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汇总,税收与商业养老保险

2020-11-03
养老保险规划与配置

第二层次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第三层次的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组成的商业养老保险,因其产品特征、资产结构、对长期资本管理的丰富经验,在丰富保障层次、提高保障水平以及促进养老保险基金的市场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但自2002年以来,我国商业养老保险资金的积累量仅达到2000余亿元,与13亿居民养老的巨大资金需求相比,发展程度还非常低。究其原因,缺乏税收政策的支持是首要障碍。

针对商业养老保险需求者的税收政策分析

我国的情况:针对企业的税收政策

商业养老保险的需求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涉及的税种主要是所得税。我国税法对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缴费部分给予了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与此相仿,《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规定,企业可以提取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4%的资金购买企业年金,并享受税前列支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国务院还确定了在辽宁省全省范围内进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2004年增加吉林省作为试点地区,享受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此外,还有部分省份相继出台了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缴费税前列支的比例为企业职T.Z资总额的4%-12.5%之间。

但是,在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却存在一系列问题,主要包括:

“工资总额”的概念模糊。在具体计算时,需要明确是按照计税工资还是实际工资进行计算扣除。因为目前有能力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大多人力成本较高,但计税工资标准在2006年7月1日以后却仅调增至月人均1600元。按两种基数计算出的税前列支的成本额会有较大的差异。

优惠的激励不足。首先,若按照计税工资来计算应税所得扣除额,则月人均64元(1600X4%)的优惠额度不是很有吸引力。其次,企业缴费要想税前扣除,只能来自于企业员工福利费,无法从其他渠道列支,但福利费总额有不超过工资总额14%的限制,且还涵盖了企业其他的福利费用支出,因此金额有限,优惠的力度不够大。

缺乏全国性的优惠政策。目前,不是所有省市都有针对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且不同的省份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标准,这为跨省份经营的企业,尤其是全国性的大型企业制订统一的企业年金计划带来较大的难题。

契约型养老保险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按照规定,目前企业只有安排信托模式的企业年金方可享受税收优惠,若向寿险公司购买契约型养老保险,则无法享受所得额扣除。由于企业年金制度安排需具备一系列条件,且备案手续繁琐,目前真正建立起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为数不多,许多愿意为员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中小企业只能选择购买契约型养老保险,但由于无法享受税收优惠,致使很多企业最后也打消了念头。契约型养老保险无法享受税收优惠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

针对个人的税收政策

针对个人的税收政策体现在购买保险缴纳保费以及保险金给付两个环节。

缴费环节的税收政策。目前,对企业年金的雇主缴费部分是否应并入职工的应纳税所得额以计算个人所得税仍未有明确的政策规定。雇主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从理论上讲应视同职工的工资收入,由职工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雇主缴费部分在企业所得税缴纳时可以税前扣除,若在职工环节反倒要征收个人所得税,这势必将打击职工热情,进而影响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积极性,有背国家鼓励发展企业年金的初衷。针对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至今未出台任何明确的税收政策,对于个人购买储蓄性的养老保险,也没有明确其缴费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在实际操作中,职工这两种情况的缴费还是要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即职工要就所有收入纳税,然后再用税后的收入进行投保缴费。

给付环节的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在对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发放补充养老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中曾提到:“对吉林省邮电系统将1998年实行工效挂钩以来形成的工资结余,以每人3000元的标准发放给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作为补充养老基金,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职工取得的该项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从中可以看出,我国税收规定对企业年金计划发放的退休金是进行课税的,但对于储蓄性的养老保险没有明确的税收规定。此外,实际操作中将予以免税的财产保险的保险赔款外延扩大,使得寿险保险金的给付也没有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世界主要国家的情况

针对雇主缴费的税收政策。目前世界主要国家的税法中对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雇主缴费部分大都给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优惠,但是允许扣除的额度有所不同。如瑞士是全额扣除,德国为10%,美国为15%,加拿大为18%。同时,大多数国家规定,雇主为职工所做的企业年金计划缴费(在规定的限度内)虽属于一种实物津贴,但它不计入职员当期应税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美国、加拿大、法国、德国、荷兰、丹麦、日本都有此类规定。

