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哈市医保中心获悉,为进一步简化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经办程序,方便异地安置就医特殊疾病患者的门诊治疗及费用报销,哈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治疗部分经办业务流程进行了调整。
1、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期限
①将原规定6个月的异地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期限调整与异地安置就医申请期限保持一致。已申请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的患者,治疗期满后仍可继续治疗,无需再办理延期手续。
②调整病种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血液(腹膜)透析门诊治疗及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限居民医保)、再生障碍性贫血(限居民医保)和系统性红斑狼疮(限居民医保)。
2、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部分经办业务办理地点和治疗期限
将原由哈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经办的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系统性红斑狼疮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申请业务,调整由各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办理,同时将原规定6个月的门诊治疗期限调整为12个月。
申请办理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的异地安置就医参保患者,可选定异地安置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中的一所作为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机构;如需更改定点的,需到哈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异地安置就医取消后,异地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待遇同时终止,仍需继续治疗的,需到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
据了解,本次报销范围为:参保人员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后,所发生与疾病相关的医疗保险目录内的检查、治疗费用和药品费。(限额以内,药品不受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限制。)
根据单病种定额费用分担比例表,该两个病种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两类情况报销。其中,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在一级、二级和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最高达到95%,职工医保在职人员在一级医院可报销90%,二级医院报销87%,三级医院报销85%。居民医保一档参保人员在一级医院可报销80%,二级医院报销60%,三级医院报销40%。居民医保二档参保人员在一级医院可报销85%,二级医院可报销65%,三级医院可报销45%。
综上所述,单病种是指没有并发症,单一的疾病.常见的有:非化脓性的阑尾炎,胆囊炎,胆结石,剖腹产等。单病种付费指的是对部分疾病医疗费用实行按病种付费。
新增列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报销范围的20种疾病包括: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心肌梗塞型冠心病、高血压病Ⅲ期、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结核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甲状腺功能亢进、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慢性丙型肝炎、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视网膜静脉阻塞、高脂血症、前列腺增生(中、重度)、血管性痴呆、肾病综合征、抑郁症(中、重度)、炎症性肠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
在此基础上,原已纳入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范围的10类规定病种仍可正常享受医保报销,其中包括:肝硬化(肝硬化失代偿期)、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帕金森氏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精神分裂症、血友病。
此外,从今年起,全市居民医保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60%提高到70%。按照规定,申报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的参保居民,申报时应持二类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相关病历病情资料及3张一寸照片,自由选择一家具有住院资格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申请,经市医保中心统一体检、复核审批资格。由于不同病种的治疗标准不同,居民医保新增的20种门诊慢性病规定病种,参保患者申报慢性病的鉴定标准以及申请通过后所能享受到的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也各不相同。
据了解,新增13个报销病种分别为:高血压(极高危)、糖尿病、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脑血管病致瘫、慢性阻塞性肺病、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功能不全、系统性硬化病、干燥综合征、结核病、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肝硬化。
另外,办法中还规定,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和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的报销比例从50%提高至60%。
参保患者可向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提出慢性病门诊办理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医疗保险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级甲等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诊断依据及近半年的诊治资料(门诊资料需提供原件;住院资料或门诊资料已归档的,可提供复印件,但复印件上必须标明病案号并加盖公章)等。
低保户、五保户个人自付的费用,还可再享医疗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重特大疾病参合患者,经新农合补偿后的个人自负费用,医疗救助比例要达到60%以上。参合患者享重大疾病补偿时,须提供二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到当地合管办办理审批手续。费用结算时,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新农合基金应补偿部分以及医疗救助应资助部分,患者仅需缴纳自己负担部分。
近日,上饶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又新增了“慢性支气管炎”及“冠心病支架置入术后”2个病种。
