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贵阳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余额可用于追加首付

2020-10-03
保险规划时可保利益

记者从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根据近日出台的房地产市场新政策,贵阳市将加大公积金对个人购房的支持力度,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余额用于追加首付。

贵阳市近日出台《新常态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明确,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凡在贵阳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无自住住房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按照新政策,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个人及单位缴交住房公积金比例低于12%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调整为50万元。

此外,已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最低首付比例为30%,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贵阳市还明确,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在贵阳的异地缴存职工,可凭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的缴存证明在贵阳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建立公积金贷款抵押快捷通道,缩短贷款放款时限,向优质楼盘推行阶段性担保贷款,以实现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贷款同速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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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再次降低公积金贷款职工二套房首付比例


9月1日讯:今年初以来,应对楼市疲软,多部委频繁发文给予引导。近日,住建部等三部委再度发文降低公积金贷款职工二套房首付比例,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职工,改善置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该文件要求政策9月1日正式实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该文件在惠州的落地实施,还需等省住建厅具体文件。该负责人表示,二套房首付降至两成的政策属于长效性机制,并不会集中于一时,因此,等到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后再实施,有利于惠州公积金政策的规范。

8月31日,国家住建部官网贴出基于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首付优惠政策。住建部联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文,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的合理住房需求,并指出该政策今天起正式实施。

记者注意到,不同于此前职工连续缴存公积金12个月缩短至6个月就能办理住房公积金,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根据具体实施情况自主实施的政策,本次降低二套首付政策指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相关政策的实施,这意味着不在该范围内的地级市惠州将于今日推出该首付政策。

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该政策是否实施需等省住建厅的通知。该负责人介绍,住建部的发文受理单位均为省一级单位及省级(含副)城市,惠州何时推行该政策及如何实施,有待省厅进一步细化。

二套房首席降息又将再次激活楼市,公积金贷款层面的二套首付比例降到两成,不少手头有闲钱的市民蠢蠢欲动,但是市面还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合理购房。

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城镇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个人资料: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另外,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房屋建审资料: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银行及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就近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首先要问清楚开发商的项目按揭银行情况,问清楼盘“五证”是否齐全、能不能给自己提供相关手续等。假如开发商虽然“五证”齐全但不给购房者提供,也不可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在法定退休年龄内,贷款年限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额最多不超过40万元,贷款额在30万元以内的,借款职工可以向接受委托的银行直接申请,30-40万元,必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南通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买房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一件全家的大事,公积金贷款是很多人购房资金的首要来源,那么作为南通市民,你是否了解南通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呢?下面让小编来告诉你。

南通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房屋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即个人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80%。

2、房屋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即个人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70%。

1、住房公积金缴存80-100元/月(含1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6万元;

2、住房公积金缴存100-150元/月(含15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8万元;

3、住房公积金缴存150-200元/月(含2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9万元;

4、住房公积金缴存200-250元/月(含25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1万元;

5、住房公积金缴存250-300元/月(含3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2万元;

6、住房公积金缴存300-400元/月(含4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4万元;

7、住房公积金缴存400-500元/月(含5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6万元;

8、住房公积金缴存500-600元/月(含6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8万元;

9、住房公积金缴存600-700元/月(含7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0万元;

10、住房公积金缴存700-800元/月(含8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2万元;

11、住房公积金缴存800-900元/月(含9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5万元;

12、住房公积金缴存900-1000元/月(含10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8万元;

13、住房公积金缴存1000-1200元/月(含12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31万元;

14、住房公积金缴存1200元/月以上的职工,可贷款额度34万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80-100元/月(含100元/月)的职工,在提供房产抵押担保的同时另提供一名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无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者作为担保人,最高可享受7万元的贷款;1998年12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且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含住房补贴)的职工,可参照上述最高一档可贷额度;每户最高可贷款额度: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的,最高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和抵押物价值的80%;借款人如果以国库券、银行定期存单等有价证券作质押,贷款额度加贷款利息不得超过有价证券价值。

以上是南通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相关情况,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南通住房公积金专题。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0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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