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驻马店召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工作会议

2020-09-29
做好养老保险规划

4月21日讯:4月20日,驻马店市召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昕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昕在讲话中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直接关系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坚定推进这项改革的信心。要准确把握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明确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要注重发现和解决问题,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改革;要坚持整体推进,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保全市政策统一规范;要坚持分步实施,掌握好时间节点,把握好改革节奏,扎实实施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先进行清理规范,待人员身份明确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要坚持统筹推进,完善政府养老保险事权与财权的责任划分,加强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

张昕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强化部门责任,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分管同志靠上抓,加强经办队伍建设;密切协作配合,人社部门要发挥牵头部门职责,财政部门要切实安排好改革资金,编制部门要抓紧推进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准确解读政策,加强舆论引导,凝聚社会共识,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相关知识

制度改革,佳木斯积极筹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4月7日讯:佳木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以来,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积极做好制度改革的准备工作。

一是确保改革前养老金及时发放。进一步加强原试点参保体系的基金缴费工作力度,层层落实责任,逐户走访缴费困难单位,在停止收缴职工个人缴费的情况下,做到养老保险费应收尽收,并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了离退休人员及时领取养老金。

二是建立三级联络网络。派专人赴省,分别与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省社保局、省人社厅信息中心进行对结,及时掌握省制度改革和经办系统相关工作动态;督促各县(市)区成立相应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开展制度改革专项调研工作。

三是学习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组织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成员深刻领会省领导讲话精神,认真学习政策解读;召开制度改革政策研讨会,组织经办人员学习,为制度并轨的实施打好工作基础。

四是做好数据清理和基金预算工作。选派骨干人员整理相关数据资料,对历年参保缴费数据进行清理,全面掌握养老保险底数,并根据我省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基金测算和预算工作。

养老保险制度,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将迎来新发展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其实,在此制度改革之前,已经有十多个省份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一次的改革,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无差别,其意义非同寻常。

有人将此举视为中央政府送出的一份民心“大礼包”。谓为“礼包”,意味着改革的背后一定有财政的支持。在基本养老方面破除城乡二元的局面,需要政府拿出真金白银。

当然,这一改革的含义,绝不只是拿钱这么简单。这样的改革,自上而下,有顶层设计意味,从中央的角度进行全盘考虑,是对全国所有居民的基本养老需求进行“兜底”设计。

“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是中国古人对理想社会的憧憬,也是现代文明社会的起码追求。此前相继建立的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谋求的正是在基本养老方面对全体人民全覆盖。这两个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等,共同构成了当下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不过,在基本养老方面,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分别运行,既存在着事实上的一些不公平,也造成了成本方面的浪费。城乡二元结构反映在各个领域,自然也体现在养老保险方面。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将城乡两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运行。这就涉及一些技术问题,比如实现信息的整合,也涉及财政问题--如前文所说,政府得拿出真金白银来支持民生工程。

中央政府此次下决心进行并轨,而非停留于口头上,表明对这一社会福利制度改革的高度重视,也是对改革效应抱有期许。在中国迅速步入老龄化社会的背景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并轨,将有助于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挑战。全体人民能够公平地享有基本养老保障,无疑将是值得铭记的一页。

当然也得承认,在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改革上,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的并轨相对容易,阻力较校更艰巨的改革任务,则体现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公务员、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相融与并轨,且这项改革任务同样很迫切。缘由简单,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在缺陷无法在既有体制框架内得到修补,越来越难以维持。

当下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确实是多轨运行。当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破除城乡二元局面之后,民众对另一重意义上的并轨应会有更多的期待。在这个重要的社保制度议题上原本并没有多少异议,整个社会都相信养老保险制度最终要并轨。问题只在于,阻力太大,历史因素太多,改革难以前行。

这一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核心,是在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要与其他群体的养老保险制度的破局结合在一起,最终实现相融。目前的一个共识,是通过增量改革,加快不同群体之间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以解决现行养老保险体制的碎片化问题。

