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汇总,节前迷惘节后明朗 社会养老保险转续将有实质性的进展

2020-11-06
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规划

春节后社会养老保险的转续工作(下称社保转续)将在全国各个地方有实质性的进展。

2月19日,在虎年第一个工作日前一天,为了能早点了解社保转续的相关手续,户籍在济南工作在北京的张女士提前一天就给山东社会保险事业局打了电话咨询相关手续。虽然办理大厅无人上班,但值班工作人员的答复算是给她吃了一颗定心丸:“山东目前还没有办成一例,但今年是肯定能办理社保转续的。”来自湖北的何先生也向记者透露,其原单位人事部也告诉他,春节后就能办理社保关系转续。

据了解,自1月1日正式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下称社保转续新政)后,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均积极推进这项工作,其中广东省已经有481人成功办理了社保关系的异地转续,四川南充市也受理了8起转续申请。

“预计春节后将迎来社保转续咨询和申请的高峰。”山东社会保险事业局值班工作人员表示,他建议张女士多打电话咨询相关手续,“只要符合社保转续的各项条件就肯定能办理。”

节前:不知怎么办

节后:符合条件一定能办

该工作人员的答复让张女士多少有些放心。“我春节前曾分别给北京市社保中心和山东社会保险事业局打过电话咨询,但得到的答复都是不知道怎么办,因为没有相关细则出台。”她如是告诉记者。

但春节后山东社会保险事业局的“只要符合条件肯定能办理”的答复是不是说明细则已经出台了呢?就此问题,记者以投保人的身份电话采访了对方,该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表示:“具体细则我们也没有看到,但只要你符合社保转续的条件,我们就肯定能办理。”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促使社保经办机构由迷惘的“不知怎么办”到明确地“符合条件一定能办理”的转变背后,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保部)春节前的一场培训不无关系。

1月8日,人保部网站挂出关于“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接续经办管理辅导班招生”的通知,培训对象是全国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相关领导及业务人员,培训目的就是“促进全国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更快掌握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相关政策和经办流程”。通知中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在1月18日前将报名表传真或电邮至人保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培训处,而正式培训的时间初定于1月下旬。

通知中称,该次培训的内容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规程介绍”等专业知识讲座和学员研讨等,授课的则来自人保部相关司局及部社保中心的领导。1月14日,记者曾致电该培训处,工作人员称,关于社保转续流程的具体操作办法正在加紧进行,培训就是要告诉各地社保经办机构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怎么做,细则也将同期出台。针对何时能够真正可以转续社保关系的提问,该工作人员曾明确表示,春节后就应该差不多了。

截至2月19日,在多次登录人保部网站后记者并未发现有关社保转续细则出台的消息。由于仍在假期,人保部相关部门电话无人接听。

节前各地社保机构

扎堆推进转续工作

春节后“肯定能办”的答复与节前各地社保机构纷纷表态积极推进社保转续工作也不无关系。记者粗略统计,仅在1月份,就有北京、广东、海南、福建、四川、浙江、江西等省市表态将“全力推进社保跨省转移接续”。

北京市人保局1月初即表示,北京市为落实人保部的要求,正在加紧制定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具体实施办法,比如申请时的具体操作细则等,将择时向社会公布。2月19日,记者了解到,北京目前只能办理社保关系转出,但非京籍社保关系转入仍无法办理。

海南社会保险事业局则表示,从1月4日起即开始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业务。四川的南充市1月8日即组织辖区各社保局长参加了全省养老保险近期重点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各级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1月12日,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主任陈忠利为市民答疑解惑时表示,福州社保将针对社保转续新政全力做好跨省转移接续工作。

1月13日,湖南省社保经办机构传出消息称,全省社保经办机构正在加紧完善系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总会计师王运柏透露:“预计2月底可完成,最迟3月1日起,参保单位或个人只要手续资料齐全,社保经办机构可即时办理相关手续。”湖南省社保局局长陈范勋称,办理转移手续的参保单位或个人,只要手续资料齐全,社保经办机构可以即时办理相关手续,“最长不超过45天”。

1月14日的消息显示,江西全省社保经办机构正循序渐进推进社保转续工作,并已受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申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蒋明红在1月20日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广西将通过一系列措施,尽快落实社保转续新政,对转回广西各市县的养老保险关系做到无障碍接转。

