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你了解保险有多少

2020-09-30
保险的基础知识有哪些

亲爱的朋友:不管您给自己和家人有没有买过人寿保险,希望您都能够认真的看一下下面的有关保险的功用和意义,对您是一定有帮助的!

◆一世人生万事变,生老病死人人摊。生死小事别人办,病老大事谁来担?****好险种,治病养老都管完。每天省出一包烟,养老资金送面前。

◆保险是什么?保险就是:每天为自己攒一粒芝麻,随时准备换一个西瓜;纵使终究没换来西瓜,却发现已经攒了一堆芝麻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意外随时显现,保险不可不办,未雨绸缪才是君子远见。

◆家庭的责任,妻儿的希望,先辈的厚托,一起压来您的肩膀显的有些薄弱,请选选择保险为伴,帮您分忧解难。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但是,教育费用知多少?人寿保险可以强迫储蓄,又能在必要时代替父母的收入,完成我们的心愿。

◆人寿保险就是您门上的一把锁,小偷不一定会来,但您还是得锁上。

◆保险的目的不是发财,而是避免因意外疾病年老而变穷。保险不是用来改变生活的,而是防止生活被改变。我的工作:拿走您的担忧,完成您的心愿!

◆多数人说:“只要我在,我就照顾你。”投保后可以更大声说:“只要你在,我就照顾你!”保险使你的爱更实在更长久。保险就是我爱你!

◆保险是你快乐时最容易忘记的朋友;是你痛苦时第一个想去找的朋友,是给你送来及时雨而不用说谢谢的朋友;是你惊扰之后而不用心怀愧疚的朋友。有保险这个朋友相伴,人生真幸!愿你也有这样的朋友相伴,一生无忧!

◆支出了保险费,也卸下了风险;节省了保险费,却留下了风险。保险是您明智的投资。

◆保险是很好的,他不但有保值、增值的功能,而且更重要的是保障功能,人生一世不容易,风险、疾病不可估计,一旦发生了风险,不但无法赚钱,而且要把所有的积蓄花光,但如果拥有了一份保障,风险转移到公司同上,就算有了风险,也保住了自己口袋里的钱和财,这样一份好的计划,您还犹豫什么?

◆女性一定要学会珍爱自己、保护自己。让自己和家人拥有适当的保险保障,会让女性一生幸福、平安无忧!可以说,保险几乎就是女性的第二个知心爱人!

◆人寿保险是断炊时的粮食,是沙漠中的泉水,是雨天的伞,是墙角的灭火器。你为将来年老的“你”做了些什么?要想退休后衣食无缺,请利用目前行有余力,早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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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二十个保险术语你了解多少?


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术语,保险业也不例外,尤其是在投保时,更要注意保险术语的含义,以免一时失误,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下面介绍一下保险合同中常用的术语供您参考。

1.保险人: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2.投保人: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3.被保险人:指其身体或生命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4.受益人: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5.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6.保险费:简称保费,指投保人交付给保险公司的钱。

7.保险金:指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从保险公司领取的钱。

8.保险金额:简称保额,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9.保险责任: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项目。

10.除外责任:指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项目,如违法行为或故意行为导致的事故。

11.主险与附加险:主险指可以单独投保的保险险种,附加险指不能单独投保,只能附加于主险投保的保险险种,主险因失效、解约或满期等原因效力终止或中止时,附加险效力也随之终止或中止。

12.现金价值:是指保户在退保时可取回的现金。由于长期寿险通常采用均衡保险费,投保人交费若干期后,将会形成一定的责任准备金,责任准备金是对被保险人的一种负债。因此,在解约退保时,退保人需将这部分负债返还给投保人。保单的现金价值正是以责任准备金为基础计算的。因投保初期投保人交费少,保单成本摊销大,所以前期现金价值很低。

13.保险期间:根据寿险合同,寿险公司在约定时间内对约定的保险事故负保险责任,该约定的时间称为保险期间,也称保障期,各个不同的险种有不同的保险期间,如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保险期间仅为一个航程,如果是终身寿险,保险期间则指被保险人的有生之年。

14.缴费期:又称供款期,即在寿险合同中预先约定的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期间,按缴费方式不同可分为一次性缴旨(趸缴),年缴等不同方式。

15.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或免责期,是指寿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等待期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的行为,也就是所说的逆选择。

