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投保:选公司要遵循四大指标

2020-09-04
投保险财产规划

继上半年多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被曝出之后,近期又有十多家公司,如天安保险、人保健康、华夏人寿、生命人寿、恒康天安人寿等因偿付能力问题被监管亮“黄牌”,并有多家公司的部分业务被叫停。

偿付能力充足与否

偿付能力是一种支付保险金的能力,表现为实际资产减去实际负债后的数额。偿付能力是影响公司经营的最重要因素,公司具备足够的偿付能力,可以保证发生保险事故时,有足够的资金支付保险金,并保证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

保险专家指出,偿付能力不足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如业务增速过快、重规模轻效益、发展模式粗放、产品结构不合理,也有可能是股东实力不强、对公司投资热情不高、投资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等等。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将接受动态监管,投保人可以通过保险监管机构的网站,了解保险机构的增资情况及偿付能力不足公司的通报。

保险保障

长期全面带豁免

投保人在选择保险公司时,需要了解公司产品的特点,及其在同类产品中的竞争优势,是保障型的,还是投资型的,或者是偏保障还是偏投资……以重疾险为例,有的保障期限长,有的保障范围广,有的还将重疾分类,第一类出险,病愈后还可以保障第二类重疾,有的具有豁免功能,即出险后后期的保费将免缴,但仍可以享有特定的保障权益。

在投保前,投保人需要详细了解保单条款中涉及自身利益的具体内容,如承保风险种类、保险责任、保险收益、保险期限、赔付方式等等。如果选择保障类产品,也应选择一个种类较齐全的保险公司,这样更容易搭配,组成套餐,并根据投保人的保险需求,在主险的基础上附加较全的附加险。

投资实力

纵览盈利因素,参考历史业绩

一个公司的投资能力强,意味着保费的增值空间大。只有能取得稳定收益的公司,才能最终保证投保人的利益。

购买投资型保险更需要考察公司的投资能力。例如,需要考察公司股东背景、公司实力、公司文化,同时还要进一步了解公司治理结构、内部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注重投资者教育等等。同时,也要了解管理团队,主要了解团队中人员的专业素质、投资实力以及投资绩效。

公司过去的高绩效对投保人有很多的吸引力,而且用历史的高业绩来吸引投保人也是公司的惯用手法。因为历史业绩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公司的整体投资实力和研究水平。

服务水平售前售后相一致

在保险产品较为同质化的今天,各公司都在追求服务质量。服务质量好的公司,总是以投保的需求为导向,而且言行一致,从很大程度上体现服务专业化、理赔高效化。

以服务水平作为选择公司的标准,要从两个方面来考虑:公司与营销员。其一,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保单往往是一个长期有效的契约,是保险公司给投保人许下的一个承诺。因此,详细了解保险公司的服务细节很关键。其二,保险营销员提供的服务。这一个性化的服务将体现营销员的专业程度和综合素质,间接体现公司培训力度与管理水平。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投保人都在抱怨营销员在投保前形影不离,投保后却无影无踪,这说明营销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需要投保时明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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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保险公司四大公司是那些?_保险知识


我国国有四大保险公司分别是: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简称“中国人寿”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

中国人保控股公司,简称“中国人保”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简称“中国太平”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是中国唯一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政策性保险公司,2001年12月18日正式揭牌运营。

中国信保的主要任务是:积极配合国家外交、外贸、产业、财政、金融等政策,通过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手段,支持货物、技术和服务等出口,特别是高科技、附加值大的机电产品等资本性货物出口,支持中国企业向海外投资,为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提供收汇风险保障,并在出口融资、信息咨询、应收账款管理等方面为外经贸企业提供快捷、完善的服务。

中国信保承保国家风险和买方风险。国家风险包括买方国家收汇管制、政府征收、国有化和战争等;买方风险包括买方信用风险(拖欠货款、拒付货款及破产等)和买方银行风险(开证行或保兑行风险)。

