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长期门诊治疗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

2020-09-07
保险相关知识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医保局获悉,《兰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长期门诊就医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正式印发,4月1日起实施。《实施意见》中包括特殊疾病长期门诊病种增至25种,部分病种待遇支付年限最高10年,部分病种支付限额有所提高等诸多亮点。

申报

初次须提供半年内体检资料

凡参加兰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含职工、居民),因特殊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特殊疾病长期门诊(原称特殊疾病门诊或长期门诊)。初次申办或待遇期满续办者,须提供兰州市医保经办机构认定的定点医院半年内的体检资料(附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异地安置人员提供安置地(或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的体检资料或住院病历。

就医

持“三证”到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特殊疾病长期门诊参保人员就医时,须持《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长期门诊治疗审批单》、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和购药。如需到药店购药者,须由已选定医疗机构的医师开具处方,并加盖该医疗机构医保办公章和外购专用章,方可前往市医保经办机构认定的长期门诊定点药店刷卡购药。无医保办公章和外购章的,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本行政区域内的参保人员不允许到兰州市行政区域以外购药,否则发生的费用个人自理。患者在诊治、购药时刷卡自动结算。

标准

城镇职工不分医疗机构等级

起付标准方面,城镇职工不分医疗机构等级,执行统一的起付标准,每年600元,按月分摊。城镇居民按所选医疗机构的现行住院起付标准执行,三级甲等医院为1400元,三级乙等医院为1000元,二级医院为400元,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200元。

特殊疾病长期门诊治疗结算时按审批病种诊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扣除起付标准、个人使用《三项目录》以外自费药品和诊疗项目费用及《三项目录》内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自付费用(城镇职工自付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的10%,城镇居民自付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的20%)后按比例报销。患多个疾病的参保人员,可同时申办两个特殊疾病长期门诊病种;本年度内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在单一病种最高支付限额标准(执行高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00元。

病种待遇支付年限(年)职工支付限额(元)居民支付限额(元)备注

恶性肿瘤放疗128750元/年18250元/年职工和居民均可申办

恶性肿瘤膀胱灌注化疗2450元/月300元/月职工和居民均可申办

乳腺癌或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5880元/月560元/月职工和居民均可申办

抗肿瘤药物治疗及相关检查5350元/月100元/月职工和居民均可申办

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102年内7150元/月2年内2500元/月职工和居民均可申办.

(两年内指手术当日至术后24个月,两年后指25个月后)

2年后3570元/月2年后1305元/月

慢性肾衰竭透析治疗108300元/月2500元/月职工和居民均可申办

慢性肾衰竭(非透析阶段)3550元/月360元/月职工和居民均可申办

糖尿病伴慢性并发症10280元/月175元/月职工和居民均可申办

原发性高血压(有合并症者)10230元/月150元/月职工和居民均可申办

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3170元/月110元/月职工和居民均可申办

慢性活动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

(失代偿期)2375元/月235元/月职工和居民均可申办,聚乙二醇

聚乙二醇干扰素治疗干扰素终身只审批48针,限12个月

(仅限于丙型活动性肝炎)14万元/年2.3万元/年

血友病104.7万/年3万/年职工和居民均可申办

再生障碍性贫血5290元/月190元/月职工和居民均可申办

肝豆状核变性10340元/月250元/月职工和居民均可申办

癫痫2170元/月150元/月职工和居民均可申办

精神分裂症5185元/月120元/月职工和居民均可申办

重症帕金森氏病10220元/月仅限职工

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2185元/月仅限职工

冠心病介入治疗术后5330元/月仅限职工

慢性心力衰竭(除外肺心病所致)2290元/月仅限职工

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抗凝治疗10150元/月仅限职工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5290元/月仅限职工

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2185元/月仅限职工

重型系统性红斑狼疮3190元/月仅限职工

苯丙酮尿症1167元/月仅限18岁及以下居民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报销参保年度内封顶线为3万元

兰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长期门诊病种待遇支付一览表(记者张文博实习生安慧)

延伸阅读

门诊治疗,门诊特定项目扩大至13 种


今年7月,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相关文件扩大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医疗的报销费用范围及标准,并将门诊特定项目由6种扩大至13种,乙肝、艾滋病、耐多药结合等均纳入到报销比例更高的门特项目中予以报销。26日,该局发出公告,公开征求社会医疗保险普通门诊、门诊特定项目及门诊指定慢性病二级目录意见。

