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的普及与社保自助机的流行,市民办理社保与社保转移将越来越简便,但是了解一些社保转移知识还是比较有用的。由于现在网络比较神通,基本上所有的社保转移资料范本于网络上都能找到,所以关于社保转移资料的搜集也方便的多了。这里为大家整理了北京地区的社保转移办法以及社保转移委托书范本,仅供大家参考。
一、办理条件
1、员工按规定已在北京市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基金有积累。
2、员工已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关系,并拟离开北京,不继续在北京工作。
3、可由员工本人办理,也可委托他人办理。
二、转保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填写完整的《北京市企业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申请表》或单位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2、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如是第二代公民身份证,还须复印身份证背面)。
3、提交《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北京市劳动保障卡》。
4、员工个人缴费清单1份(打印从员工参保第一个月到最后一个月的缴费纪录,可在所在区社保管理处打印或在个人服务中心商务中心打印)。
5、转入地社保机构接收函(接收函上需注明转入社保机构的帐号户名、开户银行全称及开户帐号)。
6、受委托代办转保事宜者还须提供由委托人出具的社保转移委托书(委托书上须有委托人的签名及指模,并加盖委托人最后一个续费单位的公章或人事专用章,或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关于社保转移委托书范本请参照最后附表,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有医疗或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的,要提供委托人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注:开户不满一个月的银行存折和银行卡不予受理),并填写转帐申请书一式两份。社保转移委托书范本可于北京社保网下载,或见本文后附件:社保转移委托书范本。
三、办理程序
1、员工凭身份证和《申请表》取号排队。
2、填写银行“借记卡”申请表,复印相关资料,打印清单,静候叫号。
3、听到叫号后到指定窗口打印转保单据。
4、员工本人核对无误后在单据上签名并按指模,并注明联系电话。
5、员工应转出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余额由社保机构负责转入员工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转保人须到财务窗口领取转移单据。如转保员工个人帐户还有医疗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在员工本人前来办理转保业务的情况下,员工还须到银行窗口领取银行借记卡(卡内存入医疗、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在由代办人前来办理转保业务的情况下,代办人提供委托人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并填写转帐申请书一式两联后,在财务窗口另外领取一份结算单据,由社保机构负责将医疗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汇入上述帐户。
四、社保转移委托书范本
社保转移是否可以委托建议咨询社保局了解清楚,一般转出程序也不是很复杂的,个人直接到社保局中心打印交费凭证由社保单位盖章后,转移到所要转移的单位或个人户籍 所在地,如果是单位的需要单位接收证明。
社保转移委托书您可以登陆本市社保保险基金管理局下载或查询是否有电子版,一般自己制作打印也就跟公司证明差不多格式,只不过抬头及内容有点出入,写清楚本人姓名,身份证件号及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及委托事由,日期及签名即可。下面为大家提供了一份社保转移委托书范本,仅供大家办理社保转移委托参考。
社保转移委托书范本
社保转移委托书社保局:
您好!
本人 ,性别 ,身份证号: 。目前在 工作,公司已在 社保局给我参保。现需要把以前在贵处缴纳的社保金转移到 社保局,因本人现在外地,不方便前去办理,特委托 代为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按手印)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很多市民都会遇到公积金转移的问题,那你了解公积金转移条件和手续么,下面小编以深圳为例,为大家介绍下南京公积金转移办理指南。
南京公积金转移手续如何办理?
南京公积金转移手续及流程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服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
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前,应核实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按规定补缴职工住房公积金。
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时,单位应到服务网点领购《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并加盖单位印鉴章,一次办理多人转移的还应当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加盖单位公章)并按规定格式建立住房公积金转移电子表格。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暂未就业或新单位尚未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单位应办理封存手续,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保存在原单位,若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到管理中心集中管理。
职工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不领取工资的或因其他原因暂不领取工资的,单位应当自停发工资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材料、经办人身份证到服务网点为该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南京公积金异地转移及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转移申请单》、《转移清册》,填写《转移申请单》加盖预留印鉴,一次办理多人转移的还需填写《转移清册》加盖公章,携带表格和有关资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办理转移。
南京住房公积金跨省转移住房公积金只能转个人部分,不能跨省转单位缴纳部分。到买房的时候才能用,不能提现。江苏省目前为止,五险一金只支持养老保险的跨省转移,其余只能转个人部分。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1、职工在购买住房时,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2、职工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每平方米控制价格参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当地经济适用房每平方米建安造价计算;
3、职工购买住房时,若约定住房产权份额的,按各自产权份额核定相应的购房支出;若不约定住房产权份额的,按人均数计算;
4、职工在被拆迁后购买住房的,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5、职工租住单位(房管部门)公房或私房时,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额房租。房租按实际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超过下列标准的,按下列标准计算租金:一人户40平方米,二人户50平方米,三人及三人以上户60平方米;
6、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时,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额房租;
7、职工租住公租房时,可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以上是南京公积金转移手续如何办理的相关情况,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南京住房公积金专题。
很多人希望所在职的公司可以为自己缴纳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那作为企业有关部门该如何办理三险一金呢?下面小编具体给大家讲讲企业缴纳三险一金的有关办法。
企业缴纳三险一金流程用人单位办理医保参保登记可由单位经办到医保中心领取表格或直接在医保中心网站中文件表报链接下载表格,填写完整。
单位新参保可随时办理,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3、参保登记上一个月在职职工工资财务原始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经确认的退休人员退休金(养老金)发放花名册;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贴一寸彩照,一式二份;只有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人员提供),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5、《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登记表》(一式二份)和参保缴费协议书(一式三份);
6、《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档案数据录入拷盘(文本文件;3人以上须由单位提前录入)。省内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人员(原用人单位需先办理医保减员后才能由您单位申报续保)应填报《用人单位申报职工已参保中断缴费情况表》并附身份证、市医保卡复印件(复印于同一张A4纸上),档案数据不必重复录入;
7、2003年9月1日(街道企业从2007年12月1日)后退休人员,应填报人员花名册及提供个人档案。
企业参加失业保险程序:单位应当在依法成立起30日内,向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经地税部门批准后,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和《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证》。
市属以上单位〔不含私营企业〕到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办理,区属单位及所有私营企业到单位所在地的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办理。
企业缴纳三险一金需要提供的证件,具体如下。申领《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和《福建省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证》,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
4、单位第一个月缴费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及税单;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U盘(用于拷贝失业保险软件)。
参保单位提供材料齐全,经审核后,发给《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参保单位应在人员增减变动时及时办理《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证》增减手续。
以上是企业缴纳三险一金有关办法,企业需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为员工缴纳三险一金,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信息,请关注网三险一金专题。
转移须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转移申请单》、《转移清册》,填写《转移申请单》加盖预留印鉴,一次办理多人转移的还需填写《转移清册》加盖公章,携带表格和有关资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办理转移。
办理在管理中心开户的两个单位之间转移请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复印件:
(一)《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或职工工作调动证明文件(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为封存的不需提供);
(二)经办人身份证。
(三)转入单位接收证明。
办理本地转往外地请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复印件:
(一)《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或职工工作调动证明文件(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为封存的不需提供);
(二)经办人身份证。
(三)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接收证明原件。
外地转往本市请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复印件:
(一)《南京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收证明》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重新就业的,职工应当自被录用之日起30日内,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到管理中心及区县分中心管理部办理变更登记,并到服务网点办理转入手续:
(一)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录用证明文件;
(二)新单位的接收证明;
(三)职工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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