针对个人缴费的税收政策。世界各国对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以及个人投保储蓄性养老保险的保费支出,大多允许从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扣除的方法各异。如美国采用限额扣除,2000年雇主养老金计划中雇员个人缴费的最高扣除额为1.5万美元;而瑞士对公民购买保险公司提供的专项储蓄保险的缴费可扣除的最大数额为5789瑞士法郎;英国采用的是比例扣除,对个人购买年金保险产品的保费从应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最高额为收入的17.5%-40%。

保险金给付环节的税收政策。绝大多数国家都对给付的保险金征收一定的税。欧盟国家中除了卢森堡之外,都对保险金征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也都在此环节征税。

从国外商业养老保险的税制设计过程来看,对商业养老保险给予税收优惠,本质上就是政府牺牲短期内一定的财政收入,通过递延纳税的方式,鼓励和引导就业者通过投保商业养老保险来自主安排退休金。对保险公司的征税制度分析我国的情况营业税。商业养老保险的供给者主要是保险公司,涉及的税种主要是营业税和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开办1年期以上到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健康医疗保险等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这对保险公司开展商业养老保险无疑具有促进作用。

所得税。与其他业务一样,保险公司开展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所有保费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并允许在税前扣除规定比例的成本费用和责任准备金。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的保险公司,对不同性质、规模的保险公司并无区别。

世界主要国家的情况

营业税。考虑到商业养老保险具有的储蓄功能,世界主要国家对保险公司开展商业养老保险的税收政策大多制订得比较宽松,大多数实行免税或低税率政策。

所得税。在计税基数的规定上,世界主要国家的计税基数一般都是净所得,即保费、投资收益和已实现的资本收益等收入项目,减去费用、佣金、赔款或给付金和准备金等扣减项目后的余额。但在税率的规定方面,大多数国家采用累进税率,部分国家还根据不同的公司性质、规模、所得税基础在所得税税率上有所区别。如美国为鼓励小型保险公司的发展,对于资产少于5亿美元的小型人寿保险公司给予税收优惠,允许在应税收入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的扣减。

此外,还有部分国家对养老保险适用特别优惠的税率。如瑞典对养老金保险适用10%的所得税率,但对个人人寿保险适用25%的税率;又如澳大利亚,对退休金计划业务按15%纳税,但对非执行退休金计划业务按最高税率47%纳税。通过对寿险公司销售的不同险种制订不同比例的差异税率,引导寿险公司主动销售退休金计划,进而实现鼓励国民有计划地安排养老退休金的意图。

调整我国保险税收政策,促进商业养老保险发展

我国一直在提倡建立由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大支柱构成的养老保障体系。但是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可以通过行政手段强制执行以不断扩大覆盖面不同,商业性养老保险需通过各种政策特别是税收政策来引导和鼓励其发展,若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第二和第三支柱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仅靠第一支柱,则很难解决国民的养老难题。

从我国的国情出发,笔者对我国的保险税收制度提出以下建议:

明确对商业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规定。尽管国家在有关文件中都提出要支持与鼓励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但并没有出台具体量化的政策。如果要大力促进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必须在法律上明确商业养老保险可享受的优惠政策。同时,针对商业养老保险享受税收优惠的操作细则也必须尽快制订,如对实行企业年金计划的雇主缴费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工资总额”的定义等。

考虑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目前,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缺乏群众的主动参与,如果允许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和个人购买储蓄性养老保险的保费支出在一定额度或比例内从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将会激发居民投保的热情,将部分储蓄转化为对商业养老保险的需求,使潜在的保险需求得到有效扩大。此外,也可考虑采用递延纳税的方法,即缴费时免税,给付时征税,牺牲政府当前财政收入,以解决长远的国民养老的财政负担。当然,在进行制度设计时,一方面要考虑以税收优惠的方式鼓励职工为将来的退休收入进行积累,减少国民对社会基本养老金制度的依赖,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国家的财政承受能力,使其达到有机的平衡。

