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是什么?两者有何区别?

2020-09-29
社会保险知识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为参保者提供商业类型的人身、财产保障的赔付形式。我们一般所说的保险是指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1]。所谓社会保险,是指收取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会保险(SocialInsurance)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1、性质不同:社会保险具有保障性,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具有经营性,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

2、建立基础不同:社会保险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上,只要形成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商业保险自愿投保,以合同契约形式确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3、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由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商业保险由企业性质的保险公司经营管理。

4、对象不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对象是劳动者,其范围由法律规定,受资格条件的限制;商业保险的对象是自然人,投保人一般不受限制,只要自愿投保并愿意履行合同条款即可。

5、保障范围不同:社会保险解决绝大多数劳动者的生活保障;商业保险只解决一部分投保人的问题。

6、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的资金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面分担;商业保险的资金只有投保人保费的单一来源。

7、待遇计发不同:社会保险的待遇给付原则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保险待遇一般采取按月支付形式,并随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每年调整;商业保险则按"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原则确定理赔标准。

8、时间性不同:社会保险是稳定的、连续性的;商业保险是一次性、短期的。

9、法律基础不同:社会保险由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来规范,商业保险则由经济法、商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来规范。

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社保和商业险有何区别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虽然都具有互助互济、保障人民生活安定的功能,但是二者在性质上有着根本不同,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目的和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福利性的社会保障,不是以赢利为目的,属于国家基本保障的性质。商业保险是金融企业的经营活动,以赢利为目的并根据投保额决定补偿额,遵循""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原则,属经济性质。

2、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社会保险的对象是社会劳动者,目的在于保障他们在老弱病残和失业时的基本生活。而商业保险是被保险人根据生命的不同阶段、身体不同部分或根据可能出现的危险进行投保,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3、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社会保险强调劳动者必须履行社会保险的义务,缴纳社会保险费之后才能获得享受社会保险金的待遇和权利,强调权利与义务对等,商业保险的保险金额取决于投保时缴纳保费的多少,以投保额决定偿还额。

4、待遇水平不同。社会保险是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而商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多少和投保的长短。

5、立法范畴不同。社会保险属于社会立法范畴;商业保险是金融企业的经营活动,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6、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属于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是以主管社会保险制度的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机构为主体的。而商业保险属于财政金融体制,是以由国家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专门经营保险业的法人为主体。

商业保险能养老吗 与社会保险有什么区别


很多人在遇到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或是其他人推销保险产品时,往往都会产生这样一个疑问:我每个月的工资都扣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我为什么还要买保险?我都已经有了社会保险了,还需要商业保险吗?商业保险也能给我养老吗?

商业养老保险是以获得养老金为主要目的的长期人身险,它是年金保险的一种特殊形式,又称为退休金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商业性养老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交纳了一定的保险费以后,就可以从一定的年龄开始领取养老金。这样,尽管被保险人在退休之后收入下降,但由于有养老金的帮助,他仍然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1、实施目的不同。社会保险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障,不以赢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司的商业化运作,以利润为目的;

2、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商业保险是遵循“契约自由”原则,由企业和个人自愿投保;

3、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来经营管理的,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

4、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50%,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所缴保费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条件并有一定的缴费能力,被保险人可以获得高水平的保障。

通过比较我们就会发现,社会保险相对于商业保险来说,具有更大的强制性,而商业保险具有自愿性,是否投保完全取决于个人意愿。以养老保险为例,社会养老保险往往仅能满足老年基本的生活需要,不能覆盖更多的需求,但是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往往比社会保险更为广泛,保障额度也更高,当然,价格也要更贵一些。

因此说,在年轻时,结合自身的情况投保一份商业养老保险,不仅能为自己的晚年生活做好充分的保障,而且是一种非常时髦的理财方式。达到保险年限后,就可以像社会保险一样领取格外的一份养老金了,这种养老方式目前十分流行,投保商业养老保险同样可以达到养老的目的,而且生活质量会更好。

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


社会保险介绍

社保全称社会保险,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劳动者、企业(雇主)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建立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具有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现代社会保险是由奥托·冯·俾斯麦于19世纪在德国创立的。