1月26日,浙江省省长吕祖善在浙江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表示,要积极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和跨省转移,研究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与这些省、市、自治区的积极推进相比,广东一直走在社保转续工作的最前沿。在社保转续新政实施的首个工作日,广州即成功办理了近百人的社保转移手续。截至1月20日,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6市共发放了486464份宣传资料,设立了436个政策咨询窗口,44091名参保人领取了参保缴费凭证,481名参保人成功办理了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手续。

扩展阅读

保险知识汇总,社保转续问题急需要解决


近些年来,随着工作变动和居民迁移的增加,社保异地转续难问题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据《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研究》课题组牵头人、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介绍,“中央最快年内将出台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续办法。”

工作一辈子,退休了,需要一个保障。这是人之常情。社会保险是这个保障中的重要部分。当今世界各发达国家,都有完善的社保体系,确保公民在退休之后衣食病患无忧。社保是社会稳定器,是公民基本经济权利的落实,也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本质需要。有保障则无忧虑,无忧虑则消费旺、有发展,从而确保社会进入良性循环。

由于体制原因和各地经济水平的差异,我国社保一直存在“碎片化”问题。在哪里工作,在哪里缴交,在哪里领用。今天看来,这个体制是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其前提假设是人是固定的,没有迁徙的。在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人才流动和人口迁移已经成为一种常态,极少有人像过去那样在一个地方为一个单位工作一辈子。跨地区、跨省区的因工作而发生的人口流动必然要求建立相应的社保转续机制。

国家早已认识到这个问题的迫切性,特别是今年年初发生在广东的民工退保高潮,更使这一问题凸显。今年3月份,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将“加快省级统筹步伐,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其实,就技术层面而言,全国联网已经不是难题,关键是领取养老金的方式,是在最后工作的省份?还是采取其他办法?这牵扯到不同省、市、区之间的复杂的利益关系协调。比如,一个人先在工资水平较低的内地工作了15年,到广州工作5年,然后在广州退休,由于其前15年缴的数额较少,如果按照广东的工资标准领取养老金,则意味着广东将为其补贴。这样,较为发达的退休所在地财政将背负比较沉重的负担。

当然,作为一项关系全体国民的民生大事,社保转续必须超越狭隘的地方利益羁绊。一方面,要在现有的财政格局下,尽早找到切合实际的解决办法。从这个角度看,首先实现省级统筹,“各省根据相应基数单独核算,最后互不干扰汇入同一账户”,未必不是一个现实选择。另一方面,也应当加快全国统筹的步伐,全国统筹未必一定要以全国各省发展差异完全消失为条件,这样要等上三五十年,未免过于漫长。当前,建立统一的社保“一卡通”条件已经成熟,并能更加便于省级统筹和省际转续。在此基础上,如果中央财政能够早日介入,则随着社保征收“划省为治”体制的打破,最后按实际居住地物价水平和购买力领取,也未尝不是一种办法。

总之,当前的社保转续难题只是整个尚待完善中的社保问题的一个方面,它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体制遗留,而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须依靠大胆的体制借鉴和创新。

保险知识汇总,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


昨天,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明确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个人缴费标准分10个档次,并实行属地管理。

《指导意见》规定,参保范围限定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指导意见》指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部分,由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按规定缴纳。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政府补贴部分,由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人民政府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指导意见》规定,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养老金待遇方面,《指导意见》规定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社会养老保险种类知识汇总


每个人都会变老,老有所依也是每个人所希望的。养老保险保障了人们的老年生活,到底该如何选择?养老保险种类有哪些?

养老保险的产生与发展,是与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它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目前,世界上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可分为三种类型,即投保资助型(也叫传统型)养老保险、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也称公积金模式)和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另外,我国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创造性地实施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改革模式,经过5年的探索与完善,已逐步走向成熟。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模式必将成为在世界养老保险发展史上越来越具影响力的基本类型。

社会养老保险的种类有哪些呢?

