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工伤的认定需注意的事项

2020-10-23
家庭保险规划的注意事项

工伤的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如何进行工伤的认定

《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规定》指出,工伤的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企业和个人申请工伤的认定程序

(一)企业(单位)申请程序:

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应在 24 小时内口头或电话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局报告,并在 15 日内提交书面报告。用人单位应在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 30 日内提交《海东地区企业劳动者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的认定应向海东地区劳动保障局社保科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2.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的书面报告; 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4.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5.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等);6.伤(亡)人员初次治疗的诊断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7.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8.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上下班交通事故的);9.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个人申请程序: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的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7. 工伤的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进行工伤的认定诉讼要注意的问题

一、时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二、保留证据。如果无书面劳动合同,要另保留证据。据粗略统计,目前仍有八成劳务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些劳动者必须通过其他途径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金等的收条、出勤记录等。

三、复议前置。根据规定,申请工伤的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知识

办理申根签证保险需注意的事项


拥有申根签证保险是办理申根签证的前提,这也是申根签证如此便利的方便旅行者的同时,强制旅行者自己给自己上的一份保险。申根签证实质上就是一份旅游医疗保险,但它在保额、保障期、保障内容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

签证保险中旅游医疗保险必须具备以下几点:1.旅游医疗保险须包括由于生病可能送返回国的费用及急救和紧急住院费用。含损失赔偿至少3万欧元,即30万人民币。2.旅游医疗保险须对整个申根区和旅游逗留期有效。也就是说购买保险时出行日期以及回国日期两天都应涵盖。3.在个别情况下,如对明显容易生病者必须根据要求投保的数额提出更高的理赔要求。4.在出行的目的是为了看病治疗的情况下,须单独证明谁承担费用。

购买申根签证保险应该注意什么?

从2006年1月1日起,所有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都必须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时出示一份已购买的境外旅行保险,使领馆以此作为签发申根签证的基本前提。申根签证保险必须具备以下几点:

一、申根签证保险中的医疗保险金额不得低于3万欧元(相当于30万人民币),且应附带全球紧急救援功能。

申根国家对中国出境去该地区的人员要求办理不低于3万欧元的医疗救援保险。这是因为国外的很多国家都享有很好的国家医疗资源,而在中国远没有形成这样的国家福利体系,很多人在不可预知的风险面前家破人亡。从另一方面讲,对于一个家庭一旦失去家庭支柱,其他人员的命运将就此改变,所以为这个支柱加固加牢,就是为自己的幸福生活多加了一份保证。从这个角度来说,出国保险不仅是使馆要求,更是对家人的一份爱一份责任。

境外旅行保险很重要的一项是紧急援助服务。保险公司与各国际救援公司或组织联手推出的紧急援助服务,将传统保险公司的一般事后理赔向前延伸,变为事故发生时提供及时的有效的救助。出境者无论在国内外任何地方遭遇险情,拨打专门电话即可获得无偿救助。无论是出境者遇到意外、遗失钱包,还是护照丢失或者咨询当地情况等都可以致电救援热线,一些大的国际保险集团都会供汉语或中英双语服务。

二、申根签证保险须对整个申根区和旅游逗留期有效。保险期间一定要涵盖包括收尾2天的出行天数,前后要尽量多留出几天的时间。出行的时段如果是在夏季旅游旺季、9月出国留学旺季、圣诞节节假日期间的话,出国签证保险一定要尽量早的购买,以便给之后预留更多的时间来办理申请签证等其他事情。

据悉,各国使馆并没有强行指定保险公司,只是对险种及其保障部分有一定的要求。出境者尽量购买一些知名保险公司的出国签证保险,这样比较容易拿到去申根国家的签证。

一般在购买时分为单次和多次,单次保障期限在1-180天,适合短期出国旅行的,多次是每次最多90天,一年内不限次数,适合经常有商务旅行的人士。

申根签证保险保障范围一般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医疗垫付、紧急救援、旅行延误等。根据申根国家的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所有的申根中国签证申请者必须在递请材料时必须购买境外保险,证明可担保国外住院费用及遣返费用,保险金额不得低于30万人民币,保险期限取决于您在申要国家的停留期限,且覆盖所有的申根国家,如果没有保险,您的签证将不会得到受理。

目前许多保险公司都可以办理申根签证保险,例如:美亚、苏黎氏、泰康等等,我们经纪公司都可以代理。在目的国家逗留的时间越长保费越贵,逗留时间超过一周以后,保费是按天来计算的,