乙肝月报销额度涨4倍

据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李程介绍,即将实施的《关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等13种门诊特定项目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在完善手续后,即将于近期正式出台实施。届时,广州医保名下的门诊特定项目,将从原来的6种,增加到13种之多。备受关注的乙肝,将从每月最多报销150元的门慢,纳入到每月可报销600元(职工医保)的门特项目当中。居民医保参保人患乙肝后进行治疗,其医保资助额度也由100元/月提升至420元/月。

除增加乙肝为门特项目外,小儿脑瘫患者也能享受到居民医保每人每月560元的报销。而艾滋病病毒感染门诊治疗也将纳入门特项目,职工医保每人每月800元,居民医保每人每月560元。“乙肝、小儿脑瘫、艾滋病门诊抗病毒治疗均被纳入到门诊特定项目当中。”

在门诊特定项目扩容后,患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恶性肿瘤门诊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及期间的辅助治疗;肾脏、肝脏、心脏、骨髓移植后门诊抗排异治疗;血友病门诊治疗;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治疗;重型β地中海贫血门诊治疗;慢性丙型肝炎门诊治疗;患慢性乙型肝炎门诊治疗;小儿脑瘫门诊治疗;耐多药肺结核门诊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门诊治疗;急诊留观;家庭病床;共计有13项病种,均纳入到门诊特定项目当中。

二级药品目录公开征求意见

李程表示,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社会医保需通过药品目录等三个目录来规范医保基金支付的范围。在新的普通门诊、门慢、门特政策实施后,其也需要进行药品目录和诊疗目录进行调整。这此公开征求意见的,正是对新门特、门慢设立的二级目录。

据悉,在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药品目录中,针对相关病种的常用药物、一线药物,多被纳入到药品目录当中,将来患者使用这些目录治疗时可享受足额报销。以艾滋病为例,进入门诊特定项目后,就有28类不同药物(含不同剂型)可供选择,基本涵盖了目前我国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提供的常规药物。

而在诊疗目录方面,诸如大、中、小抢救,穿刺、换药等783中诊疗手段均包含在目录范围内。这意味着将来医保参保患者如门诊接受这些诊疗服务时,可享受医保报销。

门诊治疗,太原市将丙肝治疗纳入到医疗保险报销的范围


医保能报销一些疾病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们的负担但是有些疾病医保也是不能报销的。而这类疾病由于病程比较久治疗起来医疗费用却是一大难题。对此有些地区考虑到了这点对一些疾病也扩增纳入了医保的报销范畴。

近期太原是就将丙肝纳入到医保报销的范围。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是此次门诊治疗丙肝的指定医院。参保患者门诊治疗丙肝,需携带住院病历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单等,到该院医保科申请。申请时,先在该院医保科领取《治疗丙肝申请表》,由经治医师填写病情。随后,再到该院医保科办理确认手续。最后,参保患者将《治疗丙肝申请表》报送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备案。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可在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门诊治疗,治疗期原则上为6个月。治疗期满临床上符合延期治疗指征的,治疗期限最多可延长6个月。

参保患者在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门诊治疗,实行即时结算,参保患者本人只需支付个人应付部分。参保患者在规定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不再承担起付线,乙类项目不再承担自付部分,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75%,统筹基金累计支付超出居民医保封顶线以上部分,再由居民补充医保按规定报销。

此前,丙型肝炎已纳入太原市城镇职工医保门诊大额疾病报销范围。这对于丙肝患者来说是一大福音。同时在国内慢性病患者也是一直承受着巨额医疗费用的压力,也期待更多地区能够将一些常见的慢性病纳入到医保保险项目,以早日减轻人们的生活负担。

武汉公积金贷款及还款办理相关规定介绍


武汉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定向用于购买自住房时发放的贷款。本文将为您介绍武汉公积金贷款期限、利率以及还款和结清的办理。

武汉公积金贷款期限

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在满足前述规定的情形下不得超过商贷剩余年限,同时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规定年限(男职工不超过65岁,女职工不超过60岁)。

武汉公积金贷款利率

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1-5年,年利率为 4 %,贷款期限6-30年,年利率为 4.5%;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贷款期限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其利率当年内不作调整,具体调整时间为下年度的元月1日。