对企业购买契约型的商业养老保险给予税收优惠。纵观国外的企业年金市场,保险公司契约式的养老保险产品占据了相当的市场份额。在国内,企业年金刚刚起步,而契约型团体养老保险经过寿险公司多年的经营相对已经比较成熟,但由于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打击了企业向寿险公司购买契约型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因此,建议将企业购买企业年金可享受的税收优惠也惠及契约型养老保险,使二者共同支撑起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M.Bx010.COm

提高雇主缴费的税收优惠力度。对于企业雇主来讲,为本企业职工开办补充养老保险可以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目前4%的优惠比例对员工缺乏吸引力,若企业从成本外列支,又使企业负担较重。考虑到国家财政的现实状况,建议在几年内逐步提高至6%~8%。此外,建议出台全国性的统一的优惠比例,并允许在福利费之外的其他会计科目列支。

对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目前保险市场的格局比较集中,而统一的所得税率不利于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小保险公司扩大资本、增强实力,而事实上,只有保险市场繁荣,才能带动商业养老保险供给数量的增多和质量的提升。因此,建议对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采用累计税率,使中小公司减轻所得税负担,为做大做强保险业、建立健全中国的养老保障体系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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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的目的和性质不同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社会保障,是一种社会政策。国家通过法律手段来强制推行。无论企业或个人愿不愿意,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或税的征收、给付待遇的规定都是强制性的。而商业保险是建立在双方平等互利、自愿签约的基础之上,保人可根据自身面临的风险自愿选择投保险种,协议保险金额,决定保障的标准和档次,保险公司无权强制人们投保。

2.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

社会保险的对象是社会劳动者,目的在于保障他们的老弱病残和失业时的基本生活,也就是能满足最低生活保障。商业保险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为目的。它可以使人们在退休时,能够获得和以前一样的生活品质。

3.权利与义务的对待关系不同

社会保险强调劳动者必须履行社会保险的义务,缴纳社会保险费,之后才能获得享受社会保险金的待遇和权利,强调国家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商业保险体现的是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商业保险的保险金额以投保额决定偿还额。

4.待遇水平不同

社会保险个人负担多少费用跟其享受的待遇没有直接的关系。社会保险的实施有利于低收入者,有明显的社会扶助性质。而商业保险则不同。被保险人缴得保费越多,所享受的保险金额也就越多,享有的保障程度也就越高。

5.自主性、灵活性不同

社会保险因工作发生变动,在交费、给付上受到影响及限制。商业保险不因工作或其它变动在缴费或给付上受到影响。

商业养老保险可以为人们提供更高的生活保障,对于不享受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人们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选择年老时需要领取的养老金。相比较基本养老保险来说,商业养老保险不会给国家添加负担,相反可以为国家缓解社会养老压力;而且商业养老保险面向的对象更加广泛,包括所有参加社保和没有参加社保的人。

保险知识汇总,商业养老保险的常识


商业保险的种类、特点有哪些?如何购买?保险年限以及交费金额又是多少……泰康人寿银行保险部经理朱建伟昨日就此做了详细解读。

朱建伟表示,商业保险是一种有效的金融补偿形式,主分四大类,分别为:传统型养老险、分红型养老险、万能保险和投资连结型保险。在谈养老保险之前,不得不谈养老构成,社会统筹,商业保险,企业补充养老,都是未来养老的重要构成,缺一不可,而各种类型产品都是养老险的重要组成,其主要区别是,在不同背景下针对不同人群推出的产品。

其中,传统型养老保险是以固定的费率及生命表作为费率厘定基础的养老保险,因为此类产品不具备抵御通货膨胀的功能,所以,目前各大保险公司此类险种较少;分红型养老险是在利率波动及通货膨胀为背景,而产生的具有较强的防止利率波动及抵御通胀能力的产品,是养老金有效的补充产品,万能险最大的特点在于灵活不失稳健:投资灵活、存取灵活、保障灵活;收益下有保底,上不封顶。投连险则是一种利益最大化,风险自选与共担的产品;当然风险越高收益越高。

