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包括什么?理赔范围是什么?

2020-10-21
意外伤害保险规划

人生中,总会出现意外事件,如果没有保障,有些后果我们无法估量。那么意外伤害保险包括什么呢?

磕磕碰碰、跌跌撞撞、烧伤、烫伤、扭伤、碰伤、摔伤、割伤、猫抓、狗咬、崴脚、扭腰,大煤气中毒、触电、溺水、火灾、地震、车祸都属于意外。 其中,中国的交通事故占全球15%--20%,2006年全国378781起,10万人死于交通意外,平均每天死270人,平均5分钟死亡1人,一生中每12人就有1人遇到车祸。每年(每人)至少会有一次意外受伤,4亿儿童(全国)因意外导致死亡、伤残、全残,每5000人就有一人溺水死亡,每5000人就有一人死亡火灾。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适用对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自然人。

承保风险:根据客户需求,意外险可以保障如下的一项或几项责任: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2、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在医院或者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人按约定赔偿医疗费用;3、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按约定对被保险人承担给付住院津贴、骨折津贴的责任。

个性化需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范围很广,可以根据需要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出境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旅游观光景点/娱乐场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等。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范围

一、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三、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四、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如何区分意外伤害保险的种类?

目前市场上主要分三种:1、是适合短期出游旅行全程保障的旅游类意外伤害保险,主要保险责任是旅行期间的意外伤害医疗、伤残、身故保障;2、是适合乘坐交通工具期间的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例如航空意外保险、汽车乘客意外保险,主要保险责任是乘坐交通工具期间的意外伤害伤残、身故保障 ;3、是一年有效的普通意外伤害保险,主要保险责任是全天24小时有效的意外伤害医疗、伤残、身故保障。鉴于张小姐及先生此前已有普通寿险并附加过普通意外险,此次,专家建议她只购买前两种类型的险种。经过认真考虑,张小姐分别购买了阳光人寿的《阳光畅行卡》《阳光人寿交通工具意外险》各一份。

如何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保险是一种比较简单的保险产品,价格低,保障额度高,与传统的一些保险相比,购买起来手续相对简单,主要有以下几种:

可到专业保险公司销售柜面购买:消费者填写投保单,保险公司收具保险费后出具保险凭证,保险生效。

可联系有资质的个人代理人购买:消费者填写投保单,通过个人代理人购买保险,保险公司收具保险费后出具保险凭证,保险生效。

通过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购买:保险公司将系统终端装置在代理机构,印刷好空白保险凭证交代理机构保管,客户提供投保信息并向代理机构交付保险费后,代理机构通过保险公司系统打印保险凭证给消费者,保险生效。

通过网站购买:消费者在网上完成填写投保信息和付费,保险公司出具电子保险凭证通过电子邮箱或短信发送给客户,保险生效。

通过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中心购买:消费者在电话上提供投保信息,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凭证后递送给消费者时,再要求消费者刷卡成功缴费后,保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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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保障范围是什么


在建筑工地上班,有相应的保险产品吗?谁可以为建筑工人的安全买单呢?

小张做项目承包人接下的第一个工程项目。那天和往常一样,小张带着施工队去工地视察,正在大家研究项目图纸的时候,小张听见背后“轰”的一声巨响,等大家回过神来时,才发现一名建筑工人从楼层坠落。事故过后,这位遇难工人的妻子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来工地讨说法,小张二话没说,先将手头的现金给了受害人家属,后又向企业申请了一笔慰问金。

小张想到有没有这样一种保险,既能够从根本上化解企业与工人的风险,更能缓和企业与建筑工人的经济矛盾呢?于是,小张拿起电话,向保险公司咨询相关信息。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根据小张所描述的风险需求,告诉小张可通过投保相关的建筑工程意外险来转嫁风险。建筑工程意外险以工程项目或单位工程为保险单位,其保费均以合同价为计算依据。建筑工程意外险的保险对象为在建筑施工现场或施工指定的生活区域内从事与建筑施工相关的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和路过施工现场的行人。这一险种的最大作用就是使受到意外伤害的建筑工人及时获得赔付。

听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相关解答后,小张后悔莫及,如果当初早些能够投保这个建筑工程意外险,也许那起事故就不会给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负担,同时对受害人家属也是一种经济补偿。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责任包括:

