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服务是保险业的核心竞争力,快速理赔是保险业服务的见证,幸福人寿理赔人员用其优质及专业的服务赢得了市场的良好口碑,通过快速理赔服务取得了广大市民对公司的信任。
幸福人寿推出十大理赔举措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人寿”)自2007年成立以来,已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十大理赔服务举措。
举措一:信息网络公示。幸福人寿在其官方网上特别增加了在线服务。通过这项服务,客户可以进行理赔所需材料在线查询、网上理赔报案及进度查询等,同时也提供了各地理赔服务电话查询及理赔服务流程介绍等信息服务。
举措二:统一报案电话。热线电话也是幸福人寿理赔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了确保服务质量,保护客户的合法利益,除了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60或4006688688外,幸福人寿通过网络、宣传折页为客户提供了各分公司理赔投诉电话,如果客户在理赔方面有疑问时,可以随时拨打相关电话进行查询确认。
举措三:开通1000元以下案件快速理赔通道。幸福人寿对事实清楚、索赔资料齐全、无需调查且申请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案件,统一要求当日内结案,使小额案件时效更加快捷,大大提高了理赔流程的工作效率,同时获得客户的广泛认可。
举措四:掌中宝索赔指导。幸福人寿开发的理赔掌中宝,可以提示索赔流程、注意事项等,对理赔服务政策进行深入浅出的介绍,并特别融入了保险知识和注意事项等,随身携带,随手指导,推出以后深受客户喜爱。
举措五:满意度电话回访。对于已发生并结束理赔且留存联系方式的个险(含银保)及一定比例团险理赔申请人,幸福人寿电话中心会以电话方式开展满意度回访,回访内容涉及理赔过程中的整体感觉、索赔手续、理赔时效,服务态度等多个环节,充分尊重客户理赔感觉,客观评价理赔服务状态。
举措六:期刊增进沟通。幸福人寿发行了《幸福理赔》专刊,发行对象为机构理赔职能部门、各渠道部门、业务一线人员。期刊内容涉及理赔案例介绍、服务举措宣导、健康知识讲座、理赔常识介绍等方面,旨在开展理赔服务宣传、增进与客户之间的沟通。
举措七:VIP绿色通道。针对部分客户,幸福人寿特别开设了理赔VIP客户服务,以“绿色通道,快速直达;反应迅速,理赔及时;专人负责,专属服务”为宗旨,使服务更快一步。
举措八:理赔进度短信。幸福人寿开通的理赔进度短信,也让理赔服务更进一步。理赔进度短信中会温馨提示客户如何准备理赔文件,及时告知客户理赔进度及通知赔付金额等。短信还有打理客户的赔付行程的功能,为客户送去及时周到的流程提醒。
举措九:异地全国赔付。幸福人寿针对异地出险个人索赔申请客户,提供了可就近办理理赔手续的服务,免除了客户的后顾之忧,打破了必须到承保地机构理赔的地域限制,实现全国理赔无障碍,真正做到了“异地出险不用愁,幸福帮你解烦忧”。
举措十:柜面专人指导。凡到幸福人寿服务柜台递交申请资料的客户,幸福人寿会安排专人负责指导客户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对客户有关理赔的询问进行解答,实现一对一贴身服务。
“千金一诺,幸福一生”是幸福人寿在2012年理赔服务活动的主题和宗旨,幸福人寿公司在向社会公布10条服务举措的同时,也在公司内部建立切实可行的保障机制,严抓执行,确保相关服务举措落到实处。
幸福人寿实现快速理赔承诺
2012年10月30日,幸福人寿宿州中支的工作人员把5万元的重疾保险金交到了家住安徽省宿州埇桥区的李先生的家人手中,实现了幸福人寿保险快速理赔的承诺。
据了解,被保险人李先生于2010年7月购买幸福人寿公司的一份保额5万的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今年7月中旬,被保险人查出患有“右肺中央型肺癌,广泛骨转移”,随后赴医院住院治疗,10月初出院回家休养。
听说客户回家后,幸福人寿宿州中支理赔人员立即前往苗安乡慰问被保险人,并陪同他们家人前往相关单位搜集理赔资料,帮助其家人取得被保险人在上海和河南就诊医院的相关病历材料。在收到其家人递交的索赔资料后,快速的受理立案并做出赔付决定,把5万元的赔付金送到了李先生家人的手中。
接到理赔款后,李先生家人十分感激,亲自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了宿州中支。在客服大厅,李先生的儿子拉着理赔人员的手激动的说:“以前我们都还觉得保险没什么用处,现在才知道,保险是真正的保障,是每个人必不可少的保障!幸福人寿重信守诺,理赔做得又快又好,在我们家最困难的时候,为我们雪中送炭!我一定要把我父亲的亲身经历告诉周围的人,让大家知道保险好处,我要告诉周围的人,是幸福人寿帮我们家顺利度过了难关!”
