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经办,为规范淮北市转诊转院就医行为,出台医保新规:城镇医保实行转诊转院登记备案制

2020-08-21
新常态下保险规划

为规范淮北市转诊转院就医行为,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保障参保人员就医需求,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淮北市实际,市人社局决定实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实行转诊转院登记备案制度。淮北市转外就医人员,原则上均需通过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方可外出就医。通过医疗机构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均视为已登记备案,报销比例按现政策规定执行;直接在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外转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需持本地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病历和相关材料,在15日以内,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转往自已选定的外地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就诊,符合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外转为定点医疗机构的,个人先自付费用的10%;外转为非定点三级甲等医疗机构的,个人先自付费用的15%。凡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自行外出就医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据介绍,直接在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外转的按以下流程办理:(一)参保人员持本地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病历及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二)医保工作人员逐项填写齐全《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登记备案表》,一式两联。(三)参保人员持《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登记备案表》到外转医院就诊,治疗结束后提供报销所需资料回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四)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必须在外转前15日内,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淮北晨刊)

扩展阅读

医疗机构,山西:新农合实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


近日,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新农合住院按病种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首批确定18个试点县(市、区),选择诊断明确、合并症、并发症较少的40种常见病、多发病,实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

分级诊疗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治疗,疑难病、危重病在大医院治疗。

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的医疗需求也在不断释放,自由转诊、无序就医问题有加重趋势,小毛病也奔大医院,出现了新的“看病难、看病贵”。

据统计,目前在大医院就诊的患者中,至少有一半以上的病症可以在基层医疗机构解决,但患者往往随着优质医疗资源的分布而涌向大城市、大医院,原本承载着分流患者基本就医需求的基层医疗机构的功能作用没有得到发挥。因此,迫切需要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引导群众有序就医。通过实行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制、完善差别化支付制度、执行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不同起付标准和报销政策、完善不同等级医院会诊帮扶合作机制等制度措施,建立分级诊疗模式。

通过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建立“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新型诊疗模式,提倡基层首诊,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初级诊疗服务,疑难危重症患者及时转诊至二、三级医院接受诊断治疗,病情缓解或进入康复期的患者,及时转回基层接受康复治疗。

医保经办,江西:于都县医保局出台医保经办规范服务群众


于都县医保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在实践活动中立学立改,针对提出的经办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为向广大参保群众提供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人性化的优质经办服务,于都县医保局出台了“医保经办服务规范办法”。

医保经办服务规范基本要求一是依法合规;二是诚实守信;三是公平公正;四是安全便捷;五是优质服务。

行为规范规范要求一是岗责分明;二是仪表端庄;三是服务热情,经办服务要做到微笑多一点、话语亲一点、办事勤一点、效率高一点;四是办事严谨。

服务场所规范一是公开服务承诺;二是公布办事流程;三是服务场所安全便利。

工作规范要求一是服务准备“三提前”即提前检查好信息系统或硬件设施;提前准备好业务凭证和相关印章;提前到达岗位进入工作姿态。二是服务咨询“四告知”即告知所提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告知办理相关业务所需手续,告知办理业务的路径,告知办理业务的时限,并指导服务对象填写有关业务凭证。三是服务受理“不推诿”即对服务对象符合规定的需求即时受理,对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做好政策解释说明,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服务对象。四是服务办理“不积压”即在业务受理、初审、复核、办结各环节,按岗位职责和时限要求及时办理。对距离较远、往返困难及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服务对象,应按“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点对点服务、重点服务和一条龙服务。五是服务结果“不出错”即严格执行业务规程和标准,层层复核把关,力争每个环节不出差错;建立服务日志基础台账,记录各业务环节的办理过程,发现有错及时改正。六是服务方式灵活多样即普遍实行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

优化医保业务流程,促进经办规范服务,是推进医保服务规范化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公共秩序和服务机构的形象和质量。也是树立医保形象,以实际行动体现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