四大国有保险公司升格

2012年3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中国人寿保险集团、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正式升格为副部级单位,其组织关系及人事权统一由保监会移至中组部。与此同时,四大国有保险公司完成了新班子的调整:吴焰任中国人保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明生任中国人寿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滨任中国太平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毅任中国信保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为董事长)。

四大国有保险公司列入中央直接管理金融企业,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保险业的高度重视,标志着保险业在我国金融业中地位与作用显着提升。此举既符合股份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避免了保监会业务监管和人事管理双重职责的重叠。同时,四大国有保险公司具有举足轻重的行业地位,依靠大型保险公司的影响力,将有助于政府部门加强调控市场,从而促进保险行业稳定发展。

有助于加强市场调控

据了解,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上任以来首抓的第一件大事即“落实四大险企升格副部级,人事权移交中组部”。为此,2011年底项俊波一行分别莅临中国人保、中国人寿调研考察,并专门就“人事权移交中组部”做出指示。紧接着,中组部相关人士也分赴上述企业进行调研。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瑾认为,此次调整后四大险企的人事任命权将移交中组部,而保监会将主要负责对保险公司的监管。据了解,保险业同银行业相似,都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保监会既管人事任命、业务发展,又管规范市场、保护消费者。

“人事调整只是险企升级‘央企’后的第一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庹国柱告诉记者,四大险企是整个保险行业中的巨无霸,有着举足轻重的行业地位,依靠大型保险公司的影响力将有助于政府部门加强调控市场,从而帮助行业稳定发展。

保险知识,保险规划四大误区


通常,在不同人生阶段的保险规划中,都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易犯误区,会使投保人遭受损失或不便。平日里,不妨先认认清楚这些误区“长啥样子”。

从单身期到家庭形成期、成长期、成熟期和空巢期,每个人的保险保障都应该根据不同人生阶段的特点,进行具有不同侧重点的规划,形成一个类似于“梯级消费”的概念。

只是,在这么一个长周期的保险规划中,很容易步入一些常见的误区中,为此我们要特别注意,尽量避免。

误区之一:寿险只能增加而不能减少

有人认为,既然是阶梯式消费,就应该是爬坡式向上,保险产品只能越选越多,保额也应该逐渐累加。其实不然。随着人生阶段的不断向前,总体而言保险是越买越多了,但具体到每一个险种上并非完全如此。

寿险规划的改变,并不只是意味着保单数量的增加。由于家庭责任、经济收入变化,每一时期需要的保障重点会有所不同。

比如,寿险额度在单身期较少,到家庭成长期和成熟期因家庭负担较重而变得很高,但到了老年会再次降低,因为老人已经不是已成年子女的最主要经济来源了。医疗类产品的变化也不是直线上升的,因为不同时期对具体的健康医疗类产品需求很不一样。年轻时需要的意外医疗保险,到了35岁以后可能更多考虑终身健康保险和终身医疗补贴。到底是增是减,关键还是看具体的需要。

误区之二:年轻人暂不需买保险

在单身期,也就是保险的“初级消费阶段”,年轻人总是对保险抱着无谓的态度。比如,不少年轻人会说“意外太偶然,应该轮不到我”。

世界这么大,哪有那么多的意外发生,即使有意外发生也不一定轮到自己。很多人都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但意外是突如其来的客观事故,它不是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什么时候光顾、光顾到谁头上,谁也说不准。也正是因为意外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其所具有的不确定性,年轻的时候才更应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它具有“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互助特性,尽管意外事故发生给人们带来的是各种各样的灾难,但如果投保了一定保额的意外险,这份保障至少可以使受难者及家属在经济上得到相当的援助,在精神上给予一定程度的安慰。

也有人认为,年轻时买保险不如做投资挣钱。年轻人可以不用购买储蓄性质的保险,但高保障型的产品必须有备无患,只要每年缴纳的保费是在合理的收入比例范围内,它对你的整体投资计划不会有什么影响,相反它还能为风险投资保驾护航。