《上饶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暂定以下18种疾病作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综合征;慢性肾功能障碍(尿毒症期);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脉支架置入术后);血友病;高血压病III期;糖尿病并发症;慢性肝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肝硬化;慢性晚期血吸虫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结核病需全程化疗;慢性支气管炎;精神病。其中,上述慢性病种的前七项一年最高可报1.5万元,后十一项一年最高可报5000元。如果患多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的,每人限申报两种病种,最高报销额度可以两种累加计算。
信州区参保人员若患有以上疾病,可以到信州区医疗保险局服务大厅领取《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表》,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信州区医保局将于11月上旬组织专家评审团统一鉴定。通过鉴定的,发放门诊特殊慢性病证,次月起,到医保定点住院医院就诊即可享受相应待遇,以后每两年到医保局办理年审。
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病种包括:各种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血友病;脑血管意外(脑梗塞、脑出血)后遗症;糖尿病;结核病;肝硬化心脏病(风心病、高心病、肺心病、冠心病);肾病综合征;癫痫症;性早熟等30种疾病。
据介绍,参保人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疾病,须符合规定。初次申请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应向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填写《海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认定表》,并附本人近6个月内在二级以上或专科定点医疗机构(限本专科疾病)的检查报告、疾病诊断证明等材料。根据病情需要,参保人可同时申请两种门诊特殊病种。患多种门诊特殊疾病的,应按所患主要疾病顺序填报。参保人连续中断治疗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如需继续治疗,须由其就诊的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提供认定标准中列举的相关检查报告和情况说明。连续中断治疗一年以上的,须重新申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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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定恶性病变或恶性肿瘤:指经病理学检查被明确诊断为下列恶性病变,并且接受了相应的治疗。
1. 原位癌;
2. 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 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 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 TNM 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二、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指被临床诊断为急性心肌梗塞并接受了急性心肌梗塞治疗,虽然未达到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急性心肌梗塞”的给付标准,但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
2. 心电图有损伤性的ST段改变但未出现病理Q波。
三、冠状动脉介入手术:指为治疗明显的冠状动脉狭窄性疾病,首次实际实施了冠状动脉球囊扩张成形术、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或激光冠状动脉成形术。
四、特定脑中风后遗症: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部分丧失,其肢体肌力为Ⅲ级,或小于Ⅲ级但尚未达到脑中风后遗症的给付标准;
2. 自主生活能力部分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注1)中的一项或两项。
五、心脏瓣膜介入手术:指为治疗心脏瓣膜疾病,实际实施了非开胸的经胸壁打孔内镜手术或经皮经导管介入手术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手术。
六、特定面积Ⅲ度烧伤: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面积为全身体表面积的10%或10%以上,但尚未达到20%。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七、主动脉介入手术: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经皮经导管进行的动脉内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但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
八、严重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指经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被确诊为下列病变,并实际接受了手术或放射治疗。
1. 脑垂体瘤;
2. 脑囊肿;
3. 脑动脉瘤、脑血管瘤。
九、特定年龄视力受损:指被保险人年满3周岁后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目视力永久不可逆(注2)性丧失,虽然未达到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特定年龄双目失明”的给付标准,但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双眼中较好眼矫正视力低于0.1(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2. 双眼中较好眼视野半径小于20度。
申请理赔时,须提供理赔当时的视力丧失诊断及检查证据。
十、严重头部外伤: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伤害,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并且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头部外伤导致神经系统功能障碍,虽然未达到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严重脑损伤”的给付标准,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已接受全麻下颅骨切开颅内血肿清除术(颅骨钻孔术除外);
2. 在遭受外伤180天后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部分丧失,其肢体肌力为Ⅲ级,或小于Ⅲ级。
12月20日,54岁的长沙市民周大姐来到湖南省人民医院口腔科,因为牙疼吃不下睡不香持续几天,出现了头疼、低烧等症状。接诊的该科主任李健教授经过仔细检查后告诉她,她的一系列症状是牙齿发炎引起,需要做治疗。
周大姐因近千元的费用正犹豫,李主任告诉她,像她这种情况,现在医保可以报销80%的费用,自己不需要花什么钱。费用问题解决了,周大姐愉快地接受了治疗。
据悉,即日起,持《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的市民前往湖南省人民医院口腔科看“牙髓炎”、“牙周炎”“智齿”等三个单病种,凭身份证即可享受医保报销,该院是首批将口腔门诊疾病纳入医保的的省级医院。
