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人寿鸿利两全保险自上市以来,深受投保人的欢迎,那么这款保险有什么优势呢?投保华夏人寿鸿利两全保险应注意什么呢?
从2012年1月份开始,华夏人寿在北京、河南、江苏等12家分公司所在地省(市)的工、农、建及邮储银行网点推出“鸿利”两全分红保险。可投保人群更广泛,投保年龄区间在出生满28天至70周岁,对客户的疾病、一般意外、指定交通工具意外保障一应俱全,十天犹豫期过后,客户即可根据需要启动保单质押贷款功能。
什么是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期间内以死亡或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两全保险同时具有保障和储蓄功能。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两全保险储蓄功能比终身寿险更为突出。由于两全保险同时包含身故给付和生存给付,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两全保险费率相对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都要高。两全保险的身故保障功能与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类似,生存保险金可以用于教育、养老等支出。
该产品的特点是:
一、投保人群更广泛,投保年龄区间在出生满28天至70周岁,满足了人生不同阶段对于投资理财产品的个性化需求;
二、人身保障更全面,对客户的疾病、一般意外、指定交通工具意外保障一应俱全;
三、保单借款更快捷,十天犹豫期过后,客户即可根据需要启动保单质押贷款功能,实现资金短期周转;
四、理财更安心,客户除获得保证的满期收益外,还可获得保险公司的红利分配及红利的累积利息。
产品点评:
该产品投保人群更广泛,投保年龄区间在出生满28天至70周岁,满足了人生不同阶段对于投资理财产品的个性化需求,人身保障更全面,对客户的疾病、一般意外、指定交通工具意外保障一应俱全。
重要提示:
1、银行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通过银行、邮政储蓄等销售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银行是代理销售机构。
2、购买银行保险产品时请着重了解它的保障范围是否能满足需要,不宜将银行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国债进行简单、片面比较,更不要仅把它作为银行储蓄的替代品。
3、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既具有风险保障功能,又具有一定的储蓄属性,其产品说明书中的高、中、低档测算数字只是对未来收益的假设,不能保证您未来的实际收益。不同分红保险提供的保障和收益程度不同,请不要作简单、片面的比较,更不要与其他类型的产品收益或银行存款作简单比较。
4、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都规定有犹豫期(您收到并书面签收保险单起10日内)。请在犹豫期内充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符合您的需要。犹豫期内退保,您可以取回全部已缴纳保费,保险公司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犹豫期过后退保,您将承担较高的退保费用。
5、请如实填写投保书中的内容,并亲笔签字确认。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人寿”成立于2006年12月,由中国京安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发展公司等六家大中型企业发起,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综合人寿保险公司。
华夏人寿主营业务包含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业务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同时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华夏人寿倾力于产品创新,为用户提供最需要、最贴心的综合保险解决方案,率先在国内引入了“重大疾病二次赔付”,推动了我国重疾险产品的更新换代。
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购买保险。很多人在购买保险时看重保险理赔这一项。对保险公司来说,理赔工作历来是公司的一项重要的服务内容。对消费者来说,保险理赔是消费者实现保险保障的有效途径。有消费者问,我想在泰康人寿投保一份意外险,请问他们的保险理赔怎么样?
泰康快赔81.6万元创湖南分公司理赔最高纪录
近日,泰康人寿为一起理赔案的受益人送去理赔款81.6万元,创造了泰康人寿湖南分公司的历史理赔金额纪录。
据了解,雷女士是益阳人,2009年为自己投保了泰康千里马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今年10月9日,雷女士搭乘丈夫驾驶的电摩车时,因刹车时车子失控翻车,雷女士摔落致后脑部受伤,经急救无效身故。泰康人寿理赔员接到报案后调查核实,雷女士因意外身故情况属实,属于保险责任,公司支付理赔金81.6万元
3G电子化理赔平均时间15分钟
日前,泰康人寿在寿险行业内首家推出3G电子化理赔服务。与传统理赔模式相比,3G电子化理赔一站式实现报案受理、探视时理赔资料上传、出院时理赔受理、结案等全流程服务,免去客户上门提交理赔资料手续,显著缩短了理赔周期。
以普通的住院出险客户理赔流程为例,从理赔申请、调查病历,再到受理结案,按传统理赔流程通常需要半个月左右的时间,而通过3G电子化理赔平均只需要15分钟。日前,在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完成的1例3G电子化理赔案中,从理赔人员现场受理到最后结案仅用时10分钟。据悉,泰康人寿在北京、上海、四川等多个省市试点已提供此服务,其中四川试点中支的使用率达98%。预计年底前该服务将在全国进行推广。
理性的消费者在办理理赔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目前,社会上普遍流传着“理赔难”的观点。其实,只要消费者在事前做足工作,把保险理赔的“八项注意”事项了然于胸,获得保险赔付并非难事。
第一,要正确认识您购买的保险产品。很多消费者对自己所购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没有足够的理解,从而导致理赔时产生争议和纠纷。如某人购买重大疾病险,当他遭受意外伤害申请理赔时,却发现该伤害不在保障的范围内容,不能获得赔偿,情绪难免激动。
第二,要及时报案。保险事故发生后,可以采取以下形式报案。1。直接到保险公司报案。2。拨打保险公司的服务电话,如泰康人寿的服务专线95522。营销人员转达报案等。对于意外事故、可能涉及身故、残疾等索赔金额较高的保险事故,在事故发生后要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否则有可能要承担因延迟通知而致使保险公司增加的调查费用。
事实上,及时报案不仅可以立刻得到保险公司人员的指导,避免了非定点医院治疗不能赔付的纠纷,也避免了日后在出险地收集理赔资料的麻烦。
第三,定点医院。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保险公司的定点医院就诊,需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得到同意,否则将有可能为后续的理赔带来不便和损失。
第四,诊治项目和药品。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消费者的各项医疗费用,需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含公费)管理部门的规定。如投保费用型医疗保险,就诊时要提示医生自身的保险情况。对于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各项费用,除收据原件外,还要保存好所有费用的明细,保险公司在办理理赔时通常需要审核费用明细以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第五,准备好必需的申请文件,一般包括《理赔申请书》、保险单、最近一次缴费凭证、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明、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六,索赔时效。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视为放弃权利。因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如《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5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为2年。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
第七,受益人要明确。保险公司在支付前会严格审核受益人的资料以避免发生给付差错。因此,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在签订合同时即对身故受益人予以明确。
第八,保持通畅的联系渠道。消费者发生保险事故后,请保持所留联系电话(手机、座机)处于通畅,所留联系地址正确无误,以确保保险公司能够及时与您取得联系。这是因为,报案后,保险公司通常会与您就出险的相关细节进行核实;理赔申请后,也有可能通知您补充相应材料或了解核实保险事故,并将理赔进展情况知会您;理赔结案后,要通知您领取赔款或转账成功后通知您,并寄发相应的理赔单据。
消费者应在选择险种时多了解一些条款的有关事项,掌握一些必要的理赔知识。同时,整理好自己的各种单据,妥善保管。隔段时间为保单做个检查,明确自己的保险利益,才能在出险的第一时间快捷地获得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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