武汉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日期

借款人自放款之日的次月开始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并在每月20日前归还贷款。

武汉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方式。还款方式变更是指由等额本金变为等额本息或由等额本息变为等额本金。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可直接到其贷款银行柜台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还款方式变更业务。还款方式变更除了贷款发放的当月和每年的元月不能办理外,其他时间均可办理。

此外,借款人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可随时(无次数限制)到其贷款银行所属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前还款业务。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须不少于5000元。

武汉公积金贷款结清办理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在还款至最后一个月时,应亲自到贷款银行并在银行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房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如何申领失业保险的相关规定


失业保险金介绍

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其覆盖范围包括城镇劳动力队伍中的绝大部分成员。

二是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是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很广,城镇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各类企业及事业单位都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上述单位的职工也要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中有雇工的个体工商业主及其雇工是否参加失业保险,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职工失业时,按以下程序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1、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在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六十天内,填写《失业待遇申报表》,并携带小一寸彩照两张、失业证明、户口簿(属干部、固定工身份的职工还须带个人档案)复印件来待遇计发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同时还需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职工,每月7——9号(法定休息日顺延)必须带本人《失业待遇证》亲自来清远市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否则将停发当月待遇,以后也不予补发,连续二个月不来签到的,按重新就业处理,停发所有失业保险待遇。

3、失业救济金委托清远市工商银行统一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失业人员凭存折到工商银行储蓄网点自行领取。

失业的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以下简称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可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月份前后合并计算。

网友问答

失业保险金按被保险人原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逐月计发。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交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如何规定?

答: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计算(欠缴的年度应补缴):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医保卡报销范围的相关规定


随着我国医疗保险事业的不断完善,医保卡的使用已经越来越普及,人们在享受医保卡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提出很多困惑,尤其是对于医保卡报销范围的规定,许多人都不是很明确,近日,网工作人员对医保卡报销范围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够解答您的疑问。

一、社会医疗保险的内容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补充医疗保险三个层次构成。

1、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

所谓基本医疗保障是指保证职工在患病时能得到目前所能提供给他的、能支付得起的、适宜的治疗技术,它包括基本药物、基本服务、基本技术和基本费用等内容。

大额医疗救助:大额互助,普通门诊给予报销的。而特别门诊及住院这块,大额互助报销的是一年内超过统筹基金报销封顶线的费用,普通门诊起付线是2000(相当于免赔额),2000以上报50%,最多可报2万。特别门诊和住院报销,它报销的是超过统筹基金封顶线(7万)的那部分费用,报70%,最多10万。

2、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指企业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本着自愿的原则,自出资金,对本企业职工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以外的医疗费用,实行医疗补助的医疗保险。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由企业缴纳,原则上控制在工资总额的4%以内,具体比例可根据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企业上年度支付医疗费情况而定。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从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列资的部分,经同级财政核准后列入成本;退休人员从劳保费中列资。个人不缴纳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

3、个人补充医疗保险

个人可以根据需要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或是意外保险。

二、医保卡报销范围

医疗保险卡(以下简称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医疗保险事业处(以下简称医保处)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1、医保卡报销范围: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当您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看病挂号、住院办理出入院手续时,需出示医保卡;当您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交费结帐或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配药、买药时,需凭医疗保险卡交费结帐;当卡中的金额不足支付时,您需用现金补足,不得透支。

2、医保卡缴费比例:

公司8%,个人2%;医保卡里的钱,只有看病或去指定的地方买药才能用,别人不得用卡的钱换现金。

3、医保卡报销比例:

每年会有钱打到你卡里,先用卡里的钱就医,用完以后进入自付段(比如上海是1500元),然后进入共付段(各50%),年龄不同比例有所不同,发生重大疾病的话,社保给付的比例会高一点。大致情况是这样,各地会有些差异。

以上便是关于社会医疗保险内容有哪些,医保卡使用范围包括哪些的相关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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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首先,参保人员要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按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非定点药店购药发生医疗费用,除符合急诊、转诊等规定条件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其次,所发生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超出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按规定不予支付。

第三,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要区分是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还是属于个人帐户支付范围。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最高支付到“封顶线”为止。个人也要负担部分医疗费用,“封顶额”以上费用则全部由个人支付或通过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起付标准以下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解决或由个人自付,个人帐户有结余的,也可以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如何缴纳