一、物质部分的保险责任:

列明的自然灾害:洪水、暴雨、地震、雷电、风暴、冻灾等及其他自然灾害;列明的意外事故:火灾、爆炸、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物体坠落、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人为风险:盗窃、工人或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

二、第三者责任:指被保险人在工程保险期内因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工地附近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负责的赔偿责任;

所以是不包括施工工人意外伤害的。一般建筑工程都会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按照:1、建筑面积;2、工程造价;3、施工人数。这三种方式来确定。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险种特色:保费测算方式灵活,为建筑施工人员提供保险保障。

投保期限灵活可选择:1个月——1年

保险责任:

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的,本公司按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本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下简称《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上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果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日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一百八十日的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比例表》中所列一项以上身体残疾的,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本公司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保险金,但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单上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3、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时,如果被保险人已领取残疾保险金的,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扣减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举例:

某建筑工程,工期一年,工程总造价1千万元,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预计用工100人,该工程现参加《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10万元/人,

保费:若按人数计算为30*10*100=30000元,若按工程造价计算为2.5*10*1000=25000元,若按建筑面积计算为0.125*10*20000=25000元。如果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工程意外伤害身故,则其可获得10万元的赔付。

意外伤害保险包括什么?分哪几类?


意外伤害险,即意外伤害保险,简称意外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这个定义,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

张小姐夫妇是自驾游发烧友,且身边还聚集了一群志同道合的人。清明节就要到了,张小姐夫妇与几个朋友商议去贵州黔东南自驾游,顺便考察一下当地的旱情,准备募集一笔资金给灾区打个水窖。出行之前,张小姐夫妇意识到要购买一份意外伤害险,让出游更安心。但到市场一打听,才发现意外伤害险品种繁多,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选择。那么,究竟意外伤害保险包括什么?分哪几类?

意外伤害保险包括什么

意外伤害包括意外和伤害两层含义。伤害指人的身体受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是就被害人的主观状态而言的,指侵害的发生是被害人事先没有预见到的,或违背被保险人主观意愿的。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的“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的侵害的客观事实。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意外伤害险主要分三类

目前市场上的意外伤害险,主要分三种:一是适合短期出游旅行全程保障的旅游类意外伤害保险,主要保险责任是旅行期间的意外伤害医疗、伤残、身故保障;二是适合乘坐交通工具期间的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例如航空意外保险、汽车乘客意外保险,主要保险责任是乘坐交通工具期间的意外伤害伤残、身故保障;三是一年有效的普通意外伤害保险,主要保险责任是全天24小时有效的意外伤害医疗、伤残、身故保障。

温馨提示:目前我国的保险公司众多,各大保险公司也均有自己各色不同的意外险产品,细心的朋友不难发现,不同的产品,其保障内容也不尽相同。朋友们在投保前,一定要看清楚自己所选择的意外伤害险包括什么内容,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利益。

意外险理赔范围是什么?


很多人购买保险是为了给自己增加一份保障,但是,据调查,近年来出现很多保险理赔难的问题,对此专家提醒消费者投保之前,深入了解保险产品,避免带来经济损失。

意外险也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以意外伤害为对象,消费者在购买该保险之后,若生活中遭遇意外,保险公司将对所遭遇意外带来一定的后果给予补偿。

意外险,即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这个定义,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

据业内人士分析,如果在发生意外事故之前,受害者已经购买过人寿保险和意外险的话,一旦发生事故,受害者应该立即打电话联络保险公司,一般情况下,所有保险公司的电话热线都是24小时服务的,保险公司会立即处理顾客的理赔款项。

受害者如果不幸伤亡,保险公司就会按照受害者所购买的人寿险和意外险进行理赔。如果受害者仅是受伤的话,保险公司就会依照受保者购买的意外险进行理赔。

据保险专家介绍,人寿险仅是意外伤亡的人可以取得它的赔款,而意外险的理赔范围更大。

意外险产品有许多种,但大致上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意外死亡或伤残保险。

在保险合同的条款中一般都会有一张“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包括对各个等级残疾程度的定义和描述,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赔偿比例。

