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比例,市出台新的服务产生,方便丙肝病人医治并降低治疗费用

2020-08-24
新常态下的保险规划

该院医保科罗慧敏科长介绍,新的付费模式下,患者在治疗期间以日间病房住院形式每周来医院一次接受治疗和检查。如果患者的病情在治疗期间出现变化需要住院治疗时,该患者的主诊医师负责为其安排转入住院治疗,待病情稳定出院后转入日间病房继续抗病毒治疗。社险中心按人头根据治疗24周或48周的治疗周期向医院支付一定数额的总控指标;患者在医保总控指标范围内,按照新的报销比例与医保分担费用,不设门槛费,超出总控指标部分的费用由医院负担。在治疗丙肝期间不影响就诊其他疾病。患者只需要在该院丙肝门诊签订就诊协议,就能获得相应的诊疗服务。

主诊医师及专家组将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实施治疗及密切监测,针对每位患者定期评估疗效及不良反应。患者享有针对项目的知情权,获知自身病情、全部检查结果的知情权及专家组定期会诊意见的知情权,并享有针对自身疾病治疗的全部主张权利,以及随时终止此项目的权利。

该项目的启动帮助丙型肝炎医保患者解决了抗病毒治疗的切实问题,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社险中心按人头向医院支付一定数额的总控指标,节约了医保基金;医院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优化治理方案,降低治疗费用,提高了医院专业规范、全方位的综合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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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费用,广东地区H7N9治疗费可纳入医保报销


昨日上午,广东省政府紧急召开全省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省长朱小丹的重要批示,组织专家分析当前广东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形势,研究部署当前防控工作。

针对当前防控工作,广东省副省长林少春要求各有关部门全力救治确诊患者。同时,对于H7N9疫情,当前应以防控为主,从禽源、市场管理入手,采取果断措施控制源头,着力阻断禽传人渠道。积极发挥基层医疗机构作用,确保患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林少春强调,要落实到位联防联控措施,一旦发现疑似病例,要严格实施防护隔离。工商部门要加强对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活禽出现问题应及早追溯来源。农业部门要加大检测密度,确保活禽出栏前抽样检测机制执行到位。经信、财政等部门要全力确保药物供应。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张永慧认为,广东存在人感染H7N9禽流感散发病例的可能,应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

中国工程院院士、省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专家组组长钟南山说,患者现在病情仍较危重,目前广医一院呼研所仍在全力抢救。钟南山表示,下阶段重点要做好H7N9疫情的早发现、早诊断。对确诊H7N9患者,建议在当地具备条件的医院治疗,如无条件,应及早转诊。从事家禽饲养及销售、屠宰人员一旦发现有流感症状,需引起高度重视,及早使用抗病毒药物达菲。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家禽的抽检。

记者获悉,患者转院到广州后要先交三万元,但其家里经济不宽裕,一时筹不出治疗费。对此,昨日省卫生厅回应称,关于治疗费用,已购买城乡居民医保的患者,其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未购买城乡居民医保的经济困难患者,其治疗费用可在日前已设立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及医疗救助基金中落实解决。

医保报销的就诊系统以及报销比例也应当给出公示,以及如何在医院进行报销,需要哪些程序,医院都应当由公示的地方。患者自费的部分如何处理,目前像H7N9这样的严重性流感,治疗费用都是较高的。自费部分是否也有相应的优惠政策之类的,都需要落实好,进一步的提升民众的就医水平。

治疗费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居家治疗费用纳入各类医疗保险


新华网郑州11月26日电(记者宋晓东)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为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解决贫困家庭无力支付精神疾病救治费用问题,河南省将逐步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居家治疗费用,纳入各类医疗保险门诊统筹保障范围,以保证贫困家庭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得到稳定救治。

根据规定,除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正常纳入医保外,精神病患者出院后的居家治疗费用,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给予报销。此外,为保证流浪乞讨精神病患者得到及时收治,河南省还规定由卫生计生部门收治“三无”和流浪乞讨精神障碍患者,其住院医疗费用由当地民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计生部门协调解决,并承担患者住院期间的生活费用。

郑州市心理卫生协会名誉理事长霍顺利表示,居家治疗对于精神疾病患者,特别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恢复、治愈,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目前,有三成精神病人由于居家治疗未能跟进,导致病情复发。”霍顺利说。

为提高精神病人的居家治疗效果,河南省还将加强精神病人的社区服务与管理。出院精神病人由定点收治医院通知患者监护人或家属所属乡镇政府接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出院精神病人的日常监测;同时,配备专兼职负责人管护,指导病人规范用药,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逐步提高精神病患者社会适应能力,帮助精神病患者回归社会。