实现社会公平是任何一个现代文明社会都追求的目标。城乡之间要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实现公平,不同社会群体之间也要去除不合理的制度差距。

正因此,养老保险并轨的含义,不只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公务员、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相融与并轨,是一场关乎数千万人利益的改革,对此,社会公众怀有深切期许。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迁安市社保局:将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迁安市社保局扎实推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了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完成了今年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任务。

今年,迁安市社会保险有两大改革任务,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革的目的是建立起机关事业职工与城镇企业职工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迁安市社保局全力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登记入库、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调整工作,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请示联系,与编制、财政部门协调沟通,妥善解决实际问题。

8月份,全市正式启用新程序办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实现了养老保险费征缴和待遇支付网上经办,为各参保单位提供了更精准、便捷的服务,确保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推进。

二是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改革,改革的目的是提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障能力,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迁安市政府成立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改革推进计划,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应对预案,积极调整预算安排,切实保障改革的资金需求,迁安市财政在历年足额累计上解基金13.58亿元的基础上,已将累计基金结余13.5亿元全部上划,保证了新老制度平稳衔接。

在这两项制度是时候,迁安市将有更多职工被养老保险覆盖,受到养老保险保障,对当地人民而言有着重要意义,对促进当地民生民情也有着重要作用。

事业单位,山东省实施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新政策


28日,我省印发《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意味着我省35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开始正式缴纳养老保险,我省成为全国首个印发实施细则的省份,也是首个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的。29日,省人社厅召开发布会,对实施办法进行解读。

近年来,养老“双轨制”成为社会诟病的不公平因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只进不出”,造成不少企业职工呼吁养老保险“并轨”。“改革初期,想过难,但没想过这么难。想过复杂,但没想过这么复杂。”29日,省人社厅厅长韩金峰在发布会上连用两个“难”和“复杂”来形容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

实施办法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办法”。改革前已经退休的“老人”,继续按照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今后的待遇调整政策。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退休时按这次改革确定的基本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对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这次改革把单位养老转变成社会养老,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障不再单纯依赖单位,而是纳入社会保障的大盘子。改革之后,体制内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单独建账,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方式计算待遇,与企业的养老金计发办法是一样的。”山东省人社厅副厅长房波介绍。

今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不再与在职职工工资增长幅度挂钩,而是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安排。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并且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工资增长等因素,由省政府统筹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正常调整机制。此次改革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了职业年金,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将原来依靠退休费保障的制度,改为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结构。

制度改革,2180890


昨日,记者获悉,《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出台。

沈阳、大连将建立落户积分制度,其余各地市进一步优化户口迁移政策,放宽限制,全面放开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在创新人口管理制度方面,全面建立社区集体户口制度、逐步完善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和深入推进居住证制度。在相关配套政策上,则推进城中村居民市民化,确保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并在就学地参加中考和高考。

为扎实推进此次改革落地有声,我省将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明确把此项工作纳入到政府绩效考评的范围,同时,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抓紧制定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配套措施,各地区要于7月底前,出台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农民进城落户纳入社保

《意见》规定,将进城落户农民全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统筹规划城乡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和设施,为其提供基本医疗卫生计生服务;进一步巩固城镇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确保参保人员在市级统筹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即时结算,推进省内异地居住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扩大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时结报覆盖面,推行参合农民出院即时结报工作,尽早实现并完善省内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制度。

“落户农村”比“落户城市”难

辽宁省公安厅户籍部门介绍,城市落户农村比农村落户城市更难。迁户口去外地念书,毕业后2年户籍不回农村,将视为自动放弃落户农村。

沈阳、大连将建积分落户制

为严格控制沈阳、大连等特大城市的人口规模,将建立积分落户制度。积分制度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规定分值的流动人口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同时,也可以结合本地实际,继续执行现行的购房、“三投靠”、引进人才、投资等落户政策。