第二类是意外医疗费用保险。

对保户因为意外引起的住院或门诊费用进行赔付,依据是医疗证明和费用单据,赔付比例和条件各有不同。

第三类是意外住院补贴。

对保户因为意外住院按天数进行补贴,比如每天补贴60元,一年最多补贴180天等,具体条款各有不同,这类险种的理赔需要凭住院证明。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遇到磕磕碰碰的小意外,也会有人遇到身故、伤残的大意外。而意外险的保险责任也比较单一,仅限于意外事故导致的死亡或残疾。消费者如若购买几十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是交通意外保险,这类意外险一般都只保障大意外,全残、身故会赔付,没有造成残疾的骨折等,保险公司一般均不会给予意外伤害险的赔偿。

根据国内通用的意外险合同条款,因意外致残可根据伤残情况获赔,其中“四肢关节技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情形被视为“全残”,可获得100%的最高赔付。这也意味着很多情况下,即使投保了意外险,一般的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却无法报销。比如读者张先生所说的开车回老家探亲,不幸遇严重车祸,右脚被诊断为永久丧失机能。想到自己去年曾买了一份保额为5万元的1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于是便提出索赔。但保险公司的回复却让他大失所望,理赔人员告诉张先生,右脚残废仅属于“五级残疾”,只能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保险金(即1万元),医疗费用不能给予理赔。

保险专家告诉记者,按性质分,意外险一般分为意外伤害险和意外医疗险两类。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责任一般包含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有些套餐产品里,还会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多倍赔付和烧烫伤赔付责任。意外医疗险的保险责任一般含有意外事故产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以及住院费用的报销、意外住院补贴等。就像遇上被猫猫狗狗咬了这种小意外,需要去打疫苗,如果希望保险公司做出这样的赔偿,就需要购买更全面的意外险,比如意外伤害医药补偿医疗险。

总而言之,市民在购买保险之前,一定要看清保险责任,避免出现理赔纠纷。值得一提的是,与意外伤害险不同,意外医疗险具有损失补偿性质,如果被保险人从其他渠道(比如医保)获得了部分补偿,保险公司只承担剩下的费用。不同的公司不同的险种对意外医疗费用会有免赔额或免赔付比例。目前的意外险都是一年期的,如果第二年没有及时续保,保险公司一般会给两个月的续费宽限期,这两个月是负责赔付的。

意外伤亡保险是什么?保险范围是?


意外伤亡保险又称意外伤害保险,简称意外险。提供被保人因遭受意外事故而死亡、伤残的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保障。意外保险一般分两类: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意外身故、伤残等,意外医疗保险包括因意外事故产生的门急诊医疗、住院费报销、住院补贴等。

意外伤害险的特征

(一)保险金的给付

保险事故发生时,死亡保险金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残废保险多按保险金额的一定百分比给付。

(二)保费计算基础

意外伤害保险的纯保险费是根据保险金额损失率计算的,这种方法认为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取决于其职业、工种或从事的活动,在其他条件都相同时,被保险人的职业、工种、所从事活动的危险程度越高,应交的保险费就越多。

(三)保险期限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较短,一般都不超过一年,最多三年或五年。

(四)责任准备金

年末末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保险费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如40%、50%)计算,与财产保险相同。

3可保风险

意外伤害保险范围

(一)一年期综合意外保险

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残疾/烧烫伤,给付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保险金;

意外伤害医疗:因意外伤害事故需门诊或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给付医疗保险金;

住院误工津贴:因意外伤害事故入院治疗,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住院误工津贴日额给付,累计给付天数以保险单约定时间为限。

住院护理津贴:因意外伤害事故入院治疗,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住院护理津贴日额给付,累计给付天数以保险单约定时间为限。

(二)交通意外保险

意外身故/意外残疾: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以乘客身份乘坐相应交通工具时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残疾,由保险公司赔偿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残疾保险金。

(三)驾驶人意外险

驾驶人员意外伤害: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乘坐非营运车辆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烧烫伤,赔付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保险金。

驾驶人员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乘坐非营运车辆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连带乘坐人员意外伤害:连带被保险人在乘坐被保险人驾驶的非营运车辆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烧烫伤,赔付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保险金。

连带乘坐人员意外医疗:连带被保险人在乘坐被保险人驾驶的非营运车辆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道路紧急救援:提供应急加油/加水、电瓶充电、紧急修理、拖车等服务。

什么是意外伤害险?其保障责任是什么?


