修贷款。
4、拆迁房类贷款。若拆迁面积不小于新安置住房面积20%时,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应缴房款;若拆迁面积小于新安置住房面积的20%,贷款额度≤应缴房款-(新安置住房面积的20%-拆迁面积)*平米单价,(平米单价=应缴房款/新安置住房面积)
(二)按担保方式:
1、以《房屋所有权证》抵押为保证方式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的70%。
2、以质押担保为保证方式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质押权利凭证票面价值的90%。
3、以自然人联保加住房公积金质押为保证方式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质押住房公积金的2倍。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城镇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个人资料: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另外,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房屋建审资料: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银行及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就近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首先要问清楚开发商的项目按揭银行情况,问清楼盘“五证”是否齐全、能不能给自己提供相关手续等。假如开发商虽然“五证”齐全但不给购房者提供,也不可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在法定退休年龄内,贷款年限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额最多不超过40万元,贷款额在30万元以内的,借款职工可以向接受委托的银行直接申请,30-40万元,必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外地人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对此,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具体规定为以下几点。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3.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
4.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5.本人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其中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是指职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建造、翻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大修住房的,须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另外,职工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方式:
咨询热线:9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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