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保,没有城镇居民医保的人今后都将享受社会医保

2020-10-26
城乡居民保险知识

“除了城镇职工,城镇另外一些居民,像老人、小孩、没工作的、低保对象和重症残疾人,这些都曾经是医保的盲区。”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黄亚萍说,目前全省这类居民大约有500万人,今年要开始“扫盲”——在全省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参保率达60%。“十一五”末,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医保。

怎么缴费?

涉及到500万人口的城镇居民医保,可不是件小事。“待遇水平太高,各方面承受不了;太低,起不了保障作用。”黄亚萍说,最后确定城镇居民医保待遇,要高于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

要达到这个待遇,省劳动部门做了一个统计,城镇每位老人的保费,每年至少是300元,小孩的至少100元。

事实上,杭州、绍兴、湖州这三个国家级的试点城市,已经达到或者超过这个标准了

这300元和100元,并不是全部由个人支出,政府也要补助的。目前的规定是,重症残疾人和低保对象,这部分医保费用全部由政府来买单。

城镇老人、小孩和没工作的人,政府补贴1/3——也就是之前提到的老人的300元,实际上自己只要出200元左右,剩下的都由政府来出;小孩的话,自己出60元左右,政府补贴其余的。

另外,国家正在制定相应的政策,如果一个企业为职工配偶、子女缴纳城镇居民医保,那么国家将给予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

缴费之后保什么?

城镇居民医保,原则上是要保障最基本的医疗需求。“从实际情况看,大病住院是影响参保对象基本生活,造成‘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原因。”黄亚萍说,城镇居民医保,重点解决大病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

“常规门诊当然也是我们今后医保所要覆盖的范围,它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各地可以根据各自的情况适度超前。”但黄亚萍表示目前就全省而言,它还不是主要矛盾。

“目前城镇居民医保的报销率为50%左右,高于农民,低于城镇职工。”

截至去年10月底的数据显示,全省开展试点工作的统筹地区有41个,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为147.8万人,占试点地区应参保人数的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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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怎么办理


城镇居民医保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城镇居民医保怎样办理呢?具体包括了4个事项,而且还需要申办人提供资料齐全的,予以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的,暂不受理,并告知申办人应补足何种资料。具体如下:

申办参保(增员)须知

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对象:《户口薄》、《身份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两者搞不清楚有什么不同点,因为两者的区别从字面上也看不出什么。慧择网对于广大市民的疑问,整理出了以下两者的不同点:

一:适用人群不同

据市介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的职工。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主要包括未成年居民,指中小学阶段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居民;老年居民,指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以及其他非从业的城镇成年居民。大学生将来也要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

二:缴费方式不同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根据单位的职工工资总额按一定的缴费比例,由单位统一缴纳; 其中单位要承担职工工资总额7%,个人承担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今年由于经济危机对企业的经营造成的一定的影响,从今年4月到12月时间段内,将企业单位的缴费由7%下调至6%,以减轻企业负担。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个人通过所在居委会或学校(幼儿园)缴费,同时政府在个人和家庭缴费的基础上给予补助。未成年居民、成年居民、老年居民的基金筹集标准每人每年分别为100元、360元、360元,其中个人缴纳分别为40元、280元、150元;政府补助分别为60元、60元、210元。可以看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筹集标准要比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低很多,约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人均筹资额的1/5。

三:享受待遇不同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以及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的个人帐户待遇,其报销比例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高一些。在职职工住院的费用,在扣除范围外费用以后,最低起付线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按75%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80%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85%报销,退休人员相应提高10%;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在职职工为80%,退休职工为85%。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和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待遇。由于缴费费率较低,因此待遇也相对低一些。参保居民的住院费用报销,在扣除范围外费用以后,最低起付线(同城镇职工医保)以上的部分,按55%报销,每个医疗年度最高可累计报销3万元。统筹病种门诊费用,在起付线(300元)以上的,按50%报销。

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标准提高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上了医疗保险,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但对于具体的报销数额,能说清楚的并不多。

