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险怎么理赔?如何收集资料?

2020-10-09
意外伤害保险规划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相信很多的消费者购买意外伤害险产品时最担心的问题是:投保容易,理赔难。其实,理赔难现象的出现,大多是由于事前大家对意外伤害险怎么理赔了解不够,以致于很多理赔材料准备不足。本文将为大家介绍意外伤害险怎么理赔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建议大家针对理赔范围怎么购买适合自己的意外伤害险产品。

意外伤害险怎么理赔?

1、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理赔,需在3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办理理赔时所须手续(住院医疗保险需在保险公司规定的认可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住院就诊):(1)医学诊断证明;(2)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3)医疗费原始收据及处方;(4)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3、保险公司在所有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在7日内会作出结案通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接到通知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意外伤害险理赔程序就是这样的一个过程。

意外伤害理赔如何收集资料?

1、意外身故保险金赔偿申请需要具备哪些材料?(1)保险单凭证;(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3)受益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4)受益人工行活期帐户;(5)代理委托书及身份证明(非受益人本人来办时用);(6)理赔调查授权书;(7)所有受益人的身份证明;(8)所有受益人与被保人的关系证明(受益人为法定时);(9)死亡证明(须由具备资格的部门出具);(10)户口注销证明(由户口所在户籍管理部门出具);(11)火化证明(特殊情况未火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12)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身故,还须提供相关部门的意外事故证明、现场勘查报告及验尸报告。

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赔偿申请需要具备哪些材料?通常各类险种申请理赔都须下列材料:(1)保险单凭证;(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3)受益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4)受益人工行活期帐户;(5)代理委托书及身份证明(非受益人本人来办时用);(6)理赔调查授权书;(7)诊断证明;(8)住院收据原件;(9)住院清单及费用明细清单;(10)若因意外事故住院,须提供意外事故证明。

人身意外保险如何巧购买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种类差距,比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只是对因意外造成的人身伤残进行赔付,不会对支付的医疗费用进行赔付,已经投过医疗保险的人可以选择此类保险。否则,应该购买与意外伤害险类似的意外伤害综合险,此种保险包括对医疗费用的赔付。起点低、保障足是人身意外保险的特点,但是与之对应的是保险责任比较单一,仅限于意外事故导致的死亡或残疾。现在很多人身意外险均可以附加意外医疗险,如果被保险人希望获得全面保障,可以选择这类附加险,保障在意外中产生的医疗费用。在人身意外保险中,一般将不同职业按照相应的风险系数从低到高划分为6个等级,并按照职业类别对应的等级收取相应的保险费。因此,当职业发生变更后,客户应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

扩展阅读

意外伤害险理赔所需资料及其获取方式


发生意外事故后,意外伤害赔偿必须具备哪些材料?我们又该如何收集意外伤害赔偿的材料?知道了保险事故发生后索赔所需准备的证明材料,但申请人仍然会觉得麻烦,这各种各样的证明材料到哪儿索取呢? 意外保险如何理赔呢?其实,保险理赔所需的大部分证明材料,都是处理事故过程中相关部门出具的,您只需注意收集、保留就可以了。

下面就具体通过哪些途径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事故类证明:可大致包括意外事故证明、伤残证明、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等。

(1)意外事故证明。发生意外事故应准备意外事故证明。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各种各样,意外事故证明应根据事故性质由相应的监管机构出具。例如:道路交通事故应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火灾事故应由消防部门出具事故证明;抢劫、殴打应由公安机关出具事故证明;工伤事故应由单位提供事故证明等。

(2)死亡证明。在医院内死亡的,由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在医院外死亡的由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死因不明确的应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门出具鉴定报告;对于当事人失踪、下落不明的事件,根据相关法律,可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并出具相关文书即可。

(3)伤残证明。统一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门出具伤残鉴定。

(4)销户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

二、医疗类证明:

包括诊断证明、手术证明、门诊病历及处方、病理及血液检验报告、医疗费用收据及清单等。均可在治疗过程中从院方获得。只要平时注意收集保留。

三、受益人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

(1)受益人是指按保险合同或相关法律规定,受领意外保险赔偿金的权利人。一般持本人身份证即可证明本人身份。但在受益人不能亲自领取保险金,要求委托其他代理人受领款项时,可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后,由被委托人携带公证文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明,前来办理理赔手续。