16.核保:指寿险公司对保险对象的风险进行评估,决定是否接受保户的投保以及以什么条件来接受投保的过程。

17.保险费自动垫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保单,在超过宽限期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如本保单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交到期应交保险费时,保险公司将自动垫交该项欠交保险费,使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这就被称为保险费自动垫交。

18.减额交清:在保单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本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使保单继续有效。

19.保单借款:在保单有效期内,如果本保单已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申请借款,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该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百分之七十,每次借款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20.可转换权益:在保单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于该保单生效满二年后任一年的生效对应日将该保单转换为保险公司当时认可的终身保险,两全保险或养老保险而无需核保,但新保单的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原保单的保险金额,且被保险人年满4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后不再享有此项权益。转换后的新保单将于转换日开始生效,并将按原保单核保等级,转换之日被保险人的年龄及新保单的费率计算保险费。

这些分红保险基础知识你了解多少


分红险指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按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的方式,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在中国保监会目前的统计口径中,分红寿险、分红养老险、分红两全险及其他有分红功能的险种都被列入分红险范围。

由于分红保险具有分红红利的盈余分配,大多数人在选择保险产品时都会偏重分红保险,那么大家对分红保险了解多少呢?

分红保险有分类吗?如何分类?

分红保险依据功能,可以分为投资和保障两类。

投资型分红险以银保分红产品为代表,主要为一次性缴费的保险,通常为5年或10年期。它的保障功能相对较弱,多数只提供人身死亡或者全残保障,不能附加各种健康险或重大疾病保障。在给付额度上,意外死亡一般为所交保费的两到三倍,自然或疾病死亡给付只略高于所缴保费。

保障型分红险主要是带分红功能的普通寿险产品,如两全分红保险和定期分红保险等。这类保险侧重人身保障功能,分红只是作为附加利益。以两全分红保险为例,在固定返还生存金的同时,还有固定保额的身故或全残保障,红利将按照公司每年的经营投资状况分配,没有确定额度。保障型的分红保险通常都可作为主险附加健康险、意外险和重大疾病保险,能形成完善的保障计划。

分红保险的红利是怎么来的?

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于死差益、利差益和费差益所产生的可分配盈余。

(1)死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风险发生率低于预计的风险发生率,即实际死亡人数比预定死亡人数少时所产生的盈余;

(2)利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投资收益高于预计的投资收益时所产生的盈余;

(3)费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营运管理费用低于预计的营运管理费用时所产生的盈余。

由于保险公司在厘定费率时要考虑三个因素:预定死亡率、预定投资回报率和预定营运管理费用,而费率一经厘定,不能随意改动。但寿险保单的保障期限往往长达几十年,在这样漫长的时间内,实际发生的情况可能同预期的情况有所差别。一旦实际情况好于预期情况,就会出现以上差益,保险公司将这部分差益产生的利润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给客户,这就是红利的来源。

分红保险的分红是不确定的,那么分红保险有风险吗?

分红保险是否有风险?会不会保险公司没有赚到钱,连我的本金都不退回来?

分红险两部分收益:1.固定收益,这是按合同领取的。2.浮动分红,保险公司至少拿70%利润分红,理论上是可以为零的,但实际上每个公司都有的,比较低的水平就是3%。放心保监委会密切关注每个公司的分红利率,一旦很低就会有措施的。

分红险是没有风险的,保额固定,到期有固定收益,只有分红是不固定的,这个是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决定。

保险知识,您了解保险的知识有多少呢?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意识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自己及家人亲友购买一份商业保险,逐渐成为广大市民较为普遍的消费计划之一了。保险的意义和功能也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但广大消费者在投保时究竟该购买什么险种?缴费方式是趸缴保费好,还是年缴保费好呢?

投保应注意以下几点:

、选购时应按下列顺序进行:首先是意外险(其次是健康险(再次是养老险

、许多消费者购买保险时往往先给自己的孩子购买,专业人士建议:应给家庭收入较高者优先考虑购买(其次,妇女疾病也相对较多,可考虑购买此类“美丽人生”的产品;3如是否开车、有无社保、镇保等)支付保费较为适宜。一般建议,18万元,20万元,以后每增加10万元,50万元。若觉得保费贵,购买时可附加相对便宜的定期寿险产品。

、缴费方式,根据消费者家庭经济状况及现金流资产资金运作等多种因素决定,并非缴费期限越长越合算。若有高保额人士,需经保险公司寿险核保及再保险公司分保同意后,并经体检合格后方可投保。

