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或是出门旅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都必不可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接下来,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何购买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怎么写。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何购买1、可以重点关注带有意外烧伤、残疾的意外险产品,保障额度建议不低于10万元。最好选择带有救护车费用保障的产品来投保能够获得更好的保障。
2、对于经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的公交族而言,在投保人身意外险时,要优先考虑带有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保障的人身意外险产品,在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保障额度方面,可以适当提高。
3、意外险最大的特点是保费低,保额高。一般20元左右保费就可以保到20万元保额。意外险怎样购买合适,还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
4、意外医疗险则通常作为附加险种,对意外引发的疾病医疗费用单独给付。所以,在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时,可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贴。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怎么写1、医院的证明:门诊病历、出院记录(如果有住院)、发票、费用清单、疾病诊断证明,这些材料均由医院提供,只需要跟医生说清楚就行了。
2、事故经过:X年X月X日X时左右,被保险人某某某在X省X市XXX山上游玩时,不慎从山上摔下,致头部受伤,当时打110和120急救,由120送X市人民医院治疗,目前已出院,在家休养,事故由X市公安局X派出所出警处理,附派出所事故证明一份。
意外伤害包括意外和伤害两层含义。伤害是指人的身体收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是就被害人主观状态意愿的。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的意外伤害是指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
意外伤害的构成要件。意外伤害的构成包括意外和伤害两个必要条件。仅有意外而无伤害的客观事实不能构成意外伤害。反之,仅有伤害的客观事实而无意外,也不能构成意外伤害。只有在意外的条件下发生伤害才构成意外伤害。因此,什么是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在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明显、剧烈地侵害被保险人身体的客观事实。
什么是意外伤害保险?市场上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大体可分为3类: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又称“一般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或称“日常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意外险被保险人以日常生活中可能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事故而与保险人订立的合同。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期限一般以1年为期,其特点是保持传统的个人投保方式,向居民提供一种安全保障。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一种以各种社会组织为投保人,以该社会组织内的在职人员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残废、死亡为保险责任范围,而订立一份保险合同的伤害保险。最后一种是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这是一种保险责任范围仅限于某种特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合同。
其中最主要的是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旅行意外伤害保险这种合同以被保险人在旅行途中,因意外事故遭受伤害为保险事故。保险人一般对约定的旅行路线和旅行期间保险事故承担责任。如飞机失事或船舶碰撞而致旅客的伤害即是。这种保险合同,又可细分为国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国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主要针对交通工具遇到交通事故给被保险人造成的伤害、残疾和死亡,而且赔偿范围扩大到交通工具之外的等候场所。它所承保的危险有:(1)作为乘客的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行驶、飞行过程中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2)作为乘客的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搭乘场所(候车、候机、候船)时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3)作为行人的被保险人因遭受空中物体坠落而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4)被保险人被交通工具所撞,或因交通工具发生火灾、爆炸所遭受的意外事故。
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这是指被保险人乘电梯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时,由保险人付赔偿责任的保险合同。投保人是置办电梯或者安装电梯的社会组织或经济单位,被保险人是使用电梯的乘客,保险责任仅限于在专门载乘顾客的专用电梯内的意外事故。
意外险雨后热销私家车的意外保障一直是一块有待加强的洼地,但是近来市场上寻找以驾驶员事故为保障标的的人越来越多。有车一族必须要引起重视的是机动车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俗称司机意外险),这个险种可赔偿司机溺水,在大雨中行车溺亡概率很小,发生此类小概率事件,即便溺水司机未投保人身险,如果购买了此项保险,亦可获得赔付。普通的车损险或者三者险不涉及人员伤亡的赔偿。
人生中,总会出现意外事件,如果没有保障,有些后果我们无法估量。那么意外伤害保险包括什么呢?