签证保险要到保险公司办理,电脑打印的标准化保单最为稳妥,从被保险人的利益角度考虑,手写保单的一个主要潜在风险就是:保单上列明的内容未得到保险公司的确认,一旦在国外发生风险,将可能无法获得意想中的赔偿。因此,准备出国的朋友签证保险要尽早办理。

保险知识,购买保险时需注意的事项


1、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有的20岁左右的年轻人,或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为自己投保了份数比较多的保险,其年缴保费常常在几千元甚至万元以上。而生活经验告诉我们,一个人的经济收入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很难维持一成不变的水平。20多岁的年轻人收入不稳定,一旦将来经济收入状况变差,就很难继续缴纳高额的保险费,到时如果退保就会造成损失,不退保又实在难以维持,处于两难的尴尬境地。而老年人一般工作相对稳定,经济收入趋于平衡,能够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但由于身体或其它方面的原因,可能导致平时开支出现剧增,如果投保了缴费比较高的保险,则到时可能缴不起保险费,这在现实中已不乏其例。作为一个理智的消费者,应该根据自身的年龄、职业、收入等实际情况,力所能及地适当购买人身保险,既要使经济能长时期负担,又能得到应有的保障。

2.确定保险需要

购买适合自己或家人的人身保险,投保人有三个因素要考虑:一是适应性。自己或家人买人身险要根据需要保障的范围来考虑。例如,没有医疗保障的从业人员,买一份“重大疾病保险”,那么因重大疾病住院而使用的费用就由保险公司赔付,适应性就很明确。二是经济支付能力。买寿险是一种长期性的投资,每年需要缴存一定的保费,每年的保费开支必须取决于自己的收入能力,一般是取家庭年储蓄或结余的10%─20%较为合适。三是选择性。个人或家人都不可能投保保险公司开办的所有险种,只能根据家庭的经济能力和适应性选择一些险种。在有限的经济能力下,为成人投保比为儿女投保更实际,特别是家庭的“经济支柱”,都有一定的年纪,其生活的风险比小孩子肯定要高一些。当然在有支付能力的前提下,家中每人各取所需而投保就更完美了。

3.重视高额损失

从现实来看,损失的严重性是衡量风险程度非常重要的一个指标。一般来讲,较小的损失可以不必要保险,而严重程度的损失是适合于保险的。人们除了购买保险来对付它,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对于高额损失就需要投保高保险金额。高保险金额可以使投保人得到最充分的保障,当然,其保险费自然会较高,但可以用提高免赔额的办法,降低保险费率,从而抵消高保额所高出的保费。在购买保险前,作为投保人应该充分考虑所面临的损失程度有多大,程度越大,就越应当购买这种保险。

4.利用免赔额

如果有些损失消费者可以承担,就不必购买保险,可以通过自留来解决。当这个可能的损失是自己所不能承担的时候,可以将自己能够承受的部分以免赔的方式进行自留。免赔要求被保险人在保险人做出赔偿之前承担部分损失,其目的在于降低保险人的成本,从而使得低保费成为可能。对被保险人来说,由自己来承担一些小额的、经常性的损失而不购买保险是更经济的,自留能力越强,免赔额就可以越高,因为买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预防那些重大的、自己无法承受的损失。免赔额过低,固然可以使各种小的损失都能够得到赔偿,但在遇到重大损失时,却会得不到足够的赔偿,这是得不偿失的。

5.合理搭配险种

投保人身保险可以在保险项目上搞个组合,如购买一个至二个主险附加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保险,使人得到全面保障。但是在全面考虑所有需要投保的项目时,还需要进行综合安排,应避免重复投保,使用于投保的资金得到最有效的运用。例如您的工作需要经常外出旅行,那么就应该买一项专门的人身意外保险,而不要每次购买乘客人身意外保险,这样一来可以节省保费,二来在任何其他时候和其他情况下所出现的人身意外,也会得到赔偿。这就是说,如果您准备购买多项保险,那么您应当尽量以综合的方式投保。因为,它可以避免各个单独保单之间可能出现的重复,从而节省保险费。得到较大的费率优惠。

工伤认定,一百例工伤保险认定的思考


工伤保险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由国家建立的一种保障制度。工伤事故发生后,职工或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相关事实资料,在二个月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截止2006年9月1日,龙游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已作出一百例工伤认定,同比增长163%,今年的工伤保险工作量加大,难度增加,特点突出。一是个人咨询、申报认定比重较大,今年以来咨询来访200多人次,个人来访人次占咨询来访总数的八成左右,工伤认定100件中,个人申报认定19件占认定总数19%;二是外地农民工认定工伤突出,个人申报认定19件中,外地农民工申报认定16件占认定总数的84.2%;三是制造性、建筑性企业等高风险行业发生工伤事故居多,工伤认定达83件,占认定总数的83%。