目前,沈阳连续纳税和交社保5年可落户。

投资落户取消金额限制

沈阳、大连两市以外的其他城市城区,进一步放宽了引进人才和投资落户条件的限制。

凡大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取得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被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录用(聘用)或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可在就业地人才中心、单位的集体户或亲属朋友的家庭户处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投资兴办各类企业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具有合法固定经营场所,凭工商营业执照、1年以上纳税凭证或政府减免税相关证明,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取消投资金额的限制。

持居住证与本地人享平等权利

持有居住证的人员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

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享有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租房可在社区集体登记户口

要求城镇派出所为管辖的社区设立集体户口,在租赁房屋实际居住但无法在房屋登记地登记户口的人员,可以在社区集体户处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身份证号将成人口管理惟一标志

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惟一标志的实有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将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全部纳入登记管理范围。

制度改革,医疗卫生制度改革,要根据国情而来


国家卫生计生委今日就践行群众路线服务百姓健康工作举行发布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在谈到有关“俄罗斯全民免费医疗”报道时表示,医改是世界性难题,各国情况都不同。近期有媒体报道,俄罗斯宣布要实行全民免费医疗,消息在中国网络引起了很多关注。邓海华对此表示,对俄罗斯的医疗卫生制度不做评论,因为各个国家都不同。目前也有文章提出,国内媒体对这条消息存在误判。

医疗卫生制度改革,要根据国情而来,不同国家之间国情不同,不能“一刀切”,也不能“跟风倒”。虽然医疗卫生制度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允许试错固然可以,但是明知其错但是却执意而行就是一种不甚明智的做法了。医疗卫生制度改革,属于调整上层建筑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部分;医疗制度改革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发展进程的根本依据就是生产力发展的现实水平。在改革进程当中,必须要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适应。如果不顾及生产力发展而给医疗卫生制度披上“全民免费医疗”的华丽外衣,那只是在搪塞问题,而不是在解决问题。长此以往,必将影响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发展跟不上来,“全民免费医疗”也就因失去了物质基础而成了“无本之末无水之源”的“天方夜谭”。如此看来,在我国现如今的国情之下,盲目推行“全民免费医疗”不仅对于个人,还是对于国家的长远发展都是极为不利的。

曾经有人极度艳羡瑞典、挪威等北欧民主社会主义国家的全民医保,称其是真正地实现了“社会主义”,且不论他们是否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因为他们现在已经不认为自己是社会主义国家,从其将名称改为“社会民主主义”而非当初的“民主社会主义”就可以窥见一斑。而从实践层面来看,这种“全民医保”的做法也为北欧各国政府带来了沉重的财政负担,导致其财政赤字不断扩大,成为各民主社会主义国家始终无法克服之痛。

人们往往人们容易被事物光鲜的表象所迷惑而不能看其背后的本质,人们也倾向于被眼前的利益所吸引而不能把目光放长放远。我们对待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时不妨多几分理性、长远的思考。我们应当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的眼前利益出发来认识和对待我国当前的医疗卫生制度改革。我国政府有意愿和能力在我国推行全民医保。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地进步,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地提高,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同发达国家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我们建立全民医保体制,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方法吸取其经验教训,但是不能盲目照搬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的模式和标准,而应当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进行渐进式的改革才是应循之路。

如果有其它行业的改革配套,本文提出的改革方案将显得更佳。在医疗行业中还存在严重的道德问题,要解决它,并非通过单一的医疗体制改革就能获得解决;还需要有其它行业的改革和对各种行业中普遍存在的行业不正之风的纠正,才能扭转医疗行业的职业道德问题。但是要纠正各行各业的行业不正之风和使我国社会的道德风气根本好转,还有赖于包括政治体制改革在内的全面深化改革。作者深信,这一系列的改革和问题的解决都是可以实现的。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国不可直接照搬某个国际上的成功经验


近日,《清华金融评论》增刊《公平与效率的综合平衡——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向》发布会在北京举行,多位业内专家为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献计献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研究室主任田辉就表示,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需要在降低公共养老金费率同时,增加体制的灵活性。