市医保,异地转诊转院,不再繁琐,仅需一家三甲医院审批证明


近日,记者从昆明市人社局获悉,为更好地服务病患,市人社局今年6月重新安排、简化了为民服务窗口的一些医保业务办理流程。其中,针对“转院难”问题,简化了昆明市医保参保人员在异地转院转诊时的审批手续,现在只需要一家三级医院的审批证明,就能办理异地转诊转院。

原本需要两家医院证明,6月24日,在延安医院确诊为右胫骨骨折的吴先生的经办人到昆明市医保服务窗口办理了异地转院的手续,其中延安医院在审批表中注明,因为医院医疗条件不足以为病人手术,病人需转到北京一所医院就诊手术。递交了材料,只要确认审批表没有问题,当天吴先生在转院治疗以后,就可以回到昆明到市医保进行报账。既能转院到北京获得更好的医疗条件,还可以利用交纳多年的医保减轻负担。

而在今年6月前,参保人想要异地转诊转院却没那么简单,异地转诊转院审批备案是需要由单位经办人填报《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转院审批表》,并附上病情诊断证明。这两个表格都需要分别提供两家三级医院出具的表格和诊断证明方可到窗口办理备案手续。也就是说,以吴先生的情况而言,他为了转院北京治疗之前,还不得不忍受骨折的痛苦,到另外一家三级医院进行检查、确诊、审批的流程,只有拿到两家三级医院的证明才能进行转院。

转到定点医院才能报销

这样复杂的程序曾经困扰着众多异地转院的患者。从今年6月开始,结合日常业务经办工作中收集的反馈意见,通过反复讨论研究,对流程进行了调整:昆明市医保参保人办理异地转诊转院审批备案,按照省医保中心的最新规范,办理手续时只需一家三级医院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

“异地转院必须是当地的定点医院才能报销,但很多参保人急于治病忽略了这事,导致异地治疗以后回来无法报账的情况。”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医保管理处处长张永福告诉记者,一年之中,总会遇到几次这样的情况,“对有些人来说好几万医疗费不能报销会对家庭产生巨大影响,我们也于心不忍,但必须照章办事”。

6月简化审批流程时,市医保中心为民服务窗口还专门制作了“温馨提示”的印章,在审批盖章时会在审批意见一栏进行提示,以便参保人员就医后能够顺利地进行相关费用报销。新的《为民服务窗口经办业务流程》中还对手工医疗费用报销流程进行了修改,转外就诊和长期驻外异地安置两项手工报销需提供的明细材料,可不再提供出院证明(或出院小结),工作人员可结合报销材料中的病程首页和诊断证明书对相关就医情况进行了解和判断。市民如需要详细了解,可以到位于老民航路301号昆明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的医保窗口进行咨询,或拨打电话63352815。会有工作人员在线为市民解答问题。

卫生院,“基层首诊”与“双向转诊”服务模式看病从此更便宜


胡丙杰告诉记者,为引导市民实现基层首诊,医保的报销力度将向服务基层倾斜:“采取进一步扩大参保人在基层医疗机构与其他医疗机构之间就诊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差距等多种方式,最大程度地形成医保政策对“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的引导效应。“

记者来到安徽省天长市汊涧镇中心卫生院,见到71岁患者吕夕兰,她因肺心病住院17天。她的老伴说:“住院这么长时间,只花了200多元。这里看病便宜,新农合也报得多。”在药费单上,几乎没有超过2元的药品。由于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天长市今年1—10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次均药费同比下降53.6%。最近,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基层医改的一项调查显示:超过90%的群众反映看病方便了,超过80%的群众反映看病便宜了,患者对就医环境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质疑

沾沾自喜是自讨没趣

既然是官方调查,按理更值得相信才是。然而,就在上月28日零点调查集团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新医改阶段性成效不明显,超九成被访者认为看病费用仍居高不下,87.4%的人表示看病更贵了。这就让人一头雾水,这“九成贵”和“八成便宜”两种截然相反的结论,我们到底该信哪一个?