一、一百例工伤认定所反映的主要问题

1、高风险行业事故率高,职工受到职业伤害的问题突出。由于龙游县是浙江省西部欠经济发达地区,工业经济基础薄弱,企业主要以特种纸生产制造为主。今年以来龙游县制造业、建筑业工伤事故发生数,较去年分别增长了40%、21%。制造性、建筑性企业工伤认定达83件,占认定总数的83%,其中全县唯一的一家军工企业工伤认定达11件,是名副其实的高风险企业。这些用人单位职工受到的职业危害风险大大高于其他行业的从业人员。

2、工伤认定中劳动关系依据复杂。一百例工伤认定案件中,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81件,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职工本人或者家属申请的19件。参保企业申请的工伤认定案件中,能提供劳动合同的65件,只能提供考勤表、工资单能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16件,个别企业甚至没有劳动合同用工制度。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19件工伤案件中,用人单位同意个人或者家属申请工伤认定而提供的劳动合同仅3件。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考勤表、工资单的真伪,劳动合同是事(工伤事故)前签定还是事后签定,劳动保障部门都无法鉴别。

3、工伤保险扩面工作还没完全到位。随着工伤保险扩面工作的开展,全县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有很大的提高,然而还有一些因素制约扩面工作的开展。首先是宣传还未到位,很多建筑施工企业仍未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这很大原因源于政策信息没有及时传达到位。其次是政策约束,根据《龙游县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和职工必须是参加养老保险的对象,这种捆绑保险的制度也制约了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再其次企业重视不够,认为只需加强教育和管理就能规避事故风险的发生而不主动参保。

工伤的认定程序和所需材料


所谓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在我国,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以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的认定程序

一、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一)、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录,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录以下内容:

1、受伤职工身份情况;

2、用工单位的大致情况(一般能说出单位名称);

3、何时建立劳动关系,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有无办理工伤保险;

4、工作岗位及相关职责;

5、工资报酬及培训情况;

6、劳动保护及相关防护措施;

7、发生工伤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部位;

8、治疗过程,住院时间、医疗费支付情况,受伤后用人单位态度及意见;

9、受伤职工家庭成员及大致情况;

10、受伤职工本人的要求及期望。

(二)、核对相关病历、医院证明是否医疗终结,是否存在过医疗情形。

(三)、到事故现场作调查与核对,并查明以下内容(路程较远的,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进行):

1、用工单位的名称、单位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单位开办时间事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应与受伤职工的第一次上班及受伤时间相吻合);

3、工程发包单位诉讼,便于以后财产保全时暂扣工程款;

4、与目击证人(工友)取得联系,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作调查笔录;

5、发生以下情形做相应的证据保全工作:

(1)、用工单λ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明确表态不承认受伤职工是其职工或不在用人单λ或工程施工地点受伤的;

(2)、用人单λ或工程施工负责人有殴打、恐吓、驱逐受伤职工情形的。

(四)、仔细核对,确定是否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其它部门进行控诉或要求其主持调解。

(五)其它,如核对受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是否超过一年,如超出一年,则工伤认定超时效,劳动部门不会受理工伤认定。

二、办理委托代理合同时:

(一)、应详细向其告知调查、仲裁诉讼程序中律师能够做出具体事项;

(二)、应明确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代理合同后应配合律师做的具体事项;

(三)、应告知委托人在仲裁或诉讼中有哪些风险及相关防范措施;

(四)、应送达相关委托文书、质量监督卡等;

(五)、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委托人,还应详述委托合同的内容及律师收费办法等相关情况以免代理后发生争议;

(六)、对于风险代理或予多交代理费的情形,应在委托合同着重予以书面确认,避免发生分歧或争执;

(七)、对于特别授权或办理委托手续后,委托人就回外地工作生活情形的,应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律师的代理权限及特别授权事项。

三、工伤认定程序(之前也可与对方调解):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λ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

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一)、对照《职工工伤与职工病致残程度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及等级程度及护理依赖等级;

(二)、制作《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并填写《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三)、制作《生活自理障碍鉴定申请书》;

(四)、向劳动部门速交相关申请书及医疗材料(包括病历、CT报告单等);

(五)、领取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报告;

(六)、征求委托人意见,否申请再次鉴定。

五、劳动仲裁程序:

(一)、制作《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清单》;

(二)、与用人单位联系,可否调解;

(三)、向劳动争议仲裁递交《申诉书》及证据材料;

(四)、准备庭前材料并到劳动仲委阅卷了解用人单位的答辩意见等;

(五)、参加庭审;

(六)、庭后和解或调解。

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驾驶证,顺利完成理赔流程需注意的重点事项


1、暴雨过后,车主在进行车辆理赔时,需要经历怎样的理赔流程?