误区之三:不愿给自己买保险

家庭成长期,财富的积累还起步不久,却又有了家庭和孩子的负累。新买住房要还月供,大宗家居用品尚需添置,到处都是需要用钱的地方。此时此刻,夫妻双方可能在保险上有些“气短”,不愿意给自己买保险增加支出。

有些人觉得“我经济负担比较重,没有闲钱买保险”。周先生今年32岁,上有老下有小,他总说:“我不买保险,家里要用钱的地方多着呢,没那闲钱,最多给孩子买一份。”

但对于有家庭负担的人而言,保险不是奢侈品,而更像是必需品。没有对自己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和收入能力的保障,就根本不可能保护好自己的家庭。你宁可在别的地方省出一点来,也要安排好自己的保障。

但是,经济成本毕竟是需要考虑的,所以处在家庭成长期,预算比较拮据的家庭可以选择一些没有现金价值的产品,并根据你的实际需要投保,保费就会比较便宜。

误区之四:成熟之后易走两个极端

到了家庭成熟期,以下两个保险消费的误区比较明显。

一是有些人觉得“有钱可以替代保险”。到了家庭成熟期,家庭财富已经积累到最高点附近,有些人会认为自己已经有能力应付生活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财务困难,尤其对于从未有理赔经历的“有钱人”而言,可能会产生“保险无用论”的想法。

但是,积累财富不容易,为什么要把所有的重任都往自己肩上扛呢?比如一次重病需要10万元,虽然你的财力负担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买了保险,很可能只要1万元就解决了问题,为什么不用保险来留住你的9万元呢?相较针对大多数人的经济风险保障作用,对于有钱的人,保险更有意义的作用还在于保全已拥有的财产。

另一方面,特别看重家庭的人,在家庭成熟期可能还会走向另一个极端,就是特别喜欢买保险,认为“保险买得越多越好”。

可是不要忘记,购买越多的保险,同时也就意味着将要缴纳越来越多的保费。一旦自己的收入减少、难以缴纳高额保费的时候,将面临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理性的行为应当是,根据自己的年龄、职业、收入等等实际情况,力所能及地适当购买保险。投保的费用最好是自己收入的10-15%左右为宜。

保险知识,女性投保健康保险避免四大误区


1.切莫等待观望

我国现行健康保健制度基本上是由城市职工公费或劳保医疗制度和乡村自费医疗或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两大部分组成。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化,中国将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对塬有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进行改革,并大力发展商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是在最基本的医疗保障水平上的福利政策,而那些害怕负担较大疾病费用的人在收入可能的情况下,将不会仅仅满足于这一保障水平,从社会医疗保险范畴来看,我国尚未有能力建立全面健康保险体系,保障范围不会超过人口的20%,而没有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口中的80%将是商业医疗保险的对象,包括大部分叁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劳动者、农民及少年儿童等。

2.切莫单一投保

就拿“青少年,幼儿住院医疗保险”来说,目前每个投保的孩子最高保险金额为4万元,而孩子一旦得大病,这些钱是不足以支付孩子的医疗费用的。

由于“青少年、幼儿住院医疗保险”费率较低,只能作为团体险种由学校和幼儿园统一为孩子投保,而不可能为每个孩子提供单独的、更高的保障,家长应更多地依靠自己的力量为孩子提供更全面的保障。事实上,目前包括中保寿险公司在内的不少保险公司都有面向个人的少儿险种。

由于青少年本身的特点,他们罹患某些重大疾病(如白血病)的概率甚至比成人还要高。所以,保险的保障意义显得更为重要。人们应该选择参加各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您保得越多,交费越多,保险的系数也就越大。

3.年轻健康时投保

最有利有的人可能会因为这种原因拒绝投保:“我的身体非常健康,不需要买保险”。实际上他又走进了一个误区。健康保险的保费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关系密切,保险公司往往还要求被保险人体检,规定观察期或约定免赔额,承保非常严格。当人们年轻、身体健康时投保,保费很优惠,而人年纪一大,身体状况比较差的时候再买,很可能就是保险公司不想承保的时候,或者要花费更多的保费。因此,健康的人才有资格买保险,健康的人才更需要买保险。