办理此类保险,可有三种选择:一是选择好的代理人:选择优秀的代理人他能替你进行风险及财务的合理评估、选择合理的产品组合,做优质售后服务。二是通过银行理财中心办理,银行理财中心可提供丰富的理财产品,和更为全面的风险管理。三是通过各保险公司的咨询电话由公司推荐优秀的代理人为其提供产品和服务。

至于保险年期和保险金额,是可以选择的。一些市民认为缴费期越短越好,但该方法并不可取。因为,从风险分散与集中角度看,客户买保险是为分散风险,但却一次性为风险买单。当然,因购买意图不同,选择也将不同。若是为了资产转移或资产保全,则应选择短期缴费。

保险知识汇总,商业养老保险的咨询


由于人均寿命延长和生活水平提高,中国人的养老成本在不断攀升。所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都希望投保养老保险进行养老。

问:很有钱,养老都不是问题,那商业养老保险是否就不需要考虑了?

答:现在有充足的资金,足够以后养老了,即使罹患大病也有足够的医疗费了,难道就不需要商业保险了吗?有钱人一样需要保险,生意的经营是有风险的,很难保证永远都是盈利的。有钱人可以通过保险来分散投资,让资产保值、增值、合理避税,同时让自己和家人拥有了保障。正是因为有钱,才需要参加养老保险,也有能力参加养老保险啊。参加养老保险与有钱没有钱并不矛盾。有钱了,做一些养老保险,再加上自己的银行储备,养老生活更加优裕,有保障。保险的好处就是可以做到与生命等长,活到什么时候领到什么时候,如果领不完还可以给孩子留下一笔遗产,凭智慧赔钱,凭保险保住钱。人生的大智慧,在于以一颗纯真之心对待自己心智模式之外的东西,用欣喜的眼光发现生存的意义,肯付出,不计回报。生活才更有意义。比钱更有意义。

越是有钱才越需要保险,因为要考虑的太多了,避税避债,养老医疗,家人的责任,最重要的是通货膨胀,只有钱生钱才有意义,如果因为有钱放在家里那就会越来越不值钱,更何况未来是不确定的,我们都没法想象以后会是怎么样的。

问:有社保,还需要商业养老保险吗?

答: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社保和商业保险一个都不能少,简单说,社保管有吃有穿,商业保险管吃好穿暖;社保只管我们自己不挨饿受冻,商业保险在我们无能为力时,保障我们所爱的家人不挨饿受冻。

有社保了固然很好,但如果能有商业保险作为补充,那才能有一个金色的晚年!

首先社保必须要交足15年,到退休年龄也只能领最低生活标准的养老金;而且每年的交费都根据当年的消费指数来决定,客户本人根本就不知道以后每年到底要交多少钱,心里没底。而商业养老交费是固定的,让客户可以有计划的储备养老金。第二,社保没有人身保障,万一客户没有领取养老金就身故的话,最多就能拿回自己的本钱,而且每个省市的社保规定都不一样,也许有的连自己的本钱都拿不回来;而商业养老险,只要投保之后都会有人身保障,不论哪个年龄身故,自己的本金和利息都能拿回来。所以就算有了社保,能再补充一点商业养老保险,那才是最完美的。

问:社保的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有什么区别啊?是不是只需要社保就可以了?该如何互补?

答:社保的养老是社会的基本福利保障是男女到指定的退休年龄每个月享受退休金(按当时社会最低平均生活水平来衡量)!可以一直享受到终老。是非常不错的养老金,不过要是活不到一定的退休年龄这个养老计划也就随之没了,每个家庭的消费水平不一样所以社保的养老金是否够用还是个问题。

商业养老保险会在社保养老保险基础上更灵活!就是被保人不在世上了他的养老金由他的受益人领取到指定的年限!因此光有社会保险是不足的。用商业保险养老在很大层面上为家庭锦上添花!

社会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费控制在年收入的10%左右。依据自己的赚钱能力和对未来的养老生活的品质要求来进行填补,以60岁退休(或以自己规划的退休年龄为准)到80岁期间可能的花费的成本来计算一下您需要的养老金数量,以此为保障额度就可以了。

问:什么时候买养老保险最合适?(今年才20岁,现在买养老保险会不会太早了?)

