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陕西养老金同工资物价联动

2020-10-06
老年人的保险规划

养老金将跟着工资物价\"走\"陕西老年人享优待年龄限制将降低到60岁本报讯(记者徐欣然)陕西省将建立和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因素相适应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并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养老待遇差异。这是记者昨日从省人大召开的“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系列访谈”中了解到的。物价涨了养老金也会涨据了解,近年来,由于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很多老人觉得养老金“不够花”。针对这种现状,我省正在进行相关工作,计划建立和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因素适应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并且,还将全面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待遇差距。医疗费用省内异地也能结算据悉,我省正在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一政策和管理,缩小不同保障水平的差距,逐步让我省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0%以上,并完善省内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实现省内异地结算。让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与企业缴费脱钩也是接下来的目标。在职期间医保缴费累计达到一定年限,到法定退休年龄,便可终身享受城镇职工医保待遇,确保老年职工“病有所医”。老年优待将使用“一证通”目前,我省对于老年人有一些优待制度,这些制度适用于70岁以上的老龄人群。据了解,我省计划扩大能享受优待的老年人的范围,将70岁的年龄限制降低到60岁。对具体的优待内容,也有一定的拓宽,标准有所提高。全省老年优待将使用“一证通”,在乘坐公交、游览景点等方面,还将按照年龄段给予不同程度的优待。届时还将出台鼓励措施,激励社会各界提供老年人优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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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旅游 老年人旅游意外 老年人旅游意外险


现如今越来越多闲赋在家的老人选择结伴出门旅游,怡享天年,老年人已俨然成为旅游淡季市场的主力军,考虑到老年人的旅游需求,旅行社也专门开发出适合老年人的夕阳红路线。随着老年人旅游人次的猛增,老年人旅游意外事故也频频发生。

六旬老人旅游醉酒猝死

去年六月,六旬老人报团参加安吉一日游,却因中午与友人相聚吃饭时饮酒过量醉倒在旅游车上,导游带着其他游客赴景点旅游,老人因无人照看而死亡,事后死者家属起诉旅行社要求赔偿。

近日,苏州相城法院审结了该起旅游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某旅行社赔偿原告张某等经济损失21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在法定期限内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老夫妇出国游 老汉中途骨折入院

2011年4月19日,63岁的阿贤(化名)和妻子跟着旅行社,出发到泰国游玩。3天后的下午,阿贤根据旅行社的行程安排,参加了越野摩托车的相关项目,不小心受伤。4月23日,阿贤和妻子返回厦门,医生诊断为肋骨骨折、胸十椎体压缩骨折,阿贤住院并接受手术,医生嘱咐要先休息一个半月;6月份,医生依据恢复的情况,再次建议休息一个月。阿贤花了约5.5万元的医药费、护理费等。旅行社协助他向保险公司理赔,获赔2万多元。阿贤要求,旅行社和保险公司应当对剩余3万元进行赔付。

旅行社认为,阿贤受伤完全是自己造成的,双方在签旅游合同时已对安全事项做了书面提醒,阿贤和他的妻子也签字表明详阅,自己已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即使存在过错,也应由保险公司承担。

但保险公司表示,事发后,旅行社已经向其索赔,按照所投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已经支付保险金近1万元。

老年人出游要特别注意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目的地以及旅游方式,并注意时间行程安排,应以自身安全保障为前提,有条件的话,最好在出游前先到医院做个检查,对于患有疾病的老年人应征得医生同意再出游,以防旅行途中因劳累引起疾病复发。同时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仔细了解合同内容,尤其是合同中费用、行程时间、住宿、交通、用餐、门票、保险等方面的内容。老年人出游时最好有相熟的老年朋友结伴,避免在旅游时孤独,也可以相互有个照应。

小编特别提醒:现在老年人的旅游意外险一般都可以保到80到85岁,在网可以方便快捷找到适合保障老年人出游的旅游意外险,为老年人出行添一份呵护,实用更贴心。

老年人,那些保险适合老年人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60岁以上的老年人早已过亿,占全国人口10%左右,而且人口老龄化以每年3%的速度在递增。国家计生委公布的数据显示,到2050年,中国的老年人口将超过20%,养老问题已成为整个社会一大关注焦点。

老年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险的投保门槛相对较低,许多保险公司已经推出了专门针对老年人的意外伤害保险。

这类产品的投保年龄一般可以达到75周岁到80周岁,保障期限大多为1年期,针对老年人因意外伤害而引起的高残、符合赔付条件程度的骨折、关节脱位、烧伤、重大手术等,提供较高的保险保障,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金最高可达7万~12万元。