身体有问题除了疾病,就是意外伤害!我们的社会越来越复杂,越来越紧张,自然环境,人际,等等。打开电视,摊开报纸,登录网页,哪天不是意外事故的故事占了50%?

现在我们的命自己能掌控多少?例如坐交通工具,我们的命是交给了司机;出门,上可能高空抛物;地下有石头、不见了沙井盖的地洞和狗等;左右要防心理变态的有精神病的那些危险人物和失控的车,等等;就是在家里,火灾,大贼,等等;等等分分钟都会让我们受到伤害,说不胜说,防不胜防。意外离身远的近的还少吗?那么,有没有什么好的方法可以帮我们转嫁风险呢?意外伤害险就可以做到。

什么是意外伤害险

意外伤害险是指被保险人由于意外原因造成身体伤害或导致残废、 死亡时,保险人按照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身保险合同。保险人的给付,通常包括丧失工作能力给付,丧失手足或失明的给付,因伤致死给付,以及医疗费用给付。

意外伤害险的含义

意外伤害险有三层含义: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被保险人必须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废的结果。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意外伤害险保障责任

意外险可以保障如下的一项或几项责任: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2、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在医院或者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人按约定赔偿医疗费用;3、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按约定对被保险人承担给付住院津贴、骨折津贴的责任。

个性化需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范围很广,可以根据需要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出境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旅游观光景点/娱乐场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等。

旅游意外伤害险是什么?如何投保?


目前,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仅国内旅游人数激增,而且赴国外旅游的人也越来越多,同时,旅游中出现意外的事件也屡见报端,每每遇到这种情况,都有很多专家呼吁大家提高保险意识,旅游时勿忘购买旅游意外伤害险。那么,旅游意外伤害险是什么?有什么用?如何投保呢?本文将为您介绍。

旅游意外伤害险是什么?

旅游意外伤害险实际上就是短期的意外伤害保险,只要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无论是由于旅行社的责任、个人过失,还是由于其他各类突发事件,被保险人都可以获得保障。游客可以根据出行情况来选择购买适合境内或境外的旅游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的优势在于保费低,保障高,承保期限可自由选择。

旅游意外伤害险承保范围有哪些?

旅游意外险承保的主要是游客在旅行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保险期限一般是指从游客踏上旅行社提供的交通工具起,至行程结束后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止。其承保范围大致包括四大类:一是人身意外保障,由于意外造成死亡或永久性伤残;二是医疗费用保障,在旅行中因意外而引致的医疗费用开支;三是个人财物保障,旅行中200元以上的财物因意外损毁或被盗窃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以及个人法律责任保障,受保人因疏忽而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而被追讨索偿的保障。

旅游意外伤害险如何投保?

旅游意外险属于自愿投保范畴,并不会附带于旅行社随团游的合同中,因此游客有需求的话需要另行购买。因此投保者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实际需求有选择性的投保。例如,偶尔旅行的游客可以选择短期旅游意外险,而每年多次外出的则可以选择一年期的意外险产品。

一些游客在购买旅游险时往往选择高保额保险产品,认为保额高保障就好。专家提醒,旅游购买保险应根据旅游天数、旅游的行程、旅行目的地的消费水平、自己是否已有其它人身险保障等因素,做相应的增减、组合,保额并非越高越好。一般来说,保险金额不要过低或过高,一般购买旅游保险产品其意外金额最好大于20万,意外医疗最好大于2万,这样才能够解除后顾之忧,真正的放心享受旅途之乐。

另外,游客在投保时切记要留意合同条款,特别是投保范围和免责内容。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保险公司建立了救援服务,因此对于自由行、尤其境外自由行的游客来说,选择有国际救援服务的保险是很有必要的。

旅游意外伤害险是什么——相关链接旅行社责任险不是旅游意外伤害险

游客通过旅行社随团旅行时,大多数人会认为旅行社责任险可以代替意外险,因此便不购买旅游意外险。但其实“旅行社责任险”并不能直接给游客带来保障。旅行社责任险,是国家旅游局强制旅行社投保的保险,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均为旅行社,旨在转移旅行社风险成本,“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造成游客损失而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转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行为”。换言之,游客发生的损失如果不是旅行社造成的,那么将无法要求赔偿。

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可以理赔时候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是怎么回事呢?意外伤害保险标准是什么啊?