(2)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受益人受领保险金款项时,除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外,还需确认其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一般常见的关系有:a.夫妻关系,可提供结婚证明;b.父母关系,可提供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c.子女关系,可提供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

另外用户在不幸出险之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有的保险公司规定必须在保险事故发生的十天之内和保险公司联系,并备齐上述材料。

了解了获取证明材料的途径后,您就可以在处理发生事件的同时,收集并保留保险索赔所需的材料,快速办理完繁琐手续。

如何办理意外伤害赔偿 需要什么资料


无论你到哪里,干什么,做什么工作,由于外界干扰的因素太多,所以人人都需要意外险,意外险一般包括旅游意外险、人身意外险、交通意外险、团体意外险、航空意外险、儿童意外险、综合意外险、短期意外险等等。在购买意外保险后,意外伤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有三点赔偿标准。

首先是要符合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意外:什么是意外一般保险公司的条款上都有列明,另外也有一些责任免除的条款比如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醉酒这种的;正常情况下你所花的费用只要是社会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也是要扣掉的然后再按条款约定的免赔跟赔付比例来算赔多少钱。主要还是看你投保的时候是怎么签的保单。

第一点、意外伤害

1、突发急性病身故、意外身故或残疾、意外烧伤按照条款有关规定执行;

2、身故处理费用:按照被保险人身故地丧葬费标准赔偿。因民族、宗教等特殊原因,被保险人身故后确需全尸遣返而发生的遗体储藏费、包机等费用也可包括在内。

第二点、因意外伤害治疗发生的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所发生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治疗发生的符合本保险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包括如下项目:

1、治疗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治疗费、诊疗费、注射费、输液费、输氧费。

2、检查费:指治疗期阿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检查、检验、化验(包括试剂费)和摄片费用。

3、手术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手术费用,包括手术费、麻醉费、材料费。

4、药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费用。

5、护理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等级护理费。

6、床位费:指治疗期问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病床住院床位置。

7、输血材料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附和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血液制品费用。包括全血浆、红细胞悬液、单采血小板、浓缩白细胞、浓缩血小板、洗涤红细胞。

8、院外专家会诊费:指治疗期间因病情需要,由医疗机构同意并邀请外院专家进行会诊的费用。

9、其他合且必要的费用。

第三点、因以外伤害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如下项目:

1、交通费:指为抢救生命而发生的救护车辆费用及医院转诊过程中的用车费用。

2、误工费:指被保险人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所在的医疗补充保险金额×0.5%/天的标准和被保险人的十级住院天数给付误工费。

3、近亲属探望交通费、食宿费: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三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一名随行或一名前往探望的亲友的额外食宿费和交通费。其中食宿费每天不超过人民币200元,交通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随行未成年人或长着的送返费用: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3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随行未成年的人或长者因无法照料确需送返远距住地而发生的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5、旅行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交通、食宿费用:被保险人重伤或身故,2明旅行社人员(境内)或1名旅行社人员(境外)和1名医护人员(境外、视被保险人受伤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前往)的食宿、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6、行程延迟需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指因发生保险事故导致原有行程被迫延迟而需指出的额外的食宿、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意外身故保险金赔偿申请需要具备哪些材料

(1)保险单凭证;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3)受益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4)受益人工行活期帐户;

(5)代理委托书及身份证明(非受益人本人来办时用);

(6)理赔调查授权书;

(7)所有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8)所有受益人与被保人的关系证明(受益人为法定时);

(9)死亡证明(须由具备资格的部门出具);

(10)户口注销证明(由户口所在户籍管理部门出具);

(11)火化证明(特殊情况未火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12)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身故,还须提供相关部门的意外事故证明、现场勘查报告及验尸报告。

保险知识,保险知识:理赔前应收集哪些资料


在理赔过程中,一般需要以下资料:

(一)、身故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原件;

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4、保险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5、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的书面证明或验尸报告;