答:保险是越早规划越好,不过如果是刚出来工作,经济还不稳定的情况下,现在还不适合买,你可以在公司里买最基本的五险一金,条件允许的话再补充商业保险,如意外与医疗,这种纯保障型的保险相对来说是最便宜的,用最少的钱获得最大的保障。

越早投资,自己就能越早拥有保障;其实是年龄越小,费率越低。也就是意味着,两个年龄不同的人,拥有相同的保障,年龄小的,所交的保费就会比较低。无论是养老保障也好,医疗保障保险也罢,其实越早越早买越好,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工作能力的提升,风险的增高,购买保险的风险及费用也随之水涨船高,另外时间越久为养老储备的金额也会随着时间的年限越累越多。

问:50岁以上的老人还需要购买养老保险吗?该如何规划?

答:当然需要,但商业保险的养老险保费比较贵了,如果没有购买社保养老险可以考虑购买社保去社保局办理就可以了。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购买商业保险的养老险,固定返还加分红能令年老的生活更美满。

50岁开始购买养老险,首先需要考虑60岁退休每个月或者每年领取多少生活费够用,其次考虑健康保健费,因为身体的健康状况会随着年龄慢慢变差,可能看病买药的机会比年轻的时候多。最后,如果有旅游计划也要考虑花费。

总之养老险是越早买越好,越早规划越轻松。

按照常理,50岁接近退休的年龄,购买养老险费用高,可能绝大多数人包括保险代理人在内都会认为买保险不合算,不会选择保险了。但是个体是有差别的,有的人家族长寿的人较多,假定能活到100岁,50岁才过了人生的一半,而现在有保险公司的产品,是可以保到100岁,如果客户活到100岁,50岁买保险还算年轻的。为什么不选择购买呢,再说可以选择较短缴费期,而且可以选择65岁以后领取,也是可以的,人的身体状况如果好,愿意多工作几年,晚点领取保险金,这样也是合算的。

问:如何规划养老保险?(如果我要购买养老保险,一般如何规划比较好?跟年龄、收入、职业和家庭情况等有什么关系?)

答:养老保险购买之时和年龄收入职业和家庭收入密切相关。

年龄:年龄越小该买养老保险时费率就越低,领取时利益就越高。

收入:不同的收入所能承担的保费就不同还有收入的稳定性等都会对保险规划产生影响。

职业:在保险规划中尤其是养老保险规划中受到职业影响很大。不同的职业退休年龄不同,收入稳定性不同。增长率不同必然会造成整体保险计划的不同。

家庭:家庭原因主要在于家庭的收入稳定性,家庭成员结构,家庭未来大规模支出,家庭成员整体身体状况健康度。等方面每一张保单都不仅是针对某个人的,因为每个人都是家庭的重要分子。每一张保单都会对家庭的整体安全性稳定性产生影响.规划养老保险建议:第一,年龄越小交费越少,而享受养老金的利益却越大;第二,根据自己的家庭情况和收入来决定购买额度,收入高那当然为老年生活准备的养老金也要相应的高一点,这叫量体裁衣;第三,交费年限要注意的是,如果投保时年龄较小,可以选择交费较长一点的养老险,如果年龄偏大,就要选择交费年限短一点的险种;而且养老险最好不要选择包含许多保险责任的险种(如即保养老、重疾等)这样的险种,以后养老金的领取就会相应要少些。

问:22岁,月收入一千二,每年用2000元买养老保险,哪种合适?

