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保单复效,就是在保险合同中止两年期限内,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对恢复保险合同进行协商并且达成一致协议,让保单继续生效。但在两年后如果投保人未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复效的话,投保人的保单就将无“药”可救,进而保单彻底“死亡”。
保单是否应复效
健康险类的保单复效,往往都会牵涉到投保人的健康状况,甚至还会有观察期等情况,如投保人自身身体出现“状况”,就会面临复效加费的情况,而且若投保人在保单复效期间的观察期出险,投保人也得不到保险公司的任何理赔。与此同时,在补交投保人所欠保费时,保险公司还会要求投保人缴纳复效的利息。复效利息从保单交费对应日算起,按天数来计算。
虽然投保人办理保单复效要受一定损失,但办理保单复效仍然是划算的。
一般来说,如果投保人续缴保费的年期比较短,1-2年,甚至3年、4年,投保人能领取到的退还他们保单的现金价值往往很少,正常情况都会少于投保人所缴纳的保费。而对于已续缴保费年期较长的投保人,他们的保单剩余的续缴费期就不是很长了。如果办理了保单复效手续,投保人也只需在较短年限内缴纳保费,就可使自己的保险合同按约定的保险期间继续有效。
如实告知非常重要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为避免投保人在复效后的麻烦,一般在投保人进行复效时,都会提出对投保人如实告知的要求,同时还会鼓励投保人主动进行体检。
因此,保单复效投保人应将保单失效期间的身体健康状况与就医记录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才会依据投保人当前健康状态,或按照原合同约定恢复保单效用;或基于投保人身体虚弱或职业变更,增加相应保费,但维持原有合同约定;或根据投保人的病情,要求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增加除外责任,即保险公司对某些特定疾病不予理赔;当然保险公司也可能考虑经营风险与投保人的病情复发概率,给予拒保。
保单复效后出险如何理赔
保单复效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若经查实属于保险责任的话是否都能得到理赔呢?不一定。如在重大疾病保险中保单复效会影响到理赔的结果,这类险种的条款对保单复效后的理赔条件有所限制,重新设定了重大疾病的保险观察期,即以保单复效日后一般半年内为新的观察期,被保险人在保险观察期内罹患重大疾病照样得不到赔偿。
保单的复效,并不是所有的保户都会接触到,但是对那些因为各种原因未按期缴纳保费但是又想继续恢复保单效应的保户来说,保单复效这一功能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保单复效的期限是两年,在两年内保户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复效,保险公司经过审核后与保户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那么保单的效用就恢复了,保险公司在保单复效后仍然要行使保障被保险人的义务。但是“复效”有那么简单吗?
陈小姐在外国接受过几年教育,因此保险意识比较强烈,回国之后她也打算给家人购买保险以防万一。她听说市场上一些中长期的重大疾病保险通常有些对客户的优惠,费率不随着年龄增长提高,10万保额下还免体检,于是就为丈夫林先生购买了一份20年期缴的重大疾病保险。但是就在去年年底,林先生的公司外派林先生到外地去,所以陈小姐举家南迁,忙着适应新环境的两人忘了告知保险公司,于是延误了缴费时间。直到今年年初整理房间的时候陈小姐才发现抽屉里的那份保单。保险业务员告诉她,她的保单已经逾期60天没缴费,保单自动失效了。
陈小姐这下着急了,失效?难道没有挽回的余地只能退保吗?业务员告诉陈小姐,还有最后一个方法,就是2年内申请保单复效。可是陈小姐在办理复效时才知道,原来,保险公司规定如果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或工作情况有所变动,那么申请重大疾病保险保单复效时,保险公司需要对风险等级和费率做一个重新核定,也就是说林先生要重新体检才能办理复效手续。
于是林先生好不容易抽出时间到保险公司指定地点体检,但结果却不容乐观,有部分指标是超标,保险公司对陈小姐说因为身体状况变差了,所以如果要复效,每年就要多收600元的保费。另外,还要补交所欠缴保费和复效利息。复效利息从保单交费对应日算起,按天计算。陈小姐一算,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多花了那么多的冤枉钱,实在是后悔啊。