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5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250元。

医保报销具体金额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几乎每位去医院就医者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在挂号、开药时医务人员总是要问患者是医保还是公费医疗或是自费。难道看病、吃药也要“看人下菜碟”?某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眼科医生告诉记者,一般来说,问这个问题主要是考虑到医保参保人员只有消费医保目录里的药品才能报销,在疗效差不多的情况下,尽量为参保人员选择能够报销的药。而对于自费的患者来说就可以有更多的选择。

经过本次医改,居民医疗保险可报销额度比往年大幅提高。近日,新一轮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招标结束,城镇职工每人每年投保金额为84元、城乡居民为10.3元,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最高可报销额度为40万元、城乡居民为35万元。

相关资讯:居民医保报销标准再次提高

近日,记者从全市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会议上获悉,从今年9月1日起,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的同时,大幅提高医保待遇水平。

这次城镇居民医保有关政策调整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提高个人缴费标准。从今年9月1日起,2014年度个人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由50元提高到60元。二是提高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参保成年居民及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基金累计支付最高限额(含门诊大病医疗)由10.8万元提高到12万元。三是调整尿毒症门诊大病基金支付限额标准。尿毒症规律血透的医疗费用限额标准由每年40000元提高到每年43000元。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解答城镇居民医保问题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广大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为题。而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很多市民都有疑问,怎么缴费?怎么补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站可以查询吗?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 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 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 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 参保范围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的范围很广,医疗费用则一般依照其医疗服务的特性来区分,主要包含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医疗费用是病人为治病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它不仅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还包括住院、护理、医院设备等的费用。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 缴费和补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职工家属参保缴费给予补助。国家对个人缴费和单位补助资金制定税收鼓励政策。

对试点城市的参保居民,政府每年按不低于人均4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从2007年起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20元给予补助。 在此基础上,对属于低保对象的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参保所需的家庭缴费部分,政府原则上每年再按不低于人均1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5元给予补助;对其他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难居民参保所需家庭缴费部分,政府每年再按不低于人均6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30元给予补助。

中央财政对东部地区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办法给予适当补助。财政补助的具体方案由财政部门商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研究确定,补助经费要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门诊抢救医疗费,支付范围和标准按照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执行。

起付标准(也就是通常说的门槛费)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样,即三级980元、二级720元,一级540元。

支付比例:基金支付比例按不 同级别医疗机构确定,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75%、60%、50%。城镇居民连续参保缴费满2年后,可分别提高到80%、65%、55%。(换句话说就是住院越小的医院,报得越多些)基本保额: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6万元。如果是由于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直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简称“门诊大病”)患者,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可提高到每人2万元。

西安城镇居民医保怎样缴费?


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组成部分,是由政府引导、支持,缴费以居民个人(家庭)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居民缴费标准的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基本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232号)文件的要求,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2012年7月1日起对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期限和缴费期限进行了调整,调整后2012年待遇享受期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自2014年起,缴费期调整为前一年的7月1日至11月30日,每年待遇享受期与自然年度一致。请于今年的7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合理安排时间,及时缴纳2014年度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

几种方式可以缴费

工商银行银联卡代扣代缴方式

①2011年度已办理代扣代缴手续的参保居民,在缴费期内须向已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工商银行银联卡内存入应缴费用金额,以确保足额从银联卡中扣缴

②愿意办理代扣代缴手续的参保居民(少年儿童由其监护人)携带本人工商银行银联卡、身份证及《居民医保证》到指定的工行营业网点签订代扣代缴协议或通过工行个人网上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必须由持卡人本人办理,一张银联卡可以代扣代缴一人,也可以代扣代缴多人

