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商业养老保险的保险期间和保证领取年限

2020-09-16
商业养老保险发展规划

投保商业养老保险,年金的给付方式非常重要,市民在选购时,就应格外留意养老年金保险条款所规定的“保险期间”、“保证领取年限”等直接决定年金给付的因素。

条款:在开始领取年金日前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投保人所交保险费的本利和(按年复利2.5%计息,期交保险费以年交保险费为准)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解读:众多的养老年金保险在“身故保障”方面的差异较大。身故给付条件通常有两种,即“领取年金日前身故”及“领取年金日后身故”。在领取年金日前身故,部分产品仅退还保费,或退还保费的本利和,其他产品则可按保额的一定倍数给付,或给付保额、保费及现金价值三者最大值。在领取年金日后身故,给付也可分为退还保费、按保额的一定倍数给付或给付未领取的年金等几种情况。

条款:领取年金方式为按年领取,自开始领取年金日起十年为固定年金期间。在十年固定年金期间内,被保险人在领取年金日生存,本公司按领取年金额向被保险人支付年金;本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十年固定年金后,被保险人在领取年金日生存,本公司按领取年金额向被保险人支付年金,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十年固定年金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在领取年金日,本公司按领取年金额向其受益人支付年金,十年固定年金期间结束时,本合同终止。

解读:投保人在投保时要格外留意两个时限:保险期间及保证领取年限。目前市场上的养老年金险在领取时间限制上通常有两种。一种是保险期间为终身,但没有最低领取年限保证,被保险人活得越长这一险种越划算。另一种保险期间可能是定期的,比如只能保到80岁或100岁,但设定了一个保证领取年限,比如10年或20年。如所列条款表明该产品保证领取期限为10年,若保户领取养老金未满10年身故,其受益人可继续领取固定年金直至满10年。

条款:被保险人生存至领取年金日,被保险人凭身份证件、领取年金证件和户籍证明向本公司领取年金。

解读:有的养老年金表现并非到了领取年金的年龄,保险公司就自动给付,而是需要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年金日,凭保险单、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向保险公司申请办理领取年金证件,才能开始领取年金。

精选阅读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的含义及计算方法


保险期限:也称保险期间。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对约定的保险事故负保险责任,这一约定时间就成为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是计算保险费的依据之一,也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履行权利和义务的责任期限。那么保险期间的含义是什么呢?保险期间一般多久呢?

保险期间的含义:

根据寿险合同,寿险公司在约定时间内对约定的保险事故负保险责任,该约定的时间称为保险期间,也称保障期,各个不同的险种有不同的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一般多久:

不同种类的保险产品保险期间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保险期间有以下2种。

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通常有两种计算方法:

1、用年、月计算。如财产保险一般为1年,期满后可以再续订合同。人身保险的保险期限较长,有5年、10年、20年、30年等。

一般来说,短期意外险的保险期间多为1年,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间可能是5年、10年、20年等,而终身保险的保险期间一般是直到被保人死亡。

2、以某一事件的始末为保险期限。如货物运输保险、运输工具保险有可能以一个航程为保险期限,而建筑安装工程则以工程施工日至预约验收日为保险期限。

扩展阅读:保险术语解析

趸缴:是一种缴保费方式,指所有保费一次性缴清。年缴:也是一种缴保费方式,指每年缴一次。现金价值:是指保户在退保时可取回的现金。由于长期寿险通常采用均衡保险费,投保人缴费若干期后,将会形成一定的责任准备金,责任准备金是对被保险人的一种负债。

因此,在解约退保时,退保人需将这部分“负债”返还给投保人。保单的现金价值正是以责任准备金为基础计算的。因投保初期投保人缴费少,保单成本摊销大,所以前期现金价值很低。

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或免责期,是指寿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等待期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赔偿的行为,也就是所说的逆选择。

核保:指寿险公司对保险对象的风险进行评估,决定是否接受保户的投保以及以什么条件来接受投保的过程。保险费自动垫缴:分期缴付保险费的保单,在超过宽限期仍未缴付保险费的。

如保单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欠缴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缴到期应缴保险费时,保险公司将自动垫缴该项欠缴保险费,使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这就被称为“保险费自动垫缴”。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的保证期


(一)建筑期物质损失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本公司的保险责任自被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建筑期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