车辆保险法你了解多少


对于大多数车主来说,车辆保险的投保和理赔都是一件费心费力的麻烦事情。而车辆保险法规更是让人感到有点难懂,这给许多车主带来了不小的麻烦,轻则耽误了大量的时间,重则浪费了不少的钱财。其实,只要车主们牢记为汽车购买保险的法则,并在投保和理赔的过程中巧妙地加以运用,将会让您的车险投保变得更加简单。

李先生今年40岁,开了15年的车,也就是说,李先生跟车辆保险打了15年的交道。在与车险的实际接触中,李先生总结了自己的一些经验和心得。

首先,车主们需要注意车辆保险法规的变动。我国汽车类法规条例常常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消费者需求的发展等因素同步发展。机动车保险法规的完善意味着车主们以前的许多不在理赔范围内的损失有可能将获得赔偿,也可能之前的一些条款发生了微调,影响到车主们的车险理赔。例如2009年新的《保险法》正式实施后,就规定了当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应在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的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内进行赔偿。李先生还解释说,新法实施后,给旧车投保时可以不再按照新车价投保,而可以按照旧车的当前价值计算保费,因而使车主们支付的保费更低。

其次是一些理赔环节法规的变动。车辆保险法规在理赔环节的调整大多都是为了提高理赔的效率。例如2009年2月实施的“互碰自赔”条例,即对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由各自保险公司直接对车辆的损失进行查勘、定损。李先生强调说,虽然“互碰自赔”提高了车险理赔的效率,但是车主们还是需要注意一些技巧。比如,必须事故当事人同意“互碰自赔”处理办法,才能按照“互碰自赔”办理。此外,还必须由交警认定事故双方均有责任,或当事人根据快速处理的规定自行协商确定各自均应承担事故责任,才能实施“互碰自赔”。

买了汽车就得上保险,车主非保险方面的专业人士,面对一大叠关于车险条款的介绍资料,难免会产生云里雾里的感觉。投保车险,车主不一定要通晓全部车险条款,但是需要注意重要的条款,以免投保后得不到相应的保障。平安车险专家轻松解读车险条款,对相关重要条例作出解释说明,让车主对相关条例看得明明白白,走出车险投保误区。

一、《车险条款》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投保时同类车辆新车购置价值,超过的,超出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新车购置价的,除保险合同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这里的新车购置价指的是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平安车险专家在此提醒广大车主,要注意避免不足投保或超额投保。不足投保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而超额投保也是不合理的,因为车主不能获得与投保额相对应的保障。

二、《车险条款》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因此,平安车险专家提醒车主要避免重复保险,如果你在一家保险公司投险后,不要再从另外的保险公司投保。

三、《车险条款》规定,以下六种情况不理赔:

(1)酒后驾车、无照驾驶、未年检不赔。

具备以上情形者,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发动机进水后再启动造成损坏不赔。

车辆进水,司机强行打火造成损坏,属于操作不当,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3)自己加装的设备不赔

一旦撞车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不会对车主自行新增的设备赔偿。但车主可以投保“新增设备损失险”来获得这一部分保障。

(4)部分零件被偷不赔

“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被损坏”为除外责任。因此防盗装置和安全的停放场所必不可少。

(5)放弃追偿权不赔

一旦出险且责任在对方,如果放弃向对方要求赔偿,则意味着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6)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

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碰撞、被盗等损失,责任在修理厂方,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因此,驾驶人在维修和保养爱车时,要选正规的修理厂。

社会养老保险查询知识普及 社保你了解多少?


社会养老保险作为与人们晚年生活息息相关的保险,对于人们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么关于社保知识你又了解多少呢?保险专家今天为大家介绍了社会养老保险查询方法和一些基本社保知识,方便大家进一步了解社会养老保险。

社会养老保险查询的三种办法

1、带身份证到当地社保机构直接查询,有问题还可当面咨询

2、找到当地社保查询网站(各地网址不一样的),通过网站查询

3、打12333,进行电话查询

保监会规范养老保险权益归属概念

保监会日前发布的《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标志着养老保险作为保险业重要的业务领域,有了专门的部门规章加以规范,这也是国内保险法规中第一次提出养老保险权益归属的概念。

《办法》将养老保险业务分为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业务、团体养老年金保险业务和企业年金管理业务三类。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此次颁布的《办法》,对这三类养老保险业务,均进一步贯彻了保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利益的原则。