③每月集中扣划缴费完成后,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年度贴花手续

工商银行网点

柜台现金方式参保居民携带《居民医保证》到指定的工行营业网点缴纳现金,后到社区办理年度贴花手续

个人网上银行缴费方式、WAP 手机银行缴费方式和查询缴费机缴费方式

通过这三种方式完成缴费后,到社区办理年度贴花手续。如需缴费凭证,自完成缴费之日起3个月内,到工行营业网点打印缴费凭证

相关资讯:2013年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300元

2013年,根据中省文件精神,市财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文件,将我市城镇居民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提高到480元,其中:城镇居民成年人个人缴费180元;城镇儿童参加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330元,其中:儿童个人缴费30元。个人缴费以外政府补助部分由各级财政给予补助,2013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上年年人均250元提高到300元。

为确保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减轻城镇居民就医负担,对提标所需市级承担资金,我市已在2013年部门预算中给予足额安排。下一步,市财政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城镇居民医保的监管,不断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逐步化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社会问题,为建设和谐西安发挥积极作用。

城镇居民医保,扬州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完善亮点新生儿纳入参保政策


从本月起,扬州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进一步统一和完善,其中最大亮点是新增新生儿参保政策,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可享受规定的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产前检查费用

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据了解,结合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将参保居民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将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参照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政策执行。

分区域统一

城镇医保特殊病种

全市分区域统一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种类。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暂按其现行政策执行。市区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暂定两大种类:一类:恶性肿瘤、血透(腹膜透析或灌流术血液净化)、血友病及肝、肾器官移植。二类: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再生障碍性贫血。

全市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待遇政策也得到统一。各类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的起付标准均为500元,具体结算办法:一类门诊特殊病种费用的结算办法类同住院;二类门诊特殊病种费用在规定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政策范围内报销70%,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补助限额为2000元。

新生儿参保

可享城镇居民医保

从本月起,我市新增新生儿参加居民医保政策。

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放心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申报手续,并缴费到账的(以缴费到账时间为准),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医保结算年度结束之日止,按照规定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新生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通过下一步宣传力度加大,新生儿参保人数不久将会出现增长高峰。一方面新生儿的法定监护人要及时办理参保并按时缴费,另一方面个社保中心要积极协助市民办理。

城镇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有什么区别?


城镇居民医保与城镇职工医保均无需体检即可参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水平较低,政府给予补贴,其待遇水平也与缴费水平相适应。那么,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有什么区别呢?

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区别

总的来说,城镇职工医保与城镇居民医保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缴费金额不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的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的6%左右,职工的缴费率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180元。第二,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居民拥有个人账户,而且可以消费个人账户中的钱;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没有个人账户。第三,报销比例不同。以一类医院为例,城镇在职职工的报销比例为82%,退休职工的报销比例为9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60%。

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能同时办么?

湖北网友:我是个残疾人,如今在一家私企打工,我们街道给我办了低保和城镇医疗保险,现在单位又要我办职工医疗保险,请问二险能同时拥有吗?二险的区别在哪里?

专家解答:不能同时拥有。二者的区别如下:一是面对人群不同。城镇职工医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单位或从事个体经济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二是缴费标准及来源不同。城镇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三是待遇标准不同。城镇居民医保由于筹资水平较低,医疗待遇标准总体上略低于职工医保。四是缴费要求不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城镇居民医保能转成城镇职工医保吗?

淄博市民李先生:由于母亲生病住院,花销比较大。听别人介绍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比较高,于是想把母亲的城镇居民医保转为城镇职工医保,不知道政策是否允许。

回复:城镇居民医保都可以转成城镇职工医保,城镇职工医保缴纳费用比例高于城镇居民医保。城镇居民医保要转成城镇职工医保,有两种类型。居民办理相关手续之前,正常交纳职工养老费的,办理时需要提供退休表,根据工龄确定补交相应费用;没有交纳职工养老费的,办理时需要补交相应费用,但费用较高。

城镇居民医保未设个人账户 不能在药店刷卡消费

据吴女士介绍,她去年办理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且按时缴纳了参保费。今年4月,吴女士看到小区附近的医保定点药店在做优惠促销活动,吴女士便想起可以用社保卡内的钱买药,没想到药房营业员查询后,告诉她卡里没有个人账户资金,无法使用社保卡刷卡消费。“这是怎么回事?怎么能在医院报销,却不能在药店买药呢?”吴女士非常不解。