不论安装的被保险设备的有关合同中对试车和考核期如何规定,本公司仅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试车和考核期限内对试车和考核所引发的损失、费用和责任负责赔偿;若保险设备本身是在本次安装前已被使用过的设备或转手设备,则自其试车之时起,本公司对该项设备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上述保险期限的展延,须事先获得本公司的书面同意,否则,从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期限终止日起至保证期终止日止期间内发生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二)保证期物质损失保险

保证期的保险期限与工程合同中规定的保证期一致,从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时起算,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保证期的保险期限不得超出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证期。

买保险和了解保险更多信息,请参考保险知识网站。

保险知识,养老保险的具体领取和计算方法


职工退休时的社保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

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最低限为0.6,最高限为3。

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而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例如:

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月数)。

视同缴费指数:分为一般人群和特殊群体。

①一般人群,即1993年底前参加工作,1993年底前已按规定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并缴费的参保人(含1993年底前调到企业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安置到企业的复转军人)。

②特殊群体,指1994年1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的,由本省安置到企业的复员转业军人、流动到企业的原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改制前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计算公式:视同缴费指数=本人复员转业、单位改制或离开原单位前12个月月平均基本工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结果大于3.0的取3.0)

买保险 牢记保险期间


按照孩子的不同年龄段给孩子投保,不仅针对性强还能给予最好的保障。不同的保险产品,保险期间也是不同的,通常来讲,儿童保险的保险期间为0至18岁。

保险期间,是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也称保障期,就是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的起止时间。

保险期间的长短不可一概而论,而从目前的产品看,分红型产品的保险期间整体高于万能险和投连险。

常见的产品对于保险期间的规定可分为三种,一种是以时间期限确定的,如5年、8年、10年、20年等;还有一种是以时间点确定,如至被保险人70周岁、80周岁等;再者就是终身的保险期间。第一种和最后一种分别具有明确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而第二种的保险期间方式则更为灵活。

保险期间方面最为直观和最具冲击力的产品是合众的“优年养老定投两全保险(分红型)”,该险种的保险期间一直至被保险人105周岁,该产品的投保年龄要求为“28天—60周岁”,因而这款产品的保险期间最少也为45年,相较确定年份的20年甚至30年的保险期间,明显偏长。

其他如工银安盛的“盛世传家年金保险(分红型)”的保险期间也至被保险人100周岁,相较于其他同类产品保障至被保险人88岁、80岁的保险期间,都更长。

保险知识汇总,浅谈商业养老保险和社保


目前,商业养老保险因其具有较高的保障水平而受到消费者重视。

保险专家认为,在当前经济困难时期,消费者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应从定额、定期、定型和定式四个方面去规划。

一是定额,即需要购买多少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提供的养老金额度应占到全部养老保障需求的25%-40%,因此在有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消费者购买20万元左右的商业养老保险比较合适。

二是定期,即合理确定缴费期限。保险专家说,商业养老保险有多种缴费方式。除了一次性趸缴外,还有3年、5年、10年、20年等几种期缴方式。在当前经济困难时期,消费者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可以适当缩短缴费期限,这样,所需缴纳的保费总额将会减少一些。

三是定型,即选择合适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保险专家说,目前市场上有养老功能的保险产品主要有传统型、两全型、投连型和万能型等几种。

四是定式,即确定养老金的领取年龄、领取方式以及领取年限。领取年龄在投保时可与保险公司约定,一般限定50岁、55岁、60岁、65岁等几个年龄段;领取方式则分一次性领、年领和月领等三种。对于养老金的领取年限,有的保险公司规定20年,有的规定可以领到100岁,有的规定可以领至身故。

保险知识,商业养老保险的重点


年金保险

要认识商业养老保险,这是一个绝对无法跳过的词语。目前,保险市场上绝大多数商业养老产品,都是限期缴费的年金保险,即投保人按期缴付保险费到特定年限时开始领取养老金。如果年金受领者在领取年龄前死亡,保险公司或者退还所缴保险费和现金价值中较高者,或者按照规定的保额给付保险金。

年金保险和生存保险都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生存为给付条件,年金保险是生存保险的一个变种,但是两者之间仍然有所区别。前者在保险期限内生存时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给付保险金,后者在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时由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保险金。