谈及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田辉认为,“要以养老金融的思路而不仅是养老保险的思路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全。”

田辉表示,目前中国养老金体系中第一支柱占绝对主导,“广覆盖、低保障”的原则虽然保证了一定的公平性,但是这种公平性依然处于低层次,要提高覆盖率和效率将付出更多代价和成本。且在文化、政治、经济的差异下,专家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降费率同时增加体制灵活性【医保卡停交多久失效】,而需要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结构性改革相结合。

虽然不能完全照搬国外经验,但是参考成熟的经验也十分必要。

澳大利亚安保集团安保资本副总裁梁瑞明在介绍澳大利亚经验时说,澳大利亚养老保险体系完善,因其税收、财务等安排,资产超过一定水平的富裕人群已经不需要从第一支柱社保来提取养老金,且对其缴纳企业年金也规定了税优的上限。

“税收优惠也是帮助美国养老金体系发展的最主要制度。”美国信安金融集团信安国际基金管理总监PaulSellers表示,如果没有税收减免和税收优惠,养老金缴费下降,将会给政府增加负担,因为这将会增加第一支柱的支出。

“养老金制度的建设确实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涉及的面非常广,不光有宏观财政问题、宏观经济问题,还涉及人口问题、社会心理问题,甚至包括行为经济学,因此需要统筹多方面进行考虑。”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董克用总结称。

既然要建立更完善的新制度,那么现有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在中国保监会国际部外事处处长赵光毅看来,效率问题是当下制度环境下养老保险运行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另外,他认为,中国保险业需要在国际养老金领域规则制定当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养老保险制度的三支柱正好对应了国家、集体和个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教授胡继晔分析称,在第三支柱中,个人商业保险固然是重要组成部分,但从国际经验来看资产管理也是第三支柱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未来改革过程中需要注意个人商业保险和第三支柱的界定和关系。

事业单位,三亚召开动员大会确保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7月20日上午,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握政策,协调沟通,确保改革任务稳步顺利开展并按期完成。按照国务院和省人社部门的部署,三亚将于今年内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多项重要改革措施。

三亚参保范围与国家、全省保持一致

今年1月份,国务院颁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在全国正式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我省也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制定改革的实施办法。为确保按期完成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任务,市人社局已着手制定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陈跃称,改革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实行新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所作出的战略决策,对于实现社会公平、促进民生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记者从部署会获悉,我市参保范围与国家、全省保持一致。具体为: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其他单位,暂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在编人员,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编外人员,包括由财政拨付工资经费但不配备编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全省社平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缴费比例上保持一致,以利于实现制度衔接。具体是:单位按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缴费,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全省社平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工资,低于社平60%的以60%为缴费工资。

在待遇方面,实行与缴费多少、缴费年限长短挂钩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后,纳入改革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待遇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历年缴费形成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相应的计发月数,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保持一致。这样规定,比原来按工作人员退休时最后工资打折确定退休费,更能全面体现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

我市将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平稳过渡”的办法。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完全执行上述新计发办法;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实行全国统一的过渡办法,在基础养老金、个账养老金基础上再按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增发过渡性养老金,在10年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保持其待遇不降低。

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职业年金。这有别于企业年金自愿建立,而是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在缴费方式上,单位按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可申请选择一次性领取年金待遇,也可申请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退休人员可自愿选择是一次性领取职业年金或是按月领取职业年金直至个人账户资金清讫。通过职业年金这一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有效弥补改革后基本养老金与老办法养老金的待遇差距。

会议要求,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把此次改革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明确参保范围,严格按规定申报;市人社部门要牵头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重视与教育、卫生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推动改革政策落到实处。要准确掌握国家及本省改革政策和操作办法,指导各机关事业单位定准参保范围和对象,确保各项政策及时准确落实到位,切不可突破国家规定搞“一刀切”式全参保;社保经办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经办规程,厘清参保单位性质和人员在编情况,认真细致地做好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等各环节工作,做到忙而不乱、有条不紊,要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对参保人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为机关事业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养老保险制度,新加坡与智利养老保险制度比较