为了满足保险消费者在健康、养老等方面日益增强的保障需求,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推出一款针对上述需求的综合保障计划--《幸福人生健康养老保障计划》。该计划由《幸福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幸福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两款保险产品组成,具有保费合理、交费灵活、保障全面等特点,适合不同年龄层次、收入水平和保障需要的各类人群投保。
《幸福人生健康养老保障计划》集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早期治疗保险金及重大疾病保险金四项责任于一体,出生满30天至55周岁之间的客户均可投保该计划,保障期限可至被保险人年满70或80周岁。
该保障计划在健康保障方面,专门设定“早期治疗保险金”责任,与市场上普遍采用的一次性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方式相比,早期治疗保险金能够最大限度地缓解客户的治疗费用压力,彰显人文关怀。在给付早期治疗保险金之后,被保险人仍继续享有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障(基本保险金额的90%)。该计划涵盖的重大疾病多达39种,健康保障更加安心、更加全面。
幸福人生保险健康养老保障计划产品特色1. 重疾分红,储蓄增值;
2. 涵盖广泛,保障全面;
3. 提前给付,健康无忧;
4. 补充养老,安享晚年;
5. 交费灵活,赔付到位。
一生关怀规划与您生命等长的现金流
二重保障1、双倍意外身故保障
2、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或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
三大亮点马上领
犹豫期满后即可领取首笔生存金
保证领
1、60岁前每年领取年金领取额的20%
2、60岁时,以下两种方式任选一种
(1)一次性领取20倍年金领取额,合同终止
(2)每年领取年金领取额的100%,保证领到80岁
终身领
80岁后仍生存,可继续每年领取100%年金领取额,直至终身
四大功能养老规划、资产传承、财富增值和人身保障
幸福人生健康养老是一款能兼顾养老和健康的新型养老保险产品。该保障计划集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早期治疗保险金及重大疾病保险金四项保障责任于一体,具有保费合理、交费灵活、保障全面等特点,适合不同年龄层次、收入水平和保障需要的各类人群投保。
除了养老金储备,“幸福人生”的健康保障除包含行业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外,还增加了14种疾病种类。“幸福人生”特别设定了“早期治疗保险金”责任,即在观察期后,如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罹患合同约定的6种疾病之一,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给付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作为“早期治疗保险金”。在给付之后,被保险人仍继续享有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障(基本保险金额的90%)。
团体险是以团体为保险对象,以集体名义投保并由保险人签发一份总的保险合同,保险人按合同规定向其团体中的成员提供保障的保险。团体险如何选择?幸福人寿团体险怎么样?
幸福人寿实力雄厚,具备以大型国有金融企业作为主要投资人的股东优势与实力,在人才结构上吸收了一批具有大型金融企业管理经验和丰富保险业从业经验的骨干人员加盟。幸福人寿以服务社会为己任,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立志成为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倡导者和实践者,履行好自己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使幸福人寿在服务社会、追求卓越、创新发展方面成为同行业中新的典范。
幸福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以下责任
1.意外身故保险金
2.意外残疾保险金
3.意外烧烫伤保险金
具体保险责任请详见合同条款。
注:我公司在约定情形下不承担保险责任,请关注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
投保须知
1.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70周岁
2.保险期间:1年或1年以内
3.交费方式:一次交清
幸福附加天下游境外救援
保险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以下责任
一、境外旅行救援医疗
(一)紧急援助保险金
(1)紧急搜救
(2)医疗转运
(3)送返回国
(4)未满12周岁儿童住院陪护
(5)运送遗体、骨灰回国或安葬
(6)安排未满12周岁子女回国
(7)亲属处理后事
(8)旅行证件遗失
(二)境外旅行服务
二、境外旅行费用补偿医疗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患突发急性病时,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根据其专业知识向被保险人提供医疗咨询,在确认被保险人需要以下医疗救助时,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以下责任及费用:
(一)、紧急医疗保险金
(1)紧急门诊
(2)住院医疗
(二)、可选责任
紧急牙科门诊保险金
注:我公司在约定情形下不承担保险责任,请关注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
投保须知
