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赔偿限额

2020-09-08
财险保险规划

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汽车消费正从奢侈品变成为普通消费品,在提高效率、方便生活的同时,交通意外的发生也给公众带来了痛苦和沉重的经济负担。于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经过国务院第127此常务会议通过,已与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交强险实行的6万元总责任限额方案是综合考虑了赔偿覆盖面和消费者支付能力。交强险责任限额过低,将起不到保障作用,而责任限额过高将导致费率大幅度上涨,使消费者难以承受。根据数据分析,在6万元总责任限额下可以解决大部分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交强险的目的是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赔偿的渠道是多样的,交强险只是最基本的渠道之一。交强险实行6万元的总责任限额,并不是说交通事故受害人从所有渠道最多只能得到6万元赔偿。除交强险外,受害人还可通过其它方式得到赔偿,如从商业三责险、人身意外保险、健康保险等均可获得赔偿。除此之外,交通事故受害人还可根据受害程度,通过法律手段要求致害人给予更高的赔偿。

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在购买交强险后,还可根据自身的支付能力和保障需求,在交强险基础之上同时购买商业三责险作为补充。

交强险赔偿只是一个基本的保障,车友可以补充购买商业车险,获得更高水平保险保障。根据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标准限额条例,交强险赔偿范围如下: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当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和被保险人的所有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等部分情况是不在交强险的赔偿和垫付范围内。

温馨提示:保险人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相关知识

深圳交强险理赔流程及赔偿限额


近几年,随着深圳经济的发展,深圳的汽车数量越来越多,人们在买车之后,第一件事,就是给爱车投保交强险。交强险类似商业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对投保司机的作用可以理解为,当不慎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而向你追偿时,你可以将这部分支出转移到保险公司。

交强险的初衷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弱势群体的利益。由保险公司向第三方(除保险公司、投保司机外的那方)的人身财产损失提供补偿。避免车祸后,司机和受害方都没有钱而延误治疗的情况发生。那么,深圳交强险交强险理赔程序是怎样的呢?其实很简单,接下来,小编就带您了解一下。

接报案和理赔受理

一、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二、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统一归档管理。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赔偿保险金。

查勘和定损

一、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责方保险公司也应进行查勘定损。

二、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责任划分。事实上保险理赔查询。

理赔限额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家用车交强险赔偿限额如何确定


2010年12月某天的上午,高某驾驶王某所有的松花江牌小型客车沿鸡冠区和平大街由北向南行至南岗路口准备转弯时,因高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行经人行横道时没有减速,遇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才某,没有停车让行,导致才某受伤住院。交警部门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高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才某无责任。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才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王某、高某以及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审理过程中原告表示对其伤情不申请司法鉴定。

本案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两个焦点问题:

一、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被告高某因超速行驶、行经人行横道没有停车让行撞伤原告才某,因此原告的损失应当首先由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鸡西中心支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伤而未残的情况下,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是否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

要想了解这个问题,得先了解一下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是多少?

1、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2、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即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无责任10000元。

3、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即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1000元。

4、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即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无责任100元。

5、交强险赔偿垫付与追偿: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本案原告的伤情属于伤而未残的情形,对于“伤残”一词存在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层意思是残疾;第二层意思是伤,即一般的伤,不构成残疾的伤。“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每次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受伤或残疾时,用于支付除医疗费用(含抢救费)以外的费用开支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故因道路交通事故受伤的受害人,误工费、护理费等是可以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因而本案中保险公司应当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的误工费、护理费及交通费。

摩托车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多少


摩托车交强险同样是法律强制投保的险种,因为摩托车的车辆构造和行车方式,决定了摩托车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更大。与此同时,摩托车交强险比汽车交强险更便宜,投保流程更简单。看着公路上快速驶过的摩托车,您是否感觉到了危险?又或者时常担心未因为上交强险,会被警察扣押车辆,处以罚款?为了您的安全和行车的顺畅,立刻保强烈建议车主们投保摩托车交强险。

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注:2008年2月1日起,条款第八条规定的赔偿数额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为:(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元。

具体金额如下: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标准) ◆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旧)赔偿最高限额:6万 (新)赔偿最高限额:12.2万

◆ 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标准) ◆ 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旧)赔偿最高限额:1.2万 (新)赔偿最高限额:1.21万*死亡伤残赔偿项目: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项目:

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什么是交强险责任限额?责任限额是多少?