毋庸置疑,四年医改,成就卓著,尤其医保全覆盖这一重大惠民举措,让“李连玉为婆婆报销了14457元医药费,自付仅1000多元”。可是,过高的医保报销起付标准,过低的医保报销比例,并非人人都能如此幸运地报销与自付比例高达14:1。刨去报销部分,动辄上万甚至几十万的自付费用依然让人望而却步,及至“小病拖、大病扛”,谁能不相信“六成人需看病,多因费用拖延”不是个事实?

之所以都是调查,却得出如此截然相反的结论,这恐怕还是调查的科学性问题。随着最基层的卫生机构迅速普及,一些头疼脑热的小病当然随时可看,但这不代表看什么病都是如此方便和便宜。在更多医院,挂号、取药、候诊以及楼上楼下跑断腿现象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只要“以药养医”这个顽疾一息尚存,开高价药、开大处方就难以绝迹。而目前医疗资源紧缺、分配不均、甚至是医疗资源闲置等还依然存在。抽查是为了反映客观现状,一旦抽查样本有选择性,乃至观念先行,结论难免南辕北辙。国务院调查结果应该出台一段时间了,之所以迟迟不对外公布,本身就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现实中的锯腿自医,破腹自救等悲剧,“看病难看病贵”才是罪恶渊薮,而医患关系紧张到要“20张床位配备一名保安”的地步,个中真实原因,更无需明说。从这个角度说,即便被调查者八成人认为“变便宜”是真的,只要还没有真“便宜”到都能欣然接受承受的程度,我们都没有资本高唱凯旋之歌。这其中隐含的无奈与期待,需要我们去读懂,去看见,并化为努力。沾沾自喜只会自讨没趣。

晴川

赞成

肯定卫生体制改革

医改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但也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我们的医改经历了三十多年,其中有波折,也有停滞,但是总体上还是在不断向前推进的。随着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的建立,老百姓看病的基本保障体系就基本建立了,随着今年全国公立医院改革的全面铺开,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成为公共产品的性质更加明显,贯彻下去,老百姓每一个人都能享受到基本卫生医疗服务,那么老百姓病有所医的愿望实现也就为期不远了。

作为老百姓,在生活无忧的情况下一般是不考虑医疗问题的,而一旦生病问题就凸显了出来。这样的情况,我们遇到的太多,所以解决它也就成了一个最容易拨动老百姓心灵的一把钥匙。我们现在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医疗体系,国家也通过保险承担起了相当一部分责任,但是平等分配的权力、经济节俭的就医治疗这一块还是一个需要努力解决的问题。只有人人享有平等的就医机会和条件的时候,老百姓才能感受到生命被同样尊重的幸福感;只有医生不再靠卖药吃饭而凭技术,那时就医的费用才能真正降下来,老百姓才能真正享受到医疗服务,而不是被惊天的药价埋没。

超8成满意,是对卫生体制改革的肯定,但是我们的改革还是有许多问题要解决。只有当我们摒弃以财富的多寡来作为衡量医疗制度标准的时候,当我们能够兼顾到社会公平和利益平衡的时候,我们的医改才能算是真正的成功,老百姓才能病有所医,老有所托。

章中林

剖析

价廉物更美才有说服力

“八成民众反映看病变便宜”,这一调查结果,被诸多网友戏谑为“新闻联播式”的幸福。的确,愈演愈烈的医患矛盾与纠纷,“看病贵”其实是很重要的诱因之一,既然如此,“八成民众认为看病变便宜”,显然与绝大多数公众的切身体会大相径庭。这样一份调查结果,遭来普遍的质疑,也就并不意外。

不过,假如就此认为上述调查完全是在信口开河或自说自话,却也不免曲解。事实上,上述调查的目标,本不是整体的看病价格,调查对象也非所有患者,而仅仅是对基层医改的一次调查统计。言下之意,人家调查的只是县乡医疗机构、社区医院等基层卫生院,大城市的大医院应当并不包含在内。既然如此,若是以大城市大医院的看病感受,来判断基层医改调查结果的公允程度,自然是比错了对象。

