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险投保多少保额合适?

2020-08-20
责任险再保险规划

近年来,各个城市马路上豪车越来越多。前几年,人们见到豪车都会觉得赏心悦目,可是随着近几年发生的几起普通车辆失控撞到豪车的案例,人们在欣赏豪车之余,不免也有很多担忧,因为一旦与豪车发生碰撞,自己可能会付出惨重的经济代价。这种情况下,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时提升保额不失为一个好办法。那么,第三者责任险投保多少保额合适呢?

豪车伤不起 增加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减小风险

2011年,重庆一女子驾驶越野车失控,商场前连撞三人,其中一人死亡。按照重庆现行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一个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最低也不少于40万元,再加上受伤的两人,这样巨大的赔偿相信对很多人来说都是难以承受的;2012年浙江温州朱女士驾驶本田雅阁“轻吻”了一下劳斯莱斯,结果遭遇200万元天价索赔,一时引起大家热议。虽然最后赔偿了39万元,但是在车主只买了20万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下,有19万元还是得自掏腰包,以至于现在司机开车上路看到豪车都要退避三分。所以,为了降低风险,请开车上路前为爱车上一份第三者责任险。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要知道,有时候一次事故可能就会让你赔得倾家荡产。

第三者责任的保额档次划分

第三者商业责任险是指保险车辆因为被保险人责任事故,导致他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作为交强险的有益补充,第三者责任险是汽车必须买的保险之一。车险销售中的第三者责任的保额划分为5万、10万、15万、20万、30万、50万、100万以及100万元以上几个档次,驾驶员可以根据自己的驾龄、驾驶技术和转移风险的主观愿望来自主选择投保档次。

第三者责任险保额要足

车主可以不上车损险,但一定要上合理保额的第三者责任险,同时也不可以忽略不计免赔险,因为投保了不计免赔险,就能把本应由自己负责的5%到20%的赔偿责任再转嫁给保险公司,把车损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权益最大化。该人士建议,目前私家车车主最少得选择一份5万元-1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货车车主根据事故率高、损失额度大等因素应至少选择30万元-50万元保额的第三者责任险,有条件的车主可以选择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总之在自己可以接受的前提下,增加保额可以带来更多保障。

第三者责任险保额提升保费负担没有增加太多

以全新普通小轿车为例,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为10万元保额时,所需保费在700多元,随着保额的递增,保费的增长则并不太明显。其中,10万元保额提至20万元,保费增长120元左右;20万元保额提至30万元,保费增长不到100元;30万元保额提至50万元,则保费增长在150元左右。这意味着,在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时选择50万元保额仅比10万元保额多交370元。而且,在很多地方,比如北京,10万元保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显然已不足以对抗可能的风险。在其看来,投保50万元保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相对比较合适。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车主大多投保的是10万-20万元保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延伸阅读

第三者责任险100万保额有必要吗?


现在路上车辆越来越多 ,上路前购买保险是必不可少的。第三者责任险作为对交强险赔付的一种补充,成为了大多数车主必选的基本商业险种。第三者责任险是指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规定给予赔偿。很多人在选择第三者责任险时对于保额选择举棋不定,部分朋友认为投保第三者责任险100万保额才够用,那么第三者责任险100万保额真的有必要吗?

第三者责任险保额档次划分

第三者责任险负责赔偿意外事故引起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商业险,商业三责险价格因不同的保险公司、不同的渠道投保而不同,具体多少钱还要看最高赔偿限额共对应的档次:保费也由此低到高变化。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费计算与车辆购置价无关,车主只要根据费率表,就可以得到固定费率,然后乘以保险公司折扣幅度,就是最终的保费额度。也就是说宝马与QQ缴纳的保费也可能相同。另外,商业三责险价格因不同的保险公司、不同的渠道投保而不同,具体多少钱还要看最高赔偿限额共对应的档次:保费也由此低到高变化。

营运车险应投保第三者责任险100万保额

在青岛,如果车辆撞死或者致残一个人,按照青岛城区市民的标准,目前仅死亡补助金或者伤残补助金就高达49.9万元。再加上丧葬费、未成年人扶养费等等,很容易达到70万元的数额。保险专家认为,交通事故当中的死亡补助金和伤残补助金是上一年度青岛城区居民年均收入的20倍,四五年以前,这个数字只有30几万,目前已逼近50万了。“私家车出现重大交通事故的几率比较少,一般投保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就够了,但营运车辆出重大事故的几率就高多了,对他们来讲,应该投更高的保额。”