“不少牙髓炎、根尖周炎患者的症状为牙疼,很多市民觉得,牙病只是小毛病,大医院收费高,所以经常选择自己去药店买药或去小诊所看病。”李健教授提醒:“牙疼严重影响生活质量,不恰当的治疗可能导致误诊、漏诊,很容易因复发炎症加重痛苦,增加治疗费用,建议市民牙病应及早到正规医院就诊。”
[口腔门诊单病种就诊流程]
1、挂号就诊;
2、口腔科确认,符合口腔门诊单病种医保条件的,将填写诊疗通知单;
3、患者携《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身份证和诊疗通知单,到医院医保科审核备案,领取单病种格式病历,预缴款后进行诊疗。
4、治疗完毕后凭相关凭证结算。
“持《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的市民前往湖南省人民医院口腔科看牙髓炎、牙周炎、智齿等三个单病种,凭身份证即享受医保报销。”据了解,患上这三个单病种的市民,到省人民医院口腔科就诊,根据医保政策报销比例为80%—92%,个人只需自付110—280元/牙。
申报
初次须提供半年内体检资料
凡参加兰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含职工、居民),因特殊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特殊疾病长期门诊(原称特殊疾病门诊或长期门诊)。初次申办或待遇期满续办者,须提供兰州市医保经办机构认定的定点医院半年内的体检资料(附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异地安置人员提供安置地(或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的体检资料或住院病历。
就医
持“三证”到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特殊疾病长期门诊参保人员就医时,须持《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长期门诊治疗审批单》、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和购药。如需到药店购药者,须由已选定医疗机构的医师开具处方,并加盖该医疗机构医保办公章和外购专用章,方可前往市医保经办机构认定的长期门诊定点药店刷卡购药。无医保办公章和外购章的,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本行政区域内的参保人员不允许到兰州市行政区域以外购药,否则发生的费用个人自理。患者在诊治、购药时刷卡自动结算。
标准
城镇职工不分医疗机构等级
起付标准方面,城镇职工不分医疗机构等级,执行统一的起付标准,每年600元,按月分摊。城镇居民按所选医疗机构的现行住院起付标准执行,三级甲等医院为1400元,三级乙等医院为1000元,二级医院为400元,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200元。
特殊疾病长期门诊治疗结算时按审批病种诊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扣除起付标准、个人使用《三项目录》以外自费药品和诊疗项目费用及《三项目录》内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自付费用(城镇职工自付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的10%,城镇居民自付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的20%)后按比例报销。患多个疾病的参保人员,可同时申办两个特殊疾病长期门诊病种;本年度内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在单一病种最高支付限额标准(执行高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00元。
病种待遇支付年限(年)职工支付限额(元)居民支付限额(元)备注
恶性肿瘤放疗128750元/年18250元/年职工和居民均可申办
恶性肿瘤膀胱灌注化疗2450元/月300元/月职工和居民均可申办
乳腺癌或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5880元/月560元/月职工和居民均可申办
抗肿瘤药物治疗及相关检查5350元/月100元/月职工和居民均可申办
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102年内7150元/月2年内2500元/月职工和居民均可申办.
(两年内指手术当日至术后24个月,两年后指25个月后)
2年后3570元/月2年后1305元/月
慢性肾衰竭透析治疗108300元/月2500元/月职工和居民均可申办
慢性肾衰竭(非透析阶段)3550元/月360元/月职工和居民均可申办
糖尿病伴慢性并发症10280元/月175元/月职工和居民均可申办
原发性高血压(有合并症者)10230元/月150元/月职工和居民均可申办
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3170元/月110元/月职工和居民均可申办
慢性活动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
(失代偿期)2375元/月235元/月职工和居民均可申办,聚乙二醇
聚乙二醇干扰素治疗干扰素终身只审批48针,限12个月
(仅限于丙型活动性肝炎)14万元/年2.3万元/年
血友病104.7万/年3万/年职工和居民均可申办
再生障碍性贫血5290元/月190元/月职工和居民均可申办
肝豆状核变性10340元/月250元/月职工和居民均可申办
癫痫2170元/月150元/月职工和居民均可申办
精神分裂症5185元/月120元/月职工和居民均可申办
重症帕金森氏病10220元/月仅限职工
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2185元/月仅限职工
冠心病介入治疗术后5330元/月仅限职工
慢性心力衰竭(除外肺心病所致)2290元/月仅限职工
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抗凝治疗10150元/月仅限职工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5290元/月仅限职工
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2185元/月仅限职工
重型系统性红斑狼疮3190元/月仅限职工
苯丙酮尿症1167元/月仅限18岁及以下居民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报销参保年度内封顶线为3万元
兰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长期门诊病种待遇支付一览表(记者张文博实习生安慧)
上饶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又新增了“慢性支气管炎”及“冠心病支架置入术后”2个病种。
《上饶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暂定以下18种疾病作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综合征;慢性肾功能障碍(尿毒症期);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脉支架置入术后);血友病;高血压病III期;糖尿病并发症;慢性肝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肝硬化;慢性晚期血吸虫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结核病需全程化疗;慢性支气管炎;精神病。其中,上述慢性病种的前七项一年最高可报1.5万元,后十一项一年最高可报5000元。如果患多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的,每人限申报两种病种,最高报销额度可以两种累加计算。
信州区参保人员若患有以上疾病,可以到信州区医疗保险局服务大厅领取《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表》,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信州区医保局将于11月上旬组织专家评审团统一鉴定。通过鉴定的,发放门诊特殊慢性病证,次月起,到医保定点住院医院就诊即可享受相应待遇,以后每两年到医保局办理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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