何以“八成民众认为基层看病变便宜”的调查结果,却仍然引发诸多质疑乃至不信任呢。对民众而言,看病便宜还是贵的主观感受,其实很难再去区分究竟是否在基层就诊。尤其是当习惯于去大医院就诊看病的公众,仍然占着绝大多数,对基层医疗从未有过接触机会的他们,当然不会对基层医疗有任何感受,将日常看病的难与贵与上述“看病更便宜”的调查结论对照,与自身感受的巨大差异,自然很难保持淡定。

医疗向基层倾斜,让基层医疗更容易更便宜,固然是大势所趋。但就目前而言,看病贵还是便宜,的确还不能割裂出基层医疗来说事儿。毕竟,基层医疗真正实现的覆盖率实在有限,即便是基层医疗确实更便宜,真正得其实惠的公众也仍然是少数。这一点,从与大医院医生忙得如同热锅蚂蚁,而基层社区医生则相对清闲得多,就可见一斑。

基于此,基层看病更便宜,或许是不争的事实,但基层医疗仅仅便宜了,的确还远远不够,如何让基层医疗价廉物更美,提升基层医疗的水平与覆盖面,真正让基层医疗覆盖绝大多数民众的医疗需求。到了那个时候,超八成民众觉得基层看病更便宜,才有说服力,也才能引发共鸣。

同时,制定医疗机构“双向转诊”路径指南,胡丙杰介绍,在基层首诊的前提下,如遇无法医治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二、三级医院转移病人,并在病人治愈后的康复期内,再由二、三级医院将病人转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全市各类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快形成“小病在社区、康复回社区”就医的格局。

医疗机构,基层医院“转诊”将成报销比例差距的依据 不经社区医院转诊看大医院只报销45%


从明年1月1日起,广州市职工医保将正式实施门诊统筹新政及门特新政,参保人在大医院就医前是否由社区基层医院“转诊”,将成为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差别的依据,其报销待遇差距将达10%,而参保人今后在社区基层医院就诊,享受到的医保报销比例也将提高5%,达到80%。

此外,根据门特新政,乙肝的医保报销将从目前的“门慢”调整至“门特”管理,职工医保的医保支付额度将从目前的150元/月提升至600元/月,居民医保也由100元/月提升至420元/月。

昨天,广州市人社局、财政局以及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以及《关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特定项目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两项新政均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门诊统筹新政的规定,参保职工的门诊选点依然维持在一大一小两家医院。但到社区医院门诊治疗,医保报销比例将从目前的75%提升到80%。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俗称“大医院”)就医的,报销比例将从目前的50%提升55%,如未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直接到大医院就医,报销比例则降为45%。

同时,城镇职工医保门诊待遇每月最高支付上限依然是300元。每月最高支付限额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根据门诊统筹新政的规定,到口腔、骨科、眼科、肿瘤以及妇婴等专科医院就医时,无须办理定点也能享受45%的医保报销比例。

异地就医,德阳医保局优化20项医保经办措施 市民就医更方便


近日,记者在德阳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市医保局从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精简申请条件、实现服务下沉5个方面优化20项医保经办措施。

减少办事环节。特殊疾病认定申请需单位或社区盖章规定取消;个人申报结算的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由以往先拨付给单位再发给本人改为直接划入本人银行卡;对外伤人员住院,经医疗监管人员调查受伤原因后,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纳入医院联网结算,参保人员不再申请和垫付医疗费用。

简化办事程序。对补办医疗保险卡的,由以往须到参保地办理,简化为可在居住地医疗保险局办理,实现了全市“无障碍”加磁补卡;对个人申报异地就医费用,不再要求单位申报,可由个人将有关资料直接寄送审核科室,审核完成后将报销费用划入本人银行卡。