《办法》要求,在合同中应明确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各自缴费部分的权益归属,被保险人缴费部分的权益应当完全归属其本人;被保险人在离职时,有权申请提取该被保险人的全部或者部分已归属权益;团体养老年金保险合同设置公共账户的,被保险人缴费部分的权益不得计入公共账户。

权益归属在国外养老金领域中已经成为非常普及的概念,是保障企业员工年金权益的重要工具,也被普遍用于员工的中长期激励计划中。

近几年,一些国内企业也了解到权益归属制度的好处,纷纷在养老年金计划中应用这一方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这种方式在法律法规上一直没有明确的地位,企业和员工一旦发生纠纷,很难找到法规依据,也很难保护员工个人利益。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说,在《办法》中明确这一概念并作了具体规定,这有助于保护员工的权益,也有利于在国内企业中推广权益归属制度的实施。

商业养老保险是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积累养老保险基金2000多亿元。截至目前,有51家寿险公司开展了养老保险业务,开发养老险品种百余种,业务种类包括个人养老年金、团体养老年金和企业年金等。

社会养老保险知识普及

一问:购买养老保险,是否有年龄限制?如有,是多少?

答:凡不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者,均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是,达到退休年龄而缴费不满15年者,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因此,大家应该及早参加养老保险,参保时间越长、缴费越多,将来退休后领的养老金就越多。

二问:养老保险要交多少年才可领取?届时领取的养老金可以维持基本生活吗?

答:参保人员必须达到退休年龄且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以上,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如果不中断缴费,当然可以维持。

三问: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后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就去世的,家属是否可继承其养老金?

答:家属可继承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部分。

四问:养老保险缴满15年后还不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请问还要继续缴吗?多缴部分领取时怎么处理?

答:按照新计发办法,这种情况的参保人员还必须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继续缴纳部分每多缴1年增发基础养老金1%。

五问:按照新计发办法,中断的养老保险费不能补缴。那么,以前缴纳的保险费会作废吗?如不作废,怎样处理?

答:新计发办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因故中途中断缴费的,其中断期间不能补缴,以后可以继续缴费。其中断缴费前所缴保险费不会作废,社保机构已作封存,中断缴费前后所缴养老保险费可合并计算。

你了解保险吗?保险分类有哪些?


很多人只知道保险有很多种类,但具体有哪些呢?今天我就带大家来详细了解一下保险的分类,包括公费医疗保险类和商业保险类。 保险的分类

一、公费医疗保险类

A:社保——社会保险

B:机保——机关保险

C:新农合保险——农村合作保险

A社保:不限投保人身体健康情况,只要通过单位(或是户籍地的个人街道人才中心)投保均可。(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险,俗称五险)

A社保特点:

1、不管以往是否有既往病史,均可以投保

2、保费按工资基数按月缴纳

3、起付线自然财年度累计门诊1800元以上按比例报销;每次住院1300元以上按比例报销。

B机保:同社保一样,报销比例及投保宽限度会更高,待遇等比社保还会再高。

C新农合保:比社保报销比例要少一些。且异地就医限制也要大一些。

二、商业保险类

1、健康核保类保险

必须通过健康核保,若为标体,标费承保;若次标体:可能标体承保,除外承保,或加费承保,或延期再投,或拒保。

健康核保等级划分如下:

意外险:★★★★

医疗险:★★★★★

重疾险:★★★★

寿 险:★★★

(1) 意外险:

① 意外身故、全残赔付意外伤害保险金(分消费型及定期未出险可返还保费型);

② 意外引起的所有医事服务费及就诊费用报销补偿保险;

(2) 医疗险:

① 中低端住院医疗保险:一般年保额在4万-30万之间,零起付。

② 中高端住院医疗保险:一般年保额在60--200万之间,一般有5000元起付线;

③ 高端全球医疗保险:年保额在800万;(可含门诊住院牙科),可选有起付线及包含昂贵医院等区别。

(3) 大病重疾险:

① 未成年人重疾险:轻症60种-61种;重症100种-102种;

② 成年人重疾险:病种如上,按各种赔付标准分成不同的产品。

③ 从保障期限可分定期重疾险与终身重疾险;(可根据家族情况来搭配组合,但是终身重疾险一定要有一份足额,在打拼期责任重大期,可附加一些消费型定期重疾险以做补充)

主要看条款及赔付标准。

(4) 寿险:

① 终身寿险;市面有多种终身寿险,友邦的终身分红型寿险解决了投保人考虑的几个问题如下:

A. 担心责任期出现风险,则由投保后立即生效的寿险来保障这块可能的风险,为其承担未尽的责任与爱;

B. 担心活得长,退休后需要养老金补充,则由已不断增大的终身寿险部份降保额退保支取养老金补偿,还可以留下部份寿险金;

C. 考虑寿险分红收益低一些,可能部份降保额转换年金操作,这样极大的解决了投保的所有顾虑。

② 定期寿险;一般定期寿险设定一个年龄界线,如果被保险人生存未达设定年龄,则按合同约定赔付相应保额;如果生存超过设定年龄,则返还已交保费的110%,这是市面上很多此类保险产品的设计,我已帮好多家庭认真看了以往投保的保单情况。定期寿险的保费相对要低一些。

2、非健康核保类保险

(1) 年金险:

根据市面上各家保险公司对年金支取的设计不同,还有分红方式的不同,各家年金险的特点也不一样,有些是英式分红,有些是美式分红,各种分红的特点不一样,主要看客户看重的是什么,再选取合适的分红方式。

有些年金险是前面十年二十年可支取多,是因为将已交保费的身故金部份挪入了不确定的分红列中,加大了分红可获得的收益。

有些年金险是前十年二十年可支取的少,但是终久不变身故已交保费的总费用;而重要在二十年后逐步复利得来的可观红利及年金累积。

这类保险的特点是:不管保险公司有否亏损,都要保证合同中列明的年金支取规则及最低分红标准,保证本金的绝对安全性。就算保险公司亏损也不能让年金客户的年金及本金受损。

(2) 投资连结险:

由客户在保险公司开立投资连结险账户,可以随时加保及减保,会保险公司协助其理财,保险公司将收取该账户相应管理费,所有的收益及亏损均要由投保客户自付承担。这个保险如果赚多,客户拿多,赚少,客户拿少。

三、车险分类

(1) 车损险

(2) 盗抢险

(3) 第三者伤害险

(4) 司机乘客险

(5) 不计免赔险

(6) 找不到第三方责任险

(7) 玻璃破碎险

(8) 发动机涉水险

(9) 划痕险

(10)其他…

以上附加了的险出险才给赔付,并且每年是按照理赔次数及金额来重新计算次年的保费。如果连续多少年不出险,保费就有优惠及折扣。一旦有过出险及理赔,次年的保费就直接变成市场价或是在市场价上增加多少比例的保费。

四、财产险分类

各种因为财产损失的保险产品,如实体企业对企业内部的设备及固定资产等财产进行保价保险,还有家族财产保险,还有装修及基建等相关的一些保险,还有货运相关的一些保险,这些都是从生活实践中逐步得来的。如过去的保镖押运,现在同样也有保安押运一些贵重物资,但同时这些行业均有相关的长期保险。

综上所述:各种险在每一个人的人生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人寿险中医疗险与财产险中的车险比较:

人寿险中医疗险若赔付了很多,次年的保费依然不受到影响,只因年龄增长也增长费率,而车险若出险赔付过,次年的保费就跟着上涨相应百分比。

人一生若只能购买一份保障,那肯定是大病重疾险,因为只有健康体可以顺利通过核保,并且以当时投保年龄按一定期限的衡定保费(如20年18年10年等)交完或未交满期限而出险了,则立即按比例赔付,并保障终身。或是交满期也是保终身。

有何请可与我咨询。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你了解多少?


很多人在入职的时候公司会为其购买企业职工工伤保险,那么,大家都了解这个保险产品吗?它的保障是什么?缴费多少?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中五个项目之一。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各地工伤保险费缴费率因各地发展情况不同而不同。缴费费率根据企业工伤保险费的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定期进行调整。

一、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指在职职工个人以本人月全部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缴费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三、缴费额(单位、个人)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四、如何确定参保单位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征缴部门按参保登记核定的行业风险类别,依据分类行业基准费率标准确定参保单位的缴费费率。

五、参保单位如何申报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缴费?

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是指缴费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

六、工伤保险费应如何征收?

工伤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其他已开征的险种统一征收。

七、工伤保险费如何缴纳?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各地工伤保险费缴费率因各地发展情况不同而不同。缴费费率根据企业工伤保险费的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定期进行调整。

八、用人单位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计算。单位和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当不幸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及时申请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同时,请您们提供以下资料,并按相关程序办理。

1、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在24小时内电话报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并向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备案,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伤事故备案表》。

2、工伤认定: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在30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4、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职工受伤认定为工伤、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在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在接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15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90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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