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邦母婴安康保险

2020-03-12
健康保险知识大全

都邦母婴安康保险

投保范围

凡持有准生证、身体健康、未满12孕周之妇女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并将其胎儿作为附属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保险责任

在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保险人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身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流产、早产导致身故,或住院分娩期间因疾病、意外而致身故,保险人按孕妇身故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二、附属被保险人身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住院分娩期间附属被保险人因疾病、意外导致身故,保险人按婴儿身故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三、附属被保险人特定疾病保险责任

附属被保险人为活产婴儿并且在其年满一周岁之前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诊断为先天畸形,保险人按婴儿先天畸形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四、附属被保险人特定手术保险责任

附属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为先天畸形并在分娩后一年内以治疗畸形为直接目的施行手术,保险人按婴儿先天畸形手术保险金额(见附表)给付保险金。

上述附属被保险人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和附属被保险人特定手术保险金给付分别以一次为限。

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保险单载明的生效时间开始,至被保险人分娩满一周年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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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一、凡出生满60天至65周岁乘坐客运机动车的旅客,均可以作为被保险人。

二、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本人及其亲属或被保险人所在团体可作为投保人。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乘坐客运机动车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前,如该被保险人已领取过意外残疾保险金,本公司将从给付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中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二、意外残疾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乘坐客运机动车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体残疾,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下简称“比例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仍需继续接受治疗的,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第一百八十日时的身体状况,对其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一项以上身体残疾的,本公司给付比例表内所对应残疾项目保险金之和。若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本公司仅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本公司对同一被保险人所负的残疾保险金给付责任最高以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若本公司累计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保险期间

本公司对本合同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交付保险费,本公司同意承保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

被保险人乘坐客运轮船时,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指自进入客运机动车辆车厢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客运机动车辆车厢止。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本合同中载明。

投保人须在投保时一次性交清保险费。

网推荐以下意外伤害保险:

“太平福寿”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10万 意外医疗2万元

特色:航空意外高达50万 ¥135元/年 一路平安综合意外险(升级版) 意外伤害10万 意外医疗1万元

特色:意外全残补助200元/天 ¥108元/年 “快乐嘟嘟—吉祥人生”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8万 意外医疗5000元

特色:住院津贴20元/天 ¥95元/年

团体女性安康保险帮助女性抵御大病风险


为了维护广大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县总工会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联合,组织我县妇女参加“团体女性安康保险”,切实增强女职工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

组织全省女职工参加《团体女性安康保险》,是辽宁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联合开展的对女职工实施“特别关爱”的一项活动。宗旨是:保护女职工特殊利益,关爱女职工生命健康,爱心帮扶真情互助,为女职工抵御大病筑起一道屏障。

“团体女性安康保险”每份保险30元,每人两份起保,五份为限,在投保期间(初次投保前三个月为免责期)如在医院初次诊断确认为原发性妇科癌(乳腺癌、卵巢癌、子宫癌、宫颈癌、输卵管癌、阴道癌),每1份保险会得到1-2万的赔付。“团体女性安康保险”是以团体方式参保,不接受个人单独投保。女职工以基层工会团体形式统一组织参保,参保人员不少于本单位女职工的75%,且符合投保条件的人数不低于8人。

近几年,我县参保女职工患病理赔人数较多,仅2012年就有14人获得赔付23万元。

针对我县实际情况,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费东旭在工作会上特别强调,系统乡镇工会务必做好此项工作,真真正正为女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目前,各系统、乡镇(场)工会正在统计上报投保保单中。

28岁孕妇如何选择母婴保险


怀孕年龄大、工作压力大加上电脑手机辐射无处不在等因素,导致当代孕妇发生孕期疾病以及胎儿畸形的情况比较多。为了全面孕妇整个孕期的保障,及时为孕妇构建合适的孕期保障规划是必要的。

28岁孕妇买母婴保险案例

杨小姐今年28周岁,已婚,并且已经怀孕2个月了。目前是某网络公司的美工人员,月薪为4000元。享受公司提供的五险一金。考虑到杨小姐的工作经常需要坐在电脑前工作,电脑辐射对胎儿影响较大。所以,杨小姐打算在享受生育保险的基础上再为自己添置一份母婴保险。