缩短办理时限。特殊疾病门诊补助乙丙类认定时间由一个季度认定一次,改为每月进行认定,从认定次月起享受待遇,参保患者可及时享受待遇;个人申报异地就医医疗费,由1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审核完成;定点医院申报医疗费,由20个工作日缩减至15个工作日审核完成;个人门诊账户死亡退费由2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审核完成。

精简申请要件。对代办医保卡的,不再提供丢卡人的委托书;个人异地就医报销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取消提供复印件;定点医院申报补充医疗保险赔付,取消提供发票、出院证。

实现服务下沉。积极利用“金保工程”开发联网结算管理系统,在已实现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门诊特殊疾病前端结算的基础上,开发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联网结算软件,实现生育医疗费、工伤医疗费的医院前端结算,对甲类门诊特殊疾病认定也将下放至医院,从而减少参保人员垫资压力和报账麻烦。

此次医保局的5个方面优化20项医保经办措施,从市民的基本医疗保险、社保补助申请的基本服务出发,精简了申请材料,大大方便了德阳市民。

上海职工医保新规介绍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于201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上海职工医保做出如下完善:扩大医保适用范围、提高门急诊医疗待遇、扩大门诊大病范围、提高统筹最高支付限额、完善个人账户使用办法以及对首次参保或中断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方面设置6个月等待期等。

扩大医保适用范围

新办法适用于上海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其中的“企业”不仅限于“城镇企业”,实质上是将本市所有企业及其职工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扩大的适用范围涉及原参加小城镇综合保险的本市郊区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原参加综合保险的外来从业人员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

提高门急诊医疗待遇

新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由原10%调整为9%,但用人单位缴纳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仍为2%,在职职工个人2%的缴费比例也不变。

新办法还调整完善了门急诊医疗保险待遇的做法,一是简化人群分档,改变原来出生年月的划分标准,将人群划分为在职45岁以下、45岁至退休、退休至70岁、70岁以上四档;二是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院自负比例,适当提高不同人群在不同级别医院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三是确保新老办法平稳衔接,保证所有参保人员的门诊待遇不下降,对“退休老人”待遇不变,对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采用待遇就高的过渡办法。

扩大门诊大病范围

新办法将纳入门诊大病范围的恶性肿瘤治疗方式,由原化学治疗、放射治疗,扩大到内分泌特异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治疗。新办法还将门诊大病范围中增加部分精神病病种,如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从而保障了这部分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

提高统筹最高支付限额

新办法按照国家要求,规定上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最初的7万元,提高到34万元。鉴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涉及诸多标准和比例,如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等,新办法对其调整原则、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基本医疗保险水平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持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合理梯度;具体调整方案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论证,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公布执行。

完善个人账户使用办法

为引导参保人员主动节约个人账户资金,新办法规定,参保人员用完当年个人账户资金(而不是原规定用完历年个人账户资金)后即进入“自负段”,历年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个人自负段和共付段的个人自负部分。同时,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费用,也可由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

对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

为防止灵活就业人员逆向选择,降低基金风险,市政府有关部门此前已经慎重考虑和论证,认为对首次参保或中断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有必要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方面设置6个月等待期。同时,考虑到设置等待期需要较强的可操作性,新办法明确,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等待期的具体设置办法。

相关链接:

上海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增5%

参保对象为不属于职工医疗保险(放心保)覆盖的非从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与2013年相同,但医保待遇得到了提高,按照国家医改要求,2014年上海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由70%左右提高到75%左右。

上海新医保无户籍限制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日前公布,与已经实施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相比,新办法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删除了城镇户籍的限制,将参保对像从原来的城镇户籍人员扩大至所有缴费人员。2008年规定的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人民币(下同),2011年调整为28万元,2013年提高至34万元。上海市医保办相关人士表示,新办法则规定为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应当根据基本医疗保险水平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持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合理梯度,适时进行调整。