磕磕碰碰、跌跌撞撞、烧伤、烫伤、扭伤、碰伤、摔伤、割伤、猫抓、狗咬、崴脚、扭腰,大煤气中毒、触电、溺水、火灾、地震、车祸都属于意外。 其中,中国的交通事故占全球15%--20%,2006年全国378781起,10万人死于交通意外,平均每天死270人,平均5分钟死亡1人,一生中每12人就有1人遇到车祸。每年(每人)至少会有一次意外受伤,4亿儿童(全国)因意外导致死亡、伤残、全残,每5000人就有一人溺水死亡,每5000人就有一人死亡火灾。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适用对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自然人。
承保风险:根据客户需求,意外险可以保障如下的一项或几项责任: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2、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在医院或者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人按约定赔偿医疗费用;3、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按约定对被保险人承担给付住院津贴、骨折津贴的责任。
个性化需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范围很广,可以根据需要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出境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旅游观光景点/娱乐场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等。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范围一、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三、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四、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如何区分意外伤害保险的种类?
目前市场上主要分三种:1、是适合短期出游旅行全程保障的旅游类意外伤害保险,主要保险责任是旅行期间的意外伤害医疗、伤残、身故保障;2、是适合乘坐交通工具期间的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例如航空意外保险、汽车乘客意外保险,主要保险责任是乘坐交通工具期间的意外伤害伤残、身故保障 ;3、是一年有效的普通意外伤害保险,主要保险责任是全天24小时有效的意外伤害医疗、伤残、身故保障。鉴于张小姐及先生此前已有普通寿险并附加过普通意外险,此次,专家建议她只购买前两种类型的险种。经过认真考虑,张小姐分别购买了阳光人寿的《阳光畅行卡》《阳光人寿交通工具意外险》各一份。
如何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保险是一种比较简单的保险产品,价格低,保障额度高,与传统的一些保险相比,购买起来手续相对简单,主要有以下几种:
可到专业保险公司销售柜面购买:消费者填写投保单,保险公司收具保险费后出具保险凭证,保险生效。
可联系有资质的个人代理人购买:消费者填写投保单,通过个人代理人购买保险,保险公司收具保险费后出具保险凭证,保险生效。
通过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购买:保险公司将系统终端装置在代理机构,印刷好空白保险凭证交代理机构保管,客户提供投保信息并向代理机构交付保险费后,代理机构通过保险公司系统打印保险凭证给消费者,保险生效。
通过网站购买:消费者在网上完成填写投保信息和付费,保险公司出具电子保险凭证通过电子邮箱或短信发送给客户,保险生效。
通过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中心购买:消费者在电话上提供投保信息,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凭证后递送给消费者时,再要求消费者刷卡成功缴费后,保险生效。
无论你到哪里,干什么,做什么工作,由于外界干扰的因素太多,所以人人都需要意外险,意外险一般包括旅游意外险、人身意外险、交通意外险、团体意外险、航空意外险、儿童意外险、综合意外险、短期意外险等等。在购买意外保险后,意外伤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有三点赔偿标准。
首先是要符合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意外:什么是意外一般保险公司的条款上都有列明,另外也有一些责任免除的条款比如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醉酒这种的;正常情况下你所花的费用只要是社会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也是要扣掉的然后再按条款约定的免赔跟赔付比例来算赔多少钱。主要还是看你投保的时候是怎么签的保单。
第一点、意外伤害
1、突发急性病身故、意外身故或残疾、意外烧伤按照条款有关规定执行;
2、身故处理费用:按照被保险人身故地丧葬费标准赔偿。因民族、宗教等特殊原因,被保险人身故后确需全尸遣返而发生的遗体储藏费、包机等费用也可包括在内。
第二点、因意外伤害治疗发生的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所发生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治疗发生的符合本保险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包括如下项目:
1、治疗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治疗费、诊疗费、注射费、输液费、输氧费。
2、检查费:指治疗期阿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检查、检验、化验(包括试剂费)和摄片费用。
3、手术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手术费用,包括手术费、麻醉费、材料费。
4、药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费用。
5、护理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等级护理费。
6、床位费:指治疗期问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病床住院床位置。
7、输血材料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附和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血液制品费用。包括全血浆、红细胞悬液、单采血小板、浓缩白细胞、浓缩血小板、洗涤红细胞。
8、院外专家会诊费:指治疗期间因病情需要,由医疗机构同意并邀请外院专家进行会诊的费用。
9、其他合且必要的费用。
第三点、因以外伤害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如下项目:
1、交通费:指为抢救生命而发生的救护车辆费用及医院转诊过程中的用车费用。
2、误工费:指被保险人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所在的医疗补充保险金额×0.5%/天的标准和被保险人的十级住院天数给付误工费。