28岁孕妇如何选择母婴保险

尽管杨小姐享受生育保险,但是生育保险属于医疗费用报销型的社会保险,无法针对孕妇怀孕期间的疾病以及胎儿的健康提供保障。所以杨小姐在享受生育保险的基础上再选择母婴保险时要重点关注自己怀孕期间的疾病以及胎儿的健康保障。由于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比正常人要高得多,所以通常各家保险公司对于孕妇投保都有一定限制,不同产品对于投保人的年龄和怀孕时间都有规定。一般来说,很多产品要求投保人的年龄在40周岁之前。而在具体怀孕时间上,有的产品的投保期是怀孕未满18周,有的是未满28周,如果超出就不能投保。一般来说,超过28周的孕妇都不在承保范围之内。而杨小姐才怀孕两个月,投保是符合要求的。泰康e康妇婴疾病保险是针对20-40周岁未怀孕或者已怀孕但孕周未满28周且身体健康的女性而设计的一款母婴保险产品,不仅涵盖怀孕期女性高发疾病,更包括新生儿易患的胎儿唇腭裂、先天性脑积水等8类病症。满足了杨小姐选择母婴保险的基本需求。而且价格也比较实惠,一年仅需800元就可以获得整个孕期的安心,对于杨小姐而言,投保十分划算。

提示:28岁孕妇如何选择母婴保险?建议消费者根据孕妇具体的保障需求以及经济实力来选择。网上提供有多款母婴保险产品,欢迎广大生育家庭前来选购。

准妈妈买保险要趁早 首选母婴保险


32岁的小蒋怀孕三个月,由于试大龄孕妇加上工作压力比较大,平安度过孕期,母子平安成为小蒋和家人的最大心愿。小蒋想给自己买份保险以防万一,但面对市场上的众多寿险、健康险,小蒋一时难以判断,选择哪类险种可以为自己和未出世的宝宝提供安心保障。

准妈妈买保险:传统寿险不保妊娠分娩

市面上传统的寿险和健康险产品中,大部分都明确地将怀孕引起的各种事故和疾病列为除外责任,因此,对于已经怀孕的“准妈妈”们来说,此时选择寿险并不能满足孕期特殊的保障需求。

另外,由于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比正常人要高得多,保险公司对孕妇投保都有比较严格的要求。一般怀孕28周后投保,保险公司不予受理,要求延期到产后8周才能受理。怀孕28周后,原则上不受理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以及意外险,只受理不包含怀孕引起的保险事故责任的普通寿险,且在投保时须进行普通身体检查。

准妈妈买保险:孕后最好选择母婴保险

对于小蒋这样已怀孕的“准妈妈”们来说,怀孕后选择母婴保险的范围比较有限,如果有保障需求,可以考虑专门为孕妇以及即将出生的小宝宝设计的母婴保险。一般情况下,20周岁至40周岁且怀孕,怀孕期未超过28周的孕妇都可以投保。

这类保险是专门针对孕妇的,因此一旦投保即可生效,一方面对孕妇的妊娠期疾病、分娩或意外死亡进行保障,另一方面也对胎儿或新生儿的死亡、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或者一些特定手术给予一定的保险金给付。如某保险公司的“安安妇婴保险”,承保孕妇一年期身故或全残的保障外(含疾病或意外发生的身故或全残),若婴儿出生后至五周岁前,确定罹患32种先天性疾病,都可获得比较完善的保障。但需要提醒的是,这类保险的保障期一般比较短,大多为1年,但也有部分保险将对孩子的保障延长至5年。

准妈妈买保险:孕前投健康险留意“观察期”

对于目前尚未怀孕而正准备做妈妈的“准妈妈”们,可提前做出保障准备。眼下,现在很多保险公司都已经推出了能覆盖妊娠期疾病的女性健康险,保障女性生育期间的风险,有的以主险形式推出,有的则以附加险的形式推出。

需要提醒的是,投保这类保险要至少提前半年,因为女性健康险有一定的观察期,该类保险合同一般要在90~180天以后才能生效,甚至更长时间。如果蒋女士在怀孕三个月后,再选择投保此类健康险,如果该保险观察期是180天,等孩子生下来才能进入合同的保险期,怀孕期间一旦发生意外和疾病,就不能获得理赔。

保险专家建议,对准备生孩子的家庭来说,如果觉得怀孕期间有保险的需要,最好在计划怀孕期间就去投保母婴保险。

计划怀孕前购买母婴保险可以吗


怀孕是女人乃至整个家庭的大事,而当下孕妇由于怀孕年纪大、工作节奏快等因素而出现胎儿畸形以及孕妇孕期疾病的情况还是不少见的。为了全面孕妇怀孕期间的保障,及时为孕妇构建合适的保障规划是必要的。

30岁女性买母婴保险案例介绍

姚女士今年30岁,目前是从事外贸行业的,月薪为6000元,公司有为姚女士提供五险一金。其老公是某医院的医生,月薪为8000元。近期,夫妻两人计划要宝宝,想要选购一份母婴保险。