4.根据实际情况投保

目前,我国面向家庭的医疗保险主要是附加险,投保附加的医疗保险一般须同时参加一种带储蓄性质的主险。这就需要人们应根据家庭的经济情况,确定每年可以支付的保费金额;再根据家庭的医疗保障状况,选择不同的险种进行合理的组合,以求在现实条件下得到更全面、充足的医疗保障。

货运保险投保时的四大注意事项_保险知识


我们在各大网购平台购物时偶尔会买到不喜欢的产品。以往我们需要自己承担运费,近几年出现了运费险。只需在下单时多支付几元保险费用,退货时不需承担运费。货运保险和电子商务的运费险类似,对消费者非常有利。下面为大家介绍货运保险投保时的四大注意事项。

1.认真填写投保书

(1)亲自填写“投保书”,要保书上有关告知事项应如实告知;不隐瞒不遗漏,以确保投保人的权益。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2)要保书上“投保人(签章)”栏应亲自签名或盖章,并请被保险人于“被保险人(签章)”栏亲自签名或盖章。《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2.索取首期缴费收据

在保险公司未签发保险单前,连同投保书一起缴付首期保险费时,应向业务员索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费暂收收据或保费收据。为确保你投保的权益,最好不要收取业务员以个人或任何他人的名义出具的收条。

3.索取保单并认真审查保单内容

填写投保单并交纳首期保险费后一个月内(特殊情况除外),您将收到正式保险单。收到保险单后,您务必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错漏之处,要求业务员及时交保险公司更正。如确认保单无误,请填妥保单回执交业务员带回公司以确保您的权益。

4.善用契约撤销权

保单撤销权是指投保人在收到寿险保单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撤销保险,保险公司将全额退还所收保险费。

为确保该项权利的顺利行使,请务必注意:

(1)收到保险单时,一定要填写保单回执,保险公司一般都是以回执日期作为您收到保单的日期;

(2)投保人行使契约撤销权,可以不论撤销原因,但必须以书面为意思表示,口头申请无效;

(3)由于契约撤销权影响业务员利益,业务员可能加以阻拦,这时您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

保险知识,注意保险的四大误区


在不同人生阶段的保险规划中,都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易犯误区,会使投保人遭受损失或不便。

平日里,不妨先认认清楚这些误区“长啥样子”。

从单身期,到家庭形成期、成长期、成熟期和空巢期,每个人的保险保障都应该根据不同人生阶段的特点,进行具有不同侧重点的规划,形成一个类似于“梯级消费”的概念。

只是,这么长周期的一个保险规划,很容易步入一些常见的误区中,为此我们要特别注意,尽量避免之。

误区一:寿险规划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有人以为,既然是阶梯式消费,就应该是爬坡式向上,保险产品只能越选越多,保额也应该逐渐累加,其实不然。随着人生阶段的不断向前,总体而言保险是越买越多了,但具体到每一个险种上并非完全如此。

寿险规划的改变,并不只是意味着保单数量的增加。由于家庭责任、经济收入变化,每一时期需要的保障重点会有所不同。

比如,寿险额度在单身期较少,到家庭成长期和成熟期因家庭负担较重而变得很高,但到了老年会再次降低,因为老人已经不是已成年子女的最主要经济来源了。医疗类产品的变化也不是直线上升的,因为不同时期对具体的健康医疗类产品需求很不一样。年轻时需要的意外医疗保险,到了35岁以后可能更多考虑终身健康保险和终身医疗补贴。

