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索赔之前需要注意的四个要点

2020-09-23
保险规划的四个阶段

保险市场在中国已经兴起20余年,购买保险的人越来越多。其实,对于保险产品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在于能够索赔,很多消费者由于不了解索赔的步骤或注意点,导致索赔不成功或者无法完全获赔。本文为大家讲解理赔时需要注意的四个要点。

一、弄清保险责任bx010.Com

保险单是有效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每张保险单的背面清楚地写着哪些灾害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哪些是除外责任,投保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也会将此内容具体告知客户。假如遭受的灾害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消费者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不属于责任范围的则不能赔偿。

比如,一位客户为自家房屋投保了家财险,由于在装修中违背了城市房屋建筑的管理规定,房管部门依法要求其将已拆改的房屋结构复原,这必然带来经济损失。他认为,既然上了保险就能索赔,所以到保险公司报了案,并理直气壮地要求赔偿。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得知具体情况后,耐心地把保险责任一项项地再次讲清楚,这位客户才明白个人装修破坏房屋的行为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二、弄清投保险种

以机动车保险为例,除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和全车盗抢险等基本险外,还有不计免赔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上责任险、自燃险、划痕险、发动机进水险等一批附加险种。有的入保车辆只投保了交强险,而没有投保车损险,发生机动车单方事故就不能索赔;再如,市场上较受青睐的家财险除了有基本责任外,还有特约责任,包括盗抢责任和管道破裂及水渍等责任,投保时可从中选择任意一种。这些附加险种均有各自的保险责任范围,索赔时首先要确认出险是否符合赔偿范围。

三、掌握保险约定

理赔前,应弄清楚保险期限、保险责任、赔偿范围、保险金额与实际赔偿额的关系等。只有把这些内容真正搞懂弄通,做到“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发生事故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否则,非但不能得到赔偿,还会闹出笑话。

例如,一户家庭在数年前投保了一年期的家财险,到期后却没有再续保,等于终止了保险合同。一天,家里不慎失火,虽然进行了抢救,可财产仍损失不小。在万分焦急中,这位客户忽然想起自己曾买过保险,于是立即到保险公司“索赔”,并态度坚决地说:“肯定投保了家财险,只是保单已丢失”。保险公司迅速组织人员把保单底档查了个遍,才知道这位客户在几年前投过保,可是到期后并没有续保,

因此,此次火灾与保险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当然不能赔付。此时,这位客户才恍然大悟,只好亡羊补牢,重新投保。

四、明白赔偿手续

保险赔偿能充分体现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许多单位和个人就是因为看到别人出险并得到有效及时赔偿后才决定入保的,这一点无可非议。应该强调指出的是,索赔必须严格遵守程序操作,按照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同时要提供相关的单证资料,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举个例子来看,入保的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后,车主应在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拨打保险专线服务电话说明事故原委。应该注意的是,此刻必须反映事故的真实情况,以协助保险公司查勘第一事故现场。有些事故则要在公安交管部门结案后方能办理索赔,同时还要提供保险单、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其他相关费用单据,保险公

司才能依据规定办理赔偿。

需要指出的是,保险理赔有一整套科学务实的业务操作流程和层层把关的审核监督机制,每一笔赔款费用的支出都有明确界定。只有依规运作,照章办理,履行义务,合理维权,才能真正加快赔付进程,切实保护消费者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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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索赔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5 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2 年。

除此之外,还有如下几点需要注意:

一、明确保险责任

保险单是契约,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单背面一般都清楚地印着哪些灾害、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哪些不属于保险责任。如果保户入保后,保险财产遭受灾害、事故的损失属于保险责任,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则不能赔偿。比如:一位保户为自己拥有产权的单元楼房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由于在装修中违背了城市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房管部门依法要求其将已拆改的房屋结构复原,自然损失了经济费用。保户误认为上了保险就可以索赔,到保险公司报案并要求赔偿,保险员工耐心地将保险责任一项项讲清楚,这位保户方知,个人装修破坏房屋不属于保险责任,自酿的苦酒只有自己喝。

二、识清保险品种

如今,保险险种较多,像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除了基本险种之外,还有附加险种。如机动车辆保险除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这些基本险外,还有玻璃单独破碎险、车上责任险、全车盗抢险、自燃损失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等附加险种;而家庭财产保险除基本险外,附加险包括家庭管道破裂及水渍险、家用电器用电安全险、现金首饰盗抢险、计算机硬件损失险、家用燃气器具责任险、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家庭赔偿责任险、家庭治安险,涵盖了家庭生活的许多方面。