第三者责任险100万——相关资讯厦交警新车临时通行证 每张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保额

首批29张新车临时通行证,昨天由厦门交警支队车管所在全国率先推出,每张证都投了不低于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

以往,注册登记前的新车由于经常要临时上道路行驶,必须先申请临时车牌,有的汽车销售人员为图省事,没申请临时车牌、没有保险或保险不全就上路了,出了车祸赔偿困难。上个月,厦门交警推出《厦门市新车临时上路通行证》,车商申请临时通行证以后,可以“一牌多车”,一张证给多辆车使用。《通行证》号码由“厦门”加五位数字组成,即“厦门AAABB”,前三位“AAA”为销售企业代码,后两位“BB”为同一销售企业申请多件《通行证》的具体编号。《通行证》有效期为1年,开具《制证通知书》后五日起算。

为此,交警要求,每张证都要在法定交强险的基础上,投保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和附加不计免赔率险,时间、行驶地点等都有限制。

汽车知识大盘点:第三者责任险买多少合适?


随着汽车的普及,每天的事故发生率也在逐渐增长,车险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车险应该怎么去买呢,第三者责任险买多少合适?

随着近些年汽车的大力普及,现在基本上家家户户都一辆属于自己的汽车,不过随着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加,道路上的交通事故也随之多了起来,而国家为了把控交通事故带来的巨大风险,因此规定每一辆汽车都要强制购买交强险,当然也有家庭条件比较好的车主,还会为自己的车辆购买一些商业险种。

汽车商业险种分好多种类,有些险种我们车主正常情况下根本用不上,而能用上的险种一般情况下只有三种,它们分别是车损、不计免赔和第三者责任险,在这三种车险中,车损和不计免赔的几乎是一成变的,唯有第三者责任险是有保额选择余地的,既然第三者责任险有选择的余地,那汽车第三者责任险到底该买多少呢?盘点了一下,很多人都买错了。

汽车第三者责任险分为10万、20万、30万、50万、100万这些保额等级,而有不少车主都纠结在了该买50万,还是该买100万这两个保额等级上,其实以小编之鉴,购买汽车第三者责任险就应该买高的,至于为什么要买高的,则有以下两点原因:

第一、但凡是个老司机都深有这样的体会,开车不怕碰到车,就怕碰到了人,碰到车出险帮对方维修车辆就可以,但是碰到人就非常麻烦了,尤其是设计到赔偿这一块时,如果遇到一个无底线的人,那么这个坑你是填不满的,此时你是否有一种车上没有10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不敢出门的感觉呢?

第二、现在道路上行驶的豪车也是越来越多,这些豪车的价值动辄就是上百万,甚至上千万,说不好听点的,如果你点背不小心把这类豪车给撞了,其高昂的维修费都能让你卖车卖房。

如果你买的第三者责任险比较高那就完全不同了,譬如你撞的豪车维修费是100万,你买车的第三者责任险也是100万,那么此次产生的维修费用则都有保险公司出,你无须从腰包掏一分钱。所以有能力的车主,在买汽车第三者责任险时,能买高了别买低了,毕竟买保险就是为了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汽车第三者责任险到底该买多少?盘点了一下,很多人都买错了。不知您在购买汽车第三者责任险时经常买多少?

第三者责任险内容详解


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在第三者责任险内容方面,各个保险公司的产品有所不同,但是一般情况下都在下文所阐述的第三者责任险内容范围内。

第一条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保险合同)由本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含挂车)、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以下简称被保险机动车),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和特种车。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人员、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

第四条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第五条 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六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

(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

(三)竞赛、测试、教练,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四)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

(五)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六)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七)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2、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3、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被保险机动车,实习期内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牵引挂车;4、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5、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运客车的驾驶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6、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八)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九)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未向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

(十)除另有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十一)被保险机动车拖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含挂车)或被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其他机动车拖带。

第七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二)精神损害赔偿;

(三)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四)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五)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被保险人或驾驶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七)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八条 应当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已经失效的,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九条 保险人在依据本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下列免赔率免赔:

(一)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5%,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全部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20%;

(二)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10%;

(三)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增加免赔率10%;

(四)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免赔率10%。

第十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不包括谁


众所周知,第三者责任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的第三者所遭受的损失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法定保险。建立科学的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有利于构建系统完整的责任风险转移机制,增强肇事人的基本赔偿能力,为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可是,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中谁是“第三者”这个问题,却有许多人搞不清楚。