近年来,新加坡和智利养老保险制度带动养老和经济双重发展的巨大成功引起诸多学者的关注,不少发展中国家甚至一些发达国家也纷纷效仿,掀起一股养老保险模式探索的热潮。我国的养老保险改革正处在十字路口,同样也需要借鉴其成功经验,因而本文拟将这两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作一番比较,希望能由此得到一些启示。

一、新加坡的养老保险制度

新加坡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支柱是中央公积金制度(简称CPF),它利用一种独具特色的“储蓄基金制”即准保险方式构成新加坡的养老保险模式。

1.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演变。这一制度最初只是一个强制性的长期储蓄养老计划,它不包括临时工及独立劳动者,其目的是保障公积金会员退休或因伤残丧失工作能力后的基本生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纯粹的帐户积累方式覆盖面窄、保障程度低的弊端日益显露,新加坡又在原有储蓄帐户制的基础上,推行了一系列的公积金计划,增加了基金的投资机会,使其发展成为一个较完整的养老保障体系。

2.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包括养老保障计划、医疗保健计划、购房产业计划和投资教育计划等四个方面的内容,而养老保障计划则是其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它由一系列围绕保障会员及家属生活这一中心的若干子计划组成,其中:(1)最低存款计划是一种基本保障,它作为公积金制度初期建立的储蓄计划的补充,旨在加强保障会员的养老金存款,以应付退休后的持久生活。(2)公积金补充计划。它限于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其目的是协助养老金不足的会员填补退休帐户上的存款。(3)家庭保障计划是为会员及其家属在会员终生残废或死亡时能继续保有住屋或提供赔偿而设立的一项养老保障措施。购房产业计划也含有养老保障的成份,它包括公共住屋计划和住宅产业计划,该计划的目标是使公积金会员能用公积金存款购买建屋发展局的房屋或私人产业作为住宅,保障会员“老有所居”和以不动产抵押贷款及出售产业补充养老金。此外,新加坡政府还进行着一个公共辅助养老金计划,其对象是贫困的老年人,提供的养老金数额很小,约为社会平均收入的12%。

3、养老保险制度的运作与管理。新加坡雇员和雇主缴纳公积金的付款率依雇员的年龄而定。年龄在55岁以下的雇员,公积金的缴纳率为雇员工资的40%,其中雇员承担其工资的18%,雇主缴纳剩下的22%。对55岁至59岁的雇员,其缴纳率为25%,60至64岁的为巧%,65岁以上的均为10%。只要雇员年龄大于55岁,公积金的缴纳率都由雇主和雇员平均分摊。而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变化,公积金的征缴率也相应调整。每个公积金会员在中央公积金局都有三个帐户,其中特别帐户是专门用来存取养老金和紧急财务支出的,它约占雇员薪金的403.5%。该帐户的存款只有在雇员年满55岁退休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时才能一次性提取,提取.养老金数额为雇员和雇主所交的全部保险费及利息总和,从而养老保障的金额与个人的收入水平直接相联。从1987年起,新加坡政府开始要求职工在55岁时必须在其帐户上保持一笔最低限额的存款,1991年所规定的这个最低储蓄额为3270。新元,·用来购买职工的最低终生年金。新加坡养老保障体系的全权管理机构是中央节约基金会,它由劳工部管辖,内设董事会。其主要任务是照管会员的养老基金和保存档案材料,并负责支付养老金及将积累起来的存款按政府的指示投资。该基金会的管理高度电脑化而且发展宇一个有效的执法系统,能及时追查有关基金款项,政府也对会员的养老金存款免税并保证存款的支付。