3、近亲属探望交通费、食宿费: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三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一名随行或一名前往探望的亲友的额外食宿费和交通费。其中食宿费每天不超过人民币200元,交通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随行未成年人或长着的送返费用: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3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随行未成年的人或长者因无法照料确需送返远距住地而发生的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5、旅行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交通、食宿费用:被保险人重伤或身故,2明旅行社人员(境内)或1名旅行社人员(境外)和1名医护人员(境外、视被保险人受伤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前往)的食宿、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6、行程延迟需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指因发生保险事故导致原有行程被迫延迟而需指出的额外的食宿、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意外身故保险金赔偿申请需要具备哪些材料
(1)保险单凭证;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3)受益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4)受益人工行活期帐户;
(5)代理委托书及身份证明(非受益人本人来办时用);
(6)理赔调查授权书;
(7)所有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8)所有受益人与被保人的关系证明(受益人为法定时);
(9)死亡证明(须由具备资格的部门出具);
(10)户口注销证明(由户口所在户籍管理部门出具);
(11)火化证明(特殊情况未火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12)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身故,还须提供相关部门的意外事故证明、现场勘查报告及验尸报告。
保险理赔自古以来就是一件很讲程序的工作,一旦程序出错,保险理赔就会出现问题,给保险者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损失。意外伤害险理赔也是需要很强的程序性,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意外伤害险理赔的程序。要了解意外伤害险理赔程序,我们重点要关注意外伤害险的理赔单证,那意外伤害险理赔单证到底都有哪些呢?我们就一起走进意外伤害险理赔程序吧。
根据条款第十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保险人,方式可通过业务员或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报案主要内容包括: 被保险人姓名、保险单号、保险名称、出险时间、地点、原因、目前状况、就诊医院等,主要形式有两种:电话报案和上门报案。
意外伤害险理赔程序--理赔所需单证
一、申请意外身故保险金所需单证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通过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
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被保险人是投保人单位职员或团体会员的证明;
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保险人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申请意外伤残保险金所需单证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通过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
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被保险人是投保人单位职员或团体会员的证明;
保险人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保险人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及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申请意外身故随身财产损失赔偿金所需单证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
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被保险人是投保人单位职员或团体会员的证明;
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或保险人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被保险人随身财产的损失清单及相关证明;
保险人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四、申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所需单证
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通过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保险单和其它保险凭证;
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被保险人是投保人单位职员或团体会员的证明;
保险人与投保人在签定本附加合同时约定的定点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和医疗费用原始凭证;
保险人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意外伤害险理赔程序
1、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理赔,需在3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办理理赔时所须手续(住院医疗保险需在保险公司规定的认可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住院就诊):
(1)医学诊断证明;
(2)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3)医疗费原始收据及处方;
(4)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3、保险公司在所有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在7日内会作出结案通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接到通知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
意外伤害险理赔程序--赔偿
保险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并通知律师协会。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通知律师协会。
为了防范旅游中的安全风险,业界早前就意识到商业保险的重要。旅行社方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各景区都购买了意外险,承担运输的旅游车队则购买了旅游运输车的承运人责任险。但在实际运作中发现,这些保险因为保额不高,每当出现重大人员伤亡,根本无法有力地化解风险。在来张家界的游客中,团队占据总数的70%以上。作为旅游过程中吃、住、行、游、购、娱全程服务的提供者,旅行社要承担更大的意外风险,而其购买的旅行社责任险远远不能解决游客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现在好了,旅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帮忙解决了这一难题。