保单复效后,林先生因为工作压力太大,致胃出血而住院治疗了一个星期。陈小姐想起这份保险有一个附加险是住院医疗险,于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然后事情再次出乎陈小姐的意料,保险公司拒绝了。理由是林先生住院时还在复效的90天观察期内,不在理赔范围。陈小姐这才明白,原来复效仅针对长期险,附加险通常都是保险期间为1年的短期险,不存在复效问题。所以,陈小姐之前办理了保单复效,相当于是附加的住院医疗险重新投保了,要从投保时起重新计算观察期,观察期内发生疾病,保险公司自然不负赔偿责任了。
北京平安保险表示要使一份保单复效,需要花费很多的金钱和精力,为了不给自己增添额外的烦恼,各位投保人一定要给自己做个备忘,按时缴费,一旦有出现搬家或联系方式变更的情况,也要在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
2008年,我为自己在本市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养老保险和附加医疗保险,主险月缴350元,续缴保费采用银行自动转账方式。由于平时工作较忙,我经常忘记向银行存款,今年9月我收到了保险公司寄来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单,理由是连续几个月在我的银行账户上扣款不足。我随即找到原保险代理人李某,并要求办理复效手续。但保险公司表示,由于我在去年曾因心脏病两次住院,并且理赔过,因而养老险可以复效。而附加医疗险,当时条款注明是保证续保的,却无法复效。请问这是为什么?
所谓的保单复效,就是在保险合同中止两年期限内,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也就是保险公司对恢复保险合同进行协商并且达成一致协议,让保单继续生效。
对于健康险类的保单复效,往往都会牵涉到投保人的健康状况,如投保人自身身体出现“状况”,则会面临复效加费,甚至无法复效的情况。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保证续保只能在保单正常生效情况下执行,即保险公司绝不能由于投保人患病住院而拒绝理赔责任。保单失效期间,保单的保障功能也失去效用,保险公司不必承诺必须续保。本案中的沈先生如正常缴费,他将能够保证续保附加的医疗险。此外,即使一些可以复效的医疗险,只要保单失效一段时间,当它复效时,同样需要投保人经历一段观察期。如果投保人在保单复效期间的观察期出险,投保人则根本不会得到保险公司的任何理赔。
虽然投保人办理保单复效要受到一定损失,但办理保单复效相对于重新投保还是划算的。如果投保人续缴保费的年限比较短,如1年或2年,投保人能领取到的保单现金价值往往会很少。如果投保人只能领取到少量的退保金,又不能继续享受保险保障,这显然不划算;而对于已续缴保费年限较长的投保人,他们的保单剩余续缴费期就不是很长。如果办理了保单复效手续,投保人也只需在较短年限内缴纳保费,就可使自己的保险合同按约定的保险期间继续有效。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其死亡的概率都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加大的,也就是说,随着保险期的延后,投保人的死亡风险也在增加,如果投保人不对已失效的寿险合同办理复效,反而用领取的退保金重新投保,显然是得不偿失的。因为保险公司为订立一份新合同支出的成本较多(如向推销人员支付的首年度佣金、体检费用、核保费用、保单印制费用、在电脑中开立个人账户的费用等),这些费用保险公司都要从保费中扣除,也就是说这些需要扣除的费用最终还是由投保人来负担。而对于已经失效的合同办理复效,投保人则不需要再次负担新合同的成本。
总而言之,按期缴纳保费是投保人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投保人应当进一步强化合同意识。虽然保单中有复效条款,但办理时也是有一定条件的,并非肯定能复效成功。即使可以复效,大多在保费上也有所提高。
寿险保单的缴费期长达一二十年,在漫长的缴费期内,有些客户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及时缴费,导致保单失效。对于这些失效保单,就要申请保单复效。所谓保单复效,就是在保险合同中止两年期限内,保户与保险公司对恢复保险合同进行协商并且达成一致协议。如果两年后还没有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的,保单就将彻底“死亡”,保险公司会按照保单具体情况退还现金价值给投保人。