社会保险分为三个层面,根据就业状况、户口所处类型不同确定参保类型,不能同时参加两种养老保险,因此,购买社会保险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参保类型。

类型一:可参与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年老后减少或失去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是:职工所在企业缴纳20%,职工个人承担8%。缴纳年限为15年。

类型二:作为城镇居民的中老年人

可参与缴纳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适用于没有参加工作或没有参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领取居民养老保险的条件

1、在领取年龄上无论男女都要求年满60周岁。

2、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3、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4、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养老保险金领取注意事项:保险金领取时,可由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代为提出申请,经过核定后,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代发养老保险金。如果参保人员死亡,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类型三:作为农村户口的中老年人

可参与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制度是中央作出的又一项惠农利农的重要决策,参保农民满60周岁就能享受养老金待遇,是实现农民老有所养的重要保障制度。

领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条件

1、凡是参加“新农保”、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村、镇户籍的老年人,均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目前标准为每月55元)。

2、而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即45周岁至59周岁),可选择其中一个档次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3、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即16周岁至44周岁),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4、目前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是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的水平。

商业养老保险种类

目前打着养老保险旗号的保险种类非常多,主要有五大类,分别是传统型养老险、万能型保险、分红型养老险和投资连结型保险,以及2011年才开始在国内出现的变额年金险,我们可以通过比较来看看的区别。

首先是传统型养老险,该保险一般的年复利都在2%-2.5%之间,到期可领取固定金额的养老金。但是要注意的是,由于通货膨胀等因素,可能导致约定领取的养老金在未来出现实际购买力下降的问题。

其次是万能型保险,该产品最大的优势就在于保证保底利率最低1.75%,目前产品大多设为年2.5%,近几年的实际结算利率都能在3.25%~5.5%之间。但是,要知道的是,保证保底利率和结算利率都是针对“个人投资账户”而言,而非所有投入的保费,开始几年若提前支取,可能需要一定的收费。

其三是分红型养老险,该保险到期可领取的养老金大部分为固定,然后小部分根据分红有浮动,分红的存在增加了抵御通胀的能力。不过,销售时候的分红水平演示只是一种假设,不作为未来的保证或承诺之用。

其四是投资连结保险,该产品的收益随资本市场变动而动,收益可能较高,波动性也比较大,类似基金的专家理财。因此,我们就要有所承担,由于收益不确定,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亏损,收益和风险由投保人100%享受或承担。

最后是变额年金险,该产品的特点就在于保单利益与投资账户价格相关联,同时能按照合同约定具有最低保单利益保证,同时满期后可以采用年金化支付方式,满足养老金的特殊需求。因此该产品具有保底功能,但向上的收益不确定,主要取决于投资收益情况。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所谓“保底”,每款产品含义却有很大不同,可能是满期后100%保本,也可能是80%保本,投保时会约定,应特别留意具体的阐述。

保险知识汇总,养老保险的商业与社会区别


1.保险的目的和性质不同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社会保障,是一种社会政策。国家通过法律手段来强制推行。无论企业或个人愿不愿意,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或税的征收、给付待遇的规定都是强制性的。而商业保险是建立在双方平等互利、自愿签约的基础之上,保人可根据自身面临的风险自愿选择投保险种,协议保险金额,决定保障的标准和档次,保险公司无权强制人们投保。

2.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

社会保险的对象是社会劳动者,目的在于保障他们的老弱病残和失业时的基本生活,也就是能满足最低生活保障。商业保险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为目的。它可以使人们在退休时,能够获得和以前一样的生活品质。

3.权利与义务的对待关系不同

社会保险强调劳动者必须履行社会保险的义务,缴纳社会保险费,之后才能获得享受社会保险金的待遇和权利,强调国家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商业保险体现的是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商业保险的保险金额以投保额决定偿还额。

4.待遇水平不同

社会保险个人负担多少费用跟其享受的待遇没有直接的关系。社会保险的实施有利于低收入者,有明显的社会扶助性质。而商业保险则不同。被保险人缴得保费越多,所享受的保险金额也就越多,享有的保障程度也就越高。

5.自主性、灵活性不同

社会保险因工作发生变动,在交费、给付上受到影响及限制。商业保险不因工作或其它变动在缴费或给付上受到影响。

商业养老保险可以为人们提供更高的生活保障,对于不享受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人们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选择年老时需要领取的养老金。相比较基本养老保险来说,商业养老保险不会给国家添加负担,相反可以为国家缓解社会养老压力;而且商业养老保险面向的对象更加广泛,包括所有参加社保和没有参加社保的人。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54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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