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南京住房公积金市民常见问题

2020-11-18
住房保险规划

公积金工作与人民群众安居置业这一核心利益息息相关,近来有不少南京市民对公积金的有关问题不甚了解,下面小编就给大家逐一解答。

1、什么叫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哪些?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归集的住房公积金为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二手房的职工发放的政策性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只要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并按规定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均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承办银行有哪些?

答:职工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简介最新动态]银行、南京银行、中信[简介最新动态]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华厦银行、江苏银行、广发银行和紫金农商行十七家银行中任何一家银行所指定的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3、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有什么要求?

答:职工在申请贷款前单位和本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同时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均处于正常状态。

4、买卖契约签订后多长时间内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购买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在买卖契约签订一年之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在买卖契约签订后半年之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5、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目前贷款1至5年,年利率为4%;贷款6至30年,年利率为4.5%。

6、根据购房种类不同,公积金贷款如何进行发放?

答: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借款人的贷款划入售房单位账户。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借款人的贷款划入售房人在银行开具的账户。

7、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答:贷款额度为以下三项计算的最小值确定:

(1)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

(2)规定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目前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3)购买商品房最高贷款额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

8、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如何计算?

答:(1)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实际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取整计算。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含)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放宽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至5年。

(3)购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二手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m.BX010.cOM

9、职工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收取违约金?

答:目前职工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收取违约金。

10、住房公积金贷款行政执法的范围有哪些?

答:对采取欺骗手段非法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位出具虚假证明资料使职工非法获得贷款的、单位阻挠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中心将根据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通过以上10个问题,大家应该对公积金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你对南京公积金还有其他问题,请关注网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题。

相关知识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政策知识常见问题解答


住房公积金政策知识问答

问:职工贷款一段时间之后,工作单位变动了,需要重新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书》吗?

答:职工签订完《委托提取协议书》后,住房公积金账户发生转移的,不需要终止或重新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缴存银行将自动从转移后的住房资金账户中提取住房资金。

问:签订完《委托提取协议书》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龙卡银行储蓄账户变更的,提取资金划至哪个资金账户?

答:职工签订完《委托提取协议书》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龙卡银行储蓄账户变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缴存银行自动将提取资金划拨至变更后的住房公积金龙卡银行储蓄账户。

问:签订完《委托提取协议书》后,贷款账号变更的,还能继续办理委托提取吗?

答:职工签订完《委托提取协议书》后,贷款账号变更的,贷款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动将协议相应内容变更为变更后的贷款账号,协议书不终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缴存银行继续为借款人及配偶办理委托提取业务。

问:职工办理委托提取后,提取额度如何规定?

答: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按月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本息的,按借款人本月已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本息金额提取;账户余额小于或等于按月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本息的,按借款人及其配偶各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1元后的余额提取。借款人每月还款只能提取一次。

住房公积金,遵义住房公积金缴存常见问题解答


遵义住房公积金缴存常见问题解答

新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新录用和新调入的职工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五险一金查询】住房公积金转出的所需资料

1、单位职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办理合户手续时,须提供单位出具的需要合户转移的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职工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动需办理公积金转移的,须提供职工的工作调动函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代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代为办理手续的人员应提供委托职工的授权委托书(二份)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

3、单位帐户合并的,需提供单位合并的批准文件或单位申请合并帐户的申请证明以及单位委托办理并户手续的经办人员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提供转入单位的受托银行和住房公积金账号。

符合以下情形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

1、单位职工个人有多个住房公积金帐户的。

2、职工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动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需随之变动的。

3、缴存单位发生合并,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转入新单位的。

住房公积金,济南住房公积金常见问题解答


在济南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余额?济南公积金账号怎么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济南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材料?

可在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右侧查询系统,查询公积金账号,注册登陆以后即可查询公积金余额。

关于单位和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交额包括职工缴交额和单位缴交额两部分,两部分各占50%。职工缴交额和单位缴交额的计算方法: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7%,最高不得超过12%,最高缴存基数不应超过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各单位可按照自身经营情况,在依法纳税、正常发放工资的基础上,申请适当调整比例,报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定。缴存比例一经确定,一年不变。

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有哪些?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的;

(3)正式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在本市无具有产权自住住房,且房租超出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7)因工作调离本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

(8)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费的;

(9)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10)非本市户口在本市务工,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情形。

购买具有产权自住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哪些材料?

应提供职工本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夫妻关系或同一户口直系亲属的,应同时出具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单位盖章)、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单位盖章)。外地购买自住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同上。

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材料?

应提供职工个人、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贷款合同、上年度个人扣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单位盖章)、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单位盖章)。以后每满一年可以支取一次,支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还贷金额,直到贷款全部还清为止。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73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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