治疗费用,“风雨”之后有保险陪伴


岚,28岁,北京某外企白领,刚刚“晋升”为一位母亲。岚是个幸福的人,有自己喜欢的工作,有爱自己的丈夫,生活没有任何后顾之忧。

但是,在去年公司例行体检时,岚在自己的体检报告中看到了“宫颈癌早期”几个赫然大字。在当时岚的眼中,这五个字让她的生活天崩地裂。

岚的丈夫急忙带她到医院复查,确诊结果依旧是“宫颈癌早期”。虽然早期宫颈癌的治愈率在90%左右,但面对突如其来的重大疾病、大额的治疗费用,甚至有可能发生的无法生育的危机,这对年轻的夫妻深陷痛苦和折磨。

彼此的爱和对家庭的责任没有因为这场考验而被打垮,岚在丈夫劝说下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手术、化疗、大额的花销……面对妻子对现实的无法接受,丈夫只能极力掩饰住自己的心疼。作为彼此的支撑,他们始终坚持着往前走。

直到一通问候电话的响起,给岚黑暗的生活中点燃了一丝光亮。这通电话是为岚进行保险服务的代理人小李打来的,每月一次,从没有间断过。小李得知了岚这一个月来的经历后,说“我可以帮你理赔的,你有一份《友邦全佑一生‘六合一’疾病保险计划》”。阴云笼罩下的岚早已忘记了自己在8个月前购买的这份重大疾病保险计划,当时的她没有任何保险理念,也没有花过心思去认真地了解,只是受周围同事的影响,她买下了这份健康险,也正是这份保险在她最危难的时刻发挥了爱与责任的意义。在小李的协助下,岚很快拿到了40万元理赔款,帮助她解决了治疗费用。

丈夫的关心陪伴,医生的精心治疗,岚成功治愈了,疾病没有击垮她的意志,大额的治疗费用没有摧毁她的家庭,一切都恢复了原来的模样。

走过了风雨的岚幸运地成为了准妈妈,她与周围朋友交流的话题又回到了宝宝的健康和成长,同时,她也会像个义务的保险宣传员一样,问问身边的人“你的保险保障周全吗?”

安徽新农合补偿方案出台 报销比例提高


安徽省卫生厅印发《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4版)》,对安徽新农合报销比例、省外医疗机构住院门槛费等作出新调整。在乡镇一级医院(卫生院)住院治疗,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可达到90%;省外医疗机构住院门槛费提高到当次住院费用的20%。

(1)门诊可报销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五成。根据方案,常见慢性病门诊补偿可以不设起付线,其可补偿费用的补偿比例不低于50%。鼓励探索慢性病门诊定点诊治、分病种定额补偿,也可以在设立起付线的前提下,将起付线以上部分的费用补偿比例提高到60%以上;门诊补偿实行“按比例补偿”,单次门诊的可补偿费用(不含一般诊疗费)的补偿比例可提高到50%,其中包括国家基本药物(2012版)和安徽省补充药品以及《目录》内中药增加的补偿比例,以户为单位对年度补偿次数或补偿金额实行封顶。

(2)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达九成。为了引导参合农民一般常见病首先在门诊就诊;确需住院的,首选当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我省将省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共分为5类,分别为:乡镇一级医院(卫生院)、县城一级二级医院、城市一级二级医院、城市三级医院和被处罚的医院,按照这些标准来分类设置新农合住院补偿比例。这五类定点机构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依次为90%、85%、80%、75%、55%,其中被处罚的医疗机构不宜开展即时结报。

(3)住院费用超10万,保底补偿60%。方案规定:恶性肿瘤放化疗等需要分疗程间段多次住院的特殊慢性病患者,在同一医院治疗的,只设一次起付线。对不同额度的住院医药费用,延续往年政策,实行“分段保底补偿”。其中,5万元以下费用,可保底报销40%;5-10万元,可保底报销一半;10万元以上,报销60%。不过,实行按病种付费患者的住院费可以不设起付线,不设封顶线,不受药品目录及诊疗项目目录限制,实行定额补偿,比例在60%到85%之间。

《方案》明确,参合的大病病人依照该方案报销后,还可以在大病保险进行二次报销;在被处罚的医疗机构、重点监控医疗机构、省外预警医疗机构住院的,均不执行保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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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1个新农合统筹地区实现跨省即时结报

截至目前,安徽省已有21个新农合统筹地区与27个省外医院开展即时结报业务,约占所有统筹地区的四分之一。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有2万多名参合患者享受到“在哪住院、在哪报销;当天出院,当时报销”的跨省即时结报服务带来的便利。