“职工医保设有个人账户,主要用于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和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城镇居民医保未设立个人账户,社保卡里是没有钱的,只是记录了参保人的详细信息及缴费、报销的情况,但参保人可以持卡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乳山市医疗保险事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日常经办工作中,和吴女士一样存在类似疑惑的市民不在少数,这主要是因为很多人将城镇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的概念混淆,以为城镇参保居民也能享受到职工医保待遇,事实上两者是有区别的。

该负责人解释说,参保职工筹资比例较高,个人投入也多一些,相对待遇标准也高一些,职工医保设立的个人账户主要用于统筹金以外的医疗消费。城镇居民所持社会保障卡的主要作用是方便参保居民就医,居民就医时,出示社保卡,医院就可以了解持卡人参保情况,并于患者出院时即时结算医疗费用。

医保费,城镇居民医保费银行代扣代缴获群众赞赏


足不出户,参保城镇居民便可缴纳医保费。近日,张家界永定区在全市率先推出城镇居民医保费银行代扣代缴业务,给群众带来了福音。

城镇居民医保费银行代扣代缴获群众赞赏

就在不久前,永定区城镇居民医保费委托银行代扣的第一例产生:一位参保居民在永定区医保局和建设银行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在解放社区,为家人办理了城镇居民医保费银行代扣代缴手续,从此,该项工作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城镇居民医保费银行代扣代缴业务的实施,是切实为民办实事的一件大事。“这下可方便了,只要银行卡里有钱,就不用每次都要去银行排队缴纳医保费,省事多了。”永定区的做法,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赞赏。

城镇居民医保费银行代扣代缴正在永定区全面铺开

以前缴纳医保费,参保人员需每年至各社区开缴款单,然后去银行排队缴费,再回社区取发票、取证,这样要花费很多时间。为此,永定区医保局多次研究讨论,最终决定将城镇居民缴费改为由建设银行代扣代缴。

医保费银行代扣代缴业务不但方便了广大城镇居民,防止部分参保人员出现逾期参续保、漏缴保费等情况,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同时有效促进了永定区城镇居民医保参续保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医保经办服务水平。

目前,永定区永定办事处辖7个社区2000余户居民办理了银行卡和签订了代扣协议,此项工作正在永定区全面铺开。

“我们和社区工作人员会按照工作进程,通知每一户到社区办理相关手续。建行工作人员也会现场为参保户免费办理银行卡,以及办理各项代扣手续。”永定区医保局工作人员说道。

保险就是人们不可或缺的部分,保险的强大保障作用,之于人们,不仅仅可以当人们受到损失时,偿还人们的经济,还可以对人们的生命财产起到强大的补偿作用。

保险知识汇总,西安启动城镇居民医保


本月参保次月即可享受

《办法》实施后,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应在6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今后,将按年度连续缴费,每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为缴费期,从缴费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

新生儿、完成撤村转居的被征地农民和新转入西安市城镇户籍的各类新出现的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可即时参保并缴纳全年的医疗保险费,缴费次月起享受本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断后接续要补缴费用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未按要求在6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的,以后参保时除正常缴费外,个人还应全额补缴《办法》施行之日起至参保时的医疗保险费(其中低保、重度残疾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补缴50%),补缴医疗保险费部分财政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均不予补助,待遇享受设置6个月等待期。

参保后中断缴费在6个月内的,办理接续手续时,个人全额补缴中断缴费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其中低保、重度残疾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补缴50%)。补缴医疗保险费部分均不予补助财政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次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断缴费在6个月以上的,除按上述规定补缴医疗保险费外,待遇享受设置6个月等待期。未参保、中断缴费期间和等待期内不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就业后可转为职工医保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原则上不得转入或重新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就业年龄段内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从业后转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退休时如达不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水平进行折抵。

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户籍人员转为城镇居民后,须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终结后,根据自愿原则作为新出现的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医院不同报销比例不同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实行确定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医院级别分比例支付以及最高支付限额控制的办法。