6、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7、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8、公安、交通等法律法规授权的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9、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残疾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原件;

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4、保险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5、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并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的或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协商同意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6、公安、交通等法律法规授权的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7、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但不限于诊断全称、病历和治疗过程)、医疗纪录、住院证明正本;

8、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三)、医疗费用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原件;

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4、保险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5、公安、交通等法律法规授权的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6、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附有X线片、病理检查、化验检查及其它医疗仪器检查报告的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及医疗纪录正本、结算明细表、医疗、医药费原始单据;

7、其它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不同保险公司在申请说明上也会存在差异,具体要以保单所载明的具体事项为准。

意外伤害险理赔程序与单据


保险理赔自古以来就是一件很讲程序的工作,一旦程序出错,保险理赔就会出现问题,给保险者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损失。意外伤害险理赔也是需要很强的程序性,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意外伤害险理赔的程序。要了解意外伤害险理赔程序,我们重点要关注意外伤害险的理赔单证,那意外伤害险理赔单证到底都有哪些呢?我们就一起走进意外伤害险理赔程序吧。

根据条款第十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保险人,方式可通过业务员或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报案主要内容包括: 被保险人姓名、保险单号、保险名称、出险时间、地点、原因、目前状况、就诊医院等,主要形式有两种:电话报案和上门报案。

意外伤害险理赔程序--理赔所需单证

一、申请意外身故保险金所需单证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通过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

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被保险人是投保人单位职员或团体会员的证明;

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保险人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申请意外伤残保险金所需单证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通过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

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被保险人是投保人单位职员或团体会员的证明;

保险人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保险人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及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申请意外身故随身财产损失赔偿金所需单证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

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被保险人是投保人单位职员或团体会员的证明;

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或保险人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被保险人随身财产的损失清单及相关证明;

保险人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四、申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所需单证

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通过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保险单和其它保险凭证;

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被保险人是投保人单位职员或团体会员的证明;

保险人与投保人在签定本附加合同时约定的定点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和医疗费用原始凭证;

保险人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意外伤害险理赔程序

1、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理赔,需在3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办理理赔时所须手续(住院医疗保险需在保险公司规定的认可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住院就诊):

(1)医学诊断证明;

(2)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3)医疗费原始收据及处方;

(4)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3、保险公司在所有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在7日内会作出结案通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接到通知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

意外伤害险理赔程序--赔偿

保险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并通知律师协会。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通知律师协会。

大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如何理赔?


大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学校注册学生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遭受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死亡、残废、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赔偿金的商业保险产品。那么,大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有什么用呢?万一出险,该如何理赔呢?

大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的优势

1,大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相对于普通意外险的优点:保费低保额高:每个学生每年保费50元,总保额达135000元。

2,第二个特点:有险就能赔。大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是24小时保障学生的安全利益,只要在中国境内(除台湾、香港和澳门)发生的所有意外,门诊或住院均可以得到赔付。

3,第三个特点:能有效补充居民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大学生意外伤害保险除保障最基本的意外或疾病住院医疗外,还能补充居民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起付线以下部分和起付线以上的不报销部分)。

大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的出险索赔流程

1,要及时报案。事故发生后,请务必于24小时内自行拨打所投保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报案,告知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经过、伤者就诊医院、姓名、联系电话。

2,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进行理赔指导,并收集理赔所需材料。

3,被保险人提供索赔所需的资料

保单凭证原件、复印件保险金给付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被保险人填写并签章)保险损失清单(保险公司提供,被保险人签章)赔款收据(保险公司提供,被保险人签章)授权委托书(保险公司提供,被保险人填写并签章)事故经过说明(需加盖公章)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医疗费用结算明细汇总表疾病证明书、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出险人身份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受益人与出险人关系证明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宣告死亡,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交通事故须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赔偿协议、调解书当地医学死亡证明当地火化证明(原件)户口注销证明(原件)伤残的请提供保险人指定的医疗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伤残程度鉴定诊断证明

大学生意外伤保险属于商业保险的范畴,市场自身还有待得到进一步规范。不过,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三十一条明确指出:“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险保险。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学校可以为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创造便利条件,但不得从中收取任何费用”。所以,广大在校学生及家长可以放心的购买大学生意外伤保险,充分利用保险优势来保障自身的利益!