1.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1年或1年以内。具体期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投保范围: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3周岁至70周岁。投保人必须在被保险人出境前投保。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具有高尚的职业操守、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精湛的业务技术;公司的管理团队秉承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一流保险公司规范、严谨的经营理念和工作作风。公司领导层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人脉资源和社交活动能力,长期在一流大型企业工作,具有丰富的工作经历和经验,具备了宽泛的国际化视野和深邃的发展战略眼光。
核心理念
幸福人寿企业文化的核心理念包括企业价值观、企业使命、企业精神、企业愿景和企业司训。
企业价值观:以人为本,诚信规范,共创价值,服务社会。
企业使命:胸怀全局,关注民生,服务大众,促进发展。
企业愿景:国际水准的经营管理,优质高效的客户服务,世界知名的企业品牌。
企业精神:至善至诚,传递幸福。
企业司训:胸怀理想,铸造品牌,诚信经营,稳健发展。
应用理念
幸福人寿的经营理念:诚信,稳健,专业,创新。
幸福人寿的人才理念:人才是兴业之本。
幸福人寿的内控管理理念:健全合理,有效先进。
幸福人寿的营销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创新为手段,以效益为目标。
幸福人寿的投资理念:规范,稳健,专业,价值。
幸福人寿标志整体外形抽象于中国传统吉祥图案“万福”,代表着福寿安康的美好意象和人类生活幸福的美好祝愿,具有很强的视觉冲击力。
教育和健康是现代社会孩子成长的两大主旋律。怎样给孩子选择好的保障?幸福人寿的“幸福康乐保障计划”怎么样?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人寿”)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中旅(集团)公司、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陕西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发起组建的全国性、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11.59亿元(2012年3月15日经保监会批准,注册资本变更为52.09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公司主要经营各类人身保险、健康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与人身保险相关的新型产品和相应的再保险业务。
近期,一项关于城市居民幸福感的研究报告显示,在降低家庭幸福感的因素中,“孩子成长过程问题多”和“孩子教育花销大”成为困扰大多数父母的两大主要因素,近八成的被访者认为目前子女教育费用很高,同时,少儿重大疾病对家庭幸福造成的影响也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为满足向消费者对教育资金和少儿健康的双重保障需求,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人寿”)推出了一款为少年儿童量身订制的保险产品“幸福康乐成长计划”,这款产品最大的特色在于,它能同时解决教育资金缺口和健康风险这两大难题,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幸福康乐成长计划”由“幸福成长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幸福康乐少儿重大疾病保险”组合而成,教育金保障包含高中教育金、大学教育金及满期金等多种保险责任,符合孩子的成长规律,便于提前进行下一阶段保险保障规划,培养孩子保险及财务规划意识。同时,“幸福康乐成长计划”有30种少儿重大疾病保障和2种特种重大疾病保障,保障全面而充分,为家庭幸福保障提供了一站式的解决方案。
未雨绸缪,专款专用数据显示,子女教育费用在我国居民总消费中排在第一位,其支出比重接近于家庭总收入的1/3。教育金属于必需的花销,需要提前做充分的准备,以缓解届时大额支出的压力。“幸福康乐成长计划”具备强制储蓄的特点,能够实现专款专用,让孩子在不同的人生阶段,分别领取高中教育金、大学教育金以及28周岁时的婚嫁金或创业金,减少了孩子成长过程中资金缺口的风险。
除了实现专款专用之外,“幸福康乐成长计划”的成长年金保障也是一大亮点,一旦投保人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会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成长年金,直至被保险人满21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止,让孩子继续得到保障和必要资金以完成学业,给孩子一个确定的未来。
全面保障,呵护健康随着装修污染、环境污染以及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频频出现,抵抗力较弱的少年儿童成为重大疾病的高发人群,发病概率逐年上升,儿童重大疾病保障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幸福人寿始终秉持“至善至诚,传递幸福”的企业精神,针对细分市场需求和客户特征,不断在产品研发上努力创新,致力于推出能切实提升客户幸福指数的保险产品。作为一款面向少年儿童的健康保障产品,“幸福康乐保障计划”由“幸福康乐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和“幸福宏利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构成,涵盖了30种少儿常见重大疾病,并针对“少儿健康第一杀手”白血病以及严重川崎病实行双倍保额赔付。同时,“幸福康乐保障计划”还兼顾身故和全残等保险责任,让保障更加全面。
以小博大,高性价比的保障规划“幸福康乐保障计划”交费方式灵活,费率低廉,可以以较小的投入获取充足的保障,是一款具有高性价比的少儿保障产品。
风险保障是保险的根本,在家庭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孩子投保一份重大疾病保险是非常必要的。“幸福康乐保障计划”作为一款注重保障的少儿重大疾病产品,只需增加较低的支出,即可获得高额的重大疾病保障,从保障范围到保障额度,从交费方式到组合设计,“幸福康乐保障计划”都堪称少儿健康保险产品的典范,对孩子有很好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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