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推进城乡医保制度整合 实现基金管理“六统一”

2020-09-25
家庭保险管理规划

6月22日讯:“以前在老家参加了新农合(农村医疗保险),每月缴纳百来块钱,生病后医疗费可报销一半以上。”湖北仙桃农民王宇说,到武汉打工后,在武汉看病,新农合不仅报销比例没有老家高,开的一些药还报不了。

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许多农民工遇到这种情况。

现在,这一状况正在得到改变。

年初,国务院印发文件,决定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的“六统一”。

国务院还明确了出台相关政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提出各省(区、市)需在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做出规划和部署,各统筹地区需在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据了解,目前已有多地实现城乡医保统一管理。

观察人士指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有利于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享受待遇以及医保转移接续,让城乡居民能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对于我国城乡医保制度主要包括由人社部门管理的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以及由卫生计生部门管理的新农合,河北、湖北等地按照“先归口,后整合”的路径,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

湖北省规定,此前由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以后统一由人社部门承担。

业内人士指出,作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一大难点,主管部门的确定将有利于后续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70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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