到底是增是减,关键还是看具体的需要。

误区二:年轻人买不买保险无所谓

在单身期,也就是保险的“初级消费阶段”,年轻人总是对保险抱着无谓的态度。

比如,不少年轻人会说“意外太偶然,应该轮不到我”。

世界这么大,哪有那么多的意外发生,即使有意外发生也不一定轮到自己。很多人都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但意外是突如其来的客观事故,它不是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什么时候光顾、光顾到谁头上,谁也说不准。也正是因为意外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其所具有的不确定性,年轻的时候才更应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它具有“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互助特性,尽管意外事故发生给人们带来的是各种各样的灾难,但如果投保了一定保额的意外险,这份保障至少可以使受难者及家属在经济上得到相当的援助,在精神上给予一定程度的安慰。

也有人认为,年轻时买保险不如做投资挣钱。年轻人可以不用购买储蓄性质的保险,但高保障型的产品必须有备无患,只要每年缴纳的保费是在合理的收入比例范围内,它对你的整体投资计划是不会有什么影响,相反它还能为风险投资保驾护航。

误区三:家庭成长期间不爱惜自己

家庭成长期,财富的积累还起步不久,却又有了家庭和孩子的负累。新买住房要还月供,大宗家居用品尚需添置,到处都是需要用钱的地方。此时此刻,夫妻双方可能在保险上有些“气短”,不愿意给自己买保险增加支出。

有些人觉得“我经济负担比较重,没有闲钱买保险”。萧山今年32岁,上有老下有小,他总说:“我不买保险,家里要用钱的地方多着呢,没那闲钱。最多给孩子买一份。”

但对于有家庭负担的人而言,保险不是奢侈品,而更像是必需品。没有对自己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和收入能力的保障,就根本不可能保护好自己的家庭。你宁可在别的地方省出一点来,也要安排好自己的保障。

但是,经济成本毕竟是需要考虑的,所以处在家庭成长期,预算比较拮据的家庭可以选择一些没有现金价值的产品,并根据你的实际需要投保,保费就会比较便宜。

误区四:家庭成熟期后走向两个极端

到了家庭成熟期,以下两个保险消费的误区比较明显。

一是有些人觉得“有钱可以替代保险”。到了家庭成熟期,家庭财富已经积累到最高点附近,有些人会认为自己已经有能力应付生活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财务困难,尤其对于从未有理赔经历的“有钱人”而言,可能会产生“保险无用论”的想法。

但是,积累财富不容易,为什么要把所有的重任都往自己肩上扛呢?比如一次重病需要10万元,虽然你的财力负担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买了保险,很可能只要1万元就解决了问题。为什么不用保险来留住你的9万元呢?相较针对大多数人的经济风险保障作用,对于有钱的人,保险更有意义的作用还在于保全已拥有的财产。

另一方面,特别看重家庭的人,在家庭成熟期可能还会走向另一个极端,就是特别喜欢买保险,认为“保险买得越多越好”。

可是不要忘记,购买越多的保险,同时也就意味着将要缴纳越来越多的保费。一旦自己的收入减少,难以缴纳高额保费的时候,将面临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理性的行为应当是,根据自己的年龄、职业、收入等等实际情况,力所能及地适当购买保险。投保的费用最好是自己收入的10%左右为宜。

保险知识,四大途径中哪种投保方式更快捷便宜?


途径一

电话投保

投保程序:拨打保险公司公布的车险销售电话即可,有专业人员上门服务。

优点:简单,快捷,车主在任何地点一个电话就可以快速投保。电话投保第二天,专业工作人员将上门收取保费及相关资料,第三天专业人员再将保单送到家。(五环及五环内免费送单,五环外收取一定上门费)。

缺点:需提防“山寨”版投保电话,也有遭遇假保单的危险。

注意事项:投保前应先了解保险公司是否有电话车险业务,仔细核实正确的投保电话号码后再拨打。另外,由于保险公司现在主推该业务,购买的时候还应该询问是否还有其他优惠项目,如新车入保可送油卡、话费等。

投保公司:人保

全险内容:车辆损失险、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率特约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保额5000元)、发动机特别损失险。(共8项)

保费:3912元

人保经营的是A款车险,A款车险的四项主险是车辆损失险、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其他的如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等都是附加险种。