由于基本险、附加险有各自承担的保险责任,因而保户在出险索赔时,必须确认出险是否在你投保的范围内。再说得明确点,得什么病吃什么药,只有发生的灾害、事故在你投保的范围内,才能得到赔偿。所以,保户在投保时要选择好险种,日后才能得到可靠保障。

对于医疗保险,一定要到保险公司当地的定点医院治疗,除非病情紧急或情况特殊,凡不在定点医院治疗的应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否则很难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三、弄清保险知识

保险单是一种契约,担负着保障财产的责任,保户应妥善保管保险单。作为一名入保的保户,对于相关的保险知识应该清楚,比如保险的期限、保险财产的内容、保险赔偿责任的范围、保险金额与实际赔偿额的关系、家财保险期限内如果搬家变更住址如何办理手续、赔偿后找回的保险财产权益属于谁等。只有“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才能更好地在出险时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否则不但白白耗费人力、物力,还会闹出笑话。

四、明白索赔手续

保险索赔是体现保险经济补偿职能的最明显特征,许多单位和个人都是看到别人出险后获得科学、及时、合理的赔偿才成为保户的。但保险索赔要经过必要的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还要提供必须的单证,缺一不可。像机动车保险,发生事故后,保户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如实反映事故的情况,填写出险报告,协助保险公司查勘事故现场。待公安交管部门结案后,保户办理索赔时还应提供保险单、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保险公司才能按规定赔偿处理。

相反,有的人出了事故后,什么手续也不办,单证也不提供,一门心思到保险公司找熟人、托门路,希望能得到理想的赔偿,这更是一种误区。理赔过程有数道程序监督,每一笔费用支出有严格的界限,有数道审批关口,再熟的人索赔手续不全也不行,应该遵照索赔规定办理,提供应交予的一切证明、资料,才能加快赔付进程。

五、求助保险索赔公司

保险索赔公司是专门各类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索赔的专业公司,拥有专门的保险索赔师、技术专家、法学专家等强大的专家库,保险索赔师熟悉保险条款和理赔操作规程。保户出险后应立即通知保险索赔公司,以便保险索赔师提前介入,从保险的角度帮助保户收集有利的证明、资料,避免丧失原始证据而得不到保险公司更大的合理合法的理赔。

出险后,保户通过索赔使损失得到赔偿也就达到了投保目的。因此,掌握保险索赔的决窍,依法依规办事,才是正确的选择。

六、保险理赔程序要知晓

1、立案查勘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 保险理赔稽核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不同的险种在进行保险索赔时需要注意什么


保险索赔(Insurance Claim)指当被保险人的货物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时,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要求。在国际贸易中,如由卖方办理投保,卖方在交货后即将保险单背书转让给买方或其收货代理人,当货物抵达目的港(地),发现残损时,买方或其收货代理人作为保险单的合法受让人,应就地向保险人或其代理人要求赔偿。

交通险如何索赔

交通事故最好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提起索赔诉讼!

保险索赔申请材料介绍

1. 保单;2. 人身险理赔申请书;3. 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4. 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5. 受益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6. 门(急)诊病历;7. 出院小结;8. 医疗费用收据原件、费用清单(处方);9. 医疗费用收据复印件;10.诊断证明 (癌症、重大疾病诊断证明书需同时提供相关检查、检验结果资料);11. 手术证明;12. 意外事故证明;13. 死亡证明书;14. 法医学鉴定书或医院鉴定诊断书;15. 户口注销证明;16. 遗体处理证明;17. 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18.存折首页复印件(如选择银行转帐)

索赔的项目及应备的资料:

1.意外医疗(门诊):1、2、3、6、8、10*、12、18

2.意外医疗(住院):1、2、3、6、7、8、10*、12、18

3.疾病住院医疗:1、2、3、6、7、8、10、18

4.一般住院津贴:1、2、3、6、7、9、18

5.癌症住院津贴:1、2、3、6、7、9、10、18

6.手术津贴:1、2、3、6、7、8*、9、11、18

7.重大疾病(防癌):1、2、3、6、7、10、18

8.因患癌症的保费豁免:1、2、3、6、7、10

9.生命尊严提前给付:1、2、3、6、7、10、18

10.疾病身故:1、2、3*、4、5、6、7、13、15、16、18

11.因疾病身故的保费豁免:1、2、3*、4、5、6、7、13、15、16

12.意外身故:1、2、3*、4、5、6、7、12、13、15、16、18

13.因意外身故的保费豁免:1、2、3*、4、5、6、7、12、13、15、16

14.疾病残疾(失能):1、2、3、6、7、14、18

15.意外残疾(失能):1、2、3、6、7、12、14、18

16.宣告死亡:1、2、3*、4、5、15、17、18

注释:带“*”号的数字表示,如有该项材料, 则需提供。

以上材料为您办理理赔申请时所需的基本材料,但由于保险事故的具体情况不同,保险公司可能还会需要您提供一些与本次理赔相关的其他材料,如果需要,保险公司理赔部门会及时与您取得联系。如委托他人代办理赔申请,需提供受益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范围),同时提供受益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相关资讯:中秋节看不到月亮 44人获得保险公司赔付