在社会保障的历史上有两个里程碑:一、是德国在俾斯麦时期首创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在1935年美国建立全面社会保障制度,并将社会保障制度化,这对二战后社会保障制度的全球化产生了很大影响。

社会保险具有如下特征:

1.保障性:指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2.普遍性:社会保险覆盖所有社会劳动者。

3.互助性:利用参加保险者的合力,帮助某个遇到风险的人,互相互济,满足急需。

4.强制性:由国家立法限定,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

5.福利性: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

对职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说的“五险”,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是不包括住房公积金的。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在讨论社会保险的历史就不能把社会保险从社会保障中抽出来。

目前世界社会保险的财务制度分为三种:1、随收即付制;2、完全积累制;3、部分积累制度。我国1997年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用了部分积累制度,称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制度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商业保险介绍

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般人们所说的保险都是指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有如下特征:1、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2、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3、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4.商业保险的经营要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如果我们将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进行比较,我们就会发现,社会保险相对于商业保险来说,具有更大的强制性,而商业保险具有自愿性,是否投保完全取决于个人意愿;另外一方面,社会保险的经办者一般是以国家或是政府的财政支持作为后盾,往往不以营利为目的,商业保险的经办者则是要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主体,他们需要给员工发放工资,需要赔偿,需要进行再保险,所以商业保险公司一般来说是有盈利压力的,在发达的保险市场,如果一家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手段不行的话,是有可能破产的。目前我国《保险法》中明确规定寿险公司不得破产;第三点,一般来说,社会保险仅仅能满足最基本的保障需求。以养老保险为例,社会养老保险往往仅能满足老年基本的生活需要,不能覆盖更多的需求,但是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往往比社会保险更为广泛,保障额度也更高,当然,价格也要更贵一些。

社会保险,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有什么区别?


人身保险和社会保险的保险标的都是人的生命、身体和健康,运用的都是大数法则原理,很容易产生混淆。事實上享受人身保险的保障的主体范围要比社会保险广泛,不享受社会保险的人可以投保人身保险,获得保险保障。享受社会保险的人也可以投保人身保险,获得双重保障。两者区别具体如下:首先,两者属性不同。人身保险是民事法律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的形式建立的,是依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双方按自愿原则實现的,而社会保险不是民事法律关系,而是以国家立法形式建立的,是通过国家和地方立法强制执行的。其次,保险对象不同。人身保险以自然人为保险对象,其范围包括全体国民,保障的是特定的投保人;而社会保险是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直系亲属为保险对象,在我国其范围仅包括工资收入者,保障的是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不特定的多数人。第三,经办主体不同。人身保险是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的险種,经营主体是企业法人;社会保险则是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举办主体是国家。当然社会保险可以通过民事主体代办實施,但民事主体不能举办社会保险。第四,权利义务不同。人身保险以交纳保险费为对价取得給付保险金的请求权,是一種有条件的货币请求权;社会保险是以劳动者尽了劳动义务即可获得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大部分社会保险的實施,需要国家給予某種形式的财政援助。第五,保障水平不同。人身保险保障的是社会保险保障的职工基本生活水平以上的部分,属于补充性商业保险,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旨在提高生活水平的质量;社会保险保障的是职工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决定于劳动者原有生活水平、社会平均消费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物价水平等因素,旨在满足某一阶段劳动者的最低生活水平的数量。最后,法律依据不同。人身保险属于商业保险,适用于《保险法》调整范围。《保险法》第二章第三节有专门的“人身保险合同”一节;社会保险不属于商业保险,不适用《保险法》,需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我国的《社会保险法》正在起草之中。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有哪些


我们一般所说的保险是指商业保险。所谓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所谓社会保险,是指在既定社会政策的指导下,由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对公民强制征收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主要区别在于:

1、商业保险是一种经营行为,保险业经营者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社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目的是为人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以国家财政支持为后盾。

2、商业保险依照平等自愿的原则,是否建立保险关系完全由投保人自主决定: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或劳动者,其缴纳保险费用,接受保障,都是由国家立法直接规定的。

3、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不同的保险合同项下,不同的险种,被保险人所受的保障范围和水平是不同的;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一般由国家事先规定,风险保障范围比较窄,保障的水平也比较低,这是由它的社会保障性质所决定的。

社会保险有五个特点:

1、保障性。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劳动者在其失去劳动能力之后的基本生活,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2、法定性。就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待遇的享受者及其所在单位,双方都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并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不能自愿。法定性,是实现社会保险的组织保证,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生活保险,安定社会秩序。

3、互济性。是指社会保险按照社会共担风险原则进行组织的。社会保险费用衽社会统筹,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机构要用互助互济的办法统一调剂基金,支付保险金和提供服务,实行收入再分配,使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生活得到保障。

4、福利性。社会不以盈利为目的,它以最少的花费,解决最大的社会保障问题,属于社会福利性质。

5、普遍性。社会保险实施范围广,一般在所有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中实行。

商业保险有如下特征:

1、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

2、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

3、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

4.商业保险的经营要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同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社会对发生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首先是劳动者)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商业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财产因意外灾害或人身伤亡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的补偿。很明显,社会保险的保险对象是人,商业保险的保险对象既有人,又有物,这是社会保险同商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区别,除此之外,社会保险同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八个方面:

(一)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商业保险是自愿性的

社会保险都是强制实施的,特别是基本保险一定要通过国家或地方立法来强制推行,是法定保险。未立法之前,一般由政府通过行政或经济手段强制推行。参加商业保险是自愿性的,不能强制,通过同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来实施,是约定保险。

(二)社会保险是政府行为,具有垄断性,商业保险是企业行为,具有竞争性

社会保险只能由政府来办,政府可以指定一个部门或委托一个机构来经办,而且,只能由一个部门或一个机构统一办理一种或所有险种的社会保险,但不允许有几个部门或几个机构同时办理同一个险种。商业保险公司可以开设任何一个险种,多家保险公司可以经办同一个险种,也可以自行设计和经办任何保险险种,完全按照市场规则在平等的基础开展竞争。

(三)实施社会保险无选择性,实施商业保险有选择性或限制性

?社会保险的目标是覆盖全社会,参加社会保险是全体劳动者或社会成员,不受年龄、健康状况、生活习惯等限制,而商业保险则有较强的选择性,特别是某些险种,愿意选择年轻、体健、有高收入生活保障,无不良生活习惯,无家族遗传病者投保,而不愿承保老、弱、病、残者,以及低收入者。

(四)社会保险有统一规范性,商业保险则有自主性,而无统一性

社会保险基本上是在一国范围内统一规范保险的险种(我国规定现阶段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个险种),每个险种的缴费比例、都是统一的,商业保险则不同,每个保险公司都可以开设任何一个险种,也可以随时增设险种,不同的保险公司开设同一险种时,投保人的缴费和待遇都可以不同。

(五)社会保险机构是非盈利性的,商业保险公司则具有盈利性

社会保险机构不能从社会保险基金中盈利,保险基金的本金、利息和增值都归参保人所有。国务院明确规定,社会保险机构的工作人员的经费全部由财政负担,不再提取管理费。商业保险公司则要用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进行投资运营,其盈利所得一部分归被保险人,一部分在保险公司中进行分配。

(六)社会保险具有公平性,商业保险则突出效率

社会保险的参保人按照统一的规定交纳保险费,而且大部分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缴交的,并按统一标准享受待遇,同样的条件,收费相同,享受的待遇也相同,不存在差别,较好地体现了社会公平性。社会保险虽然也要考虑效率,但首先要考虑公平,特别是基本保险,主要是体现公平。商业保险在公平与效率这对矛盾中,主要体现效率,有钱投保,无钱则不投保;钱多可以投高额保险,钱少保障就低。

(七)社会保险具有公益性,商业保险则是非公益性的

社会保险是为全体劳动者或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服务的,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商业保险只为自愿投保的那一部分人提供合同规定的保障,而不是为社会公众的利益服务。

(八)社会保险具有安全性,商业保险有一定风险性

社会保险基金要保证绝对安全。多年来,国务院多次强调,社会保险基金只能购买国债或国家发行的特种定向债券,不能进行任何直接或间接投资,一部分存入财政专户,并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审计和监督,各级财政作社会保险基金的后盾。商业保险在投资运营中要进行高回报、高风险的投资,回报高,风险也必然高,风险和回报是成正比的,未来几十年的高额保险,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保险公司要自负盈亏。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7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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