人保电话投保工作人员表示,电话投保全险还包括自燃损失险,因为是新车还在质保期,不建议上自燃险,该价格已享受7.7折优惠。

另外,通过电话投保人保车险,可以得到其他优惠。其中续保车型可享受在7.7折的基础上再优惠15%(交强险除外)。新购车辆不享受折上折,人保转送等值450元的中石油加油卡或中国移动电话充值卡。

投保公司:太保

全险内容:车辆损失险、商业三者险(保额1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额5万元)、盗抢险、不计免赔率特约险、国产玻璃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保额5000元)、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共8项)

保费:3405元

太保经营的是C类车险,主险为车辆损失险、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其余如国产玻璃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均为可选的附加险种。首次投保可有7.7折优惠。通过电话投保的保户,公司有专门的客服人员负责上门理赔,第二年续保时则有7折优惠,另外再折15%即7折后再8.5折的保费优惠。

太保业务员介绍,公司对电话车险客户提供专人理赔服务,每周24小时受理理赔咨询、事故车救援及维修、接送车并全程代办理赔。五环及五环内客户可免费取、送单,五环外加收10元送单费用。

途径二

营业厅投保

投保程序:车主携带相关资料去往保险公司营业网点,当场填写保单、缴费投保。

优点:权威可靠,车主可放心购买。手续齐全,立等可取。

缺点:服务态度有待提高,没有上门服务,只能去固定营业厅办理。除了规定折扣无其他优惠。

注意事项:相关资料购车票据和本人身份证明,及资料复印件都要携带齐全,不然来回跑浪费时间和交通费。

投保公司:人保

全险内容:车辆损失险、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陪率特约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保额5000元)和发动机特别损失险。(共8项)

保费:4077.3元

人保营业厅所报的车险全险内容跟电话投保一致,即使这样,营业厅的报价仍比电话投保贵100余元。原因是营业厅的工作人员直接将车身划痕险按保额5000元投保,该项险种之前电话投保时是按保额2000元计算,因为保额增加,直接导致划痕险保费和不计免赔率特约险的保费上涨,最后总保费也上涨。

投保公司:太保

全险内容:车辆损失险、商业三者险(保额1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额5万元)、盗抢险,以上四类主险不计免赔率特约险,国产玻璃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保额5000元)、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共8项)

保费:3405元

保费内容与电话投保一致,只是服务态度上就差了不少。

途径三

汽车经销店内保险公司直赔点

投保程序:购车后在经销商处直接投保。

优点:投保一步到位,出险后还可享受直赔服务,将出险车直接送店维修即可。另外,如果在同一家店内购车和上保险,销售员会相应给予一定车价或保费折扣。

缺点:人为因素较多,导致保费浮动较大,及出现不必要险种。

注意事项:投保前有必要事先致电保险公司了解一下哪些险种没必要购买,因为经销商只会一味推销。另外,保单也需查验真伪。

投保公司:人保

投保险种:商业车险全险和交强险

全险内容:车辆损失险、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率特约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险、发动机特别损失险和附加法律特别约定险。(共10项)

保费:4135元

经销商给出人保全险保费比在营业厅投保贵了100余元,同时多了自燃险和法律特别约定险。记者提出异议,指出这比之前在营业厅直接投保价格要贵,经销商才表示也可以不买自燃险和法律特别约定险这两个险种,这两项就省了276元。

因为经销商其实也是保险代理公司的一种,其保费更多地掺杂了市场的因素。为了拉拢顾客,保费浮动是存在的。

投保公司:太保

全险内容:车辆损失险、商业三者险(保额1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额5万元)、盗抢险,以上四类主险的不计免陪率特约险,国产玻璃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保额5000元)、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共8项)

保费:3850元

工作人员表示新车还在质保期内不需购买自燃险,该保费为7.7折后的价格,如果需要更低的折扣还需要与车辆销售人员协商。尽管如此,在经销商处一转手,保费价格就比在营业厅购买高出400多元。