旅行社责任险不足以应对旅游风险首先是责任险的保额低,无法承担转嫁风险的目的,其次是“旅行社责任”的难以界定。按照相关规定,在意外“事件当中,旅行社必须对该意外的发生负有责任”。但根据相关规定,旅行社在意外事故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只要包括四个方面:事前的询问、警示和告知,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警示提醒,及时救治。旅行社若做好分内的事,假如在其他环节发生意外事故,旅行社就自然没有责任。但游客并不追究到底该由哪方承担责任。很多时候,旅行社成了“替罪羊”。为了避免冲突和矛盾,不影响游客满意度,在以往几年,类似事件无法处理时,只好由政府出面强制旅行社买单或干脆由政府直接买单。
旅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解忧愁2010年底,张家界迎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成为全国四大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先行先试的机遇,面对行业风险如何化解,旅游主管部门分析各种办法,最终锁定了商业保险,并利用游客多的优势,根据大数法则,来一个旅游意外险的团购,即购买旅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这样一来分摊下来的保费更低,还能适当提高保额。这一想法得到了平安产险张家界中心支公司的支持。
平安旅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出现后,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坐在办公室就可以买保险,输入团队号就可以查询保单,拨打专线电话就能实现迅速理赔,一旦发生意外,旅行社再也不会成为矛盾的焦点,为如何妥善处理而焦头烂额。张家界西部国际旅行社就是平安团体意险的受益者。2012年,其地接团队在游览宝峰湖时发生意外,1人当场死亡。事故判定旅行社负有责任,西部国际旅行社因为购买了团体意险,20万的意外死亡赔偿金很快赔付到位。该社总经理表示,如果不是有保险,单凭旅行社的力量拿出几十万,真是不敢想象。
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2月31日,去年的保险责任全部到期。255天内共接受报案312起,已结案188起,其中车祸18起,死亡7人,已赔付62万余元,而未结案件预算赔付尚有85万余元。在已经处理的案件中,因处理及时,赔付快捷,没有一起不满意事件。
旅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实现旅游团队“零风险”操作从实践看,团体意险已经成为平安满意在张家界的一个新措施,即“变强制买保险”为“主动送保险”,以前游客是自己买。如今,旅行社出资购买旅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不含核心景区),保障了安全,也避免了矛盾,排除了出现投诉和不满意的隐患。但因核心景区一直没有进入旅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范畴,真正的全程保险并没有实现。2013年初,两险合一终于在各方支持下成为现实,原先的“平安团体意险+核心景区意外险”模式成为历史。现在,由14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的“新平安团体意险”已经开始运营,旅行社只要通过“一诚通”系统支付5元钱/人的保费,就能为参团的每位游客送上一份价值39万元的保单。
根据《张家界旅游团队游客意外保险方案》,出现意外的游客最高可获得39万元的赔偿。其中,除了有3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障外,该保险产品还根据旅游团的一些特点和需求,打破常规,从人性化角度考虑,增加了住院津贴、耽误行程补贴及旅行社在救治中要承担的一些其他费用,总计6万元。另外,突发急性病在意外险里也是没有的,团体意险也将其纳入进来,设置了一个3万元的基本医疗保障。保险覆盖面广了,保额提高了,游客在张家界旅游可以享受全方位安全保障,旅行社也真正实现了旅游团队的“零风险”操作。
旅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相关链接旅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在保险期间内,旅游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我们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一、意外身故保险金。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旅游者以此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的,我们按合同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员工的保险责任终止;二、意外残疾保险金。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旅游者以此为直接且单独原因造成《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的,我们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三、意外医疗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旅游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以此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在我们认可的医院治疗的,对于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累计免赔额后,按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当我们累计给付该旅游者的保险金达到约定的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旅游者的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这里所指的意外伤害是指被保险人在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的侵害的客观事实。目前很多人都已经树立了良好的保险意识,能够在平时就为自己办理一份意外伤害险,做到未雨绸缪。可是如果你问他们,意外伤害险怎么报?需要哪些资料?恐怕大多数人都会一脸茫然。
意外伤害险怎么报?根据条款第十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保险人,方式可通过业务员或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报案主要内容包括:被保险人姓名、保险单号、保险名称、出险时间、地点、原因、目前状况、就诊医院等,主要形式有两种:电话报案和上门报案。报案之后才进入理赔程序。
