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组成部分,是由政府引导、支持,缴费以居民个人(家庭)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居民缴费标准的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基本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232号)文件的要求,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2012年7月1日起对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期限和缴费期限进行了调整,调整后2012年待遇享受期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自2014年起,缴费期调整为前一年的7月1日至11月30日,每年待遇享受期与自然年度一致。请于今年的7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合理安排时间,及时缴纳2014年度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
几种方式可以缴费工商银行银联卡代扣代缴方式
①2011年度已办理代扣代缴手续的参保居民,在缴费期内须向已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工商银行银联卡内存入应缴费用金额,以确保足额从银联卡中扣缴
②愿意办理代扣代缴手续的参保居民(少年儿童由其监护人)携带本人工商银行银联卡、身份证及《居民医保证》到指定的工行营业网点签订代扣代缴协议或通过工行个人网上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必须由持卡人本人办理,一张银联卡可以代扣代缴一人,也可以代扣代缴多人
③每月集中扣划缴费完成后,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年度贴花手续
工商银行网点柜台现金方式参保居民携带《居民医保证》到指定的工行营业网点缴纳现金,后到社区办理年度贴花手续
个人网上银行缴费方式、WAP 手机银行缴费方式和查询缴费机缴费方式
通过这三种方式完成缴费后,到社区办理年度贴花手续。如需缴费凭证,自完成缴费之日起3个月内,到工行营业网点打印缴费凭证
相关资讯:2013年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300元2013年,根据中省文件精神,市财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文件,将我市城镇居民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提高到480元,其中:城镇居民成年人个人缴费180元;城镇儿童参加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330元,其中:儿童个人缴费30元。个人缴费以外政府补助部分由各级财政给予补助,2013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上年年人均250元提高到300元。
为确保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减轻城镇居民就医负担,对提标所需市级承担资金,我市已在2013年部门预算中给予足额安排。下一步,市财政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城镇居民医保的监管,不断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逐步化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社会问题,为建设和谐西安发挥积极作用。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为什么要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参保人患病特别是患大病时,一定程度地减轻经济负担。
2、参保人身体健康时,缴交的保险费可以用来济助其他参保病人,从而体现出“一人有病万家帮”的互助共济精神。
3、解除参保人的后顾之忧。为鼓励城镇居民参加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按其参保时间划分,设定不同的医疗待遇起付期,办法实施六个月内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三个月,未成年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六个月后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一年;一年后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延长至二年;低保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
哪些人可以申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校学生; 18周岁以下非在校城镇居民; 未按月享受养老金、退休金,男年龄满60周岁,女年龄满50周岁的城镇老人;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低保对象; 丧失劳动能力的城镇重度残疾人员; 城区内失地农民; 进城务工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随住家属。上述农村户籍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不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校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什么?
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筹资标准是100元,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60元,其余40元由政府补助。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儿童,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非从业城镇成年居民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筹资,缴费和补助标准是:
1、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
2、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120元,其余440元由政府补助;
3、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330元,其余230元由政府补助。
报销比例是多少?
1、学生和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威海市关于居民医保有相关的暂行办法,办法中指出,参保人员如果是在全市统筹医保期间外参保的,不能享受政府补助给居民医保的那部分金额,即要全额缴纳。同时只能在参保的第四个月才获得相应的医疗补助。不再参保期间,或者是在刚参保的三个月内所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是不能享受医保补助的。
记者:为什么政策规定超过集中缴费期后,未缴费期间和缴费后3个月之内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科科长李长军这里面所提到的“3个月”其实就是医疗保险的免责期。免责期在各地的政策设计均有体现,目的是防范道德风险。如果没有免责期的制约,就有可能会出现没病时不参保、有病再参保的情况。然而,社会保障能力来自大数法则,参保人数越多保障能力越强,如果所有人都是没病的时候不参保,有病的时候再参保,那就不是报销多少的问题了,而是医保制度的存亡的问题,一旦医保制度没有了,涉及的就是所有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了。所以说,参保缴费是每个居民的责任与义务,这个责任体现在既是对社会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权利与义务相对等,尽了缴费义务,就有享受待遇的权利。
记者:也就是说,参加居民医保时,不仅要参保缴费,还要及时参保缴费,这样才能享受到相应的医保待遇。
李长军是的。居民医保制度规定,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集中参保缴费期,之前是参保的,下年度也在这个时间段参保缴费的,就属于连续足额缴费,那么待遇享受也是衔接的。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就属于间断,就会出现免责期。那么,在享受待遇时,就要按上述文件规定的“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记者:如果居民把没缴的部分补齐,还能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了?
李长军不能报销。医疗保险与其他险种不同,以上我说过了要规避道德风险问题,以职工医保为例,欠费后,以后即使补齐了,那么欠费期间发生的住院费用也不能报销,不但如此,缴费后的3个月之内也不能报销。因此,居民医保政策规定,超过集中缴费期缴费的,既必须缴全额,又3个月内不能报销。
记者:你说的“全额”是怎样一个概念?