我省是劳务输出大省,在省外医院看病的参合患者越来越多。如果不能实行即时结报,参合患者就诊后将面临着垫付资金多、报销手续繁琐、报销周期长等诸多难题,由此,我省部分地区开始探索推进跨省即时结报业务。如歙县有3万多农民在全国闻名的纺织品童装生产基地浙江湖州织里镇务工,2011年4月,该县与织里镇医院达成新农合即时结报协议,实现“在哪里就诊,在哪里补偿;当天出院,即时补偿”,成为我省实现跨省即时结报的第一个统筹地区。

安徽新农合定点医院将自行承担违规费用

我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工作的意见》,从今年(2014年)起,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如违反相关管理规定,新农合基金将核减所涉及参合病例的所有新农合补偿费用,不予支付,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我省还将建立按病种付费违规费用核减机制。按照规定,从今年起,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如违反相关管理规定,新农合基金将核减所涉及参合病例的所有新农合补偿费用,不予支付,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同时向社会公布。

住房公积金,青海:大病治疗费用 解决还有更好途径


“对全民实行免费医疗,是民众的一个并不过分的期望,政府在这方面负有托底的责任。如果说马上实施免费医疗确实还有困难的话,那么就不妨从大病免费医疗开始。

不久前,青海省出台《关于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按照这个意见,职工因患特种病、慢性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凭职工医疗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医疗证明,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青海的这个意见出台以后,舆论反应不一。有的认为,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为购买住房而参加的一种储蓄互助型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将住房公积金移用到职工医疗,加剧了住房公积金本身已经存在的资金紧张,是一种应该叫停的行为。也有的认为,这是一项人性化的制度,职工生了大病,医药费不够用,以致将家庭拖到贫困化之中,而他历年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却闲挂在金账户之内,这种死板的政策早就应该改变了。

这两种说法,站在不同的角度发表意见,各有其一定的道理。确实,住房公积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突破了现有的法律规定,看上去似乎不太严肃,但是,我们应该明白,这是一项制度改革,而改革本身就需要对现存的政策甚至某些法规条文进行突破。住房公积金是属于职工自身的资金,怎样使用当然也是他本人的权力,实际上他提取的资金仅仅是自己历年缴存的资金,而不是像购房一样从住房公积金中进行贷款。因此,职工将住房公积金移作他用,是他的个人权力,社会理应尊重。

但是,把这项政策落实到实践中,我们就可发现,它其实并不能派多少用场。一个职工生了大病,等到需要动用住房公积金的时候,估计其家里早已“家徒四壁”了。因此,可以料想到,需要动用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来给自己看病的人,其家庭经济生活水平本身就是比较低的,他在住房上应该也有强烈的改善型需求,那一笔存在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资金本来是他将来进行住房改善的一个支点。但是,当职工因为生了大病而需要把这部分资金提取出来交到医院,实际上就是断绝了自己改善居住条件的可能性。即使他把大病治好了,但却只能继续住在拥挤破烂的老房子里。由此可见,这不过是一种“割肉补疮”的没办法的办法。

将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提取出来用于职工的大病医疗,虽然体现了人道关怀,但并不是一种理想化的彻底解决问题的途径。而且,能够受惠于这项政策创新的人群也是十分有限的,如果职工的大病医疗费用超过了他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那么这笔资金连救急的效果也很差,更不要说有更多的人由于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莫非生了大病就只能眼睁睁地等死?很显然,要解决大病治疗费用这个难题,还得另外开辟途径。

前一阵,在俄罗斯宣布对其国民实行免费治疗后,我国国内曾经出现过一阵有关免费医疗的热议。免费医疗,这无疑也是我国民众的期盼,事实上已经有专家测算过,按照我国目前的国力,对所有国民实行免费医疗并不很困难。但是,卫计委有关领导已经通过向外界发言否定了在我国实行免费医疗的可能性,同时又声称现在我国的医保制度已经覆盖90%以上的人群。但是,一个职工生了大病只能动用住房公积金这个事实无疑又击碎了有关人士所描绘的美好现实,看来目前的医保制度只能解决诸如伤风感冒之类的小病。其实,这类小病倒是难不倒民众的,能够把民众击倒的就是诸如白血病、癌症之类需要巨额医疗资金的大病,有多少人在得了这种大病之后就是因为医疗费太高而宁愿放弃治疗。而偏偏是这种大病,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

对全民实行免费医疗,是民众的一个并不过分的期望,政府在这方面负有托底的责任。如果说马上实施免费医疗确实还有困难的话,那么就不妨从大病免费医疗开始。比如,国家可以建立一个基金,以后不管什么人得了诸如白血病、癌症之类的大病,不论其身份高低,不论其个人财富多寡,一律可以由这个基金支付医疗费,让这些病人能够得到充分的治疗,避免某些家庭因为大病而返贫。即使是那些患了不治之症的病人,也可以通过这项制度在他们生命的末期享受到国家的温情。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34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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