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的下月1日起享受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内的医疗待遇、规定的其他医疗待遇以及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还可以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范围以外的医疗服务费用由参保人个人自付。参保人为保健对象的,其医疗费用属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范围内的,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超出部分的解决渠道,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参保人因工负伤、患职业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参保人或其单位停止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停止缴交月的下月1日起参保人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个人账户部分除外,可继续使用直至用完为止。另外,因自付医疗费用数额较大,造成生活水平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可向市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基本医疗费用补助。

关于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介绍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关于公积金贷款,很多人并不是十分了解。但是公积金贷款利率要远远低于商业贷款,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非常划算,所以,大家还是需要学习一下关于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

关于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规定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各地的具体规定或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

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

6、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关于公积金贷款期限的规定

贷款期限的确定一般参照借款式人贷款数额、还款能力、借款人达到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和借款人意愿由贷款人确定,最长不超过30年,其中贷款金额3万元以下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贷款金额3.5万元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贷款金额3.5万元-10万元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贷款金额10.5万元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申请组合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关于公积金贷款——相关资讯安徽申请公积金贷款可网上查询进度

昨日从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即日起,申请省直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将可以在网上直接查询到审批进度。

根据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为了方便贷款人查询,即日起开通住房公积金贷款进度网上查询功能。贷款人可登录管理中心官网,点击右侧“个人用户专区”中的“登录”选项,进入个人用户界面,再点击“个人公积金信息查询”按钮。和以往此页面不同的是,在基本信息栏最下方,如今增加了一条“贷款进度”项,将会详细显示个人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已经审批到哪一步。

特殊病种,长沙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出新规 特殊门诊申请如何办


记者日前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完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管理,减轻参保人员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该局已下发《关于完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管理的通知》,从10月1日起,长沙市职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管理适用新规定。

门诊特殊病种补助是医疗保险对少数病情较重、病程较长、门诊治疗费用较大的参保患者实行的门诊医疗费补助。根据新规,精神分裂症、癫痫两个特殊病种门诊的限额标准由每月80元提高到每月200元包干使用。年满80岁的老人取消特殊病种待遇资格复审。

恶性肿瘤门诊康复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及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肾(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慢性活动性肝炎、肺结核等6种特殊病种门诊待遇资格有效期限按原规定仍为2年(24个月)。到期如需继续进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的,应按原规定程序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门诊待遇资格延长为4年的特殊病种

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癫、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帕金森氏综合征、精神分裂症、冠心病、高血压III期、糖尿病、中风、肾病综合征、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系统性硬化症、中枢神经系统性脱髓鞘疾病、重症肌无力、肝豆状核变性、克隆病、垂体瘤、血友病、癫痫、小儿脑性瘫痪(限城乡居民)等23种特殊病种门诊待遇资格有效期限延长为4年。到期如需继续进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的,应按原规定程序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长沙医疗保险参保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期间身患特殊病种范围内疾病可以申请办理特殊门诊。在长沙办理特殊门诊申请,必须按照规定流程办理,且提供必备资料。那么具体应该如何操作呢?必备资料是指哪些呢?

长沙医保特殊门诊申请

【受理机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初审鉴定医院或乡镇医保办

【办公时间】:每月1至10日

【办结时限】:一个月以内

【咨询电话】:0731-12333

特殊门诊申请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长沙医疗保险;

2、处于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期间;

3、身患特殊病种范围内疾病。

特殊门诊申请资料:

1、医保手册;

2、身份证;

3、一寸近照;

4、《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审批表》;

5、相关病史资料。

【备注】:相关病史资料包括原始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住院病历首页及出院记录、近期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等。但必须由出具病史资料医院的医保科或医务科或病案室盖章确认。

特殊门诊申请流程:申报-鉴定-复审-发放

1、申请人备齐资料前往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初审鉴定医院/所在乡镇医保办提出申请;

2、初审鉴定医院医保科集中时间组织鉴定医师进行初审鉴定;

3、初审鉴定后,递交资料到长沙社保局医保处;

4、医保处组织专家进行复审;

5、复审合格将《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发放到初审鉴定医院;

6、初审鉴定医院将《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给参保人员。

【补充说明】

1、职工医保患者前往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初审鉴定医院办理特殊门诊申请。

2、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前往所在乡镇医保办办理特殊门诊申请。

3、评审通过参保患者,从批准之日的下月起开始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待遇。

4、参保人员持《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到就诊医院门诊治疗或凭医院处方到四家特医门诊定点药店购药。费用在就诊医院或药店即时报销,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自费部分。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4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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