保险知识汇总,合肥:居民医保异地转院工作已启动


出院后一个月内,携带转院审批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发票单据、出院小结和医疗保险卡到该市医保经办机构结算。异地转院发生的在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过600元以上的部分,基金支付比例为40%;属于一类低保、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基金支付比例为50%。

参加居民医保的市民,若因所患疾病等原因,转向其他城市住院诊治,需办哪些手续,费用如何报销?针对最近一段时间,市民集中询问的异地转院问题,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说,居民医保异地转院必须经过审核,费用自己先垫后报。

据介绍,根据合肥市相关规定,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所患疾病在本市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难以确诊或诊断已明确,但无治疗手段的,可申请转往异地住院诊治。异地转院由该市三级以上定点医院签署意见后,报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转院期间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出院后一个月内,携带转院审批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发票单据、出院小结和医疗保险卡到该市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异地转院发生的在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过600元以上的部分,基金支付比例为40%;属于一类低保、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基金支付比例为50%。参保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住院医疗的,应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须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费用自理。

定点医院,广州市职工医保新通知:基层医院首诊报销升至80%简易门诊开药不享医保报销


广州职工医保参保人要注意了,广州市近日下发通知,调整参保人定点医院的选择方式,以前可以直接选一家大医院作为定点医院,现在必须先选基层医院,再选其他医院进行专科就诊。

第二家定点医院只能看专科

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医院门可罗雀的情况,经过多年的调整,并没有太大改观。为此,广州市人社局等下发《关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参保人选择门诊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时,必须先选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再选其他医院。

比如,在广州越秀区,明年1月1日起选门诊定点医院时,必须先选择越秀区第三人民医院、越秀区妇幼保健院分院、越秀区第二中医医院等基层医院,再选择广东省人民医院等大医院或专科医院,而到省人民医院等大医院、专科医院就诊时,只能去普通专科门诊就医,到简易门诊不看病只开药的不再享受医保报销。

按照新规定,选择的第二家定点医院,只能去看普通门诊,这意味着假如这家定点医院只有内科、外科这种简单分类,将不能享受门诊统筹待遇。据介绍,现在三甲医院已经有了详细的专科分类,而个别二甲医院还没有进行分类,选择定点医院时要问清楚。

对住院治疗没有定点限制

据介绍,新规定只是为了规范门诊看病,对住院并没有定点限制,只要是纳入广州市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住院看病,并享受医保统筹待遇。

按规定,门诊定点医院选定后,除工作、住址变动等原因外,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原则上一般不能变更。只有在选定的定点机构看病,才能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统筹基金每月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每月最高支付限额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为了鼓励市民到基层医院看病,广州市将基层医院看病医保报销比例从75%提升到80%。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从50%升到55%。而未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到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为45%。

武汉医保参保登记和就医流程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

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核心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从此,医保成了每一位市民关心的大事。

宁宁是一位武汉的市民,对于医保的问题,宁宁也是十分关心,这是关系到自身利益的大事,于是宁宁想知道,武汉医保参保登记和就医流程是怎样的?

参保登记流程

1、参保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籍证明;1寸近期彩照1张;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1张。

2、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出具相关证明,确认参保资格。

3、在银行卡上足额存储医保费,由地税部门指定金融机构足额扣缴居民医保费。

4、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完成参保登记手续60日后,其他参保居民完成参保登记缴费手续60日后,凭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参保登记地社区居委会领取社会保障卡。

居民就医流程

1、参保人持本人有效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医院门诊就诊。

2、普通门诊治疗:年度门诊100元以内的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支付30%;10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现金支付。

3、重症门诊治疗:已办理门诊治疗重症疾病手续的参保居民,在指定的医院发生的相关门诊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规定给予支付。

4、住院治疗:按不同级别医院的支付标准,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现金支付,居民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医院记账。

了解了这些,宁宁就放心了,以后不论是参保还是到医院就医,宁宁都不会手足无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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