途径四

保险中介代理投保

投保程序:将相关资料交与中介公司,由其代为购买。

优点:价格便宜,且可以送保单到家,服务态度超好。

缺点:通过代理购险须谨慎,因为代理资质门槛低,容易出现中介骗保的情况。

保险知识,购买儿童保险的四大准则


一:是先保大人后保小孩。在保险方面优先为孩子投保,反而忽略了大人本身,这是最严重的误区。大人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也是孩子最好的“保护伞”。如果只给孩子买保险,大人自己却不买,那么大人发生意外时,这个家庭很可能会因此陷入困境。

二:是缴费期不必太长。可以集中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在他长大成人之后,可选择自己合适的险种为自己投保,但是保障期相对较长。

三:是保额不要超限。为孩子投保以死亡为赔偿条件的保险(如定期寿险、意外险),累计保额不要超过10万元,根据保监会的规定,超过的部分即便付了保费也无效。现在一个家庭一般只有一个孩子,孩子是家庭的核心,于是家长给孩子购买保险时往往容易陷入保额越高越好的误区。理财专家指出,由于小孩子不是家庭收入的来源,因此,给小孩子买较高的保额没有必要。而且,随着孩子年龄变化,对保险的具体需求也在变化。

四:是购买豁免附加险。在购买主险时,应同时购买豁免保费附加险。这样一来,万一父母因某些原因无力继续缴纳保费时,对孩子的保障也继续有效。如果保险没有豁免保费附加险,投保人可以通过购买寿险来抵御风险。

商业保险的四大特征_保险知识


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商业保险有以下几大特点。

1.商业保险是一种经营行为,保险业经营者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社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目的是为人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以国家财政支持为后盾。

2.商业保险依照平等自愿的原则,是否建立保险关系完全由投保人自主决定;而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或劳动者,其缴纳保险费用,接受保障,都是由国家立法直接规定的。

3.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不同的保险合同项目,不同的险种,被保险人所受的保障范围和水平是不同的;而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一般由国家事先规定,风险保障范围比较窄,保障的水平也比较低,这是由它的社会保障性质所决定的。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被保险人有永久获得保障的权利。政府对保险财务负最后的责任,发生亏损由国家财政拨款弥补。

4.商业保险是以个人或全体人民为对象,并根据其缴保费多少和事故发生的种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社会保险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为对象,在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后给予物质帮助。

保险理赔远离四大认知误区_保险知识


如今参加保险的人越来越多。值得关注的是,投保后一旦发生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灾害或事故,有些人由于对保险索赔的基本要素存在认知误区,因而直接影响了自身保险利益。

要素之一,保险责任不清楚。

保险单是有效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单背面清楚地印着哪些灾害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哪些是除外责任。假如遭受的灾害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不属于的则不能赔偿。比如,一位客户为私家房屋投保了家财保险,由于在装修中违背了城市房屋建筑的管理规定,房管部门依法要求其将已拆改的房屋结构复原。他认为,既然上了保险就能索赔,所以到保险公司报案并要求赔偿。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得知具体情况后,耐心地把保险责任一项项地再次讲清楚,他才明白个人装修破坏房屋的行为不属于保险责任,个人酿的苦酒只有自己喝了。

要素之二,投保险种不了解。

以机动车保险为例,除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和全车盗抢险等基本险外,还有不计免赔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上责任险、自燃险、划痕险、发动机进水险等一批附加险种。有的入保车辆只投保了交强险,而没有投保车损险,发生机动车单方事故就不能索赔;再如,家财保险除了有基本责任外,还有特约责任,包括盗抢责任和管道破裂及水渍等责任,投保时可从中选择任意一种。这些附加险种均有各自的保险责任范围,索赔时要确认出险是否符合赔偿范围。