保单失效分为临时失效和永久失效。自缴费日算起,有60天的宽限期,过了60天的宽限期仍没有交纳保费,保单就会临时失效。临时失效是客户未及时在宽限期内缴纳保单的分期保费导致合同失去效力。如果保单临时失效状态达到2年,保单将永久失效,合同效力终止。保单失效会给客户带来极大的损失。一是保单失效期间,保险公司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二是保单复效后,在180天内因为疾病出现的保险责任公司不予理赔、两年内自杀的不予理赔;三是部分客户申请复效时还要重新体检,健康状况必须符合相关条件,体检不合格的人,复效续保时可能遭遇拒保;四是保单申请复效时,客户必须一次性补交保单失效期间所欠的保费和复效利息等
因此,客户一定要避免自己的保单失效。一旦保单失效,一定要在2年时间的宽限期内复效。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客户申请保单复效时,必须带上下列材料:一是投保人及被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二是保险合同;三是复效申请书、健康告知书等。可到中国人寿所属分支公司的服务柜面办理,也可由保险代理人代为办理
保险合同需要客户和保险公司双方共同维护。客户自己也要对各类长期保障责任的保单多加注意,避免不必要的失误造成保单失效。特别是保额大、年龄大、身体不是很好的客户,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还是要注意经常检查自己和家人的保单。如果因工作或其他原因变更了个人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过95519客服电话通知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另外,也要尽早将保险费打入银行账户,避免因账户余额不足导致保单失效。
寿险保单的缴费期长达一二十年,在漫长的缴费期内,有些客户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及时缴费,导致保单失效。对于这些失效保单,就要申请保单复效。所谓保单复效,就是在保险合同中止两年期限内,保户与保险公司对恢复保险合同进行协商并且达成一致协议。如果两年后还没有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的,保单就将彻底“死亡”,保险公司会按照保单具体情况退还现金价值给投保人。
保单失效分为临时失效和永久失效。自缴费日算起,有60天的宽限期,过了60天的宽限期仍没有交纳保费,保单就会临时失效。临时失效是客户未及时在宽限期内缴纳保单的分期保费导致合同失去效力。如果保单临时失效状态达到2年,保单将永久失效,合同效力终止。保单失效会给客户带来极大的损失。一是保单失效期间,保险公司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二是保单复效后,在180天内因为疾病出现的保险责任公司不予理赔、两年内自杀的不予理赔;三是部分客户申请复效时还要重新体检,健康状况必须符合相关条件,体检不合格的人,复效续保时可能遭遇拒保;四是保单申请复效时,客户必须一次性补交保单失效期间所欠的保费和复效利息等。
因此,客户一定要避免自己的保单失效。一旦保单失效,一定要在2年时间的宽限期内复效。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客户申请保单复效时,必须带上下列材料:一是投保人及被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二是保险合同;三是复效申请书、健康告知书等。可到中国人寿所属分支公司的服务柜面办理,也可由保险代理人代为办理。
保险合同需要客户和保险公司双方共同维护。客户自己也要对各类长期保障责任的保单多加注意,避免不必要的失误造成保单失效。特别是保额大、年龄大、身体不是很好的客户,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还是要注意经常检查自己和家人的保单。如果因工作或其他原因变更了个人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过95519客服电话通知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另外,也要尽早将保险费打入银行账户,避免因账户余额不足导致保单失效。
相信许多投保的市民都有过这样那样的懊悔或困惑。其实,只要在保单里找到一项名为“可转换权益”的条款,借道保单的这一转换功能,你就可以对保单“喜新厌旧”!