那么,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到底是谁呢?保险条款中对“第三者”的定义如下:“第三者是指除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受害方”。通俗的讲第三者就是排除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那么又有哪些人不属于第三者呢?笼统地说,被保险人及其财产、被保险车辆上所有人员与财产都不属于“第三者”。除此之外的人员和财产,都属于“第三者”。

被保险人不属于第三者很好理解,因为“第三者”是相对于“第一者”、“第二者”,该保险中第一者、第二者显然就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按照保险条款的定义,“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是第三者,所以被保险车辆上的所有人员,包括车上的驾驶员、售票员、装卸工、乘客、搭客等,就不属于第三者了。同时我们可以看到,一旦这些人下车后,除驾驶员外,均可视为第三者。

其次,驾驶员永远不属于第三者。也许有人会有这样的疑问:有时候车主不开车,让别人开或者借给别人开了,那驾驶员不是被保险人了,为什么这时驾驶员还不能属于第三者呢?如果是因为他在车上,那么驾驶员下车后能不能算是第三者呢?这是因为参考英国法、法国保险法等国家的法律规定,保险车辆的实际驾驶人员视同等于被保险人,所以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也不属于第三者之列,即便他当时在车下。

再次,私车家庭成员不属第三者。有这样一个案例:南京一位车主,在小区车库倒车时,不幸把自己九岁的女儿给撞死了,眼看着活蹦乱跳像花儿一样的爱女被自己所“杀”,车主自然伤心欲绝。事后,车主的妻子从保险公司了解到,虽然他们家的车子上过第三者责任险,但并不能对女儿的去世进行任何的物质赔偿,原因是在第三者责任保险中,对私家车、个人承包车辆而言,如果造成了被保险人家庭成员人身或者财产损失,或者身在保险车辆内部无论谁的人身财产损失等,都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也就是说,女儿并不属于第三者。

第三者责任险理赔限额为多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其中,责任限额即保险金额,亦即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之最高限额。依保监发[2000]16号文件“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九条,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在不同区域内,摩托车、拖拉机之最高赔偿限额有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四个档次;其他车辆之最高赔偿限额分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六个档次,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因被保险人对交通事故发生所占责任比例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种境况,故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赔偿责任与责任限额之间不可作简单比较。假设保险合同约定每次保险事故责任限额为10万元,而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失20万元,若保险车辆承担10%的次要责任,则其赔偿额为2万元,远远低于责任限额,保险公司绝不可能就2万元之外的损失进行赔付;若被保险车辆对事故发生承担同等责任,则其应当承担的赔偿额为10万元,与赔偿限额相等;若被保险车辆对事故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则其向受害人承担的赔偿额为20万元,远远超过责任限额。

基于控制道德危险发生,防止保险车辆因投保引致事前防损意识、事后减损意识削弱,保险公司赔款除在责任限额(保险金额)与被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双重限制之内,往往还需扣除一定免赔额。保险实践中,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其中,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 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 20%。“因此,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之赔偿责任超过责任限额时:保险公司赔款=责任限额×(1-免赔率)

而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之赔偿金额低于责任限额时:保险公司赔款=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置之实践,责任保险虽具”分散损失,消化危险“之功效,但商业保险公司绝非乐善好施之慈善家。更何况,保险公司因具有营利目标,”惜赔“情形时有发生。上述第七十六条虽具扶持弱者、救助伤病之美好意愿,但因忽略保险公司应有权益,恐难以为其接受。

综上,保险公司就保险车辆肇事造成第三者损失之赔偿数额,绝非仅是责任限额一个判断标准,同时还需参酌被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大小及事故责任比例高低等因素。且,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尚需在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之外,如非为酒后驾车,非为肇事后逃逸等等。

第三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说明


第三者责任险是车主投保较多的基本险种之一,弄清第三责任险赔偿范围及投保方式非常重要,有利于车主及时准确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三者责任险是商业险中的基本险之一。是指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人将依照事先签订的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由此我们可以基本了解到,第三责任险是保障车上人员以外的第三者的权益的,如果在交通事故中身为驾驶员的你在身体以及财产方面的损失,是不在第三责任险赔偿范围之内的,需要通过其他险种进行理赔。

