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保障及投资的观念分开
保险以保障为首要,若要储蓄或投资,应该把钱放在银行或信托投资公司,各司其职,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益。储蓄险的报酬率低,可领回的生存金在通膨因素侵蚀下,更降低了价值,无法达到资产增长的效益。
强迫储蓄与投资的渠道很多,例如定时定额投资基金的效益就远大于储蓄险,积极的投资理财,才能让财富累积的速度超过通货膨胀率。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储蓄险种所要缴交的保费高,保额却偏低,在相同保费预算下,保障效果大打折扣。年轻人的工作及经济状况尚不稳定,应购买纯保障险种,保费负担不会过重,也才能拥有足够的保障。
很多人以为若保险之后,不能把钱拿回来就亏大了,所以不选择定期险,而去投保储蓄险,以为投资报酬率高,还可以3年、5年还本一次。其实储蓄险所谓的还本,不过是把你之前所缴的钱领回去罢了。若将原本要缴给保险公司的储蓄险保费,放至银行生息或是投资股市、基金,反而有较大的回报率。
而传统定期寿险商品是一种有固定期限的保障,一旦保险期间届满,这张保单的保障也跟着结束。
不是每个人都需要寿险
如果以投保寿险是为了保障家人的生活来说,可能不是每个人都需要买寿险,因为保险是保障依赖他人收入而生活的人,如果没有人是依赖你而生活,基本上是不用买寿险,应加强医疗险或意外险。
经过以上说明,你应该了解买保险只是寻求保障,所以应该只买保费低的定期险,主张买定期险,以差额做投资。差额是指储蓄险较高保费和定期险较低保费之间的差额,可以用来投资,以获取叭储蓄险更高的报酬率。
不应让保费成为压力
选择定期险、医疗险及意外险等保障型保险,因为此类保险的保费低廉,又最符合一般人基本的保障需求。此外,大多数人也不会希望以发生意外,来领取赔偿金致富,因此我们有保险的需求,但是并不需要花大钱买保险。
选择好的保险公司及合适的保险产品
至于买到错误保险商品的人,并不是不能解约,不妨趁身体健康、无病史的时候重新先买好保单,再将原有错误保单解约,免得继续吃亏下去。投保保险之前,最好选择一家形象良好、各方面均符合标准的保险公司,这样才有保障。
时下,出于各种目的购买保险产品的人越来越多。但谨记:没有最好的保险,只有最适合自己的保险。鉴于此原则,投保者应当规避两大误区。
保费越便宜越好
为维护市场秩序,保监会禁止保险公司搞价格竞争。因此,各公司每个险种,其条款和费率推出前都经保监会严格审核,使产品费率虽有高低,但差别不大。譬如返还型重大疾病险,同等保额,都是20-30种重大疾病保障,保费有高有低,但保费不是越低就越好。因为乙脑等儿童疾病,一些公司也会列入条款来充数。
还有的公司对癌症理赔只限少数几种,保费是便宜,但保障却少了。又如非固定分红型险种,投保者先要看的不是费率,而应看该保险公司实力如何。因为此时客户和公司是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而后才在实力相当的公司中,依据服务质量、网点设置等做筛选。
返还型优于消费型
有人买消费型险种,换来一年平安却不开心,觉得白交了钱,就想重新换买返还型险种。保险公司当然说可以,但要投保者加费。
其实,多出的保费经公司运作增值,返还客户后,经营好的公司赚得更多,何乐而不为。如某公司旗下高居新增保单件数之首的险种,就是返还型重疾险。以公司运作实力,这类保单自然多多益善,但投保者除了能拿到返还和部分利息,并非铁定比消费型重疾险合算。多缴的保费累积起来也非小数目,若有更好的投资渠道,如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当然不必都放在固定利率的返还型险种上
一是把保险当投资。保险是消费,是对未来的人身和财产的保障,是未雨绸缪,与投资大相径庭,不具有可比性,那种视保险为投资的宣传和认识都是不切实际的;
二是把保险等同于基金。基金的收益绝大部分是用来分红的(达99%),而保险公司扣除管理费后,只将利润的70%分给客户。买保险的真正目的就是预约一份可靠的保障,是雪中送炭,而不是为你的财富锦上添花;
三是以为同类型的保险各家保险公司保障范围相同。其实,每家公司品种都有各自的侧重点,并不完全一致,需要你在投保前就区分清楚;
四是不顾需要乱买保险。保险范围极广,医疗、大病、养老、教育、婚嫁、意外等包罗万象,应选择自己最需要的才能事半功倍;
五是注意主险而忽略附加险。其实附加险应特别留意,比如已有社会医疗保险的客户,购买附加住院险就没有实际意义,不如选择住院津贴类的补贴险种;
六是热衷于购买人情保单。保险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理念和投资能力才是你选择的关键因素,不要仅仅因为人际关系而购买保险;
七是贪便宜。须知一分钱一分货,价格便宜的保险,其保险责任、保障范围、缴费期限都不同,不是越便宜越划算的,需要认真研究,根据需要和经济能力而定;
八是买了保险就一劳永逸了。购买保险后,要妥善保管好保单和缴费凭证,每年定期检查,并及时交纳保费,以保证保单持续有效。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独生子女是现代都市家庭的普遍选择,不管出于怎样的想法,孩子一出生,家长都倾其所能让他们享受到最好的物质生活和最好的教育,谁也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受到委屈。许多家长听到儿童保险的比较全面的保障和投资功能后,却没有视家庭的实际情况就贸然买下了并不适合自身的产品,还有很多家长在自身还未有足够保障时就将家庭资金过多地投在了孩子身上,面对种种问题,有关专家告诉记者,家长给孩子购买保险,应避免走入三大误区。
误区一,优先为孩子购买保障
在当前中国的社会环境下,绝大多数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于是,孩子成为了整个家庭重点关注和保护的对象,因为父母都希望把最好的给孩子,于是很多人首先给孩子买保险,其实这是一个严重的误区。