意外伤害险理赔需要哪些资料?申请意外身故保险金所需单证。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通过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被保险人是投保人单位职员或团体会员的证明;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保险人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申请意外伤残保险金所需单证。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通过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被保险人是投保人单位职员或团体会员的证明;保险人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保险人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及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申请意外身故随身财产损失赔偿金所需单证。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被保险人是投保人单位职员或团体会员的证明;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或保险人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被保险人随身财产的损失清单及相关证明;保险人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申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所需单证。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通过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保险单和其它保险凭证;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被保险人是投保人单位职员或团体会员的证明;保险人与投保人在签定本附加合同时约定的定点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和医疗费用原始凭证;保险人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意外伤害险怎么报--相关链接学生意外伤害险怎么报销?学生在保险期间,在校内外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诊疗,均按规定给付保险金。一、学生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者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扣除人民币50元免赔额后,按8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二、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公司所付给保险金的期限,自保险期满次日起计算,门诊治疗者以15日为期限;住院治疗者至出院之日止,最长以90日为限。那么,住院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范围和理赔标准是什么?学生在保险期间,遭受意外伤害或者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因疾病住院治疗(及时续保者不受90日规定的期限),保险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学生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者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以上部分,保险公司按下表规定分级累进、比例支付医疗保险金。
保险金的给付
保险事故发生时,死亡保险金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按照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付。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是根据保险金额损失概率计算的。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取决于其职业和从事的活动,在其他条件都相同时,被保险人的职业和所从事活动的危险程度越高,应交纳的保险费就越多。
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责任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较短,一般都不超过一年。
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责任就是保险公司不应该承保的意外伤害,如果承保,则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除外责任一般包括:
1.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到的意外伤害。
2.被保险人在寻衅斗殴中所受到的意外伤害。
3.被保险人在酒醉、吸食(或注射)毒品后发生的意外伤害。
4.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造成的伤害。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是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导致的死亡和残疾,不负责疾病所致的死亡。只要是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期内,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伤害: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发生的事实,而不是臆想的或推测的。 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客观事实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
1.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
死亡即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在法律上发生效力的死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生理死亡,二是宣告死亡(即按照法律程序推定的死亡)。 残疾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人体组织的永久性残缺,二是人体器官正常功能的永久丧失。
2.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疾发生在保险责任期限之内。
保险责任期限是指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如90天、180天)。 在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可以在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中订有失踪条款,规定被保险人确因意外伤害事故下落不明超过一定期限(如3个月、6个月)时,视同被保险人死亡,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但如果被保险人以后生还,受领保险金的受益人应把保险金返还给保险公司。
意外伤害直接原因或近因
1.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的直接原因。
2.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的近因。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的诱因。