定期险的无奈:2万多保费浪费了!
购买过定期寿险的市民常有这样的感觉:作为一种消费型险种,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通常也就十年、二十年,保障期一过,什么资金都收不回,数十年的保费交得实在有点冤。
这正是49岁的老于心态的写照。老于34岁时贷款39万元买房,贷款需20年还清,约2500元的房款成为家中每月的主要支出。为了在遭遇不幸时避免债务危机的发生,他为自己投保了保额为50万元的一款定期寿险产品,保险期限到55周岁,其间,每年要交保费1650元,累计共需交保费5万余元。
如今,15年过去了,老于所担心的风险并没有到来,而房贷也已还得差不多了,老于觉得自己15年来交的24750元保费浪费了。
转换案例一:四分之一保费可再变保障
经过一二十年缴纳保费后,扣除已发生的管理费用、保障费用等,老于的定期寿险账户上储存着一定的现金价值,如果老于年轻时选择的是带有“可转换权益”的定期寿险,那么,就可赶在期满前几年内申请将原保单转为两全寿险、终身寿险或养老保险,以原保单中的现金价值抵交一部分转换后险种所需要的保费,这样,既不会完全浪费数十年缴纳的保费,又可获得自己更需要的保障。
如目前不少定期保险规定,在合同有效期间内,投保人可于合同生效满二年后任一年的生效对应日将合同转换为公司当时认可的终身、两全或年金保险合同,转换后的新合同将于转换日开始生效,保险公司将按以原合同的核保等级、转换之日被保险人的年龄及新合同的费率计算保险费。
在目前情况下,老于定期寿险账户的现金价值大约在6000元,如果老于觉得此时身故保障对自己意义有限,就可将定期寿险转换为两全保险或年金保险,这样,相当于变相将缴纳的保费拿回了四分之一,且可以将保障变成生存时的给付。
转换案例二:适时延长保障期
23岁的小张,选择同一家保险公司的定期和终身保险,两产品保障范围相同,终身险种的保费是定期险种的3倍左右。因此,小张可以在刚刚工作时,先购买定期寿险,如购买上述定期寿险10万元,分20年缴费,每年需缴保费2000元,而不需要马上投保同一家公司、20年缴费、年缴保费高达6200元的终身寿险。当经济情况好转了,如35岁时,再将定期寿险转为自己更加需要的终身寿险。
同样,小张利用保单转换,变相地利用部分已经缴纳的定期险保费,且可以将身故保障延长到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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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案例三:应对子女需求转变
由于子女在成长过程中的保障需求变化很大,家长们可利用保单的转换功能,为子女适时地提供更适合的保障。
在25岁之前,子女的最大一笔开支就是教育,因此许多家长在孩子刚出生时,就会购买少儿教育金保险。这些保险通常随着孩子在25岁左右接受完教育后就结束了。可是,孩子在25岁以后依然需要保障,而保障需求的侧重点也随之变为身故、疾病和养老。因此,家长可以考虑把多年前的这份定期的少儿险保单转换成两全保险、养老保险,为子女提供进一步的保障。
特别提醒:保单转换有时间限制
有保单转换需求的市民要注意,多数的保单转换条款有严格的时间限制。
一般而言,保险公司规定,保单转换要在保单生效两年后才能开始。并且,有些公司的“可转换权益”规定,被保险人年满45周岁或60周岁以后不再享有此项权益。或有些公司规定,原保险缴费期满前两年开始不再享有此权益。
保单转换VS退保再投
“保单转换也像退保一样,把前期所缴保费扣除已经发生的管理费用、风险费用后,用所剩现金价值来购买另一份保险,那么,为何不先退保,再直接购买自己喜欢的另一个产品呢?”对于保单转换功能,许多市民会有这样的疑问。
其实,与先退旧保单再买新保单相比,保单转换的好处显而易见。
首先,对享有“可转换权益”的投保人来说,可以无条件地行使保单可转换权。保险公司无权要求你拿出可保证明,不能进行二次核保,因此,也就不得因保户的身体原因而拒保。而是完全按照保户初次投保时的核保等级来进行费率的计算。而先退旧保单再买新保单,保险公司则需要重新核保,对于保户来说,就要冒被拒保或者加保费的风险。
其次,在转换后新保单的费率方面,有的保险公司一般也会给予一些优惠,比如,有保险公司规定,转换后新保单的保费,按申请转换时年龄所对应新合同趸缴保费的95%收取,即相当于享受5%的费率优惠。而先退旧保单再买新保单则通常没有费率优惠。
宋先生对补缴保险费和利息并无异议,但对再次体检提出疑问:当初投保时已体检过,现在只是补交未缴的保险费来恢复保单的效力而已,为什么还要进行体检呢?