要素之三,保险约定不掌握。

比如,保险期限、保险责任、赔偿范围、保险金额与实际赔偿额的关系、地址变更后应办何手续、赔偿后找回的物品所有权归属谁等。只有把这些内容真正搞懂弄通,遇到灾害事故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此前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户家庭数年前参加了一年期的家财保险,到期后没有再续保,等于终止了保险合同。后来家里不慎失火,财产损失不小。在万分焦急中,他忽然想起参加过保险,立马到保险公司报案“索赔”,并态度坚决地说:“肯定投保了家财保险,只是保险单已丢失。”保险公司一听迅速组织人员把保险单底档查了个遍,才知道他家在几年前投过保,以后没有续保,此次火灾与保险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当然不能赔付。直到此时,这家主人才恍然大悟,只好亡羊补牢,重新投保。

要素之四,赔偿手续不明白。

索赔必须严格遵守程序操作,按照规定履行必要手续,同时要提供相关的单证资料,环环相扣,缺一不可。例如,入保的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后,车主应在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拨打保险专线服务电话说明事故原委,此刻必须反映事故的真实情况,以协助保险公司查勘第一事故现场。有些事故则要在公安交管部门结案后方能办理索赔,还要提供保险单、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其他相关费用单据,保险公司才能依据规定办理赔偿。与之相反,有的人在发生车险事故后,什么手续都不办,单证也不提供,一门心思到保险公司找熟人、托门路,希望得到最“理想”的赔付,结果白白耗费了时间和精力。保险理赔有一整套科学务实的业务操作流程和层层把关的审核监督机制,每一笔赔款费用的支出都有明确界定。只有依规运作,照章办理,履行义务,合理维权,才能加快赔付进程,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保险知识,投资型保险四大误识 


近年来,随着保险市场繁荣,投资型保险也进入人们的视线,不过,投资型保险并非稳赚不赔,因为按照功能划分,投资型保险重在投资,风险保障则是其附加部分。面对保险公司高回报理财的诱惑,购买投资型保险时须保持理智,尤其须消除四大误识。

误识之一:投资型保险主要就是进行投资。很多人把投资型保险当成与国债、储蓄等同的投资品种,认为买这种保险就是投资,其实不应该。如果把这种保险当作投资,遇到急用钱时,就要面临提前退保。多数情况下,提前退保,保险公司都要收取大量手续费,如此会白白损失钱财,非常不合算。

误识之二:投资型保险收益和保障可兼得。很多人购买投资型保险的理由便是,投资型保险不仅会带来可观收益,还能得到保障,其实这种认识有失偏颇。不错,这种保险在某个时期可为保险购买人带来高于储蓄存款和国债的收益,但投资型保险的收益和保障是有侧重面的,主要表现在分红和收益上,而在风险保障上,投资型险种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一般情况下,这类保险所提供的都是意外险保障,且保险金额非常低。而相对来说,在所有险种中,意外险的出险率最低,同时,特别是购买了投资型保险的投保人,即使出了险,得到的赔付金也很有限。因此,购买投资型保险时,只能看中其收益,而不能太看中其保障,要做到买投资型保险看“收益”买保险。

误识之三:投资型保险收益能得到保证。这种想法不完全正确。保险公司推荐投资型险种时,给出的收益一般很有吸引力,往往把没有实现的保险分红率夸大。有投资收益心理的人会听信,从而形成很高的心理预期。其实,保险公司的保险收益一般都来自对收取保费的运用,没有谁敢保证其资金的投资一定会有收益,且很高。理论上说,投资型保险所承保的风险都是在自己预期范围内,都是通过对出险率的预期而设定保险费率。再说投资的风险不属于纯粹风险,并不在保险公司承保范畴内,因此,即使保险公司再作出怎样的保险收益承诺都是不保险的。

误识之四:投资型保险是最佳选择。对于任何一个人,风险保障是基本需求,而投资收益的实现,则是更高层次需求,如果没有更多时间进行其他理财品种投资,如基金、股票,则购买投资型险种获取相应收益是可取的,否则就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考虑购买。按照正常逻辑,只有在自己的需求满足后,才可向更高需求迈进。因此,在条件不是特别成熟的情况下,不可追逐购买投资型保险,否则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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