012年2月的一天下午,年轻男子阿辉驾驶电动车搭载表妹阿婷,行驶在柳州市鱼峰区洛维路段。突然一辆货车迎面驶来,与电动车正面相撞,导致阿辉、阿婷当场死亡。事后,经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货车司机韦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230毫克/100毫升,已属醉酒驾驶,而肇事车辆同时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保险。这两种保险都能赔偿损失吗?近日,柳州市鱼峰区法院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因为肇事司机属于“醉驾”,承保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但免赔商业保险。

看到这条报道,大家一定注意到其中的“交强险责任限额”,相信很多人对它还是比较陌生的,接下来小编就带您了解一下什么是交强险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是指在责任保险中,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责任限额制又称“独立责任制”、“限额责任制”或“赔款比例分摊制”,是按照各保险人在无他保情况下单独应负的赔偿金额作为基数加总得出各家应分摊的比例,然后据此比例计算赔款的方法,即按各保险人单独赔付时应承担的最高责任比例来分摊损失赔偿责任的方法。

交强险条款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所分别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每次赔偿限额是指每一次事故最高赔偿限度。每人赔偿限额是指每一次事故中每一个人最高赔偿的限额,但多人累计不能超过每次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是指在保险期限内,发生多次事故赔偿总和的最高额度。

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无责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无责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无责赔偿限额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交强险赔付比例和责任限额


2008年1月,中国保监会正式公布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并批准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上报的交强险费率方案。根据两个新方案,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提高至12.2万元,16个车型费率下调,平均幅度在10%左右,自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实行。

关于交强险赔付的计算

甲车:交强险2000商业车损:(4000-2000)*70%=1400商业三者:(6000-2000)*70%=2800乙车:交强险2000商业车损:(6000-2000)*30%=1200商业三者:(4000-2000)*30%=600

具体是这样的:

甲车:商业车损:(本车车损-乙车赔付本车的交强险)*比例=(4000-2000)*70%=1400

商业三者:(三者车损-交强险已赔付)*比例=(6000-2000)*70%=2800

甲乙若只有交强险就只能各获得2000元的赔偿。若保有商业车损、商业三者并都有不计免赔的话,就是以上算的,甲可获得保险公司6200元赔款,乙可获得3800元。

甲方赔付乙方交钱险2000元;乙方付给甲方100元。

甲方保险公司付给甲方赔款(4000-2000)*70%甲方保险公司付给乙方(6000-2000)*70%+2000的交钱险赔款乙方保险公司付给甲方剩余其余的30%和乙方的30%

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定6万元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一、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二、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三、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

交强险赔偿范围


汽车交强险是强制性责任保险,每位车主都免不了要购买交强险。好车主能获得更好的交强险价格,如上年没有出险,保费可下浮。交强险价格与许多因素相关。初次购买交强险与再次购买交强险的价格有可能出现不同。再次购买交强险与是否出险等因素有关。

那么,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呢?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投了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如果是受害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损失,保险公司可以依法不予赔偿。

驾驶人醉酒驾驶、未取得驾驶资格就开车上路、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这几种情况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如果垫付抢救费用,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综上,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人身损害的赔偿和财产损失的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和停运损失费。对于所有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应在上述限额内全额赔偿受损失的一方。

重庆交强险在哪交以及责任限额是多少


交强险是强制性责任保险,每位在重庆上牌的车主都必须购买重庆交强险。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那么,重庆交强险在哪交呢?交强险责任限额是多少呢?接下来,小编就带您了解一下。

重庆交强险在哪交

重庆车主可以到保监会核准的20余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办理交强险业务。由于沪上聚集了全国所有的大型财产保险公司,重庆车主可以慢慢挑选自己满意的保险公司投保。

另外,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的普及,车险网销渠道也走入人们的用车生活,在网上购买交强险简单方便,费用清晰而且十分节省。

由于各家保险公司经营策略、网点多少、资金实力、承保数量等各方面的差异,会产生交强险在承保、理赔服务方面的差异。我们推荐重庆车主选择理赔网点多,服务更优质的保险公司投保。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多少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无责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无责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无责赔偿限额100元。