俗话说“意外无处不在”,无论你到哪里,干什么,做什么工作,由于外界干扰的因素太多,所以人人都需要意外险,意外险一般包括旅游意外险、人身意外险、交通意外险、团体意外险、航空意外险、儿童意外险、综合意外险、短期意外险等等。

因交通事故脾脏摘除,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却遭保险公司拒赔,原因是目前保险公司适用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下简称《比例表》)规定,如果被保险人意外伤害致残不在规定的意外伤害致残情形的范围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相关法律人士指出,当前社会生活给公民带来的意外伤害多种多样,《比例表》14年未修订,严重滞后,已经由统一残疾程度核定标准的指导性规范演变为保险公司拒赔、约束金融消费者权利的手段。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已于近日向中国保监会发送司法建议,希望予以修订。

典型案例脾脏摘除保险公司拒赔

2011年9月,49岁的郝先生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寿北分公司)投保了一份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为郝先生本人,保险金额为10万元。2011年11月,郝先生因交通事故被撞伤,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经司法鉴定,构成八级伤残。为此,郝先生向人寿北分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却遭到拒绝。郝先生起诉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人寿北分公司按照《比例表》四级的理赔比例30%给付3万元的理赔款。

像郝先生这样的遭遇并不少见。2009年4月,曹女士作为投保人、李先生作为被保险人向人寿北分公司投保了国寿意外伤害999急救保险。2009年9月,李先生因乙炔火焰烧伤面、颈、躯干、双上肢、右下肢进入右安门医院进行治疗,经司法鉴定为八级伤残。李先生向人寿北分公司索赔,对方却以李先生因意外事故导致烧伤不属于人寿北分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意外伤残之规定拒绝赔付。该公司称保险合同已经明确载明保险责任,应当根据《比例表》的规定,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根据《比例表》,李先生未达到给付标准。李先生起诉到朝阳区法院,要求人寿北分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20万元。

上述两起案件,经朝阳区法院法官多次主持调解工作,人寿北分公司才同意通融理赔,分别给付郝先生9000元、李先生13万元。

《比例表》限制求偿权

在近三年朝阳法院审理的意外致残理赔纠纷中,约70%的案件均因保险公司不接受调解而被判决驳回,其中四成以上的原告都会提起上诉,但是由于保险条款明确规定伤害情况不在《比例表》罗列的情形之内,即使上诉,原告的诉请也没有办法得到支持,因此,上诉案件悉数维持原判。《比例表》制定的初衷是为了规范人身保险残疾程度的核定、统一残疾程度核定标准、便于费率测算、约束保险公司给付行为,但是实践中,保险公司出于减少风险、增加盈利的目的,已经将其演变为拒绝赔偿、约束金融消费者权利的手段,一旦事故伤害在《比例表》中找不到明确的对应级别,保险公司一律拒赔。

《比例表》中关于残疾等级、残疾程度分为七级34项,而这些项目主要集中于耳鼻喉及四肢等人体外部伤害,对内脏、烧伤等常见的意外伤害情形在《比例表》中均找不到相应匹配的项目。

《比例表》在颁布初期具有积极作用。保险公司的条款设定、费率拟定都是按照《比例表》进行,是保险业致残给付的依据。保险公司依据《比例表》制定的保险条款本身没有问题,但是《比例表》是十几年前制定的,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它已经不适合我国的现实环境。用一个适当的比喻,就是在数字高清电视时代,《比例表》仍是一台模拟电视,需要尽快修订。

目前我国对意外伤害进行的司法鉴定实行的是十级伤残评定,《比例表》只规定七级,并没有涵盖人身伤残的全部情形,实际上限制了投保人的权利,显失公平。投保人购买意外伤害险的初衷是规避风险、最大程度获取赔偿,那么只要符合意外致残的特征,保险公司均应履行合同义务,予以理赔。

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标准

当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当事人人身受到损害,或残疾,甚至死亡的,根据法律规定,受害方可向加害方提出下列损害赔偿的请求: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还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什么是意外伤害和意外伤害险


意外伤害包括意外和伤害两层含义。伤害是指人的身体收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是就被害人主观状态意愿的。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的意外伤害是指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

意外伤害的构成要件。意外伤害的构成包括意外和伤害两个必要条件。仅有意外而无伤害的客观事实不能构成意外伤害。反之,仅有伤害的客观事实而无意外,也不能构成意外伤害。只有在意外的条件下发生伤害才构成意外伤害。因此,什么是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在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明显、剧烈地侵害被保险人身体的客观事实。

什么是意外伤害保险?