起付标准最低为250元

起付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50元;一级医院35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有不同的支付比例:

1.城镇非从业居民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承担30%;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承担40%;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承担50%;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40%,个人承担60%。

2.少年儿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城镇非从业居民相应标准提高5%执行。

两种门诊大病费用可报销

据介绍,门诊大病包括:门诊特殊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和慢性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

门诊治疗特殊病种: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门诊治疗慢性病: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350元的,超过部分由统筹金按照50%的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城镇居民医保,鹰潭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家庭(个人)、社会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门诊费用适当补助的方式实现医疗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

第三条城镇居民医保遵循以下原则:

(一)低水平,广覆盖。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城镇居民经济能力相适应、覆盖所有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实现城镇居民人人享有最基本的医疗保险待遇;

(二)多方筹资,互助共济。城镇居民以户为单位参保,建立城镇居民承担费用,政府扶持相结合的多方筹资机制;

(三)以收定支,保障适度。坚持以收定支,略有结余,合理确定住院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支付比例;

(四)大病统筹,重点扶持,有效增强居民抵御疾病风险能力;

(五)强化监督,公开公平。加强基金管理,规范医疗服务,从组织、制度等方面强化监督,使城镇居民真正受益。

第四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城镇居民医保的监督管理工作,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承办城镇居民医保具体工作,本市市区城镇居民医保的具体工作由市医保办负责承办。

第二章统筹范围和参保对象

第五条城镇居民医保以市区、县(市)为单位统筹,市区城镇居民医保的统筹范围为月湖区、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和鹰潭工业园区。

第六条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为: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以下人员:

(一)成年人: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未成年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人员(含年龄在18周岁以上但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

第七条异地享受退休金或养老保险金待遇,退休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不列入本办法的参保对象。

第三章资金筹集

第八条凡符合统筹范围对象规定的城镇居民,以户为单位(在校学生以学校为集体户),户不漏人(不含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第九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除各级财政按规定的补助外,由参保人员个人按以下标准缴纳:

(一)成年人每人每年120元;

(二)未成年人每人每年10元。

以下人员所需医疗保险费全部由财政承担:

(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已完全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城镇残疾人员;

(三)已失业又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十四类城镇参战退役士兵。

第十条城镇居民参保凭《鹰潭市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到指定的商业银行网点缴纳医疗保险费,并按规定全部存入城镇居民医保基金财政专户。

第十一条省、市、县财政对参保的城镇居民分别给予补助。需财政负担的经费,除省财政下划的经费外,剩余部分的1/3由市财政负担;另2/3由县(市、区、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鹰潭工业园区)财政负担。

第十二条城镇居民参保工作的组织:

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或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负责本辖区居民参保的宣传、登记、审核、录入及发证等工作。居民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或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参保手续。

在校学生参保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校学生的医疗保险费由学校统一代收。

低保人员、残疾人员和十四类参战退役士兵由本人提供相关材料,经民政部门、残联审核,财政部门会审后,确定财政补助资金,再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第十三条城镇居民按规定办理参保手续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发放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IC卡。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的在校学生暂不发放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IC卡。

第十四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证、IC卡实行年检制度。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证、IC卡如有遗失、损坏等,本人应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及时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挂失和补发手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自理。

第十五条城镇居民医保实行家庭(个人)按年度缴费制度,一个缴费年度结束前一个月缴清下一年度的参保费用。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年度统一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原则上于每年8月31日前完成(在校学生参保缴费工作原则上于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城镇居民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原则上于当年8月31日之前一次性收缴,并从9月1日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建立按参保人数补助工作经费的机制,统筹地区财政按每人每年2.5元的标准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安排补助,市区城镇居民医保工作补助经费由市财政安排。

第十七条政府鼓励、倡导各类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捐赠城镇居民医保基金。

第四章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八条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由参保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和财政补助资金构成,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成年人个人账户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划入,未成年人不建立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全部进入统筹基金。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3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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