新加坡的养老保险制度有效地控制和引导了居民消费,增加了私人储蓄,对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养老金储蓄在公积金存款中比例重大,而CPF储蓄从60年代占GNP的1.5%到70年代增加为5%,1982年又达到顶峰,占GNP的n%。4私人储蓄的增长带动了国民储蓄的增加,充分发挥了资金的潜力,使新加坡一跃成为世界上最节俭的国家。而且,养老金的存款大部分用于投资政府债券和公共事业,既帮助新加坡发展了国民经济,又形成了资金的良性循环。此外,在养老保障计划下建立的个人帐户排除了政府负担,节省了大量财政支出,养老金存款的投资又使政府手中掌握了大量的资金,不仅有利于国家的财政盈余和宏观调控,更使新加坡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避免了高通货膨胀率。在养老保障方面,这一制度也有利于避免老龄化问题的困扰,出于该计划的强制储蓄性,远期消费养老金解决了未来老年生活的收入均等问题,而专人专帐的储蓄形式使年轻的不必担心负担年老的,因而也无需过虑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有利于形成一个稳定的社会。

二、智利的私营养老保险体系

早在1924年,智利就建立了拉美国家第一个传统的养老保险制度,其最大特点是由政府管理社会保障基金并通过征收社会保险税来建立专门帐户。70年代以来,智利人口老龄化的明显趋势和持续的高通货膨胀率使旧制度难以维系,智利正是在此背景下进行了1980年的重大改革:在养老保险领域建立起全新的以个人退休帐户为基础,以私营经营管理为特征的运行模式,创造了单一资金来源和私人管理的养老保险制度。

新的养老保险制度改变了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蓝领工人和百领工人养老保险制度的性质。首先,1980年改革通过立法取消了雇主供款,同时将原来的普通基金转换为个人基金,资金来源的单一化和个人退休帐户的建立,使得智利的养老保险成为强制性个人保险制度。其次,智利社会保障法的规定彻底改革了养老保险制度的管理体制。基于国家只应起辅助作用的原则,并考虑到发展地方资本市场和改善社会保障基金的需要,新立法认为社会保障的管理应由私人部门来进行,即由养老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管理13个私人退休金基金。公司必须定期向基金成员通报经营情况和帐目,为保证偿付能力,养老基金也依法同经营公司分离。

从各方责权来看,在新制度下,政府在弥补旧制度下的赤字后仅对新制度的最低养老金保障线以下部分负补贴责任。企业的供款也从1981年至1986年逐步取消,个人成为唯一的供款主体,供款率由从前工资的19.94%下降到10%,养老金则取决于个人储蓄帐户的积累加上从旧制度中转入个人帐户的部分。

实践证明,智利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为智利的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第一由于有13个私人基金参与竞争,基金的管理和经营相当成功。虽然制度设计之初基金的投资收益率预期为5%,但根据摩根集团的估计,在1981年到1991年的10年中,该制度基金的实际41收益率为年平均15%,是国家管理制度下投资收益率的5倍。第二,与巨额储蓄和储蓄率提高相应的是,智利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地方资本市场。巨额的基金在相当程度上满足了国内资本的需求,同时,基金绝大多数用于投资私人部门,刺激了经济的增长。第三,智利国内资本市场对外资的吸引力增强。持续的高储蓄和稳定的国内金融市场使智利成为拉美唯一的不仅拥有增值的通货而且经济也是增长最快的国家,国内资本市场的雄厚力量也吸引了美国和其他欧洲投资者。此外,这一制度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提高了企业的竟争能力,加上其他开放政策的配合,智利的经济正在从封闭型走向开放型,其出口已由70年代初的GDP的20%增至90年代初的35%。

三、两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比较

新加坡的公积金养老保障计划和智利的1980年改革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这两种养老保险模式是适应不同的国家和国情而产生的,因而除了一些基本做法相同之外,也有各自不同的创新与突破。其相同之处在于:

首先,两国的养老保险制度都是一种强制性个人退休储蓄计划,均以个人资本帐户为基础。在此基础上,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职工就业期间交纳的养老基金额和基金投资收入。