今年某保险公司推出的中秋赏月险。这是国内首款赏月险,中秋看不到月亮能获赔,赔付的依据是中秋节当晚中国天气网发布的该城市20:00到次日凌晨2:00的天气预报。如这一时段内,天气播报该城市为阴天或雨天,则界定为未能看到月亮,可获得理赔。如果这一时段内为晴、多云等其他天气情况,则界定为看到月亮,不予理赔。上海广州深圳投20赔50,包括成都在内的其他 41个城市投 99赔188。全国41个城市共计销售出赏月险3800多份。

太平洋财产保险索赔流程有什么需要注意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赔偿的规定

(1)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法释(2003)20号)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2)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应以修复为原则,尽址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3)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就残余部分的折价及处理方式与被保险人协商一致。

(4)约定了绝对免赔额的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赔款计算时扣减约定的绝对免赔额,但每次事故只扣减一次。对每次保险事故,绝对免赔额与绝对免赔率及增加免赔率同时适用,使用顺序为先使用绝对免赔率及增加免赔率再扣减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率与增加免赔率累加计算。关于免赔率的规定同机动车辆损失险。

(5)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但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太平洋财产保险理赔流程

(一)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我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本》(电话、信函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及附表。

查阅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和出险前或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信函报案,由检难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信函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将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支公司内勤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深圳市外的检验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三)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四)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五)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六)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赔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保险知识,作为第三者索赔要注意的事项


案例:

李先生开车在下班途中遭后车撞击发生追尾事故,造成坐在副驾位上的女儿头部创伤。李先生随即向交警部门与投保公司报案。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对方车辆承担全责,其投保的保险公司随即根据事故发生损失确定了理赔金额,包括车辆维修与人伤治疗费用。但一个月过去了,李先生依旧没有拿到对方车主应支付的赔偿费用,后来更是联系不到对方,情急之下,李先生找到承保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询问理赔事宜,但出乎李先生意外的是,保险公司已于半个月前支付理赔金,服务接待人员还向李先生出示赔款支付凭证。这样一来,李先生只能自行寻找对方车主解决此事,为原本忙碌的生活频添了不少烦恼。

新法解析:

相信很多驾车的朋友都遇到过类似李先生索款无门经历,但已经开始实施的新《保险法》将有效解决此类索赔难的问题。

新法第六十五条针对此类涉及保险责任的赔款出台了新规,第一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向第三人付款,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公司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无须经由被保险人中转。第二,假使被保险人怠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这样一来,给付双方身份明确,从源头上避免了已拿到理赔金的事故责任方迟迟不向第三者支付赔款的问题,切实保护第三方的权益。

保险代理人温馨提示:假使自己是事故责任方,并且已自行向第三者支付责任保险理赔金,请您一定记得要保管好支付凭证,否则,您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因无法确知您是否已支付赔款,按照新法“直接向第三人支付赔款”的规定,则会提出拒赔。所以,我们在解读运用新《保险法》的过程中,在关注权利的同时也务必要参透义务的内涵。

保险知识,注意保险的四个时间点


保险中必须留意的4个期间

在购买保险、持有保单的过程中,有很多关键时间点需要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留意。只有了解这些关键时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才能真正充分享受自己的投保权益。专家特归纳如下:

1、犹豫期,10天。犹豫期是保险公司为了让投保人有一个充分的考虑体验时间而设立的无条件退保期。投保人可以在这段时间内做最后的决定:保还是不保。

2、观望期,90天。在重大疾病保险中,保险公司为了避免发生投保人一投保就发病这种情况的发生,会设立90天或180天的观望期,在这90天或180天内投保人发病保险公司是不赔的。注:有个别保险公司条款观察期时间不同期看仔细。

3、缴费宽限期,60天。这也是保险公司从投保人角度出发考虑,为了在投保人将来发生其他事情而耽误了保险缴费所给出的一个缴费宽限期,在这段时间内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还是照常赔偿,只是从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费及其利息。

4、保单复效期:保单失效2年内。一般情况下,在保险合同中止2年内,投保人想继续原来的保障话,可申请恢复保单,与保险公司达成复效协议,但要补交失效期内的保费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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