李长军我说的“全额”包括两部分。一是年度总额,比如说,有的居民7月份参保,实际参保时间只有半年,缴费时却不能折半缴纳,因为晚缴费的本身剥离了大数法则,也就无法享受政策规定的优惠条件,因此也就必须按整年缴费。特殊情况,如新生儿,不可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出生,因此政策规定,只要父母一方参加医疗保险,包括参加职工医保或者参加居民医保,新生儿当年即为免费参保,按规定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二是费用总额,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渠道不仅仅是个人缴费,还包括政府补助和有条件的单位、村进行的资助等。个人缴费有时间条件,补助、资助等也有时间条件。拿政府的补助来说,这个过程包括最初的统计与核实,核实之后再进行上报,再等待上级的核算与拨款,整个过程的完成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有规定参保人员最好是在规定的统筹缴费期内进行缴费,超过这个期限,就无法享受政府补助,参保人员肯定是要缴纳规定的全部医保费用。
“我还有2个月就要满60周岁,但是从农村出来的,先是在企业工作,有几年职工保险,如今没有固定工作,参加的是居民养老保险,退休后如何计算?”市民老朱询问说。
据了解,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之一是,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必须满15年。最近,国家出台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在劳动年龄段内根据其就业状态,分别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机构对其参加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居民养老保险,分别按保险类别做到及时转移衔接。
当参保人员到达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满15年的,其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合并,作为计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依据。对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不满15年的,鼓励参保人员延长缴费直至满15年,使之可以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如果其本人不愿意延长缴费的,将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与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合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与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累加,作为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
江苏省已经出台今年退休职工养老金上调方案。据了解,扬州市养老金上调方案制定完毕已经开始上报,一旦获批确定之后立即执行。据介绍,与往年不同,今年养老金上调普遍调整部分不再是每人每月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0%增加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水准较低的退休人员的增幅将在10%以上。
国家要求继续对养老金水平偏低人员给予适当倾斜
今年,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继续对养老金水平偏低人员给予适当倾斜。具体办法是:在普调的基础上,对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退休人员,由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承受能力和基本养老金替代率水平等实际情况,苏中地区不高于220元的范围内,再适当增发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国家决定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上调10%,是指总体水平上调10%,也就是人均养老金上调10%,不是指每一个人的养老金都上调10%。国家明确要求,养老金普调要注重公平,并与本人缴费情况等因素挂钩,体现多缴多得。现在有相当一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低于1000元,按10%上调只能增加100元,全省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高达4000元以上的,按10%上调可以增加400元以上,两者增加的绝对额相差较大,如持续按照10%增加这一办法做,养老金水平差距只会越来越大。按照今年的调整办法,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增幅将确保达到10%以上,养老金水平较高人员增幅将会低于10%,但其增加的绝对额总体上仍然较高,且增发的绝对额低于3000元以下部分按10%、3001元至4000元部分按6%、4001元至5000元部分按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计算数额的将予以补足。通过这样的完善,不同水平人员增发额的差距就不至于拉得过大。
江苏省养老金普调
据了解,今年江苏省普调包括三块:一是按定额增加,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增加,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发给;三是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按照普调的前两项计算,每人至少增加85元,再加上第三项按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部分,以及对养老金水平低的人员“托底”因素,企业退休人员每人增加100元以上。同时,普调的第二项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长的可以再多加一些。如果缴费年限达到40年,此项增加的养老金可以达到120元,比缴费年限20年的多60元。普调的第三项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4%计算。对于那些缴费基数高且缴费年限长的人员,他们的养老金水平相对较高,此项增加的养老金也就高。如果本人基本养老金为2500元,此项增加的养老金可以达到100元,比基本养老金2000元的人多20元。
看点一
缴费档次增加2个
对于有更高缴费意愿和能力的居民,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有了更多选择。《意见》明确,个人缴费标准在原来的每年100-1000元10个档次(每100元一档)基础上,再增加1500元和2000元两个标准,并授权各地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度最低缴费额。
看点二
个人多缴政府多补
为鼓励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意见》建立了“多缴多补”和“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多缴多补”主要体现在政府补贴方面:对参保人员选择100元档次缴费标准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200元至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45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
据省人社厅农村社会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选择100元到500元档次缴费标准的参保人员占75%。“长缴多得”主要体现在养老保险待遇计发方面,对按规定缴费的城乡居民,在领取待遇时,按照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加发不低于1元标准的基础养老金。如缴满30年,每月基础养老金加发至少30元。居民自己缴费的全部金额、政府补贴或者村集体补贴将全部划入个人养老账户。湖北是继浙江省之后,第二个实施此项政策的省份。
看点三
政府补贴可以继承
《意见》调整完善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继承办法。
根据国务院8号文件规定,《意见》明确,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不再扣除政府补贴;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全部留存地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
结合国家要求和前期各地的实践探索,《意见》规定,对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金,向其遗属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其标准按不低于参保人员当月享受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的10个月确定。
据介绍,基础养老金包括国家规定标准基础养老金70元/月、地方政府补贴以及个人缴费。例如武汉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80元/月,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则为1800元。
看点四
缴费年限可“接续”
此次调整,明确了制度内转移接续办法。为适应参保人员流动性需要,《意见》专门明确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应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意见》规定,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此次养老保险新政将惠及2200多万参保人员。缴费档次增加2个,个人多缴政府多补,政府补贴可以继承,缴费年限可“接续”这些新政将给参保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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