领取方式

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通常有定额、定时或一次性趸领三种方式。趸领是在约定领取时间,把所有的养老金一次性全部提走的方式。定额领取的方式和社保养老金相同,即在单位时间确定领取额度,直至将保险金全部领取完毕。社保养老金是以月为单位时间,而商业养老保险多以年为单位,如平安人寿的长青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等,都采取按年给付的方式。定时,自然就是约定一个领取时间,根据养老保险金的总量确定领取的额度,例如确定要15年领取完毕养老金,那么保险公司将根据养老金总额,确定每年可以领取的具体额度。有些养老年金保险合同中有约定的时间,有些可以自由选择领取的方式,中间亦可以更改。

领取时间

我国法定的退休年龄为女性50周岁,男性60周岁,社保养老金即是按照这两个年龄段进行领取。相比之下,商业养老保险的领取时间则灵活得多,提供了领取时间的多种选择,并且在没有开始领取之前可以更改。年金领取的起始时间通常集中在被保险人50、55、60、65周岁这4个年龄段,也有更早或更晚的。

保险期间

所谓保险期间,简单来说就是从保险合同生效到终止的时间跨度。在被保险人正常生存的情况下,保险期间将直接关系到养老金领取的时间长度。目前,定期和终身的养老保险产品都非常之多。

保证领取

养老金是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一种保险,为避免被保险人寿命过短损失养老金的情况,不少养老险都承诺10年或者20年的保证领取期。也就是说,若被保险人如果没有领满10年或20年的保证领取期,其受益人可以继续将保证年期内的余额领取完毕。

上述这些,对于如何选择养老产品而言,还是远远不够的。衡量选择商业养老保险,并非某个或某几个因素的简单比较。其收益率,近者受费率、领取额度的影响,远者还要受公司资金运用水平、社会投资状况的影响,选择起来确需费点心思。

品质养老!泰康岁月有约养老保险25年保证领取!


泰康岁月有约养老保险是泰康人寿专为高净值人士量身定制的一款养老保险,约定时间起可按年或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终身领取,保证领取25年,每年还享公司分红,搭配嘉福1号万能保险,更享财富增值。

泰康岁月有约养老保险

产品条款:泰康岁月有约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保年龄:0-59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一次性交清、3 年、 5 年、 10 年、 15 年、20 年交

养老金开始领取年龄:60/65/70/75周岁

保险责任

一、养老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起,在每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频次和领取数额向养老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养老 保险金,且在保证给付期内保证给付。

养老保险金领取数额为:

(1) 按月领取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数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

(2) 按年领取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数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的 11.866 倍。

保证给付期:是指自合同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零时起的 25 个保单年度。

如果被保险人与养老保险金受益人为同一人且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期内身故,保险公司将向养老保险金受益人的继承人一次性给付养老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与养老保险金受益人不是同一人且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期内身故,保险公司将向养老保险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养老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

(1)合同约定的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之前身故:身故保险金=已交保费总额与身故之日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

(2)合同约定的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及之后身故:身故保险金=0

三、浮动分红:每年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投保泰康岁月有约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可同时搭配泰康嘉福1号终身寿险(万能型),养老金、分红可通过万能账户月复利计息,保底利率2.5%,上不封顶,实现二次财富增值。

泰康岁月有约养老保险产品特色

1、终身领取:养老金和分红可自动转入万能账户月复利计息,保底利率2.5%,终身领取,提供一生的现金流;

2、保证领取:保证领取25年,用确定的养老金安排不可预见的未来;

3、周转灵活:支持保单贷款,最高可按合同现价的80%借贷,满足客户对资金灵活性的要求。

幸福有约终身养老计划

投保《泰康岁月有约养老年金保险》可优先享有泰康幸福有约终身养老计划

幸福有约”由泰康人寿指定的保险产品和泰康之家的《泰康人寿保险客户入住养老社区确认函》共同组成。二者结合为客户提供涵盖养老财务规划和养老生活安排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帮助客户实现更健康、更长寿、更富足的愿望!

可选社区

北京燕园社区、上海申园社区、广州粤园社区、苏州吴园社区、成都蜀园社区、武汉楚园社区和杭州大清谷等养老社区中仅可选定一个长期居住,其他地域可实现候鸟养老。

所享利益

1、 保证入住: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享有保证入住社区的权利

2、 优先入住:投保人的父母及投保人配偶的父母享有优先入住权,但需自行支付全部费用

3、入住优惠:保证入住方的配偶享入住费用优惠

4、自由支配:保险利益可领取,也可用于支付社区费用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5547.html

上一篇:保险知识,什么是意外伤害险

下一篇:小孩教育保险之“平安金宝贝”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