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员工遭遇工伤没办工伤保险怎么办

2020-11-06
工伤保险知识

问:我从农村到城里务工,被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招用,后派遣到一家医院当清洁工,有稳定的收入,在城里安了家。今年7月,我下班回家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了1个多月。事后交警部门认定对方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公司和医院都没有给我办理工伤保险,我要求这两家单位给予工伤待遇,但他们互相推诿。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你获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招用并被派遣到医院当清洁工,不论是否签订有劳动合同,都与公司构成劳动关系。你是这家公司的职工,依法享有包括工伤保险待遇等相应的权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你在下班回家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而且是对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此你的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依照今年9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第(二)项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因此,按你实际情况,派遣公司应给予你相应的工伤待遇。如果派遣公司不给你申报工伤,你可以自受伤之日起1年内,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后,可要求派遣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伤待遇。如果派遣公司不支付,你可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帮助你解决。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55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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