但老年险一般只保障老年人的意外伤害,并不保障正常情况下的医疗费用,老年人常见的骨折等非残疾性意外伤害,常常不在保障之列。如果老年人需要医疗费用方面的保障,只能在意外伤害保险上附加医疗、住院保险。此时,保费也会相应增加不少。

老年人的其他可保险种

除了为老年人特别设计的保险产品外,老年人还可以选择一些保障期限较长、涵盖老年时风险的保险产品。

例如,一些储蓄类型的养老保险产品,在年老时可以有养老金的返还,对基本的老年退休金作一定补充,有助于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质。这些产品中,有些设置了最终领取年龄,如88岁、100岁,也有一些是终身产品,到被保险人去世为止。

当然,投保养老险等产品对投保人的经济要求较高,保费的多少关系到年老时可以领取多少养老金。有些养老产品需要投保人年缴保费上万元,并坚持10~20年。所以,对那些经济条件并不富裕的家庭可能不适用。

另外,长期护理险也是老年人保障的一类。据保险公司有关人士介绍,在被保险人因疾病、意外或年老而带来的身体机能衰竭等,需接受长期护理时,保险公司为其发生的护理费用提供保障。通常,保障是终身的。

不过,长期护理险同样保费高昂。某保险产品为:30岁男性投保10万元的保额,分5年缴费,每年的保费支出需要51700元。如果投保时年龄更大,保额定得更高,那么保费自然也就更高了。显然,这类产品也只适用于收入丰厚的家庭。

从以上的保障不难看出,能够真正满足老年人生活和健康保障的产品并不多,即使有较有针对性的产品,保费也不便宜。在中国老龄化趋势的影响下,这类人群如何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是保险公司所不能忽视的。

保险知识汇总,养老金增长或将与物价“挂钩”


未来若干年内,我省人口红利期结束,老龄化问题将愈发严重。如何应对我省老龄化加剧?如何才能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且看各相关省直厅局有何高招……

省卫生厅:医院将开老年人专用病区、窗口

老年人可谓是医院的“大户”,医院如何保障老年人的就医问题?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未来几年我省将加快老年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增加面向老年人的医疗卫生事业投入,逐步提高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设立老年人医疗专用病区、绿色窗口,为老年人提供人性化医疗保健服务。

养老机构少、养老服务跟不上,这是我省普遍存在的问题。“针对养老服务设施短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省发改委副主任余群表示,十二五期间,国家会大力发展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省发改委将继续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和项目,完善我省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和配套体系。

省人社厅:养老金增长或和物价挂钩

对于老年人来说,养老金是最为重要的生活来源,可以说养老金的增长关系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对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做出承诺:“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研究建立与工资增长、物价水平相联系的正常调整机制。另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戴毅透露,我省正在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联系,保持和正在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五省(市)沟通交流,适时启动全省失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

省财政厅:有条件地区可发老年津贴补贴

建设养老服务体系,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将加大基本生活补助投入力度,提高农村五保、城乡低保、优抚对象补助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探索建立老年津贴补贴制度,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待遇;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补助标准,强化城乡基层社区医疗保障,改善老人的医疗保障水平。

省教育厅:开设各种养老相关的学科

“我省可以以安徽医科大学、安徽中医学院等本科高校老年医学、护理学等优势学科和省级特色专业为龙头,在省内医学院校、医院之间加强校际合作、校医合作,培养一批高层次的老年服务专业研究人员,打造一支技术精湛的专业队伍来解决老年人的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等问题,培养具备专业医疗知识、护理知识,了解养生之道,熟悉老年人心理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和平介绍说,我省将通过调整专业结构,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在部分院校中增设养老服务专业,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养老服务人才。

保险知识汇总,养老金上调将与物价挂钩


《社会保险法》将于今日起正式实施。昨日,省人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时透露,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养老金上调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此外,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

养老金上调将与物价挂钩

据省人社厅副厅长徐毅介绍,到今年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将分别达到1326万、2080万、456万、620万和510万,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要达到770万,工伤保险参保农民工要达到200万。

“今后,我省养老金上调将与物价上涨挂钩。”徐毅表示,目前养老金的调整都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春节前进行上调,我省已连续7年进行养老金上调,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大幅提高,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下一步,我省将根据全省GDP及物价上涨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同时,从7月1日起,我省将试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具体缴费、缴费年限以及待遇将会做出详细规定。

城镇居民住院报销将达70%

在医疗保险方面,今年年底,全省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率要达到90%,并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居民医保范围,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比以前提高10%左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年内基本实现市(州)级统筹。

工伤保险方面,徐毅表示,目前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省人社厅开展了《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形成了《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草案)》,条件成熟后尽快将《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列入省政府立法项目。同时,省人社厅还对修订《四川省事业保险条例》进行了预研,待国家《失业保险条例》修订后尽快启动修订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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