哪些意外伤害可获大学生意外伤害险赔偿

(1)案例:某高校体育课,学生打羽毛球时球拍脱节,上部分飞出击中一名同学左眼,导致眼球破裂。解读:由于学校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有明显不安全因素造成学生伤害的。

(2)案例:某高校晚自习期间,7名校外青年翻门入校殴打一名学生,导致其多处受伤。在此期间学校保卫人员未及时发现。解读:由于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造成学生伤害的。

(3)案例:某高校20多名学生因在学校食堂就餐,导致腹泻。解读: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标准,造成学生伤害的。

(4)案例:某高校一名学生在进行游泳考试时意外死亡。解读: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案例:某高校大二体育课,一名学生短跑后倒地身亡,经医院确认为心源性猝死。解读: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注意的。

(6)案例:某高校大一新生军训时晕倒,教官和辅导员在其休息后症状未减轻情况下才送医,该生因医治无效身亡。解读: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7)案例:某高校一临时代课教师因学生扰乱课堂且不服批评,双方发生冲突,教师一拳打在学生太阳穴上,导致学生抢救无效死亡。解读: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承担事故责任。

(8)案例:某高校两学生在宿舍发生矛盾,一同学拿刀捅向对方致其死亡。解读: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9)案例:某高校女生在水房洗漱,遭持刀男子刺伤,凶手伤人后逃走。学校知道或应当知道学生患有传染性疾病,未采取必要的隔离预防措施导致其他学生感染。学生自杀、自伤。学生遭受来自校外的突发侵害。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如何购买少儿意外伤害险


一般的儿童意外险保障范围广泛、性价比高,都包含有意外身故/伤残/疾病、意外伤害门诊、意外或疾病住院医疗等保险赔付范围,很多父母都纷纷通过儿童意外险来防范风险,未雨绸缪地规避子女成长过程中的各种风险。保险专家提醒父母选购儿童意外险要注意以下几点:

1.看清保障范围

家长在为孩子购儿童买意外险的时候要看清保障范围,不要认为只要买了意外险,孩子发生了意外就都有了保障。例如:少年儿童不小心烫伤了,认为就可以获得理赔或获得全部保额的理赔,但是根据保险公司的相关条款,烫伤必须要达到什么程度才可以获得理赔,而理赔的多少要根据伤残的等级支付保险金。也就是说,理赔是有条件的,这一条件主要是保险条款中的“免责条款”。

根据各家保险公司的相关条款,目前儿童意外险的保障范围以死亡和伤残为主,而有的只保死亡。但在险种名称上却有可能都称为意外保险。这一点投保人在投保前就应该看清条款后再决定。

2.看清理赔项目

办理意外医疗理赔时,并不是拿着所有药费单据找保险公司就能全额报销的,而是有选择性的报销。比如床位费、进口药品等是否报销,各家公司规定都不同。所以,家长买意外险之前要弄清哪些费用可以报,哪些费用不能报,是全额报还是按照一定比例报,以免到时候与保险公司产生纠纷。

3.看清保额

根据《保险法》规定,未成年子女基本不具有劳动能力,且没有工资收入,因此在确定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时,是按照一个人10年的基本生活标准确定的。多数地区的少儿身故保额不超过5万元,所以友邦的畅游旅行意外险规定,60天至17周岁的被保险人只能选择意外伤害保额不超过5万元的搭配。而上海、北京、广州等地少儿身故最高保额10万元。因此,在为孩子选择意外险时,应当注意身故保额的限制,超出保额部分无效。

学平险覆盖面广孩子投保首选

学平险的最大特点是保费低廉,一般在20元~50元之间,下至幼儿园的孩子、上至研究生,只要缴费即可参保,不必像成人购买重大疾病险一样进行各种体检。学平险便宜,但保障却不少,仅数十元就涵盖了意外伤害、意外门诊、住院医疗等保障,是孩子投保的第一选择。