然而,是不是说在交通事故中第三者发生的全部损失都将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呢?这就是我们在投保时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了。由于第三责任险赔偿范围中的赔偿金额是分不同等次的。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约定。当前平安车险为我们提供的可供选择责任限额有: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7个档次,车主在投保时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及其对道路交通行驶状况的预期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在明确了第三责任险赔偿范围之后,选择好的车险公司投保成了当务之急。现在各承保车险的保险公司都有这一险种的产品,中国平安车险在第三责任险的服务方面已经站在了行业的领先地位。很多车主认为中国平安车险产品是完全根据我国当前社会形势而精心设计,满足了广大车友安全无风险用车的需求,另外,中国平安的品牌效应也不容忽视,已经早已成为世界500强企业的中国平安正在朝着更加辉煌的明天稳步迈进。

第三者责任险费率调整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第三者责任险是对交强险的补充,因此备受车主关注。多年来,第三者责任险费率在保险政策的影响下曾多次调整。

如今,在新版的交强险费用标准实施的同时,新版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费率,在赔付金额不变的情况下也开始有不同程度的下调,其中最高下调15.02%,6座以下家庭用车车主较关心的私家车费率,最高也下调了9.54%。

只有降的没有涨的

据了解,这次调整的第三者责任险,5万、10万、15万、20万、30万、50万、100万的保额费率的都有不同程度的下调,没有一个车型提高费率。

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5万元保额费率由744元下调至673元,下调9.54%,是家庭自用汽车中下调幅度最大的;10万元保额费率由1041元下调至972元;15万元保额费率由1175元下调至1108元;20万元保额费率由1264元下调至1204元;30万元保额费率由1413元下调至1359元;50万元保额费率由1679元下调至1631元;100万元保额费率由2186元下调至2124元。

6座以下出租、租赁营业客车:5万元保额费率由1858元下调至1821元;10万元保额费率由2787元下调至2748元;15万元保额费率由3232元下调至3193元;20万元保额费率由3530元下调至3495元;30万元保额费率由4087元下调至4054元;50万元保额费率由5168元下调至5137元;100万元保额费率由6798元下调至6757元。

在所有车型中,下调幅度最大的为企业非营业客车,20座以上5万元保额费率由1092元下调至928元,下调幅度达到15.02%。36座以上城市公交营业客车5万元保额费率也下调15.01%,由3585元下调至3047元。

已保车主是否要退保重新保

据了解,由于本次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费率调整的幅度对实际支付的保费影响并不大,如果退保重新保,不一定能省多少钱。对于下调幅度较大的车型,如果车主想先退保再重新投保,保险公司会办理退保手续,但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一般为3%左右。

如现在6座以下家庭用车,一般以30万元和50万元保额为主,费率下调幅度分别为3.82%和2.86%。如果在投保尚未到起保日时退保,保险公司会收取3%左右的手续费。如果保额是50万元的,为了节省2.86%的费率,要搭上3%的手续费和时间,明显不合算。即使是30万元保额的要退保,虽有了0.82%的收益,但要花费一段时间。

第三者责任险不是投保就赔


众所周知,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2010年12月2日,姜蓉为自己的爱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限为一年。2011年1月19日,姜蓉见春运到来,乘客大增,遂想通过客运赚点外快,于是未通知保险公司而将车用于营运。不料却在一个月后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一人重伤,用去医疗费用5万余元。但她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却被拒赔。

该案件姜蓉的误区在于“只要已经投保就能获得赔偿。”《保险法》第52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着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着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姜蓉擅自将非营运车辆作为营运车辆使用,属增加危险程度而未告知,也就只能自食其果。

不仅仅是姜蓉,还有许多车主认为,只要投保了机动车保险,任何情况下都能获赔偿,其实,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就以第三者责任险为例,发生下列情况,第三者责任险不进行赔偿:

1、肇事逃逸。大多数保险公司都对保险车辆肇事逃逸不赔,这一条保险合同上应该是有的。虽然这一免赔条款引起了保险界和法律界的许多争议,但其目前确实有这种规定。

2、肇事司机无责任。交法实施后,为了更多维护弱者的利益,将赔偿的责任更多地加到了汽车驾驶人员身上,即使无过错也要承担相当的经济责任,而保险公司拒绝为无过错的投保人进行理赔。这也为交通肇事逃逸埋下了很大的隐患,但这种情况确实是存在的。

3、驾车撞了自家人。这是第三者责任险中历来就不赔的一个规定。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排除4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不仅在车险中,在其他责任险中也有相关规定。

4、酒后驾车肇事。我国的保险公司绝大多数拒绝为酒后驾驶造成的损失“买单”,其中当然包括第三者责任险。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30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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