计划怀孕前购买母婴保险可以吗

目前保险公司提供的母婴保险产品大多数针对未怀孕或者已怀孕但孕周未满28周且身体健康的女性提供,所以没有怀孕但准备要宝宝的姚女士此时购买是可以的且合适的。目前保险市场上的母婴保险产品主要有两种,即附加母婴险和专门的母婴险。附加型母婴险通常在投保女性健康险和寿险后附加投保,保险期限和缴费期限相对较长,投保年龄限制较小。而专门的母婴险可以单独投保,准妈妈作为第一保险人,新生儿作为第二保险人,保险期限一般都只是一年或截止至产妇分娩后出院。无论是哪一种母婴保险产品,都可以针对孕妇怀孕期间的大人和胎儿的健康提供保障,这是生育保险所无法提供的保障。对于有社保但是没有购买其他女性保险的姚女士而言,建议选择专门的母婴保险投保,泰康e康妇婴疾病保险是针对未怀孕或者已怀孕但孕周未满28周且身体健康的女性而设计的一款母婴保险产品,不仅涵盖怀孕期女性高发疾病,更包括新生儿易患的胎儿唇腭裂、先天性脑积水等8类病症。满足姚女士投保母婴保险的需求,而且一年才800元是姚女士当下家庭经济能力承受范围内的。

31岁孕妇还可以投保母婴保险吗


因工作压力大、怀孕年龄偏大以及生活环境周围辐射无处不在而导致胎儿畸形和孕妇患上孕妇综合症的情况在当下还是不少见的。为了提高孕妇怀孕期间以及胎儿的健康保障,及时为孕妇构建合适的保障规划是必要的。

31岁孕妇投保母婴保险案例

杨小姐今年31岁,是某房地产公司的财务人员,月薪为6000元,享受公司提供的五险。其老公是某国企的工作人员,月薪为8000元。目前,杨小姐已经怀有3个月的身孕了,考虑到自己是高龄产妇,所面临的风险较大,所以杨小姐打算为自己添置一份专门针对孕妇怀孕期间疾病提供保障的母婴保险。

31岁孕妇还可以投保母婴保险吗

是可以的,因为目前保险公司提供的母婴保险产品尽管是有年龄上的限制,但是年龄范围一般在20至45周岁。而30岁孕妇可以说是一个门槛,过了三十岁的孕妇在投保母婴保险时可能费用上会有所提高。目前,保险公司为孕妇和新生儿提供保障的母婴险主要有两种形式,即附加母婴险和专门的母婴险。附加型母婴险通常在投保女性健康险和寿险后附加投保,保险期限和缴费期限相对较长,投保年龄限制较小。而专门的母婴险可以单独投保,准妈妈作为第一保险人,新生儿作为第二保险人,保险期限一般都只是一年或截止至产妇分娩后出院。根据杨小姐的投保需求,建议选择专门的母婴保险产品投保。阳光人寿母婴安康保险A款是一款专门的母婴保险产品,主要针对20至45周岁的计划怀孕或者已经怀孕的孕妇而设计的,涵盖妊娠及分娩身故、全残、妊娠疾病、流产责任以及新生儿先天性畸形、身故等保障。根据杨小姐的实际投保需求,建议购买两份。这样杨小姐只需一次性缴费960元就可以获得整个孕期以及胎儿的健康保障。

提示:31岁孕妇如何选购母婴保险?建议生育家庭根据孕妇具体的保障需求以及财力状况来合理选择母婴保险产品,网上提供有多款母婴保险产品,欢迎广大生育家庭前来对比选购。

母婴险:准妈妈投保早规划


先生的妻子已怀孕3个多月,他担心妻子是高龄产妇风险较大,他想看看市场上是否有合适的保险产品可以保障妻子和新生孩子。

作为女性险之一,母婴险通常对孕妇的妊娠期疾病、分娩或意外死亡进行保障,另一方面也对胎儿或新生儿的死亡、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或者一些特定手术给予一定的保险金给付。而在职的女性一般都有生育保险。但生育保险金只是一种福利,对于母亲和婴儿基本的风险保障不足。

目前,为孕妇和新生儿提供保障的母婴险主要有两种形式,即附加母婴险和专门的母婴险。事实上,两种形式的母婴险保险责任相似,只是在保险期限和投保年龄上的限制有所不同。附加型母婴险通常在投保女性健康险或寿险后附加投保。保险期限和缴费期限相对较长,投保年龄限制小。而专门的母婴险可单独投保,准妈妈作为第一保险人,新生儿为第二保险人。保险一般都只是一年甚至只截至产妇分娩后出院。