购买学平险,一般在开学的这段时间,保险公司会派人到学校设点,家长可以向学校方面进行咨询;另外,学平险通常是团购,一般不零售,针对这种情况,目前保险公司推出了一些价格便宜的针对学生的卡式保单,如平安人寿推出了“金太阳卡”,可以单独购买。

什么是意外伤害和意外伤害险


意外伤害包括意外和伤害两层含义。伤害是指人的身体收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是就被害人主观状态意愿的。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的意外伤害是指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

意外伤害的构成要件。意外伤害的构成包括意外和伤害两个必要条件。仅有意外而无伤害的客观事实不能构成意外伤害。反之,仅有伤害的客观事实而无意外,也不能构成意外伤害。只有在意外的条件下发生伤害才构成意外伤害。因此,什么是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在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明显、剧烈地侵害被保险人身体的客观事实。

什么是意外伤害保险?

市场上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大体可分为3类: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又称“一般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或称“日常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意外险被保险人以日常生活中可能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事故而与保险人订立的合同。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期限一般以1年为期,其特点是保持传统的个人投保方式,向居民提供一种安全保障。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一种以各种社会组织为投保人,以该社会组织内的在职人员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残废、死亡为保险责任范围,而订立一份保险合同的伤害保险。最后一种是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这是一种保险责任范围仅限于某种特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合同。

其中最主要的是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这种合同以被保险人在旅行途中,因意外事故遭受伤害为保险事故。保险人一般对约定的旅行路线和旅行期间保险事故承担责任。如飞机失事或船舶碰撞而致旅客的伤害即是。这种保险合同,又可细分为国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国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

主要针对交通工具遇到交通事故给被保险人造成的伤害、残疾和死亡,而且赔偿范围扩大到交通工具之外的等候场所。它所承保的危险有:(1)作为乘客的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行驶、飞行过程中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2)作为乘客的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搭乘场所(候车、候机、候船)时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3)作为行人的被保险人因遭受空中物体坠落而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4)被保险人被交通工具所撞,或因交通工具发生火灾、爆炸所遭受的意外事故。

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

这是指被保险人乘电梯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时,由保险人付赔偿责任的保险合同。投保人是置办电梯或者安装电梯的社会组织或经济单位,被保险人是使用电梯的乘客,保险责任仅限于在专门载乘顾客的专用电梯内的意外事故。

意外险雨后热销

私家车的意外保障一直是一块有待加强的洼地,但是近来市场上寻找以驾驶员事故为保障标的的人越来越多。有车一族必须要引起重视的是机动车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俗称司机意外险),这个险种可赔偿司机溺水,在大雨中行车溺亡概率很小,发生此类小概率事件,即便溺水司机未投保人身险,如果购买了此项保险,亦可获得赔付。普通的车损险或者三者险不涉及人员伤亡的赔偿。

该怎么选择短期意外伤害险


极短期意外险指在某一时刻,某一短时期内的意外保险,如乘坐火车、飞机、汽车、轮船等等发生在这一过程中的意外保险,当叫极短期意外险。

意外险根据保障时间长短,分为长期意外险和短期意外险。长期意外险的保障期限一般为1年,短期意外险的保险期限比较短,一般从1天到60天不等。

投保方式

一、消费者可到专业保险公司销售柜面购买:填写投保单,保险公司收具保险费后出具保险凭证,保险生效。

二、消费者还可以通过网站购买例如网?等,支持在线投保。消费者在网上完成填写投保信息和付费,保险公司出具电子保险凭证通过电子邮箱或短信发送给客户,保险生效。

三、消费者可以联系有资质的个人代理人购买。很多消费者都有为自己服务的保险代理人,消费者可以通过这个代理人购买。

四、还可以通过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购买,很多保险公司将系统终端装置在代理机构,客户提供投保信息并向代理机构交付保险费后,代理机构通过保险公司系统打印保险凭证给消费者,保险生效。

选购技巧

如果旅游爱好者经常外出旅游,可以一次性选投保综合意外险,比每次外出旅游单投短期险要划算一些。部分保险公司的综合意外险也基本可以涵盖旅游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风险保障,同时可省去频繁购买短期险带来的麻烦。