分析:按期缴纳保费是维持保单效力的基础,宋先生的保单因为没能按合同约定及时缴费,从而导致了保单中止。在保单失效后,他主动提出继续缴费投保的申请,保险公司在审查后,同意他补缴失效期间保费及利息,并继续缴费投保。这种使失效保单恢复效力的方式,称之为“复效”。
对申请复效,一般是有条件的,除了要求保单持有人必须在合同效力中止后的一定期限内(通常为2年)提出复效申请外,往往还会核查被保险人申请复效时的健康状况,看是否符合核保条件。因为从技术角度看,复效无异于重新投保。为了控制风险,保险公司有理由要求被保险人按规定重新体检。如果体检结果表明,被保险人存在死亡或患重疾的风险,会综合考虑其职业、居住环境、道德危险等因素进行评估。如超过一定界限,但在某些条件下尚可承保的,被保险人会被要求增加保费。如果结果表示不再符合核保条件,那保险公司还会拒绝保单复效。
保险复效是有条件的,因此保险公司向宋先生提出重新体检的要求是符合程序的。
寿险保单的缴费期长达一二十年,在漫长的缴费期内,有些客户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及时缴费,导致保单失效。对于这些失效保单,就要申请保单复效。所谓保单复效,就是在保险合同中止两年期限内,保户与保险公司对恢复保险合同进行协商并且达成一致协议。如果两年后还没有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的,保单就将彻底“死亡”,保险公司会按照保单具体情况退还现金价值给投保人。
保单失效分为临时失效和永久失效。自缴费日算起,有60天的宽限期,过了60天的宽限期仍没有交纳保费,保单就会临时失效。临时失效是客户未及时在宽限期内缴纳保单的分期保费导致合同失去效力。如果保单临时失效状态达到2年,保单将永久失效,合同效力终止。保单失效会给客户带来极大的损失。一是保单失效期间,保险公司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二是保单复效后,在180天内因为疾病出现的保险责任公司不予理赔、两年内自杀的不予理赔;三是部分客户申请复效时还要重新体检,健康状况必须符合相关条件,体检不合格的人,复效续保时可能遭遇拒保;四是保单申请复效时,客户必须一次性补交保单失效期间所欠的保费和复效利息等。
因此,客户一定要避免自己的保单失效。一旦保单失效,一定要在2年时间的宽限期内复效。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客户申请保单复效时,必须带上下列材料:一是投保人及被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二是保险合同;三是复效申请书、健康告知书等。可到中国人寿所属分支公司的服务柜面办理,也可由保险代理人代为办理。
保险合同需要客户和保险公司双方共同维护。客户自己也要对各类长期保障责任的保单多加注意,避免不必要的失误造成保单失效。特别是保额大、年龄大、身体不是很好的客户,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还是要注意经常检查自己和家人的保单。如果因工作或其他原因变更了个人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过95519客服电话通知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另外,也要尽早将保险费打入银行账户,避免因账户余额不足导致保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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