答:保险的一般规划顺序:先保障,后储蓄,再投资。具体怎样规划还要根据家庭结构以及家庭财务状况,以及本人对以后生活的规划。

22岁如此年轻,有足够的时间去准备自己的养老生活,也就是您可以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因为年轻,您可以拿时间去换取更高的收益,而有些年龄大的人就做不到了,因为可能明天就退休了,就要有出无进了。

所以,如果用保险产品来规划自己的退休金,完全在这么长的时间里用一个效率更高的产品来规划,那就是投资连接保险,即拥有一定的身故保障,还可以去长期投资,并可以在时间的长河里用附加险去规划自己的健康保障。

一般来说,买保险首选健康险。但我认为根据你的薪金收入和年领,即使现在考虑养老也是可以的,但要有良好的风险和投资意识。现在的保险产品那么多,适合不同需要的人群,总有一款适合你现在的需要。因为你没有社保,首先如果单位可以交的话最好是先办理一份社保,然后再考虑商业保险,作为一个22岁的人来说,一份商业的住院险一年也就是300元左右,重疾险是你其次的选择,至于养老方面以后可以有所考虑。

问:如何买合适的商业养老寿险(男,34周岁,身体健康收入稳定;希望能在60周岁后按月、按季度或按年度返还,返款的金额有保障,现在的保费一年不超过12000元)

答:养老金必须是:专款专用、固定的、持续的、取之不尽、源源不断的、逐年增值的、与生命等长的月领现金流。买养老金,如果今年买好,明年就可以领取的,或则不领取可以累积生息到60岁可以领取的。还有接下来就是另外的60岁以后每年以后领取的养老金。

可供选择的每年或者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

若选择年领方式,从约定“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开始,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领取1次“养老保险金”,至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所在的保单年度结束,并保证领取20年。首年领取的“养老保险金”按保险金额的10%确定,每领取3次递增保险金额的0.6%。

若选择月领方式,从约定“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开始,每月到达保单生效日在该月对应日被保险人仍生存,领取1次“养老保险金”,至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所在的保单年度结束,并保证领取20年。每月领取的“养老保险金”按该保单年度年领“养老保险金”的9%确定。

在保证领取期内,被保险人身故,一次性领取20年保证领取期内保证领取的“养老保险金”总额与已领取金额两者的差额,主险合同终止。

如果您未选择“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则以年领方式办理。

商业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的区别


在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提倡敬老、爱老的环境下,能够让每一个老人都“老有所养”、“老有所尊”,却需要强大的物质文明做基础。其中,保险对于养老而言就有着特殊的意义。一个完整的养老理财组合中,保险毫无疑问是坚实的基础,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为自己购买一份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犹如一块“压仓石”。

据了解,我国目前的养老体系由三大支柱构成: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社保虽然覆盖广,但保障水平有限。企业年金,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对企业而言负担沉重,截至2011年底全国只有4.49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职工人数仅为1577万人。由此可见,要想未来养老有保障,商业养老保险貌似确实是最好的补充手段。但在我们身边又有多少人了解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的区别又是怎样的呢?

保障功能的区别。商业养老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商业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尽管不不少共同之处,但毕竟差异颇大,最大的区别:社会养老兼顾互助性和公平性,它保证参保人员在退休后最基本的生活费用,个人的缴费与领取由法律规定,属于最低层次保障。商业养老保险可向客户提供养老补充,个人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自由决定缴费与领取,充分体现出公平性,属于更高层次的保障体系,可保证年迈后有较高生活水平。

行为主体的区别。社会养老保险属于政府行为,保险人是有国家权威的社会养老保险机构。政府是社会养老保险的倡导者、组织者、执行者。商业人身保险纯系企业行为,保险人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保持商品买卖关系,无半点政治色彩可言。

实施方式的区别。社会养老保险依法执行,带有强制性,强制一切用人单位及其员工按时如数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费,否则,轻的罚以滞纳金,重的绳之以发,毫不含糊。为了强调强制性,有的国家,如美国,干脆把社会养老保险费直接叫做“工资保险税”。商业人身保险则不同,它纯属商业活动,严格实行买卖自由、等价交换的原则,无半点强制色彩。

行为准则的区别。商业人身保险实行不投不保,少投少保、多投多保的商品等价交换原则,强调劳动者之间的互助帮助,高收入者帮助低收入者,在业者帮助失业者等等,与社会养老保险的广普准则完全不同。

小知识: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需要企业与职工个人共同缴纳。1998年1月1日,我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中规定对养老保险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养老金;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只是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对于1995年底以前参加工作,1998年1月1日办法实施后退休,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其中,对于1997年底前参加工作,办法实施后退休,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也可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不满10年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48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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