向保险公司报案将事故车辆拖至定损中心拆解定损修复车辆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材料支付赔款

2、较平时的车损理赔而言,暴雨受损的车辆在进行理赔工作时,车主有无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如是否需要特别携带相关证件证明、需要特别拍摄照片、需要特别报损车辆相关信息等?

特别注意事项:

(1)出险后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将车辆及时拖至定损中心,避免扩大损失

(2)到保险公司定损之前请勿自行清洗车辆外观

理赔所需单证:

(1)私家车主理赔时需提供保险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

(2)单位车辆理赔时需提供保险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委托授权书(需盖有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

专家总结,车险理赔流程一般是: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车主出险后应谨遵该流程一步步实施索赔,才能及时有效的获得最大限额的保险金赔偿。

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


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即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赔偿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实施的。那么,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关于工伤认定是如何规定的呢?

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

工伤保险赔偿条例第十四条到二十条是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工伤保险赔偿条例——相关链接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关于农民工工伤赔偿的规定

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

2、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本市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现行劳保医疗及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有关规定执行。

4、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医疗期。工份医疗期的时间由企业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经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医疗期的时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个月至24个月,严重工伤或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5、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

工作时间,工伤认定(赔偿)的范围


工伤认定(赔偿)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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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属于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工伤认定不及时损失自负


社保部门指出,逾期申请既不予认定又要自己承担费用

工伤申请有时间限制,记者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处了解到,由于错过了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不少单位和个人都因此受损。

迟认定单位要埋单

广州某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其职工梁某于今年1月2日工作时割伤右手,单位于2月6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部门经审核认定梁某为工伤。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后,对梁某在1月2日至2月6日期间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单位表示不理解。

工伤处有关负责人指出,《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于24小时内通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方可报销费用。未按上述时间办理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认定申请一年内提出

广州某酒家服务员李某在2002年12月工作时被热水烫伤,一直沒有办理工伤认定。今年1月,李某及其所在酒家同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李某不服:“明明属于工伤,为什么不予认定?”

工伤处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而李某的要求已经逾期。

60日内会給出回复

来穗务工的四川打工仔张某給记者来信说,去年底他在工厂搬货时“闪了腰”,经过治疗现在已经好多了,但动作还是不灵便,老板改让他干些轻活。张某觉得自己应该属于工伤,他想申请认定工伤,但又怕时间拖得太久。

工伤处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及其所在单位。因此,张某这種顾虑是不必要的。

教育保险,投保教育险需注意哪些事项?


1、为孩子投保教育保险要根据自己及家庭的实际状况以及计划孩子未来受教育水平的高低等因素来综合考虑,适合孩子的需要就够了,不宜买太多,以免给自己带来太大压力,造成以后不能连续缴费,会带来损失。

2、通过教育保险来规划孩子的教育金,越早越好,越小越合适。

3、在为孩子选择教育保险时,不要单纯只考虑其储蓄功能,也要兼顾其保障功能,可灵活利用附加险,以应付未来可能的疾病、伤残和死亡等风险。

4、由于教育保险缴费时间较长,因此对保险公司的选择尤为重要,要注意保险公司的实力和信誉等保证。

5、还可以通过组合方式为孩子教育金作规划,如孩子小学4年级前采用教育保险来做教育规划,待孩子小学4年级以后还可采用教育保险+教育储蓄的组合方式。

教育保险和教育储蓄的区别

教育储蓄是指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指定银行开户、存入规定数额资金、用于教育目的的专项储蓄,是一种专门为学生支付非义务教育所需教育金的专项储蓄。教育储蓄采用实名制,开户时,储户要持本人(学生)户口簿或身份证,到银行以储户本人(学生)的姓名开立存款账户。到期支取时,储户需凭存折及有关证明一次支取本息。教育储蓄享有两大优惠:一是到期提取时免征20%的利息税;二是零存整取却可按照整存整取的储蓄计息。因此,教育储蓄这一风险为零、收益不低的储蓄品种,是历来家长们筹措教育金最常选择的投资工具。而教育金保险是保险公司所销售的少儿险产品的一种,它着重为孩子提供高中教育金、大学教育金、创业金、婚嫁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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