因为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比正常人要高得多,保险公司对孕妇投保都有严格要求,所以李先生要给妻子投保还要看清投保的年龄限制及怀孕期限制。专门的母婴险一般要求被保险人年龄在20至40周岁,怀孕未满16周(市场上也有限制为28周的),同时要求具备合法生育条件并持有准生证的准妈妈。附加型母婴险虽然与长期健康险或寿险一起投保,年龄也一般被限制在45岁以前。也就是说,超过年龄限制的高龄产妇或怀孕4个月以上的准妈妈很难买到母婴险。

同时,附加型母婴险有180天或一年的观察期,专门的母婴险则可以在缴纳保费当日生效。专家建议,考虑到投保时间的限制,如果觉得怀孕期间有保险需要,最好在计划生育期间就去投保母婴险,使保障期可涵盖妊娠期。而不同产品对于母婴险的具体保险责任上差别也较大,比如新生儿的先天性疾病一般采取列举方式,因此即便是先天性疾病也未必完全符合其赔付条件。所以在投保时,应根据准妈妈身体状况、家族病史等选择险种。

"准妈妈"买保险母婴无忧保险为首选


"准妈妈"买保险母婴无忧保险为首选

今年32岁的小蒋刚刚怀孕三个月,由于属大龄孕妇加上工作压力比较大,平安度过孕期,分娩后母子平安成为小蒋和家人的最大心愿。小蒋想给自己买份保险以防万一,但面对着市场上的众多寿险、健康险等等,小蒋一时难以判断,选择哪类险种可以为自己和未出世的宝宝提供安心保障。

随着奥运倒数日的临近,抢闸在2008年诞下“奥运宝宝”也成为不少人的目标,今明年引发了继“千禧宝宝”后的又一生育小高峰。和小蒋一样,不少高龄准妈妈为了安全考虑都想给自己投一份保险。

传统寿险不保妊娠分娩

在目前市面上传统的寿险和健康险产品中,大部分都明确地将怀孕引起的各种事故和疾病列为除外责任,因此,对于已经怀孕的“准妈妈”们来说,此时选择寿险并不能满足孕期特殊的保障需求。

另外,由于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比正常人要高得多,保险公司对孕妇投保都有比较严格的要求。一般怀孕28周后投保,保险公司不予受理,要求延期到产后8周才能受理。怀孕28周后,原则上不受理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以及意外险,只受理不包含怀孕引起的保险事故责任的普通寿险,且在投保时须进行普通身体检查。

孕后最好选择母婴保险

对于小蒋这样已怀孕的“准妈妈”们来说,怀孕后选择保险的范围比较有限,如果有保障需求,可以考虑专门为孕妇以及即将出生的小宝宝设计的母婴健康类保险。一般情况下,20周岁至40周岁且怀孕,怀孕期未超过28周的孕妇都可以投保。

和普通的健康险不同,这类保险是专门针对孕妇的,因此一旦投保即可生效,一方面对孕妇的妊娠期疾病、分娩或意外死亡进行保障,另一方面也对胎儿或新生儿的死亡、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或者一些特定手术给予一定的保险金给付。如某保险公司的“安安妇婴保险”,承保孕妇一年期身故或全残的保障外(含疾病或意外发生的身故或全残),若婴儿出生后至五周岁前,确定罹患32种先天性疾病,都可获得比较完善的保障。但需要提醒的是,这类保险的保障期一般比较短,大多为1年,但也有部分保险将对孩子的保障延长至5年。

孕前投健康险留意“观察期”

对于目前尚未怀孕而正准备做妈妈的“准妈妈”们,可提前做出保障准备。眼下,现在很多保险公司都已经推出了能覆盖妊娠期疾病的女性健康险,保障女性生育期间的风险,有的以主险形式推出,有的则以附加险的形式推出。

但要提醒的是,投保这类保险切记要至少提前半年,这主要是因为女性健康险有一定的观察期,也就是该类保险合同一般要在90~180天以后才能生效,甚至更长时间。如果蒋女士在怀孕三个月后,再选择投保此类健康险,如果该保险观察期是180天,那等孩子生下来才能进入合同的保险期,怀孕期间一旦发生意外和疾病,就不能获得理赔。

因此,保险专家建议,对准备生孩子的家庭来说,如果觉得怀孕期间有保险的需要,最好在计划怀孕期间就去投保女性险。

“母婴无忧”孕妇健康保险

本产品为孕妇及其胎儿提供一系列的健康保障,提供婴儿先天畸形保险金、流产保险金及孕妇身故保险金。无需体检及填写健康说明,投保便捷。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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