网上购买极短期意外险更方便,如网在线销售上百款极短期意外保险,包括平安保险、太平洋保险、泰康人寿、阳光保险、华泰保险、太平保险、picc人保财险、生命人寿、大都会人寿、合众人寿、金盛保险、美亚保险、安联保险、光大永明人寿等40余家国内外知名保险公司,且已成功实现与平安保险、安联财险、泰康人寿等保险公司的核心系统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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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用交纳不到8元钱的保费,就能获得最高90万元的航空意外险和50万元的旅游大巴意外险。临近五一黄金周,不少计划出游的市民开始在网上投保短期意外险。

据了解,保险公司销售的意外险通常都是以一年为一个保障期限,对于短期出游者来说,保障期限过长。记者留意到,目前包括泰康、国寿、平安、人保在内的部分保险公司均可提供在线购买短期意外险,保障期限可自行选择。以泰康人寿为例,市民在可其官方网站上在线购买短期意外险,保险责任包括:飞机意外伤害、火车意外伤害、私有汽车意外伤害、 市内公共汽、电车意外伤害、出租车意外伤害、长途公共汽车意外伤害、地铁轻轨列车意外伤害、轮船意外伤害和旅行社客车、机场公共汽车意外伤害等。除航空意外险最高保额为90万元外,其他意外险最高保额均为50万元。记者在线测算了一下保费,若保障期为4月29日至5月1日,均按保额上限投保,保费也仅需24元。

了解意外伤害险理赔范围便于维权


高某自2012年年初起在某收购站从事搬运工作,期间,该收购站为包括高某在内的11名工人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保险金额为40000元/人,未指定受益人。

2013年1月25日,高某等数名工人依该收购站负责人指示,在汽车修理厂门口搬运废旧金属时,高某突然后仰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当日,公安局对事发现场人员龚某、吴某、李某进行调查。龚某、吴某均称当时没有什么东西砸到他,他突然倒下。宣城某医院急诊病历记载是患者突然后仰倒地。事故发生当日,投保人吴某即拨打保险公司报险电话进行了报险。

2013年3月19日,高某之子向保险公司理赔,同日,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死亡不属于保险范围为由,向高某之子出具《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拒绝理赔。被投保人高某尸体已于2013年1月28日火化。2013年4月9日,高某之子诉至法院,请求某保险公司立即给付其保险金40000元。

那么,究竟突然倒地死亡,是否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理赔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本案中,高某死亡是否外来的、非疾病的原因所致,因其系突然后仰倒地死亡,是先死亡后摔倒,还是先摔倒后死亡,无证据证明。双方当事人均认为只有进行尸检才能查明具体死亡原因,但高某尸体已经火化,而投保人在事故当日即向保险公司报险,被告未要求对死者的尸体进行尸检,那么证明其所主张的被保险人非意外伤害致死的理由无法得到证实,被告保险公司应对不能举证证明高某的死因是由于潜在疾病所致而承担不利后果。

因此,高某的死亡符合保险合同关于意外伤害死亡的约定,被告应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4万元。由此可见,了解意外伤害险理赔范围是十分有必要的。

接下来,小编就带您了解意外伤害险理赔意外伤害险理赔范围是怎样的。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范围:一、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二、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三、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四、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人身意外伤害险不赔的情形:一、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二、被保险人醉酒斗殴自杀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注射毒品滥用政府管制药品或由于受酒精毒品管制药品的影响而发生的意外;四、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七、被保险人扒车跳车;八、被保险人驾驶超载机动车因车辆超载引起的意外事故而遭受的伤害;九、被保险人处于车辆轮船飞机中专门用于放置物品的部分所遭受的伤害;十、被保险人从事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或训练等高风险运动和活动;十一、被保险人在诊疗过程中因医疗事故而导致的伤害;十二、被保险人因药物过敏食物中毒中暑导致的伤害;十三、被保险人流产分娩含剖腹产或由前述情形导致的并发症;十四、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 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 呈阳性期间;十五、被保险人精神类疾病患病期间;十六、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及寄生虫感染但因意外伤害所致的伤口发生感染者不在此限;十七 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或残疾;十八 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十九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二十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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