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深圳异地购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2020-09-07
住房保险规划

深圳异地购房提取业务办理指南:

办理事项说明:

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异地具有所有权住房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在票据的有限期内只能申请一次提取。

办理时限:

业务当场受理,三个工作日内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职工按照配偶份额提取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照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按照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同时提供以上材料;

5.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交房产证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以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权属(查询)证明;如为按揭贷款的,只需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业务专用章或银行公章);

6.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或政策性住房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开具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相隔两年以内;

3.若职工不能提供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的,可提交经当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契税税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提取;

4.职工对房产数量有异议的,可到我市房产查档网点查询实际房产数量并打印其全部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查询截止日期距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30天之内),再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理;

5.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审核的额度为准。

相关知识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如何办理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一直是职工关心的问题。近日网友咨询:我是深圳某公司的职员,想知道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都有哪些准备工作,如何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网上预约操作指南

一、职工登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登录”,凭住房公积金账号和密码登录。如首次登录,需阅读《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预约规则》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选择同意后继续办理业务。

二、点击进入“提取业务办理预约”。

三、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提取原因、地区、机构以及具体网点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网点可预约人数、已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上午或下午)。

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须到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发卡银行的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业务,预约时应选择发卡银行中的一家网点。

选择预约内容后,点击“提交”,系统预约成功。提交成功后,选择“确定”,则直接打印预约回单;选择“取消”,可在需要打印时进入打印预约菜单进行打印。预约回单不强制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可凭职工身份证号码或预约编号直接调出预约信息。

四、点击进入“取消预约”,职工可取消预约。

五、职工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打印预约信息,可点击进入“打印预约”。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案例

一、租房提取

1、张先生名下无房、单身,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1000元,房租每月900元,怎样提取?

答:张先生每月可以提取月缴存额的50%,即每月可提取500(1000元/月×50%)元用于支付房租,每年最多可以提取12个月即6000元(500元×12个月)用于支付房租。

2、张先生名下无房、单身,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1000元,房租每月400元,怎样提取?

答:张先生每月可以提取月缴存额的50%,但不得超出租房月实际发生额。即每月可提取400元(在1000元/月×50%和月房租400元之间选最低值)用于支付房租,每年最多可以提取12个月即4800元(400元×12)用于支付房租。

3、张先生结婚后家庭无房产,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1000元,配偶也是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1000元,房租每月900元,怎样提取?

答:张先生及其配偶每月均可以提取各自月缴存额的50%,但双方每月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租月实际发生额即900元.比如一方提取500元,另一方只能提取400元用于支付房租.每年合计可以提取10800(900元×12个月)元用于支付房租。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我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地点在哪里?

答:目前,全市有近200家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可以办理提取业务,请在公积金中心网站查询网点具体地址及网点具体可办理的业务,职工可以就近选择网点办理。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表格怎样领取?

答:可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领取或者在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有办事指南吗?

答:办事指南在公积金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公布。

(四)购买商品住房提取的,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一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契税税票。

(五)购买政策性(保障性)住房提取的,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和专用收据。

(六)异地购房提取的,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应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和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

(七)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应提交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还款证明;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需另行提交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的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书。

(八)建造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应提交土地权属证明、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报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九)翻建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应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广州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广州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中国社保网小编介绍,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提取房屋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1、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预约如何提取?

职工需登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进行提取业务预约。

职工可预约未来10个工作日内任一日、在任一银行经办网点办理提取业务。预约成功后,中心自动发送预约确认短信,职工也可打印预约确认单作为办理凭证。

职工按照预约确认短信或预约确认单所示的时间和地点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业务时,需自助领取或向大堂经理索取住房公积金预约号,银行网点对预约号予以优先办理。

办理业务时,职工须向柜台提供预约确认短信、预约确认单或网上生成的预约编号,以及相应的提取材料。

网上预约的操作方法请查阅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

没有办理网上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侯。

2、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事项说明

广州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持现行提取政策规定的资料原件到银行前台办理扫描录入(首次提取的,还需提供资料复印件一份),中心审批通过即可将资金转账至本人指定储蓄账户。

职工购买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房屋,且经前台扫描录入系统并成功办理提取业务的,同一套住房办理提取只要提取信息不发生变更,今后在网点柜台办理提取时,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无需提供提取申请表和购房资料;提取资料有发生变更的,本人持需变更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前台办理变更手续。广州市行政区域外的房屋办理提取时提供的资料保持不变。

职工购买本市自住住房、购房资料已经在银行网点前台扫描录入系统并成功办理过提取业务、距离上次提取到账180天的,在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且不发生提取信息变更的情况下,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提交提取申请。广州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提交的申请经中心后台审批通过后直接进行提取金额转账,职工无需再前往银行网点办理申请。中心将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职工,职工也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查询提取申请的审核状态、审批意见。

9月26日前已办理约定提取的职工,提取资料没有发生变更的,无需持提取资料到网点重新扫描录入,仍按原约定周期进行自动转账。9月26日起,首次办理约定提取信息变更业务的,需提供所有资料原件和变更的资料复印件到网点办理资料扫描录入;之后再办理该套房屋提取信息变更业务时,仅提供变更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即可。

办理销户提取业务的,仍按原操作流程提供资料到银行网点办理。

职工须到各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经办网点前台办理提取申请录入手续,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调整为后台审批,负责审批银行网点上报的提取资料,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录入和提取变更业务。

广州铁路分中心缴存单位和职工仍按原规定办理提取业务。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公积金的提取需要一定的条件,其条件为:个人购买自住的商品房后,如无个人购房贷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限内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超过办理时限,管理中心将不再受理。办理提取审批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如合同是配偶名字的,须提供结婚证;单位出具的职工本人已签字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如何提取

按照《办法》,职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条件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或者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规定比例;死亡或已宣告死亡;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未办理转移;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及其他依法允许提取的情形。

按规定,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也可转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继续存储。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尚不足的,其配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公积金的提取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其程序为:

1.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

2.非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营业厅负责人初审-------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支付。

住房公积金兼有福利性与返还性,是为现代人减压的一种好的政策形式。

取住房公积金条件及购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对于公积金提取的相关规定,很多人都不是很熟悉。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及购房公积金如何提取问题。

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有哪些?(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十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购房如何取住房公积金?

1、一手房提取:(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二手房提取:(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取住房公积金——相关资讯海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将调整 可直接转至个人账户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我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规程存在不合理之处,例如,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的资金需先转到其所在单位的基本账户,再由单位支付给个人。昨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注意到网友提出的建议,将在近期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规程做相应调整,届时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以直接转账至个人账户。

广州11家银行可跨行互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目前广州市内已开通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银行共有11家、400多个银行网点,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市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职工持上述其中一家银行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均可到全市任意一家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11家归集银行相互间均可办理公积金转账业务(如持建行储蓄卡可到工行归集网点办理提取业务)。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4696.html

上一篇: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要义: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下一篇:广西出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