保险跟消费品不一样,它不是为了享受,而是为了在被保险人发生不幸时,家庭的经济可以得到补偿或者支援。简单来说,孩子发生了不幸,父母可以继续生活;如果父母发生不幸,孩子无法独立继续生活,所以,对于整个家庭而言,首先需要保障的应该是父母,尤其是家庭的经济支柱。
当然,在优先保障了父母,尤其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之后,如果家庭经济条件允许,为子女计划好将来当然也是必要和重要的。
误区二,只重教育不重保障
从目前少儿险产品的销售情况来看,带有返还性质的教育金保险最受欢迎,可以在孩子教育投资集中的年龄提供充足的教育基金。家长在选择儿童保险时过多地考虑了教育金,急不可待地想为孩子规划美好明天,却忽视了一些基本的保障。
保险专家表示,与具备教育金储备的儿童保险相比,目前少儿医疗、意外保险的受关注度较少,但据统计,意外伤害已成为0~14岁儿童的“第一杀手”,另外,儿童重大疾病的发生也会严重影响家庭,按照保险原理中的“高额损失原则”,也就是说某些风险虽然发生几率很低,但一旦发生,却是我们无法承受的,这类产品必须拥有。建议家长应优先考虑为子女购买一些具有医疗保障、意外保障和重大疾病保障的返还型或者保费很低的消费型险种。
误区三,重复购买同类型儿童险
一些家长疼爱孩子,恨不得给把所有能给的都给予孩子,在购买保险时也是如此,往往在学校里,听了一些老师或其他家长的建议,给孩子买了一份学平险,而平日里,跟保险代理人沟通时,又忍不住购买了一些具有保障功能商业儿童险,或者是重复购买多家公司相同类型的儿童险。给孩子更多保障是好事,但是家长们忽略了一个问题,对于保障性的儿童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一般是实施差额赔付的原则,例如某家长为孩子购买了A、B两款意外住院医疗险,当孩子发生意外住院花费了1万元,A款产品根据规定赔付了1万元,则B款产品不予以赔付,相当于家长多花了一份保险的费用,却没有发生任何作用。
因此,家长在购买儿童保险时,要避免重复购买多份同类型儿童险。
要素之一,保险责任不清楚。
保险单是有效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单背面清楚地印着哪些灾害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哪些是除外责任。假如遭受的灾害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不属于的则不能赔偿。比如,一位客户为私家房屋投保了家财保险,由于在装修中违背了城市房屋建筑的管理规定,房管部门依法要求其将已拆改的房屋结构复原。他认为,既然上了保险就能索赔,所以到保险公司报案并要求赔偿。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得知具体情况后,耐心地把保险责任一项项地再次讲清楚,他才明白个人装修破坏房屋的行为不属于保险责任,个人酿的苦酒只有自己喝了。
要素之二,投保险种不了解。
以机动车保险为例,除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和全车盗抢险等基本险外,还有不计免赔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上责任险、自燃险、划痕险、发动机进水险等一批附加险种。有的入保车辆只投保了交强险,而没有投保车损险,发生机动车单方事故就不能索赔;再如,家财保险除了有基本责任外,还有特约责任,包括盗抢责任和管道破裂及水渍等责任,投保时可从中选择任意一种。这些附加险种均有各自的保险责任范围,索赔时要确认出险是否符合赔偿范围。
要素之三,保险约定不掌握。
比如,保险期限、保险责任、赔偿范围、保险金额与实际赔偿额的关系、地址变更后应办何手续、赔偿后找回的物品所有权归属谁等。只有把这些内容真正搞懂弄通,遇到灾害事故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此前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户家庭数年前参加了一年期的家财保险,到期后没有再续保,等于终止了保险合同。后来家里不慎失火,财产损失不小。在万分焦急中,他忽然想起参加过保险,立马到保险公司报案“索赔”,并态度坚决地说:“肯定投保了家财保险,只是保险单已丢失。”保险公司一听迅速组织人员把保险单底档查了个遍,才知道他家在几年前投过保,以后没有续保,此次火灾与保险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当然不能赔付。直到此时,这家主人才恍然大悟,只好亡羊补牢,重新投保。
要素之四,赔偿手续不明白。
索赔必须严格遵守程序操作,按照规定履行必要手续,同时要提供相关的单证资料,环环相扣,缺一不可。例如,入保的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后,车主应在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拨打保险专线服务电话说明事故原委,此刻必须反映事故的真实情况,以协助保险公司查勘第一事故现场。有些事故则要在公安交管部门结案后方能办理索赔,还要提供保险单、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其他相关费用单据,保险公司才能依据规定办理赔偿。与之相反,有的人在发生车险事故后,什么手续都不办,单证也不提供,一门心思到保险公司找熟人、托门路,希望得到最“理想”的赔付,结果白白耗费了时间和精力。保险理赔有一整套科学务实的业务操作流程和层层把关的审核监督机制,每一笔赔款费用的支出都有明确界定。只有依规运作,照章办理,履行义务,合理维权,才能加快赔付进程,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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