交强险赔偿案例分析


2008年陆某被孙某驾车撞伤,但未构成残。肇事车辆已投保交强险。陆某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损失共计3万元。保险公司辩称,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条款》)的规定,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属于交强险中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本起交通事故陆某只伤未残,只同意赔偿陆某医疗费10000元,故不同意赔偿误工费、护理费和交通费。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医药费用赔偿限额内赔偿陆某10000元;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陆某误工费6866元、护理费2232元、交通费200元。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受害人陆某只伤未残,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能否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中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

现在通行的《条款》第八条规定:在死亡伤残赔偿金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那能否据此推出“受害人因伤致残,误工等费用,保险公司该赔;而受害人只伤未残,其误工等费用保险公司不赔”的结论呢?显然不能。笔者认为,之所以存在只伤未残保险公司只赔偿医疗费而不赔偿误工等费用的情况,原因在于没有准确把握“伤残”这一概念的含义。

“伤残”一词存在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层意思是残疾;第二层意思是伤,即一般的伤,不构成残疾的伤。“伤残”两个字合在一起并不能仅指因伤致残一种情况,因为其不是因伤致残的专用名词,在医学术语中也并未把伤残二字固定为因伤致残。把“伤残”理解为仅指残疾而不包括只伤未残是片面的。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购买商业险的话建议购买商业三责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三责险是对交强险的补充,车损险的话保障本车,车上人员险保本车上的人,不及免赔能在你负全部责任时全部赔偿。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交强险赔偿范围将扩大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最为关心的应该是对事故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赔偿问题,那么作为分担上述风险并具有公益保障性质的强制性保险,交强险赔偿范围有哪些呢?车主自己能够很好的进行分辨么?对保障的范围了如指掌么?

可见,交强险赔偿范围可划分为有责赔偿和无责赔偿两种类型,即与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有无责任对应划分。有责赔偿无论责任主次大小,赔偿人身和财产总限额为12.2万元;无责赔偿即使责任全在受害人,亦应赔偿人身和财产损失总限额为1.21万元。这相比较2008年2月1日前的旧条款赔偿限额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除了了解交强险赔偿范围外对于交强险的保费也要有一定的了解,以六座以下私家车为例,一年的基础保费为950元。而最终保费支出是与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和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计算公式为:最终保费=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比如上述车主一年内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那么下一年就会享受折扣的价格,根据各大保险公司的优惠制度进行投保。

在交通事故中,对于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来说,只要在交强险赔偿范围之内,就应该给予受害人相应的赔偿。平安车险 作为车险领域的佼佼者,同样为车主承保交强险,如果还有车主对交强险的保障范围不是很清楚,那么只需登录平安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进行查看,让车主尽快的了解保障范围,给自己的生活也带来保障。

如果是无偿邀请他人搭车,这种善意或许能降低事故责任,一旦发生事故导致乘客受伤,驾驶员赔偿责任将减轻。如果事故造成了财产和精神双重伤害,伤者有权选择先赔偿精神损失还是财产损失。二手车过户,但保险没有过户,保险公司也要赔偿。对于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导致的事故,交强险也必须赔偿。

“这一解释主要是针对交强险的。有些情况下,商业三者险法律上的处理方式完全不同。 ”相关分析人士向记者表示,对于醉酒、无证驾驶等行为,《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交强险可以理赔,但是第三者责任险未必赔偿。

投保人也可获第三者交强险保障

对于投保人能否作为第三者获得赔偿,业内有很多争议,保险业有种观点认为既然是投保人就不是第三者,而交强险是针对第三者进行理赔的,所以投保人不能获得理赔。《意见稿》第五条规定:“投保人允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致使非本车人员的投保人遭受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承保该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人允许的驾驶人包括机动车的承租人、借用人、与投保人形成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的工作人员或提供劳务一方以及其它投保人允许驾驶的人。”

可以选择优先赔偿精神损失

精神赔偿和财产赔偿的赔偿顺序看似不重要,但是实际上在保险理赔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就拿精神赔偿来说,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是明确不予以理赔的。

未上交强险按交强险限额赔偿

不投保交强险是违法行为。要求责任方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偿,实际上就保障了社会大众的权利。

交强险赔偿范围、限额标准

交强险赔偿只是一个基本的保障,车友可以补充购买商业车险,获得更高水平保险保障。根据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标准限额条例,交强险赔偿范围如下: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当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和被保险人的所有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等部分情况是不在交强险的赔偿和垫付范围内。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4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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