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补贴上调了!此次实施办法内的所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均被修改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办法》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标准进行了修订。
1参保人保险费标准分10个档次
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设为每人每月10元、20元、30元、40元、50元、80元、100元、150元、200元、300元十个档次。
2集体补助金额有变
集体补助金额由原来的“最高标准由原规定的不得超过本人缴费额”修改为“不得超过我市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3政府缴费补贴标准提高了
政府缴费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0元修改为“对选择低档次标准(每月10元至30元)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每月40元及以上)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60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市、区)财政各负担1/3。
4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了
《办法》还修改了基础养老金标准。基础养老金由原来每人每月65元的标准,提升至每人每月80元。由各级财政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给予补助27.5元,省财政给予补助26.25元,市、县(市、区)财政各负担13.125元。
4月27日讯:今年以来,砀山县坚持“早谋划、重宣传、强督查”的原则,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办事流程,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快速推进,有效夯实了民生基石。截至目前,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续保人数达36.91万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的106%。
该县积极调整新形势下城乡居保工作发展思路,制定工作目标任务,于去年11月份召开全县城乡居保民生工程动员会,将年度任务分解细化到各镇、村,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建立县、镇、村三级联动机制,第一时间破解推进中出现的难题。利用春节、梨花节等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大力宣传。在人员较为密集的集市、梨园等地,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并出动流动宣传车等,循环播放政策音频宣传资料。
同时,在合作金融机构开设专门的城乡居保缴费服务窗口,促进征缴工作的进行。印发《砀山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办法》,与各镇(园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纳入镇(园区)年度考核内容。同时,实行通报排名制度,每3天对全县16个镇(园区)任务完成比率及排名进行通报,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整体推进。
信州区近日出台《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通过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精准扶贫年度内,由区政府为全区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托底代缴最低养老保险费标准,以切实解决贫困户的养老保障问题,这一利好消息意味着建档立卡贫困户将告别因贫无力参保的历史。
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精准扶贫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应保尽保”,信州区农保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要对象,不断优化完善政策制度,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分步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工作。
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参保资格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符合参保条件且未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系统内做好审批、复核。应根据区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系统数据,摸清核准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信息,并在信息系统中比对,并将比对梳理出来的结果反馈到各镇、街道,并及时与各镇、街道、扶贫办做好沟通协调。并对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完成个人缴费记账工作,以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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