其次,两国的养老保险模式都基本上不具备重新再分配的功能。由于个人帐户的原因,智利和新加坡的养老保险制度排除了被保险人之间的横向资金流动及年轻人与老年人之间的养老金代际转移间题,每个受保障的公民只享受自己帐户上积累起来的养老金;另一方面,政府的负担很小甚至没有,仅仅起到组织者或守夜人的作用,这种转移支付手段也阻碍了养老基金的纵向再分配。

再次,两国的养老保险制度都在提高养老保障水平的基础上,促进了经济的迅速发展。这一经验我国尤其应该借鉴。新加坡的公积金存款使私人储蓄率大幅度提高,充足的资金来源不仅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更使新加坡发展了经济。智利1980年改革的目标也不局限于为老年人提供收入保障,在它的设计之初不仅考虑了养老问题,而且充分考虑到养老制度对地区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影响。

两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两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组织者和投资目的不同。新加坡的公积金养老计划建立在国家节约基金原则基础上,基金的投资也依据政府的指示用于购买政府债券和支持基本建设,旨在帮助国家从宏观上调控经济;智利的养老保险制度则完全由授权的一些养老金私营公司即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经营,整个体制进行的是私有化改革,经营养老基金的公司强调多样化的投资和获利能力,从而带动了地区经济的繁荣。

第二,养老基金操作的透明度和公开程度不同。新加坡除了一个公共辅助养老金计划外,支撑全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只有中央节约基金会,除自谋职业者外的所有职工都必须参加,基金操作缺乏透明度和公开性,更无竞争压力可言;智利则有13家私人基金参予‘竟争,基金的管理和经营效率很高,法律也严格限制“一人一帐”和“一公司一种基金”,保证了基金的简便易行和透明度。

第三,与投资方向和基金操作相联系的是,两国养老金的回报率不同。新加坡公积金的缴纳率高达雇员工资的40%,而基金存款利率自1955年以来一直只有2%左右。到80年代,政府开始允许将公积金的一部分投资于国外资本市场。据世界银行估计,整个80年代的投资回报率约为3%。智利的新制度要求所有雇员交纳收入的10%作为养老基金,资产的实际回报率在1980至1990年期间平均达13%。此外,两国养老基金的管理效率和运作成本也不同。新加坡公积金养老计划的优势之一是其高管理效率和较低的操作成本,1990年总操作成本(包括货币贬值准备金)只占年交纳基金额的。,53%;智利赋予基金会成员在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之间转移帐户的个人选择权,也就相应提高了广告和销售成本,由基金会成员支付的运作成本,在减去养老和伤残险的最低金额后,平均达年养老基金额的15.4%。根据两国养老基金的收益率和成本率来看,新加坡模式的运作成本低收益也低,智利模式的收益高而成本也高,但总的来说智利的私营养老保险制度显得更有活力更为有效。

新加坡和智利养老保险制度的成功为世界上许多有减轻社会保障制度的压力以及刺激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国家树立了榜样,对中国也有一定的启示。首先丫在我们设计养老保险制度之时,应特别重视其功能的研究,养者和资本形成、经济增长都应受到重视。经济的发展是养老的保证,因而新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不仅要强调其养老功能,坡和智利都把养老保障和经济的共同发展视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在,调其经济功能。新加养老基金的同时也刺激了国民储蓄率的上升,促进了消费增长,带动了经济的萦荣。两国的经验说明,养老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是有可能的.如果我国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确立多元化目标,并利用新的养老体制来推动资本的形成,带动经济的增长,在此基础上解决养老问题,那么无疑也会取得同样的成功。

其次,应该看到,针对我国的国情和已有的传统养老保险制度,我们不可能照搬智利的私有化经营和新加坡的储蓄式准保险制。彻底的私有化难以为人们所接受,单一的积累也不适合我国众多的人口和老龄化速度加快的趋势。确立自我保障自食其力的原则是必要的,然而社会养老保险墓金是一个巨额的数量,对于它政府不能也不应放弃作为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有必要承担一部分社会养老保险的责任,而不能只扮演“组织者”的角色.