市场上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大体可分为3类: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又称“一般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或称“日常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意外险被保险人以日常生活中可能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事故而与保险人订立的合同。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期限一般以1年为期,其特点是保持传统的个人投保方式,向居民提供一种安全保障。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一种以各种社会组织为投保人,以该社会组织内的在职人员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残废、死亡为保险责任范围,而订立一份保险合同的伤害保险。最后一种是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这是一种保险责任范围仅限于某种特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合同。

其中最主要的是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这种合同以被保险人在旅行途中,因意外事故遭受伤害为保险事故。保险人一般对约定的旅行路线和旅行期间保险事故承担责任。如飞机失事或船舶碰撞而致旅客的伤害即是。这种保险合同,又可细分为国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国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

主要针对交通工具遇到交通事故给被保险人造成的伤害、残疾和死亡,而且赔偿范围扩大到交通工具之外的等候场所。它所承保的危险有:(1)作为乘客的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行驶、飞行过程中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2)作为乘客的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搭乘场所(候车、候机、候船)时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3)作为行人的被保险人因遭受空中物体坠落而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4)被保险人被交通工具所撞,或因交通工具发生火灾、爆炸所遭受的意外事故。

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

这是指被保险人乘电梯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时,由保险人付赔偿责任的保险合同。投保人是置办电梯或者安装电梯的社会组织或经济单位,被保险人是使用电梯的乘客,保险责任仅限于在专门载乘顾客的专用电梯内的意外事故。

意外险雨后热销

私家车的意外保障一直是一块有待加强的洼地,但是近来市场上寻找以驾驶员事故为保障标的的人越来越多。有车一族必须要引起重视的是机动车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俗称司机意外险),这个险种可赔偿司机溺水,在大雨中行车溺亡概率很小,发生此类小概率事件,即便溺水司机未投保人身险,如果购买了此项保险,亦可获得赔付。普通的车损险或者三者险不涉及人员伤亡的赔偿。

保险知识,意外伤害保险究竟是什么?


意外伤害保险(AccidentInjuryInsurance)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

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

(一)保险金的给付保险事故发生时,死亡保险金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残废保险多按保险金额的一定百分比给付。

(二)保费计算基础意外伤害保险的纯保险费是根据保险金额损失率计算的,这种方法认为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取决于其职业、工种或从事的活动,在其他条件都相同时,被保险人的职业、工种、所从事活动的危险程度越高,应交的保险费就越多。

(三)保险期限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较短,一般都超过一年,最多三年或五年。

(四)责任准备金年末末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保险费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如40%、50%)计算,与财产保险相同。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是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和残废,不负责疾病所致的死亡。只要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期内,而且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责任期限内,如90天、180天等)造成死亡残废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

1.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伤害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发生的事实,而不是臆想的或推测的。(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客观事实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之内。

2.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1)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死亡即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在法律上发生效力的死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生理死亡,即已被证实的死亡;二是宣告死亡,即按照法律程序推定的死亡。残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人体组织的永处性残缺(或称缺损);二是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永久丧失。(2)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发生在责任期限之内责任期限是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特有的概念,指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如90天、180天、一年等)。宣告死亡的情况下,可以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订有失踪条款或在保险单上签注关于失踪的特别约定,规定被保险人确因意外伤害事故下落不明超过一定期限(如三个月、六个月等)时,视同被保险人死亡,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但如果被保险人以后生还,受领保险金的人应把保险金返还给保险人。责任期限对于意外伤害造成的残废实际上是确定残废程度的期限。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直接原因或近因

(1)意外伤害是死亡、残废的直接原因。(2)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近因。(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诱因。当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死亡、残废的诱因时,保险人不是按照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最终后果给付保险金,而是比照身体健康遭受这种意外伤害会造成何种后果给付保险金。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2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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