总之,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对意外伤害定义是: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除此之外发生的所有事故均不属于意外险保障范围。
23岁的小李,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货车撞倒身亡。年迈的父母顿时陷入老年失子的悲痛中。小李生前投保意外保险的保险公司得知此消息后,立即办理了小李的意外身故理赔,给付小李父母50万元赔偿,让小李对父母的孝敬之心得到延续。
世上最伤痛的事,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年轻的小李不幸早逝,留给父母无限的悲痛,小李虽然不在了,但他对父母的孝心与照顾却通过保险得以实现。
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因发生意外伤害而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给付约定保险金的保险。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意外伤害保险只对由于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的事件造成的死亡、伤残进行赔付。为了让大家更深刻的了解意外伤害保险,接下来,小编带大家看一个案例。
王小川(化名)是某中学初中学生。在学期间,保险公司通过王小川所在学校向全体学生销售了意外伤害保险等多个保险产品,王小川参保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2万元。然而,王小川因意外事故而身亡,其父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却遇到了麻烦。
保险公司方面提出,王小川意外身故不属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所以拒绝赔付。但王小川的父亲认为,购买保险时,作为孩子的家长除收到保险单外,保险公司未履行任何告知和免责提示义务。此外,孩子身亡并非不可抗力造成,那么“意外伤害险”为什么不予理赔呢?王小川的父亲向仲裁委员会咨询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是否成立。
案例解析
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不成立。保险合同中仅在第一条约定了保险责任是在被保险人遭受意外致身体残疾是根据残疾等级承担保险责任,并未明确在被保险人遭受意外身故的情形下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关于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是否承担责任,保险人也未予说明或者做出特别解释。为此,双方发生争议。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残疾、身故,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根据上述规定,意外身故应当属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范围。
高某自2012年年初起在某收购站从事搬运工作,期间,该收购站为包括高某在内的11名工人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保险金额为40000元/人,未指定受益人。
2013年1月25日,高某等数名工人依该收购站负责人指示,在汽车修理厂门口搬运废旧金属时,高某突然后仰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当日,公安局对事发现场人员龚某、吴某、李某进行调查。龚某、吴某均称当时没有什么东西砸到他,他突然倒下。宣城某医院急诊病历记载是患者突然后仰倒地。事故发生当日,投保人吴某即拨打保险公司报险电话进行了报险。
2013年3月19日,高某之子向保险公司理赔,同日,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死亡不属于保险范围为由,向高某之子出具《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拒绝理赔。被投保人高某尸体已于2013年1月28日火化。2013年4月9日,高某之子诉至法院,请求某保险公司立即给付其保险金40000元。
那么,究竟突然倒地死亡,是否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理赔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本案中,高某死亡是否外来的、非疾病的原因所致,因其系突然后仰倒地死亡,是先死亡后摔倒,还是先摔倒后死亡,无证据证明。双方当事人均认为只有进行尸检才能查明具体死亡原因,但高某尸体已经火化,而投保人在事故当日即向保险公司报险,被告未要求对死者的尸体进行尸检,那么证明其所主张的被保险人非意外伤害致死的理由无法得到证实,被告保险公司应对不能举证证明高某的死因是由于潜在疾病所致而承担不利后果。
因此,高某的死亡符合保险合同关于意外伤害死亡的约定,被告应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4万元。由此可见,了解意外伤害险理赔范围是十分有必要的。
接下来,小编就带您了解意外伤害险理赔意外伤害险理赔范围是怎样的。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范围:一、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二、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三、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四、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人身意外伤害险不赔的情形:一、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二、被保险人醉酒斗殴自杀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注射毒品滥用政府管制药品或由于受酒精毒品管制药品的影响而发生的意外;四、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七、被保险人扒车跳车;八、被保险人驾驶超载机动车因车辆超载引起的意外事故而遭受的伤害;九、被保险人处于车辆轮船飞机中专门用于放置物品的部分所遭受的伤害;十、被保险人从事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或训练等高风险运动和活动;十一、被保险人在诊疗过程中因医疗事故而导致的伤害;十二、被保险人因药物过敏食物中毒中暑导致的伤害;十三、被保险人流产分娩含剖腹产或由前述情形导致的并发症;十四、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 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 呈阳性期间;十五、被保险人精神类疾病患病期间;十六、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及寄生虫感染但因意外伤害所致的伤口发生感染者不在此限;十七 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或残疾;十八 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十九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二十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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