此外,养老间题单靠社会保险制度难以解决,必须鼓励企业和私人养老计划,有效组合社会养老、企业养老和家庭养老制度。新加坡和智利两国的模式说明,私人养老制度较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效率更高;另一方面,仅靠私人养老或社会养老保津都难以实现公平和效率的兼顾,也难以圆满解决养老何题。因而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只能是多层次的,由社会基本保险、企业补充和职工个人投保商业保险相结合的多支柱体系。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而在其他养老保险制度如企业补充养老计划、商业养老保险制度中则强调效率优先。这样,作为一个整体的养老保险制度就能充分地体现出公平和效率的并重,防止重蹈西方国家“高福利高赤字”的粗辙,成为一种崭新的中国模式。

养老金,公务员养老制度改革 廉洁年金制度成重点


最近,我国政府第一次向社会大众公布了中国在三中全会上制定的改革方案,方案中很详细的从社会各个方面进行规划。对于我国事业性单位,方案中也提出相应改革方案,即廉洁年金制度,只要这些公职工作者在工作年限内没有什么贪污违纪情况,在其退休后可正常领用年金。率先从公共部门及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新提拔干部做起,加快官员公布个人财产进度。

此前几天,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表示,养老金双轨制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并将建立符合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职业年金。——显然,公务员廉洁年金制度很可能会建立,用以“赎买”养老金双轨制的并轨。

有评论尖锐地指出:建立符合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职业年金,与公费医疗改革后的补充医疗补助一样,都是以并轨之名建立新的双轨,让双轨制以一副新皮囊继续存在。这样的质疑非常有道理:为什么涉及少数既得利益的改革,总要通过这种“赎买”的手段?为什么舆论千呼万唤的“公平”,历经阻挠后换回来的,却往往只是“新瓶装旧酒”?

当然,廉洁年金性质似乎有点不一样,因为,要未犯重大错误或未发现腐败行为,退休后方可领取。接下来的问题是,何谓“未犯重大错误”?又何谓“未发现腐败行为”?评价的标准在哪里?评价的权力又该由谁来掌握?如果仍旧只是由“权力评价权力”,则“官官相护”的潜规则,难免会继续流行。需要纳税人掏钱的公务员廉洁年金,绝不能只为建立而建立。

其一,建立廉洁年金,必须以官员财产公开作为前提。这个道理很简单,如果连官员财产都不公开,如果连子女就业情况公众都不知道,官员拿什么证明自己“廉洁”?所谓“未发现腐败行为”,其实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很有一比;在反腐问题上,不应该是只要“未发现腐败行为”,就被认为清廉,而应该是凡不肯自证廉洁的,公众都有理由怀疑腐败。

其二,建立廉洁年金,必须以养老金彻底并轨作为前提。既然建立了廉洁年金,作为特权存在的机关养老金,就必须彻底废除,公务员和普通民众享受一样的社保权利,履行一样的社保义务。说白了,社保缴费公众缴多少公务员就缴多少,退休金公众拿多少公务员也拿多少。

其三,建立廉洁年金,必须以对贪腐行为零容忍作为前提。众所周知,比起内地腐败分子动不动被判十年八年,香港惩治力度要逊色很多;但香港廉政公署有一个绝招——“零宽容”,就是贪污1元也是贪,廉政公署也要查。只要被起诉的贪污罪成立,这个人就将失去高达几百万港元的养老金和公职。我们既然也要建廉洁年金,就也必须对贪腐行为零容忍。

廉政年金实际上就是一种养老保险,有利于与社会养老保险进行接轨,但也并不等同于社会大众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设立廉政年金制度,旨在督促公职人员廉洁为民,是防腐工作的有利手段,促进营造廉洁社会氛围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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