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东波介绍,在过去的几年里,北京市已经建立覆盖不同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城镇居民一老一小、无业居民覆盖约160万,新农合约254万。“就新农合而言,覆盖面达到80.07%,等于给农村居民提供很好的保障。”钟东波说,北京目前还建立了网格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去年1926个社区卫生站与900多万家庭签订了家庭医生式服务,提供的服务量达到4746万人次,占整个北京的诊疗人次23.2%左右。另外,基层药品目录也增加了180个。
钟东波告诉记者,北京市在推进取消以药补医的改革、加强财政价格医保政策协调、开展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方面也取得一定成效。“改革是很漫长的过程。从整体上看,跟医改的目标相比,跟群众的目标相比,解决看病就医的问题依然是任重道远。这也是市委市政府就卫生计生工作做出部署的重要的社会基础。”
扩展阅读:我国的医保类型包括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三大块。本文提到的“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符合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的参合农民,出院时只知道进行新农合报销,不清楚自己其实还可进行二次报销,即大病保险补偿。”德州市卫生局工作人员称,以前新农合报销和大病保险补偿均是分别通过手工结报,自3月份开始,各县(市、区)新农合大病保险手工结报工作开始启动,符合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的参合农民,主要由人保财险公司依据新农合补偿资料进行追踪补报。
“德城区、禹城市、平原县、临邑县、宁津县、夏津县、武城县符合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的参合农民,7月1日起在以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算时可实现新农合报销与大病保险补偿一站式即时结报。”德州市卫生局副局长杨志保称,目前全市共有包括德州市立医院、禹城市人民医院、平原县人员医院、宁津县人民医院、临邑县人民医院、夏津县人民医院、武城县人民医院等33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完成新农合大病保险软件安装、系统升级及专线联网等工作,具备即时结报条件。
其余县(市、区)参合农民及上述7个县(市、区)转诊外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参合农民,出院后持相关单据到参合地新农合及商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手工结报。
自1月1日正式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以来,截至5月底,全市统计上报大病患者23301人次,手工结报完成3248人次,新农合报销补偿1463.54万元,大病保险补偿206.05万元,切实减轻了市民就医负担。
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是从新农合基金中每人每年拿出15元为所有参合农民购买大病保险,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新农合报销基础上对纳入保险范围的大病参保患者再次给予补偿,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据了解,章丘市作为我省第一家新农合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报的县级市,整个工作已于今年1月1日启动。根据政策,参合农民不需要另行缴费,患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血友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20类重大疾病,新农合直接报销70%;大病保险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对个人负担费用中实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3%,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17%,大病保险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将达到20万元。
要调动科技人员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开发应用新技术的积极性,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降低或转移新技术开发应用中的各种风险。增强各方面人员对开发应用新技术的安全感,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放心地从事新技术的开发、应用、推广。保险可以为新技术的开发、应用与推广起到保驾护航的经济补偿作用。例如,石油、天然气勘探及开发是一种高科技、高投入、高难度、高风险的作业项目,特别是海上勘探和开发作业,不仅风险大,而且极为集中,在作业过程中任何一次事故都可能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甚至是灾难性的。为配合中国石油勘探部门与外国石油公司合作勘探和开发中国海洋石油、天然气资源,解除石油勘探作业人员的后顾之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80年起开始承保石油与天然气勘探及开发作业,为石油勘探作业提供保险保障。除此之外,我国保险公司还承保了核电站建设、卫星发射等高科技领域的项目,一方面保障了高科技建设顺利进行,另一方面也扩大了业务范围。
保险公司能够为生产安全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应用提供广泛支持和服务。例如,199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与上海第七棉纺厂共同研制成功XLF90?型无火花细纱落纱机电源滑动装置,解决了棉纺行业落纱过程中长期存在的爆火花引发火险的技术难题,并获得国家专利。
保险为新技术开发、推广应用服务的同时,也为自身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因为开展这类保险业务需要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专业技术要求,这在客观上对保险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有利于推动中国保险业向更高的水平发展。如卫星发射保险、海上石油勘探保险、核电站保险等高科技领域的保险业务,不仅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赔偿能力,而且必须具备相应的保险专业人员和技术力量。以卫星发射保险为例,人造卫星是一个精密、复杂的航天器,卫星一经发射,任何微小的局部失误都有可能导致整个飞行任务的失败,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保险公司要有能力根据发射卫星的不同要求,明确保险责任,合理确定保险金额、保费及保险期限等,这就需要保险公司拥有一定的专门人才以及技术条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最早于1985年为国内的实用通信卫星、遥感卫星提供保险。其后,中国各保险公司的卫星保险业务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如1990年4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中国长征三号运载火箭发射亚洲一号卫星,保险金额为1.2亿美元,期限为点火后365天,这是中国第一次承揽发射国际商用卫星,标志着中国保险业在卫星发射中的服务范围、承保、理赔技术等方面达到了一个新高度。又如1995年1月,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为香港亚太通信卫星公司承保了亚太二号通信卫星的发射保险。该卫星在我国西昌卫星发射中心发射时突然爆炸,卫星火箭全损。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在承保和分保、技术评定、风险评估、保单设计等方面,严格按国际保险市场的惯例进行,由于在国际再保险市场建立了可靠的分保渠道,这一财产险和责任保额分别为1.6亿美元和1亿英镑的卫星理赔工作在短短的50天内完成,极大地提高了中国保险业在国际保险市场上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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